为了躲避一群野孩子的借火闹剧,格兰古瓦生怕自己再处于水火夹攻之中,便一跃而起,亡命一般地不住脚奔逃,跑了半天,却不知要去向何处。
“哪里跑?”那瘸腿的丢掉拐杖追来,那敏捷的步伐是巴黎街头前所未见的。他越来越惊慌,那些乞丐活像钳子把他牢牢抓住。
身遭不测的格兰古瓦竭力振作起精神来打量四周,的确,这是个魔圈,是个巢穴,是个巨大的化装室,白天在巴黎街头上演的偷盗、行乞、谋杀,都是在这里乔装打扮的。
此时,周围那乱哄哄的人群中响起一声清晰的叫喊:“把他带去见大王!把他带去见大王!”
大家都想拖他,争先恐后看谁能揪住他。这么一争夺,诗人身上那件本来已病入膏肓的上衣也就呜呼哀哉了。
穿越可怕的广场,终于到达终点,那群衣衫褴褛的乞丐把他放了下来。在一块宽阔的圆石板上,燃着一堆熊熊烈火,火焰烧红了此刻空着的一个三鼎锅支架。
有一个大腹便便、喜形于色的汉子,正搂住一个丰满的妓女亲来亲去弄出好大声响来。还有一个假兵,吹着口哨,正在解开假伤口上的绷带,舒展一下从早晨起就千裹万缠紧绑起来的健壮的大腿。
旁边,有个患水肿病的正在放液消肿,几个女拐子一闻,连忙捂住鼻子。一句话,这里到处传来粗野的狂笑声和淫荡的歌声。每个人只顾自己,说东道西,骂骂咧咧,根本不理睬旁人在说什么。酒罐和酒罐相互碰得“叮当”响,但响声一起,接着便是一阵争吵,酒罐碎片把破衣服划得更加稀巴烂。
一个乞丐坐在火堆旁的大酒桶上,他就是乞丐们心目中的王。格兰古瓦大气不敢出,头也不敢抬。这时,黑话王国的乞丐王从宝座上居高临下发话道:“这小子是什么东西?”
格兰古瓦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那声音虽然颇有声威,却使他想起另一个声音来,那就是今天上午演出时观众中间的行乞者。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大人……阁下……陛下……”格兰古瓦变得结结巴巴,称谓不断升格,最后问道,“我该如何称呼您呢?”
“阁下、陛下或者伙计,你爱怎么称呼都可以。不过,要快点儿!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吗?”
“为自己辩护?”格兰古瓦想了想,“我不喜欢这个说法。我就是今天上午那个……”
大王威严地说:“我,克洛潘·特鲁伊甫,黑话王国至高无上的君主。你不是黑话中人而潜入黑话王国,侵犯了我们城邦的特权。你应该受到惩罚,除非你是小偷、乞丐或流浪汉。你是这一类人吗?你辩白吧!说出你的身份来。”
“唉!”格兰古瓦道,“我没有这种荣幸。我是创作那出……”
“这就可以!”乞丐王没有让他讲完就插嘴道,“你将要被吊死!正派的市民先生们,这道理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你们对付流浪汉的法律,我们也用来对付你们,要是这个法律太狠毒,那是你们咎由自取。好了,朋友把你的破衣服分给这里的小姐们,我要吩咐人把你吊死,好让无赖汉们开心开心。”
这番话真让人毛骨悚然。
“大王陛下,”格兰古瓦冷静地说道,不知怎的,他又定下神来,语气坚定地说,“你们不能这么干,我名叫格兰古瓦,是诗人,今天上午在广场大厅上演的圣迹剧就是我写的。”
“噢!原来是你,大人!”乞丐王说,“我也在那里,不过,伙计,那又怎么样?你说就因为上午演的剧是你写的,难道今晚就不吊死你了吗?”
“看来在劫难逃了,”格兰古瓦暗想,又说,“我不明白诗人为什么就不能算作流浪汉!要说流浪汉,伊索就是一个;乞丐,荷马就是一个;小偷……”
乞丐王打断他的话,说:“我看你是想用魔语来糊弄我们。他妈的!干脆就把你吊死吧!”
