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位画家画了一幅得意之作,并把它挂在一个他能从镜子里看得到的地方,他说:“这下看上去距离倍增,色调明朗,感觉比先前更好了。”
画家的猫把这件事告诉了森林中的众兽。众兽对这只家猫向来推崇备至,因为它博学多才、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极有教养,能告诉它们许多它们不知道,甚至高深莫测的事。
听了这条新闻,它们都很激动,于是连连发问,以便充分了解情况。它们问画是什么样的,猫就讲解了起来。
“那是一种平的东西,”它说,“出奇地平,绝妙地平,迷人地平,十分精致,而且……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众兽听了更加疯狂了,说无论如何要看看这张画。熊问:“是什么使得它那么漂亮呢?”
“是它的美貌。”猫说。
这个答复令众兽更赞叹不已,更觉得高深莫测,它们越发激动。接着牛问:“镜子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怎么说呢,镜子就是墙上的一个洞,”猫说,“朝洞里看进去,你就能见到那张画,在那难以想象的美貌中,它显得那样地精致,那样的迷人,那样地惟妙惟肖,那样地令人鼓舞,你看了以后会有些头晕,有些飘飘然的感觉。”
一直在旁边沉默的驴此时开口了,它说以前从没有那样漂亮的东西,也许当世也没有。又说用一整篓形容词来宣扬一样东西的美丽之日,就是需要怀疑之时。
驴的怀疑论使众兽也产生了怀疑,猫见状马上离开了。这个话题被搁了几天,但与此同时,众兽的好奇心又在极度膨胀,那种想一睹为快的兴趣又复活了。于是众兽纷纷责备驴把那也许能给它们带来乐趣的事弄糟了,而这种仅仅对那画的漂亮产生的怀疑,却没有任何根据。
驴不加理睬,安之若素,说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证明它和猫谁是正确的。它要去看那洞,然后回来报告它的实地所见。众兽感到既宽慰又感激,请它马上去,于是驴便动身去看那个洞。
驴碰到了一个难题,它不知道该站在什么地方看,最后,错误地站到画和镜子之间,其结果是那画没法在镜子中出现,它回去说:
“猫撒谎,那洞里除了有头驴,啥也没有,它说的那个什么东西连个影都没有,只有一头漂亮的、友善的驴,仅仅是一头驴,什么都没有。”
象问:“你看仔细、看清楚了吗?你挨得近吗?”
“当然了,我发誓,没有谁比我看得更清楚、更仔细了。噢!万兽之王,我挨得那么近,我的鼻子和它的鼻子都碰上了。”
“这真怪了,”象说,“就我们所知,猫以前一直是可信的,再让一位去试试看。去,巴罗,你再去看看那个洞,然后报告你所看到的。”
熊接到命令立即前往,回来后它说:“猫和驴都说谎,洞里除了有头熊外,啥也没有。”
众兽大为惊奇和迷惑不解,现在谁都渴望亲自去尝试一下,搞个水落石出。于是,象便让他们一个一个地看那个洞。
第一个去的是牛,它发现洞里除了一头牛,啥也没有。
虎发现洞里除了一只虎,啥也没有。狮发现洞里除了一只狮,啥也没有。豹发现洞里除了一只豹,啥也没有。骆驼只发现有骆驼,别无他物。
象听了它们的报告,怒不可遏,决定要亲自前往,弄个水落石出。象回来后,不客气地训斥了它的全体庶民,因为它们全都撒谎,对猫的无视道德及盲人摸象的做法更是怒不可遏,它说:“除非是个近视的傻瓜,否则,不论谁都能看得出来,那个洞里明明只有一头象。”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17岁,她15岁。那是在梦里。不,不是相遇而是从后面赶上她的。
那是密苏里的一个小村庄,我是没有去过的,除了做梦之外。我走过一座木桥,桥上到处可见一捆一捆的干草,杂乱地堆放着。她在桥上,就在我前面四五步远;一瞬间,我和她又都不在这桥上了。
这桥是村庄的唯一出口,转眼间村庄又出现在身后。
村上的最后一个房子是个铁匠铺,铁锤轻轻敲打得“叮当”响……总是那么遥远,然而总带有一丝愁苦,究竟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绕过我的肩头传到我耳朵里。
在我们前面是曲折的小路,路的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篱墙。篱墙周围长满了黑莓藤和榛子丛林;最上面的一根栏杆上有一只蓝知更鸟停着;在同一栏杆上还有一只黑松鼠,尾巴翘得老高,转眼间向蓝知更鸟跑去了。
