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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的愁苦

婚礼是在拜莱托田庄举办的,场面相当红火。婚后没过几天,由于夏瑞要看病人不能在外面待太久,这对新婚夫妇就得离开田庄了。

赖奥特老爹亲自套上他的小篷车,最后吻了一次女儿,就下了车,走上归途。他大约走了百来步,又站住回头看,看见小篷车越走越远,车轮扬起了一片尘土,他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接着他想起了他自己的婚礼,过去了的日子,他妻子第一次怀孕,他从岳父家把她带回去,那一天,他自己也是多么快活,他们一前一后骑在马上,在雪地里跑着。

因为那时是圣诞节前后,田野一片白茫茫的,她的一只胳膊抱着他,另外一只挎着篮子,她的帽子是科州货,长长的花边帽带给风一吹,有时飘拂到她嘴上。

他一回头,就看见她小小的红脸蛋,紧紧贴着他的肩膀,在金黄色的帽檐下,静静地微笑。她的手指怕冷,不一会儿就伸进他怀里。这一切都是陈年往事了!他们的儿子要活到今天,也该30岁了。

他不由得回头看看,但路上什么也没有看到。他觉得自己好凄凉,就像一所搬空了家具的房屋。温情脉脉的回忆,忧郁惆怅的思想,交织在他酒醉饭饱、如坠五里雾中的头脑里,他一时真想转到教堂去,看看他妻子的墓地。不过他怕去了还会愁上加愁,就一直回家了。

下午18时的时候,夏瑞夫妇就到了托特,左邻右舍都在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夫人。老女佣出来迎接新的女主人,抱歉地说晚餐还没有准备好,请夫人稍候片刻,可以先去看看她的新家。

那是大路边上的一所砖墙房子,正面朝着街道,门后面挂了一件小翻领的披风,门角落里还有一副皮绑腿扔在地上。右边是厅子,也就是餐厅兼起居室。高处墙纸的饰边都卷起来了,因为纸下面垫的帆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看起来都不牢实。

过道左边是夏瑞的诊室,它是一个6步来宽的小房间,里头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和一把看病用的扶手椅。在角落里,还有一个6层的松木书架,单是那60册的《医学辞典》就差不多摆满了。再往里走,正对着院子和马棚,是一间当储藏室用的大灶屋。

花园的面积不大,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在花园的正中间,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花园里有4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花园的最里面,有一棵雪松,树下还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

爱玛缓步上了楼,第一间屋子里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婚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

窗边的一张书桌子上放着一个水晶瓶,瓶子里插了一束白绫子扎的菊花,这是夏瑞前妻的花,他赶紧把它拿到阁楼里去了。这一举动,使爱玛不禁联想起了自己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于是,她凝神自问:假如我死了,我的花又会如何呢?

在最初的日子里,爱玛总想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重新粉刷了一遍,在花园里日晷的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此外,她还想修一个可以养鱼的喷水池。

后来,夏瑞知道自己的妻子喜欢坐马车外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二手车,装上两盏新灯和挡泥的皮子护带,看起来特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于是他感到很幸福。

早上的时候,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睛,欲醒未醒的时候。

两个人单独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这一切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

他自己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睛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竺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披在身上。

夏瑞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瑞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

回顾以往的日子,夏瑞有过像样的日子吗?在学堂里,他很孤单没有朋友,还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只是因为他的家境没有他们好,他说话带有乡下人的口音,还有他穿的衣服土里土气。后来,他开始学医的生涯,但是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

再后来呢?就是和寡妇14个月的生活,简直和她被窝里的那双脚一样冰凉。一切的不好都过去了,因为现在他的身旁有个自己心爱的美人,而且是她要和自己生活一辈子,在他看来,宇宙的范围都没有爱玛的丝绸衬裙大。

夏瑞在心里总是责怪自己,是不是对爱玛爱得还是太少了。于是,每当他外出的时候,总是要再回来一趟看看她,他用半跑的步子赶回家,跳上楼梯,心跳得厉害。

那时那地,这位包法利夫人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没结婚之前,她以为自己懂得什么是爱情,可是直至现在,她并没有感觉到婚姻所带给她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己搞错了?那些美丽的字眼像幸福、热情和陶醉,在现实生活中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

爱玛很小的时候读过一本浪漫的书,也梦想着有一个多情的小哥哥,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给她摘红果子,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给她找鸟窝。

在她13岁的时候,她的父亲把她带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

爱玛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

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

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

她过着温暖惬意的生活,她沉醉于修道院的神秘氛围。

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的是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会儿,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听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作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恒久的婚姻,这些总是让她感到无以言表的幸福和甜蜜。