“对不起,大王陛下,”格兰古瓦反驳说,“请稍候片刻!我的话值得一听,听我说,您总不至于不听我申辩就判我死刑吧……”
“给我听着,”他一边用长满茧子的手抚摸着畸形的下巴,一边对格兰古瓦说,“我看不出为什么不可以把你吊死。不过,有一个办法可以使你暂时脱身。你愿意成为我们当中的一员吗?”
格兰古瓦拼命抓住这个机会不放,急忙说:“当然,非常愿意!”
“你同意加入这个敢打敢杀的好汉帮吗?”乞丐王又问。
“是的,我确实想加入好汉帮。”格兰古瓦回答说。
“你承认自己是自由市民的一员吗?”
“是自由市民的一员。”
“是黑话王国的庶民吗?”
“是黑话王国的庶民。”
“流浪汉?”
“对,流浪汉。”
“全身心?”
“是的,全身心的。”
“让我告诉你,即使是这样,你还得被吊死。”大王接着又说。
“活见鬼!”诗人说。
“不过,”坚定不移的乞丐王继续说下去,“要晚一些才把你吊死,要搞得隆重一些。这也算是一种安慰,让你能死得瞑目。”
“但愿如你所言。”格兰古瓦说完,转瞬间一个绞刑架就竖立在他面前,不由让人感到一阵心悸。恰好在这时听见一阵铃响,他细看,原来是那班无赖搬来一个假人,绳索往假人的脖子一套,就把它吊起来。
过一会,乞丐王指着一只摇晃的旧凳子,对格兰古瓦说:“快站上去!”
“陛下,您这不是存心叫我真死吗?”
“谁跟你开玩笑了!”
诗人不想就此丢命,试图再做一次努力,于是说:“万一我要从椅子上掉下来呢?”
“那也照样要把你吊死。”乞丐王毫不犹豫地应道。
诗人害怕极了。看来,毫无回旋的余地了。格兰古瓦不再抱任何希望,横下心走上板凳。
但是,乞丐王突然停住了,仿佛想起了什么,说道:“等一等!我倒忘了我们要吊死一个男人前,总得先问一问有哪个娘们愿意要他,这是我们的惯例。伙计,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要么你就娶女乞丐,要么就娶绞索。”
无人响应。
女乞丐们对格兰古瓦这种货色提不起什么兴趣。
就在这关键时刻,黑话帮中响起了喊声:“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
格兰古瓦不由浑身一抖,转头向传来喧哗声的那边望去,只见人群闪开一条路,一位纯洁如玉、光艳照人的美人走了过来。
这就是那位吉卜赛女郎。
“爱斯梅拉达!”格兰古瓦自言自语,惊呆了,激动不已,这个咒语般的名字猛然勾起了他这一天的种种回忆。
这个天生的美女真是世间罕见,她的美,在黑话王国也有极大的震憾力,人们都为她让路,看着她连粗野的面孔都笑逐颜开。望着被吓得半死不活的格兰古瓦,她静静地打量了片刻。
“你要把这个人吊死吗?”她严肃地问乞丐王。
“是的,妹子。”大王说,“除非你要他做丈夫。”
“我要了。”她撅起下唇,做了一个惯常的娇态。
绳索解开了,诗人从小凳上被抱了下来。尽管逢凶化吉,但这变化来得太突然了。由于精神上的刺激来得太强烈,他双腿发软,不得不坐了下来。
有人拿来一只瓦罐。吉卜赛女郎把瓦罐递给格兰古瓦,对他说道:“把它摔到地上!”
瓦罐摔成了4片。
“兄弟,她是你的妻子了;妹子,他是你的丈夫了。婚期4年。好了!”