篱墙外面庄稼茂盛,远处有一个农人没有穿外衣,戴着草帽,在达到腰身的庄稼地里前进。
此外没有其他生命的象征,寂静无声;到处静得像过安息日一样。我记得这一切,也记得那个女孩,她走路的样子,她一身穿着。
刚开始,我在她后面五六步远,刹那间我就到了她身旁……我既没有动脚也没有滑行,就这样到了她身旁;移动是不考虑空间的。
我注意到了,但却不惊奇;看来这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我在她身旁。我搂着她的腰,把她拉近一些,因为我爱她;我虽然不认识她,但觉得我的行为是自然而正当的。
她不吃惊,不为难,更没有生气,而是搂着我的腰,抬头望着我,脸上露出高兴的欢迎表情。
我弯身去吻她,她接受了我的吻,好像都很自然,其中自有欢乐。我对她有情,她对我有意,这事就这么简单,但是其性质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不是兄妹之情,它更亲密,更可爱,更虔诚;也不是恋人之间的那种爱,因为这里面没有爱情的火焰;比两者更加纯洁,更加微妙。
这种奇怪而美好的梦恋,我们都常有体会,并且作为我们童年之爱的一个特点记在心中。我们俩一起往前漫步,过了桥,到了小路上,边走边说,像老朋友一样。
她叫我乔兹,我觉得很自然,尽管我的名字不是乔兹。我叫她艾丽斯,她也没有改正我,尽管她的名字显然也不叫艾丽斯。一切都显得自自然然,合乎情理。
有一次我说,“多可爱的小手啊!”
她不声不响、行为很大方地把手放在我的手上,让我认真看。
我认真看过后,又说她的手长得小,纤细好看,皮肤像缎子,然后吻了手一下;她把手放到自己的嘴唇上,什么也没有说,在我吻过的地方吻了一下。
我们大约走了半里路,拐了一个大弯,来到了一座木屋前。我们走进木屋,发现桌子已经摆好,桌上的东西直冒热气……没有剥的玉米棒子,棉豆,一只烤鸡,还有别的常见的东西……炉子旁边有一把藤条椅子,一只猫在椅子上睡得很香。
但不见一个人影,空空的,静悄悄的。她说她要到隔壁房里去看看,让我等她。我于是坐下,她穿过房门,房门的碰锁“咔嚓”一声,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我等着,等着,不由站起来,跟上去,因为我不能再不看见她。我穿过房门,发现自己到了奇怪的墓地,一个坟墓城,远远近近,到处是数不尽的坟墓,映着夕阳的余晖。
我一转身,木屋消失不见了。我到处跑,一直跑到坟墓间的小道,嘴里喊着艾丽斯。夜晚顿时结束,我找不到路了。
我醒来,错过了这时光,感到很痛心;我是在费城,睡在床上,这时我不是17岁而是19岁。
10年之后,我在另一个梦里找到了她。我还是17岁,她依然是15岁。
那是在密西西比州的木兰林中,离纳齐兹大约几英里;木兰花盛开,白茫茫一片,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芳香;地势很高,从树林中空隙望去,只见远处有一段光滑的河滩。
我正坐在草地上出神,一只胳膊抱住我的脖子,原来是艾丽斯。她坐在我旁边,望着我。我感到由衷的幸福和说不出的感激,但是不觉得惊奇,也不觉得时光的流逝。
10年前的事犹如近在昨天,其实还不及昨天的一个零头,真是不知不觉。我们静静地互相爱抚,谈心时也不提上次是怎么分离的;这很自然,因为不用时钟就用日历计算的分离,是不是有过,我们不知道。
她叫我捷克;我叫她海丽;这两个名字都很适合,大概她和我都没有怀疑我们取过别的名字,即使怀疑,大概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10年前,她很美丽,现在依然很美丽,那少女的活泼、温柔和天真,依然没有丢失。以前,一双蓝眼睛,一头柔顺的金发;现在是黑头发,深褐色的眼睛。这种不同,我注意到了,但这并不说明变化。对我来说,她就是多年以前的她。
我没有问一问那个木屋是怎么回事,也未必去想过吧!我们生活在一个单纯、自然、美丽的世界里。这里发生的一切事都是自然的,不受外界的烦扰,也不受任何惊奇的干扰,所以不必作解释,对解释之类也不感兴趣。
我们在一起很亲热,很快乐,就像两个无知而心里得到满足的孩子。海丽戴着一顶夏日的帽子。
她立即取下帽子说:“现在在一起了,你可以好好亲我了。”
我觉得这似乎只是殷勤而周到的聪明话,没有更多的意思,她是这么想的,就这么说了,自然得很。
我们漫步穿过树林,来到一条宽大约3米的小溪前面,溪水清澈见底。
她说:“我的脚不能让水沾湿,亲爱的,抱我过去吧!”
