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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为新型婚姻奠定基础

1950年4月3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内容分为: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它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也涉及调整家庭关系的内容。

这些内容,奠定了新中国妇女新型婚姻的基础。

对于这部《婚姻法》产生的理论依据,还要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说起。

那是1949年9月21日,庄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

19时,在北平的中南海怀仁堂门前,彩色的气球上悬挂着飘带,大门两侧飘扬着鲜艳的彩旗,玻璃灯和水银灯在会场之内交相辉映,把整个会堂点缀得非常庄严肃穆。

在主席台的上方,挂着巨大的标幅,标幅上写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在主席台杏红色的幕布上,悬挂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在会徽的下方,并排悬挂着孙中山先生和毛泽东主席的巨幅画像。在画像的两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9月22日,政协全体会议表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获得一致通过。

《共同纲领》对于有关新中国的婚姻制度问题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共同纲领》有关“婚姻自由”和保护妇女权利的条款,为建立新型婚姻关系奠定了基础。

当时,这些条款还不够具体,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规定。

在建国初期,做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封建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根除,不少地方依然执行着旧的婚姻制度。一些地方的群众和干部仍严重存在封建的婚姻传统和旧的封建恶习。

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一夫多妻制、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妇女等事件经常发生。

如山西省平遥县赵秉盛之妻因提出与赵离婚,赵就用烧红的烙铁活活把妻子烫死。

河津、万泉等地,仅半年时间就有29个妇女被逼上吊、跳井而自尽。

凌川青年妇女李召孩,因不堪婆婆与丈夫的虐待,无奈之下只得一死了之。

据文水、太谷等县的统计,在发生的24起命案中,妇女被杀害的就有14起。

二是包办买卖的婚姻制度盛行。

这种婚姻制度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求“门当户对”,完全漠视男女双方的意愿,是不幸婚姻的根源。

在解放初期,包办买卖婚姻仍广泛流行于我国广大地区,在新解放的地区中甚至达到婚姻中的90%以上。

三是封建的婚姻传统与恶习严重地影响着一些地方的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和行为。

在山西盂县西南沟有一个妇女提出离婚,被该村支部书记痛打了40板,以示惩罚。

在察哈尔省右玉县,司法科判了一件王四女与王德元离婚的案件,原因是王四女因提出与王德元离婚,而被王德元用刀刺成重伤。

该县司法科竟在判决书中写道:

你既已婚3载,男子不好,你应好好规劝,你不该背祖德失名声,背着牛头不认赃,谁不恨自招之患!几乎送命;若非重伤,应坐同罪;念你重伤,恕不治罪;望自反省。

可见,旧的封建主义的婚姻制度,不仅是家庭痛苦的一种根源,把占人口半数的大多数妇女投入被奴役的深渊,而且也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的向前发展。如果不从根本上对旧的婚姻制度进行改革,必将严重地影响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

建立新型的婚姻制度,是新社会的需要,也是广大劳动群众,特别是劳动妇女的强烈需要。所以,一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反映人民要求的《婚姻法》就应运而生了。

当时有一本宣传《婚姻法》的小册子,记载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

李志茹是河北满城县二区贾家庄的青年妇女。土地改革后,她家翻了身,她并参加了识字班,思想很进步。《婚姻法》公布以后,她高兴地说:“旧社会婚姻不自由,现在对自己的婚姻可以自己做主,这多好啊!”

1951年正月里,李志茹开始与同村青年农民贾进才恋爱,双方都很满意,学习、生产也更上劲了。可是,李志茹的父亲李老辛思想很封建,一听说女儿要自由结婚,气得不得了,便跑去找村长说:“无论如何不能批准他们结婚,天下哪有这样不要脸的闺女,自己找婆家,真的他们结了婚,我还能见人吗?”他不听村长的劝告,又把儿子李完子从保定叫了回来,以便共同阻挠李志茹的婚姻自由。

李完子一进门,就骂李志茹,还磨刀吓唬她,说:“你要与贾进才结婚,我非割了你的肉,把你活埋了不可!”

李老辛还把李志茹的姑姑接回来监视她,不许她与贾进才见面。同时,还忙着让媒人给李志茹找了个婆家,说定在10月19日结婚。

但是,李志茹明白政府的法令,决心要和封建家长斗争到底。

贾进才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即找村长和民兵队长商量,向县人民法院和妇联会控诉。

县法院院长赵景波和妇联主任高杰接到控诉书后,马上冒着大雨,赶到贾家庄。先了解了情况,鼓励李志茹的斗争精神,李志茹感动得流下眼泪。

她拉着妇联主任的手说:“你们可来了!有共产党、毛主席给我做主,有人民政府订的《婚姻法》,不论家庭怎么威胁我,我也不怕!”

赵院长、高主任及村干部又对李老辛进行了一番《婚姻法》教育,老人的思想终于转变过来了。

李志茹和贾进才结婚那天,全村的青年男女都参加了婚礼。

赵院长也赶来参加,并在会上宣讲了《婚姻法》。新婚夫妇介绍了恋爱经过。参加婚礼的乡亲们都说:“还是自由结婚好,又热闹又省心!”

李志茹的父亲也说:“当初我要知道自由婚姻这么好,说啥我也不会阻拦他们!”

《婚姻法》的公布实施,可以说解除了全国广大妇女的精神枷锁,广大妇女是打心眼里高兴,都十分欢迎新中国制定的这部法律。 RXtkd8q3B696eAfqKehQAi8fFTg5oyJ9euf1d83JXmvmdsOsLCpLuT0J4eBWH8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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