过了一会,我们的诗人便在一间严严密密、暖暖和和的尖拱圆顶的小房间里。那少女看样子对他毫不在意,走来走去,有时绊到一只小矮凳,有时跟她的小山羊说说话,有时这撅一撅嘴,那又撅一撅嘴。末了,她走过来在桌旁坐下,格兰古瓦这下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端详她了。
她那看得见、摸得着的形体就在他眼前,把他看得心醉神迷了:这就是那个爱斯梅拉达?一位下凡的仙女!一个街头舞女!既高贵而又卑微!上午断送我圣迹剧的是她!今晚救我一命的也是她!她是我的丧门星!也是我的善良天使!她肯定爱我爱得发狂,才把我要下来。
他脑子里、目光中都闪现着这种念头,遂凑近少女的身旁,把她吓得直往后退,喝道:“你想干什么?”
“这还用得着问我吗?可爱的爱斯梅拉达?”格兰古瓦的语气是那样热情,连他自己听了也不由大为吃惊,“难道我不是属于你的吗,美人?你不也是属于我的吗?”
既然一语道破,他索性把她拦腰抱住。
吉卜赛女郎的衣衫就像鳗鱼皮似的,一下子从他手中滑脱了。她纵身一跳,低下身子,再站起来时手里已握着一把匕首,格兰古瓦压根没来得及弄明白这匕首是从哪里来的。
她又恼怒又高傲,嘴唇翘着,鼻孔鼓着,腮帮红得像苹果似的,眼珠里电光直闪。同时,那只白山羊也跑过来站在她前面,抵着两只金色的漂亮尖角,摆开决一雌雄的阵势。
我们的诗人愣住了。
“想不到你会如此放肆!”
“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呵呵地说,“可是,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又要我做丈夫呢?”
“难道眼看着你被吊死不成?”
“这么说来,您嫁给我只是想救我一命,并没有别的想法啦?”诗人本来满怀爱意,这时颇为失望。
“你还要我有什么别的想法呢?”
“不过又何必要摔破那只可怜的瓦罐呢?”
“救你,做戏!”爱斯梅拉达说这话时,手中的匕首和小山羊的犄角一直严阵以待。
“爱斯梅拉达小姐,我们相互妥协吧!我不是成心要找您的茬,我以我进天堂的福分向您发誓,没有您的允许,我决不靠近您。可是,您给我一顿晚饭吃吧!”诗人说道。
女郎没有搭腔。只见她满脸轻蔑的表情,撅了撅小嘴,像小鸟似的把头一扬,纵声大笑起来,随即那把小巧玲珑的匕首,如同出现时那样倏忽之间又无影无踪了。
过了一会,桌上就摆了一块黑面包,一薄片猪油,几只干皱的苹果,一罐草麦酒。格兰古瓦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少女坐在他前面,默默看着他吃,显然她另有所思,脸上不时露出笑容,温柔的小手轻轻抚摸着懒洋洋地依偎在她膝盖之间的那只山羊的脑袋。
吃饱之后,他问:“您真的不要我做丈夫吗?”
少女瞪了他一眼,应道:“不要。”
“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接着问。
她撅了撅嘴,回答说:“不要。”
“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又问。
她再瞪了他一眼,答道:“也许吧!”
这句“也许”特别为哲学家所珍视,格兰古瓦胆子大了起来。“您知道什么是友情吗?”他又问道。
“知道。”女郎应道,“友情,就好比是兄妹俩,两人的灵魂相互接触而不混合,又像一只手的两个指头。”
“那么,爱情呢?”格兰古瓦又问。
“哦!爱情,”她说道,声音有些颤抖,目光也炯炯有神,“那是两个人却又只有一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融合为一个天使。那就是天堂!”
姑娘讲这话时,更显得秀色可餐,格兰古瓦格外动情,觉得她如花的容貌,与近乎东方式夸张的语言相得益彰,给她平添了温馨甜美的色彩,把纯真、母爱神秘地融为一体,格兰古瓦不甘心,继续问道:“那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讨您欢心呢?”
“必须是真正的男子汉。”
“那我呢,我怎么样呢?”