我将她抱起,叫她把我的帽子拿着,免得沾湿了我的脚,真不知道这怎么可能;我只知道是这样,她也知道是这样。我过小溪的时候对她说,过了小溪,我还抱着她走,困为这样非常愉快。
她说她也觉得很愉快,还说早些想到就更好了。我们本来可以享受这一大欢乐的,可是我们两人却一起步行了这么久,真可惜。
我惋惜地说了这个意思,觉得这损失已无法挽回。她也有些困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她也有些忐忑不安。说总有办法挽回的,让她想一想。她沉思了一会,抬起头,满脸喜色,说她有办法了。
“抱我过河去,再抱我过河来。”
现在我当然明白,这不解决问题;不过在当时,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办法,而且我相信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那样的小姑娘了。我把这些告诉了她,使她高兴不已。她说她对发生的一切都感到高兴,我可以从中看出她的能力如何。
她想了一会又说:“真有点‘那个’。”
我不懂为什么,这几个字是很有用意的,其意无穷,不须多加一词。我佩服这用词不达意的贴切和巧妙。我对想出这种用词的了不起的智慧充满崇仰心。
这事,我现在想得很少了。值得注意的是在梦境里创造的词容易消失,因为在梦乡比在现实中更容易找到。
在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梦里的恋人多次说的甜言蜜语,当我吃过早餐准备把它们记在笔记本里的时候,它们便在我的笔下化为乌有了。
我将她抱过河去,再抱过河来;整整一个下午,我抱着她走,走了一程又一程。像我这样一个青年能抱着这位温柔的姑娘走了半天工夫而不知累,也不需要休息,在我和她看来,这没有什么了不起。
梦境多种多样,但是没有哪一个梦境安排得像这梦境这样适度、得当、有趣。天黑以后,我们到了种植园的一座大房子,这是她的家。我将她抱进屋。
她家里的人都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虽说我和他们素不相识。她母亲以装得不像的焦急神情问我12乘14是多少,我说是135,她记在纸上,并且说在她改进教育的过程中,重大事件是从来不靠记忆的,这已成为习惯。
她的丈夫正给我一把椅子,但发现海丽已经睡着,他于是说最好不要惊醒她,便轻轻地扶我靠衣橱站着,他说我这样就吃力了。
后来走过来一个黑人,手上拿着软阔边呢帽,恭恭敬敬鞠一躬,问我要不要量尺寸。他这一问,我倒不惊讶,但让我感到有些纳闷;我说我愿意领教,他向门走去请顾问进来。
他,这一家,还有灯,都开始暗淡下来,不多一会屋里是一片漆黑;但是立刻出现一道月光,一阵寒风,我发现我正在过一个结了冰的湖,我两手空空。心中掀起一阵忧伤。
待我醒来,原来我是在旧金山的报社里。正坐在桌前。我看钟,才知道我睡着才不过两分钟。
更重要的是,我当时已经29岁了。这是在1864年。在这之后的一两年里,我也只是短暂地看过我梦里的恋人几眼而已。
这些,我都记在笔记本里了,但没有记所说的话,也没有记任何细节,显然没有内容可以补充。这两次都是突然见面,认识,热切的接近,接着又顿时消失,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
她的这两个形象,我记得非常清楚,其实这种风貌的所有形象,我都记得,不用笔记本也能说得出来。
我的习惯是,趁我记得清楚的时候,把各式各样的梦都记下来,研究,讲述,找出梦的本源,弄明白跟我相处的那两三个各不相干的人当中谁是梦的设计者,所以我记得住梦……这事可不是简单的,因为很少人练习记梦的能力,而不练习就不会有很强的记忆力。
1866年,我在夏威夷群岛住过几个月。同年10月,我在旧金山作了首次讲演。
第二年一月,我去了纽约,正好满31岁。这一年我又一次见到我的精神恋人。
在这次的梦里,我又是站在旧金山的歌剧院的舞台上准备讲演;在强烈的灯光下,我眼前的听众各有特点,十分生动。我开了口,刚说几个字就停了。害怕得浑身上下发凉,因为我发现我没有题目,也没有讲稿。无话可讲。我说不出话来,卡了一会才说出几个字,想来几句拌嘴的幽默话。
场内毫无反应;使人难堪的冷场;我再次努力说几句幽默话,但告失败。有人嘲笑,除此之外,场内很安静,气氛严肃,毫无好感,听众气愤之至。
我惭愧低下了头,苦恼万分,只好设法争取人们的同情。我开始低三下四赔不是,再加上多而不适时的恭维话,请求原谅。这实在太过分。听众大喊大叫,破口大骂,吹口哨,叫嚷;在这一片混乱中,人们都站起来,向大门涌去,乱成一团。
我站在那里,感到比较茫然,见此景象,想到第二天人们会怎么议论,我是没脸上街了。
当大厅完全空了,安静了,我在舞台上唯一的椅子上坐下,低头伏在书桌上,不去看这一切。
不一会,那熟悉的、梦里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把我的烦恼一扫而尽:“罗伯托!”我答道:“艾格尼丝!”
接着,我们两人在夏威夷群岛上名叫哎藕谷的百花争艳的峡谷信步走去。
不必解释,我知道罗伯托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昵称,普通名词,意思是“亲爱的”。我和她都知道艾格尼丝是昵称,普通名词,有感情深厚之意,除了梦的语言之外,别的语言是无法确切表达其意的。
大概相当于“亲爱的”,但是梦的词汇总是把含意修饰得更细致更贴切,这是世上的白昼字典所不及的。我们不清楚这些会有如此寓意;我们的用的字是任何已知的语言中所没有的,希望人们能懂,而人们确实能懂。
我的笔记本里有我这位精神恋人给我的几封信,是用某种人所不知的语言写的……大概是梦语吧……附有译文。我想精通这种语言,用速记记下谈话。
下面是其中一封:“当你收到这信,它会使你知道我盼望见到你,抚摸你的手,为了得到安慰和平静。”
这速度比醒着时的智力高,因为醒时思索并不是真的思索,在思索形成文字之前,它只是模糊、无定形的方式。我们到奇妙的峡谷,摘了许多姜类植物的美丽的花朵,情话连篇。
她的帽带和我的领带本来不需要系,我替她系,她替我系,系了又系,最后坐在大树下,眺望陡峭的山崖,直至天际,那里缭绕的白云掠过山崖,仿佛绿色的山峰在移动,像鬼怪似的岛屿在那里晃动;然后我的目光又望到地上,交谈起来。
“多么静啊……安静,平静!我永远不会感到烦闷。你喜欢吗,罗伯托?”
“喜欢,整个地方我都喜欢……所有的岛屿,还有这毛伊岛,非常漂亮。我以前来过。你呢?”
“来过一次,那时还不是岛呢!”
“是什么?”
“是是“大陆的一部分”。
“那时,这儿的人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还没人。一个人也没有。”
“你知道吗,艾格尼丝……那个就是哈莱亚卡拉,是死火山,就在山谷的那边。那时候,这儿有火山吗”?
“有,在燃烧。”
“你去过很多地方?”
“是的。在这儿,去的地方不多,在星星上倒去过不少地方。”
“星星上美吗?”她用两个梦语,意思是“什么时候你跟我一起去就看见了。”
现在一听就知道这话的意思不明确,但是我就当没有注意到。
一只军舰鸟停在了她的肩上,我伸手抓住了。它的羽毛纷纷脱落,变成了小猫;小猫的身子又开始缩小,成了一个小球,球上长着多毛的长腿,不一会儿就变成了多毛毒蜘蛛。
我想养着它,它却变成了海星;我把这扔了。艾格尼丝说,这些东西不值得养,总是会变的。我问石头,石头变成蝙蝠飞了。这些怪事激起了我的兴趣,也就如此而已,并没有引起我的惊异。
正当我们坐在艾欧峡谷谈心,走来一个卡内加人,满脸皱纹,弯着腰,一头白发。他停下来,用当地的土语跟我们说话,我们听得懂,一点也不费事,我们也照样用他的土语答话。
他说他有130岁;库克船长,他还记得清楚;库克船长被害时,他在场,亲眼看见的还帮助他。
老人把枪给我们看,构造很特别;他说是他自己发明的。虽说可以装火药,也有击发装置,却是用来发射箭的。
他说能够射100英里远。这话似乎可信,我看不出破绽,一点也不使我惊奇。他装上后射了出去,那箭向天空飞去,看不见了。
然后他上了路,说这支箭不出半个小时就会落在我们附近,会插进地里几米深,石头也挡不住。
我耐心地等着,背靠在树脚下长满青苔的地上,眼睛注视着天空。渐渐传来咝咝一声呻吟,不停地喘息,声音微弱地说:“抱住我……射穿了我的身体……把我抱在你的怀里……我害怕死去……抱得紧一些……抱得紧一些。天昏地暗,我看不见你。别离开我……你在哪儿?没有走吧?不会离开我吧?我不离开你。”
然后,她的灵魂升天了,我怀里是一堆泥土。
霎时,一切变了,我醒来,正同一位朋友在纽约走过证券街,雪下得很大。我和他一直在说话。没有明显的中断。我有此疑惑,是不是走两步路的功夫就睡着了。
我很满意,就连最详尽、百事聚集的梦也不过几秒钟的功夫。穆罕默德把杯子碰倒时开始做梦,到他将杯子扶住水没有洒出来时梦已做完,据说这梦长达70年,我完全相信,并不惊奇。
不到一刻钟,我到了家,脱衣准备睡觉前,把这个梦记在笔记本里。这时出了一件惊人的事。我记完笔记,正要去拧灭煤气灯,这时我打了个大哈欠,因为时间已晚,我很困乏。
就在这工夫,我睡着了,又开始做梦来。下面就是我睡着之后发生的事,当我醒来时,哈欠早已打完,不过也没多一会儿,因为我还是站着的呢!