“我心目中的男子汉要头戴铁盔,手执利剑,靴跟上装有金晃晃的马刺。”
“得了,照您这么说,没有马骑就算不上男子汉啦!”格兰古瓦说道,“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只能爱一个能保护我的男子汉。”
格兰古瓦顿时涨红了脸,知道在说他。还好这件事已经过去了。
他问道:“对了,小姐,你是怎么逃脱卡齐莫多的魔爪的呢?”
听这一问,吉卜赛女郎打了个寒战。
“噢,可怕的驼子。”她双手捂住脸。
“的确可怕,可您怎样逃脱的?”格兰古瓦又绕到这个问题上。爱斯梅拉达笑笑,默然不语。
“你知道他为什么跟踪你吗?”
“不知道,”年轻姑娘说,“你不也跟踪我了吗?你又为什么跟踪我?”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
她又习惯性地撇了撇嘴,说:“我连您的名字还不知道呢!”“是问我的名字吗?您真想知道的话,我这就告诉您:皮埃尔·格兰古瓦。”
这时,恰好她的手镯有一只脱落下来,格兰古瓦急忙弯身去捡。等他直起身来,少女和山羊却早已不见了。他只听见一声门闩的响动,通向邻室的小门从外面反锁了。
“她至少总该留下一张床吧?”诗人绕着房间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可供睡觉的床具,只看见一只长的木箱,箱盖上雕着花。“好吧!”他只好随遇而安,“能忍则忍。不过,这真是一个离奇的新婚之夜。真可惜呀!摔罐成亲,具有某种朴素无华的古风,本来我应该挺开心的啊。”
谁都知道,巴黎圣母院在今天也仍然是雄伟壮丽的建筑。而它的钟楼最令人赞叹。
若走上钟楼顶端,巴黎景观便一览无余,美不胜收。
16年前,复活节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圣母院弥撒结束后,人们发现前庭左首的木榻上放了一个小生命。按当时的习俗,弃婴置放在木榻上,就是求人发善心收养,谁愿意都可以抱走。木榻前有一个铜盘,用来投放施舍的财物。
躺在木榻上那个小孩,显然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好奇,一时观者如云,大部分是女人,而且差不多都是老太婆。
有4位老妇人站在最前列,腰弯得也最低,瞧着这张木榻,从那连风帽的斗篷能看出,她们是哪个修女会的。我不明白这4位谨慎而可敬的嬷嬷的大名为什么不载入史册,传之后世。
她们是安妮丝·拉爱尔姆、约翰娜·德·拉塔尔姆、亨利爱特·拉戈耳提埃和戈舍儿·拉维奥莱特。4个人全是寡妇,在艾蒂安·欧德里小教堂当修女。她们经院长准许出了修道院,前来听讲道。
“这哪里像一个孩子,安妮丝!”
“这是一只不成形的猴子。”
“这个可怜的弃婴,多像一个可怕的妖怪。”
“我真希望没有人认领他才好哩!”
“可怜的安妮丝,难道您没有看出来,这个小怪物起码4岁了。”
不错,这个小妖怪确实不是刚刚出生的婴儿。这一小堆肉体,已长得形状分明,裹在一个印有当时任巴黎主教的吉约姆·夏蒂埃大人姓名缩写的麻袋里,脑袋伸在麻袋外面。
这个脑袋,怪里怪气的,只见一头浓密的棕发,一只眼睛,一张嘴巴,几颗牙齿,眼睛泪汪汪,嘴巴“哇哇”叫,牙齿看上去仿佛只想咬人,整个一堆在麻袋里挣扎着。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过了一会,国王的枢密官、庄重而博学的罗贝尔法官打从这里经过,他望着小木床说:“弃婴!看来是被遗弃在冥河岸边上的!”