我到雅典……我从来没去过,只看过图片,认出来了。那是农神殿。经过修整,面目一新。我经过神殿,爬上长满青草的小山,朝一座宫殿似的邸宅走去。房子是用红琉璃砖建造的,有圆柱的门廊,门廊的顶由柱子支撑着,柱顶上是科林斯式的。
中午时分,我却不见一人。我走进屋里的第一个房间。房间又大又美观,墙壁是五颜六色、有纹理的磨光玛瑙;地板是瓷砖,图案的色彩柔和。家具和装饰,我都一一看得详细……这在我醒着的时候是办不到的……给我的印象很深,留在我的记忆里了,其实现在也不模糊。
这是30多年前的事了。那里有一个人……是艾格尼丝。看见她,我一点也不惊奇,只知高兴。
她穿着朴素的希腊服装;眼睛的颜色同她半个小时前在夏威夷群岛上死去时不同了,但她在我眼里仍然是我所认识的她,小巧,美丽。
她仍然是15岁,我还是17岁。她坐在一把象牙长靠椅上,用钩针编织东西,膝上放着柳条编制的浅浅的针线工具筐,里面放着刺绣用的细绒线。
我在她旁边坐下,开始像往常一样聊天。我记得她是死了的。她死去时,我心中的痛苦现在已经消失了。
她又归来了,我当然高兴,不过确实没有意识到她不死了;我没有提这事,她也没有提这事,大概她以前常常死去,知道不会久,所以无关紧要,在交谈中也就不去说它了。
想到这房子和里面的所有东西,我便看出我们心中的梦境艺术家是鉴赏、绘画、用色和布置方面的能手。
我醒着时,我连一个最简单的画也画不出来,不会用画笔也不会用颜料;除了我家乡的房子,我想象不出任何我所知道的房子的形状。
圣彼得教堂,圣保罗教学,泰姬陵,埃菲尔铁塔,华盛顿的国会大厦,我只能部分地使之浮现在我的想象中,只是几条线,很不完整。尼亚加拉大瀑布,马特洪峰以及大自然中类似的景物,也是如此。我想象不出我认识的人的面孔或样子。
不到两小时之前,我吃早餐时见过家里的人,我却想象不出他们的形象,脑海里映不出他们的外貌。
我写作的时候,看见花园里有一片树林,幼松的嫩芽从中冒出来;再远一点是灰白色烟囱的上半截,烟囱上有一个棕红色的罩子。半英里之外便是一个树林茂密的小山顶,那棕红色被宽阔蜿蜒的空地隔开,那空地光滑,青草覆盖。
我无法闭上眼睛使这幅景色浮现在脑海里,任何细节也浮现不出来,只有那片草绿色的蜿蜒曲线,但也很模糊,瞬息即逝。
我的梦境艺术家什么都能画,而且画得好极了。任何色彩,任何浓淡,他都画得出来,画得优雅逼真。他可以把宫殿、城市、村庄、棚舍、湖泊、山谷、高山、天空的生动形象展现在我眼前,或者阳光下,或月光下显得鲜明,或被笼罩在雪、雨、雾之中;他可以把人展现在眼前,活灵活现,脸上有不同的表情,会说会笑,会赞扬会咒骂。
刚一醒来,我能闭上眼回想起那些人、情景和房屋,不只是大概,还很具体。
艾格尼丝和我坐在雅典的那座大宅里谈天,几个华贵的希腊人从房子的另一处走进来,对某事在进行热烈的争论,他们从我们旁边经过时,向我们打招呼,礼貌有加。
他们当中有苏格拉底。我是从他的鼻子认出他的,不一会儿,房子,艾格尼丝,雅典都消失殆尽了,我又是在纽约我的寓所里,正伸手去拿笔记本。
我们在梦里……就算我知道吧!我们确实好像在旅行,确实好像看见许多东西。人,猫,马,狗,鸟,鲸,都是真的而不是怪物,都是有生命的而不是幽灵,都是永生不灭的。
他(它)们愿去哪里就去哪里,凡是好玩的地方,他(它)们都去,甚至是遨游于太空的各个星星。
那里有奇怪的大山,我们一走动,大山便在我们脚下滑动。那里也有洞穴,我们一旦迷路,它们那使人困惑的条条的道路便把我们前前后后围住,把我们困在里面。
这,我们是知道的,因为这里没有这种事,必定是那里的事,因为再没有别的地方了。
这个故事已经够长,该打住了。在我认识我的梦乡恋人的这40年当中,一般两年梦见她一次。尽管她非常喜欢打扮,头发和眼睛变得叫人不敢认,但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她总是15岁,样子像是15岁,动作也像是15岁;我总是17岁,连一天也没有长大过。在我眼里,她是真的而不是虚构的,温柔善良,跟她交往是我一生中最美好最令人舒畅的经历之一。
我知道,对你来讲,她的谈吐不会是最富于智慧,不过你在梦境中听她的谈话……你就明白啦!
一个星期前,见到过她,只有一会工夫。跟往常一样,她15岁,我呢,我上床入寝时已是年近63岁,却感觉仍然是17岁。
我们是在印度,孟买近在眼前,还有温莎宫,它的楼塔和城垛出现在薄雾中,泰晤士河从那里流出来,曲折盘旋,穿过长满青草的两岸,流到我们的眼前。我说:“不用说,英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
她满面春风,温柔真诚,表示同意,不过有些答非所问。“是呀,因为它太靠边缘。”
然后她不见了。这样也好;她的话没有任何破绽,大概不会再说什么了,不然会有所损害。
这次会面让我记起了在毛伊岛的情形,她喘着粗气,年轻的生命快要结束;我当时焦急如焚,是以往所做不到的。
我们醒来时,发现世上的所有一切都是渺茫的、空虚的、暗淡的,生活并不真实,而是一种空白的模仿。然而,所有的事情在梦里便是真实的了。
从东部来了一封信,那是我一个朋友寄来的,他要我去拜访好脾气、爱唠叨的希蒙•威乐,从他那里打听我朋友的朋友里昂尼搭斯•石麦磊的下落。
这件受人之托的事结果是什么样的,我来说明。
事后我心里琢磨着,这位里昂尼搭斯•石麦磊有可能是编出来的,我朋友根本也许不认识此人。
他想:只要我向老威乐一打听,就会让他想起那个厚脸皮的吉姆•石麦磊来,就会把那些毫不相干的陈年旧事抖出来,把我折磨死。要是我朋友真是这个目的,那他做对了。
我见到希蒙•威乐的时候,他正在破烂的矿山酒馆里,靠着吧台旁边的炉子打盹。我注意到他是个胖子,脑袋光光的,一脸安详,透着和气、朴实。
他站起身来问了声好。我告诉他,朋友托我来打听一位朋友的下落,这人叫里昂尼搭斯•石麦磊……也就是里昂尼搭斯•石麦磊神父,听说这位年轻的福音传教士曾在安基尔村子里住过。
我又加了一句:要是威乐先生能告诉我这位里昂尼搭斯•石麦磊神父的消息,我会重谢您。
希蒙•威乐把我拉到靠墙角的地方,拿自己的椅子封住我的去路,然后讲了一通枯燥无味的事情。他脸上不露一丝笑意,眉头一皱不皱,从第一句起,他用的就是平稳的腔调,没有变过。
他绝不是天生就是爱唠叨;因为他收不住的话头里透着认真、诚意,这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按他的想法,别管这故事本身是不是荒唐可笑,他可是把讲故事当成一件要紧事来办,而且对故事里的两位主人公比较崇拜,认为他们足智多谋。我听凭他按照自己的路子讲下去,一直没有打断。
里昂尼搭斯神父,嗯,列神父……嗯,这里多年以前倒是有过一个叫吉姆•石麦磊的,那是49年冬天……也许是50年春天……不知道怎么闹的,我记不太清楚了,总归不是49年就是50年。
因为他刚来到村子的时候,那大渡槽还没造好呢;别的不说,要比谁最古怪,他算得上天下第一。
只要能找到一个人愿打赌,他就赔,碰上什么就赌什么。别人要是不愿赌黑,他就赌黑;别人不愿赌白,他就赌白。不管怎么样,别人想怎么赌,他都会去赌的……不管怎么样,只要能赌得起来,他就舒服了。
虽说这样,他照样有好运气,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十有八九总是他赢。他老想着找机会打赌;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有人提出来,不管你往哪一边下,他都照赌,这些我刚才都告诉过你啦!