“这个小巫师一定预示着大灾大难。”
“他体内一定隐藏着魔鬼,应该把他架在柴火上烧死。”约翰娜修女说。
一个年轻神甫站在一旁有好一会了,倾听着几个修女的议论和枢密官的训示。
“这孩子我收养了。”过了一会,这个年轻神甫说。他神态严肃,额头宽阔,目光深邃。
他用袈裟一裹,把孩子抱走了。观众瞠目结舌,茫然地望着他离去。
一阵惊愕之后,约翰娜俯在安妮丝耳边说:“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个年轻神甫克洛德·弗罗洛先生肯定是个巫师。”
这位年轻神甫名叫克洛德·弗罗洛。确实,克洛德·弗罗洛并非平庸之辈。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儿时,就由父母做主,决定献身神职。家人从小就教他用拉丁文阅读,教他低眉垂目,轻声细语。还只一丁点大,父母便把他送到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过着幽居的生活。
一年春天,瘟疫肆虐,仅在巴黎他双亲所居住的城市就夺去了40000多人的生命。他惊慌万分,急忙跑回家去。一进家门,得知父母亲在头一天晚上已经去世了。
他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由于没人照顾,躺在摇篮里哇哇直哭。年轻人抱起小弟弟,满腹心思,离家而去。
这场灾难是克洛德人生的一次危机。他既是孤儿,又是兄长。于是,他满怀恻隐之心,对小弟弟约翰疼爱备至,尽心尽力。过去还只是一味地迷恋书本,如今却充满人情味的爱意,这可真是感人肺腑的稀罕事。
从此以后,克洛德觉得自己肩负重担,对生活极其严肃认真。只有小弟弟占据他的头脑,这不仅成了他的娱乐,而且还成为他学习的目的。才20岁,他就在教廷的特别恩准下,当上了神甫,成为巴黎圣母院最年轻的神甫。
这天,他刚做完弥撒要回去,听到几个老太婆围着弃婴床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才引起了他的关注。
这样他便向那个如此让人憎恨却生命可危的不幸的小东西走了过去。一看到这小东西那样凄惨,那样畸形,那样无依无靠,不由联想起自己的小弟弟来,头脑中顿时产生一种幻觉:假如他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会遭受同样的命运,悲惨地被抛在这弃婴木床上。
他把小孩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确实奇丑无比。看见这种丑恶的形体,他愈发同情怜悯,出自对小弟弟的爱,他暗自发誓,一定要把这弃婴抚养成人,将来小约翰不论犯有多么严重的错误,都会由他预先为小弟弟所做的这种善行来救赎。
他给这个养子洗礼,取名卡齐莫多,或者是想用这个名字来表示这可怜的小东西长得何等残缺不全。的确,卡齐莫多独眼、驼背、罗圈腿,勉勉强强有些人样。
卡齐莫多长大后,由于克洛德的庇护,当上了圣母院的敲钟人。而他的养父也被推荐当上了若扎的副主教。卡齐莫多就这样成了圣母院的敲钟人。随着岁月的推移,这个敲钟人跟这座主教堂结成了某种无法形容的亲密关系。
身世不明、形体又丑陋,这双重的厄运注定他永远与世隔绝,从小便囚禁在这双重难以逾越的圈子当中,习惯于靠教堂的收养和庇护生活,对教堂以外的人世间一无所见,随着他长大成人,圣母院对他来说,是家,是他的国家,是整个宇宙。
在这慈母般的建筑里,他最喜爱的还是钟。钟乐齐鸣的日子里,卡齐莫多那股高兴劲,是无法形容的。副主教一放他走,对他说一声:“去吧!”