赛的要是马,收场的时候他不是赢得多,就是输光了;如果斗的是狗,他赌;斗的是猫,他赌;斗的是鸡,他还赌;嘿,就算有两只鸟落在篱笆上,他也要跟你赌哪一只先飞。
村子里聚会他必到,到了就拿沃尔克牧师打赌,他打赌说,沃尔克牧师布道在这一带是头一份;那还用说,他本来就是个好人么。
要是他看见一只屎壳郎朝哪里开步走,他就跟你赌它几天才能到……不论到哪儿都行;只要你接着来,哪怕是去墨西哥,他也会跟着那屎壳郎,看看它到底是否去那儿,路上得花几天的时间。
这里的小伙子大多数见过石麦磊,都能给你讲讲这个人。嘿,讲起他的事来可是绝对重不了样……他不论什么都赌……那家伙特有意思。
有一回,沃尔克牧师的太太病得不轻,有好几天的工夫,眼看着她就没救了。
可一天早晨牧师进来了,石麦磊站起来问他太太怎么样,他说,她好多了……全凭主的大恩大德……看这势头,有主保佑,她能缓过来。
不等他讲完,石麦磊加了一句:“这样吧,我押两块五,赌她缓不过来。”
这个石麦磊有一匹母马……都叫它“一刻钟老太太”,这话太损人了,它跑得当然比这快一点儿……他还经常靠这匹马赢钱呢!因为它太慢了,不是气喘得很,就会生痨病,以及这一类疾病。
他们总是让它先跑两三百米,可等到了终点前,它就抖起精神,拼了老命,撒欢;4只蹄子到处乱蹬,把篱笆边弄得乌烟瘴气的,再加上打喷嚏、咳嗽、流鼻涕,熙熙攘攘……赶到裁判席前头的时候,它总是比别的马早一个头,早得刚好让人能看明白。
他还有一只斗狗,外表看来不值钱,就在那儿拴着,一副贼溜溜的样子,老想偷点什么。可是,一旦在它身上下了注,它转眼就变了一只狗;它的下巴前伸,就像火轮船的前甲板,下牙都露了出来,像火一样放光。
别的狗抓它、耍弄它、咬它,不停地给它背口袋,可安德烈•捷克逊……这是那只狗的名字……安德烈•捷克逊老是装着没什么的,好像它原本就没有别的盼头……押在另一边的赌注翻了倍再翻倍,直至再没钱往上押了。
这时候,它就一口咬住另一只狗的后腿,咬得死死的……不啃,你明白吗,光咬,叼着不动,直至那狗服软,哪怕等上一年也不要紧。
石麦磊老是靠这只狗赢钱,直至在一只没后腿的狗身上碰壁,因为那狗的后腿让锯片给锯掉了。
那一次,两只狗斗了好长时间,两边的钱都押完了,安德烈•捷克逊上去照着咬惯了的地方下嘴的时候,当时就看出自个儿上当了,看出它怎么让别的狗给打败了。
怎么说呢,他当时好像是吃了一惊,跟着就有点儿没精打采,再也没有试着把那一场赢下来;他让人骗惨了。
它朝石麦磊瞧了一眼,好像是说它伤透了心,这都是石麦磊的错,怎么弄了一只没有后腿的狗来让它咬呢,它斗狗本来靠的就是咬后腿嘛;后来,它溜达到旁边,倒在地上就死了。
那可是只好狗,那个安德烈•捷克逊要是活着,准出了名了,它是那么聪明……我敢担保安德烈•捷克逊有真本事。他什么场面没经过啊,一想起它最后斗的那一场,一想起它的下场来,我鼻子就发酸。
唉,这个石麦磊呀,他还养过拿耗子的狗、小公鸡、公猫,都是这一类的玩艺儿,不论你拿什么去找他赌,他都能跟你对阵,让你赌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逮了一只蛤蟆,说是要好好训练;足足有3个月,他什么事都不干,光待在后院里头教那只蛤蟆蹦高。
果不其然,他把蛤蟆训出来了。只要他从后头点蛤蟆一下,你就看吧,那蛤蟆像翻煎饼一样在空中打个转……兴许翻一个筋斗,要是起得好,也许能翻两个,然后稳稳地落地。
他还让蛤蟆捉苍蝇,经过刻苦训练,那蛤蟆不论苍蝇飞出去多远,只要看见了,每次都能逮得着。
石麦磊说蛤蟆特爱学习,学什么会什么……这话我信。
嘿,我就瞧见过他把但尼尔•维斯波特放在这儿的地板上……那蛤蟆叫但尼尔•维斯波特……大喊一声:“苍蝇,但尼尔,苍蝇!”