他就急速登上钟楼的旋梯,上楼比别人下楼还快。他气喘吁吁地跑进大钟凌空的房间,满怀爱心,默默地端详片刻,然后轻柔地对大钟说话,用手爱抚,如同爱抚即将远行的一匹骏马。爱抚一阵之后,他就呼喊在钟楼下面一层的几只钟,命令它们可以开始了。
这几只钟都吊在绳索上,绞盘开始轧轧作响。那巨型金属圆盅缓缓摇动起来。卡齐莫多注视着它们,心怦怦直跳。钟锤刚一撞上青铜的钟壁,就震动了他登在上面的木架。卡齐莫多同大钟一起颤动。
“哈!加油呀!”他喊道,同时发出一阵狂笑。
只见大钟摇摆的速度加快,幅度越来越大,卡齐莫多的独眼也越睁越圆,射出火一样的光芒。终于,钟乐齐鸣,整个钟楼都颤抖了:木架、铅顶、石壁,从桩基直到顶层的梅花装饰,都一齐吼叫起来。
卡齐莫多激动万分,满口喷着白沫,他跑来跑去,从头到脚跟着钟楼一起颤抖。大钟左右摇摆,咆哮声传出一二十里,巨大的铜舌每一秒都冲他的耳朵吼叫。这是他能听见的唯一话语,是打破他这寂静世界的唯一声响。他无比欢畅,如同鸟儿沐浴着阳光。
突然,他受到大钟狂热的感染,眼神变得异乎寻常,等着大钟摆过来,就像蜘蛛等待苍蝇,猛地纵身扑上去,抓住青铜巨怪的耳朵,身子悬空吊在深渊之上,投进大钟的疯摇狂摆之中,他紧紧夹住双膝,以全身的冲击和重量,促使大钟倍加疯狂地震荡。
这时,整个钟楼都摇晃起来,卡齐莫多则大喊大叫,牙齿咬得咯吱乱响,棕红头发倒竖起来,胸脯呼哧呼哧像风箱一样,独眼也喷出火焰,而巨钟在他身下喘息着嘶鸣。
这时,圣母院的大钟不复存在了,卡齐莫多也不复存在了,全部化为一场梦幻、一阵旋风、一阵狂风暴雨;这是以声响为坐骑的眩晕,是腾云驾雾的精灵,是半人半钟的怪物,是骑着鹰翼马身的青铜怪物狂奔的可怕的阿斯托夫。
有这样一个奇异的人物存在,不知为什么整座教堂就生机盎然。他身上似乎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使圣母院的所有石头都活跃起来,使古老教堂的五脏六腑都悸动了。只要知道他在那里,人们就能幻觉列廊和门道里上千尊雕像变活了,纷纷动起来。
的确如此,大教堂就像一只动物,对他千依百顺,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发出洪亮的吼声。大教堂无时无处不附着卡齐莫多的身影和灵魂。
卡齐莫多对任何人都心怀恶意和仇恨,却唯独对一个人例外,爱他就像爱圣母院,也许犹有过之。此人就是克洛德副主教。反过来,从卡齐莫多的身上,副主教找到了世上最俯首贴耳地奴隶,最温顺的仆人,最警觉的猛犬。
可怜的敲钟人聋了以后,他和克洛德·弗罗洛之间就建立了一种神秘的手势语,唯有他俩懂得。这样,副主教就成了卡齐莫多唯一还保持着思想沟通的人。
世上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副主教对敲钟人的支配力量,也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敲钟人对副主教的眷恋之情。只要克洛德一做手势,只要一想到要讨副主教的喜欢,卡齐莫多就会立即从圣母院钟楼上一溜烟地冲下来。
所以我们说,卡齐莫多对副主教的爱,甚至超过了狗、马、大象对主人那样的至死忠诚。
而现在,让我们回到16年后,也就是诗人和爱斯梅拉达“结婚”的这天。如今,卡齐莫多大约20岁,克洛德36岁上下。一个长大成人了,另一个却显得老了。
不过,克洛德并没有放弃做学问,也没有放弃对弟弟的教育,这是他人生的两件大事。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两件甜蜜舒心的事情也掺进了几分苦涩。
这个绰号为“磨坊”的小约翰弟弟,是在磨坊寄养长大的,他并没有按照其哥哥克洛德先生为他规定的方向发展。小弟弟茁壮成长,却一味朝向懒惰、无知和放荡的方向发展。
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捣蛋鬼,放荡不羁,常令哥哥皱起眉头,却又极其滑稽可笑,那顽皮的机灵劲,又令大哥有些哭笑不得。
还有件事也值得一提:人们时常发现副主教沿着伦巴第人街走去,悄悄溜进一幢坐落在作家街和马里沃街拐角处的房屋里。
话说回来,他平日却益发显得道貌岸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堪为表率了。出自身份的考虑,也由于性格的缘故,他一向远离女人,如今似乎比以往都更加憎恨女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