快得让你来不及眨眼,蛤蟆就噌噌地照直跳起来,把那边柜台上的一只苍蝇吞下去了,然后像泥一样“啪嗒”落在地上,拿后腿抓耳挠腮,没事人似的,好像觉得自个儿比别的蛤蟆也强不到哪儿去。
别看它有能耐,你还真找不着比它更朴实,更爽快的蛤蟆了。只要是从平地上往上跳,它比你见过的蛤蟆都跳得高。
从平地往上跳是它的专长,你明白吗?只要比这一项,石麦磊就一路把注押上去。麦磊把他的蛤蟆看成宝贝;要说也是,那些见多识广的老江湖都说,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棒的蛤蟆。
石麦磊拿一个小笼子盛着那蛤蟆,经常带着它逛大街,设赌局。
有一天,一个汉子……他是个外乡人……到村子里来,正碰上石麦磊提着蛤蟆笼子,就问:“你那笼子里头装的是什么呀?”
石麦磊冷着个脸说:“它也许该是个鹦鹉,也许呢,该是只雀儿;可它偏不是……它是一只蛤蟆。”
那汉子拿过笼子,转过来转过去,仔细地瞅,说:“嗯……原来是个蛤蟆,它有什么不同呀?”
“噢,”石麦磊不紧不慢地说,“它就有一件看家的本事,要叫我说……它比这卡县地界里的哪一只蛤蟆蹦得都高。”
那汉子拿过笼子,又仔细认真地看了好半天,才还给石麦磊,慢慢吞吞地说:“是嘛,”他说,“我也没瞧出来这蛤蟆比别的蛤蟆能好到哪儿去。”
“你是看不出来的,”石麦磊说,“对蛤蟆,你可能是内行,也有可能是外行;或者是个老把式,或者不是;这么说吧,也许只会看热闹。别管你怎么看,我心里有数,我赌40块钱,敢说这蛤蟆比哪一只蛤蟆都蹦得高。”
那汉子寻思了一会儿,有点儿作难:“呃,这儿我人生地不熟的,也没带着蛤蟆;要是我有一只蛤蟆,准跟你赌。”
这时候石麦磊说话了:“好办……好办……只要你替我把这笼子拿一小会儿,我就去给你逮一只来。”
就这样,那汉子拿着笼子,把他的40块钱和石麦磊的40块钱放在一起,坐下等着了。
这汉子坐在那儿想来想去,想了好一会儿,然后从笼子里头把蛤蟆拿出来,扒开它的嘴,给蛤蟆灌了一肚子铁砂子……一直灌到齐了蛤蟆的下巴颏……然后把蛤蟆放到地上。
石麦磊呢,他上洼地逮了一个蛤蟆。他把蛤蟆抓回来,交给那汉子说:“行了,你要是准备好了,就把它跟但尼尔并排摆着,把他的前爪跟但尼尔的放齐了,我喊个号。”
然后他就喊:“1……2……3……蹦!”
他和那汉子从后边点那两只蛤蟆,那只新来的蛤蟆蹦得特有劲,可是但尼尔喘着粗气,光在那里鼓气……就这样……像法国人似的。
这哪管事儿啊;它动不了,跟生了根一样,一点都不动,就像车胎爆了一样。石麦磊又纳闷,又上火;当然啦,说什么他也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一档子事。
那汉子拿起钱就走,临出门了,他还拿大拇指在肩膀上头指指但尼尔……就像这样……慢慢吞吞地说:“我也没瞧出来这蛤蟆比别的蛤蟆好到哪儿去嘛!”
石麦磊呢,他站在那儿抓耳挠腮,低着头把但尼尔端详了好一会儿,最后说:“真闹不明白这蛤蟆怎么栽了……闹不明白它犯了什么毛病……看起来,它肚子胀得不轻。”
他揪着但尼尔脖子上的皮,把蛤蟆掂起来,说:“它要没5磅重才怪呢!”
蛤蟆头朝下,倒出满满两大把铁砂子来。这时候石麦磊才明白过来,他气得直跺脚,放下蛤蟆就去追那汉子,可再也追不上了。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回头笑着对我说:“就在这儿坐着,老客,歇会儿……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实在对不住了,我想,再往下听这个吹牛皮的家伙吉姆•石麦磊的故事,也打听不到里昂尼搭斯•石麦磊神父的下落呀,于是我起身离开那里。
在门口,我碰上了见过面的威乐,他把我拉到一边,又打开了话匣子:“哎,这个石麦磊是一头独眼黄牛,没有了尾巴,只剩下了尾巴根子,像是一根香蕉,还有……”
可我对这些没有兴趣,也没这个爱好;还没等他开讲,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