爱玛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因而总想让自己的生活充满新鲜和刺激。她爱大海,只是因为海上有汹涌的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荒凉野地。

她要求事物都顺着她的意,凡是不能给她心灵带来满足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

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都要到修道院做一星期针线活。她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一起吃饭,饭后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

那个老姑娘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会讲故事,还会把藏在围裙口袋里的小说借给女孩们看。那些书上描写的是什么呢?不是艳遇、恋爱,要死要活的痴男怨女,在荒凉的亭子里晕倒的少妇,就是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情郎勇敢得像狮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总之,都是一些让爱玛着迷的故事。

当爱玛15岁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她多么希望自己是个身材娇好的女庄主,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满心期盼白马骑士到来的时刻。

在音乐课上,她总是唱金翅膀的小天使和圣母玛利亚等一些平淡无奇的歌曲,风格庸俗,音调随意,但她却能模糊地体会到美好的感情悸动。

有时候,同学偷偷把画册带到修道院来,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他正怀抱着一个白衣少女。

当初她母亲刚刚去世的时候,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母亲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并写了一封家信,信中表达了很多对人生的感慨哀怨,要求自己死后和母亲合葬。起先她的哀伤形成了习惯,但到了后来,说也奇怪,她居然恢复了平静,心里没有一点忧伤。

修女们一直认为爱玛的条件很优越,能够接受神灵的感召,成就美好的未来。可是现在,她们觉得非常失望,发现爱玛好像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

最后,当赖奥特老爹来修道院接她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

在爱玛回家的最初日子里,对于管理仆人的事感觉很高兴,但是没过多久,她就觉得乡下生活没有意思,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瑞第一次来拜莱托田庄的时候,正是她对一切都失去了感觉,好像看透了所有似的。

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夏瑞的出现带给了她很大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终于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而在这之前,她所期待的爱情仿佛只存在梦境里,可是目前的平静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幸福吗?

爱玛有时想,蜜月期应该是她一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日子。要领略蜜月的温馨,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

两个人悠闲地坐在蓝绸车篷的马车里,马车爬着陡峭的山路,它的速度并不比人快,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瀑布的喧嚣混合在一起。

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饶有兴致地谈论将来的打算。

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

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筒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

如此看来,爱玛着实应该找个知心的人谈谈她的想法。不过,她自己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苦恼什么,那么对别人又该怎么说清呢?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瑞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她憋在心底的话都会不加约束地说出来,好像用手一摇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感好像在不断加大。

生活中的夏瑞是怎样一个人呢?和他聊天,爱玛感觉他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他说出的话平淡得引不起别人的兴趣,他发出的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住在莱奥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想过到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用说射击了。

在爱玛看来,一个男人应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带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滋味和人世的奥秘。可夏瑞绝不是那样的,他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是怨恨的。

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责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瑞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

爱玛能弹一手好钢琴,同时她也是料理家务的好手。病人看病没有付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账的痕迹。

星期天的时候,她会请邻居来家里做客,做一些好吃的饭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夏瑞医生的名望在当地就大大提高了。

娶了爱玛这样的好妻子,夏瑞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了。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地指给来人看。

夏瑞每天都是晚上22时左右才回家,那时女仆早睡了,只有爱玛服侍他。他回到家,脱掉外衣,不费力气地吃夜餐。然后一字不落地给妻子讲述自己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然后再吃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上床憨憨大睡起来。

一直以来,夏瑞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但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总是穿一双结实的长靴子,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看起来好像鞋帮子。他却说,在乡下,那样的穿着已经很不错了。

夏瑞的母亲总是夸赞自己的儿子会过日子,她隔三差五就来儿子的住处看看,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爱玛花钱大手大脚的,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爱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

爱玛很听从婆婆的教导,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但都是口是心非的家伙。她们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说话的声音都发颤了。

当初那个丑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但是现在可不一样了,夏瑞似乎是有了老婆就把自己的母亲忘得一干二净了,而爱玛却是剥夺了她应得的那份爱。

当母亲的感觉自己心里有苦却说不出来,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

她也时常通过回忆往事的方式,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然后埋怨爱玛对他的粗心大意,他却把注意力全部灌注在爱玛一个人身上。

夏瑞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为什么感情总要面临取舍呢?他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毕竟他尊敬他的母亲,他也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

当母亲回家的时候,他就鼓起勇气向爱玛说了一些母亲唠叨过的话,但爱玛一句话就把他顶回去了,并且打发他赶紧出去给病人看病。

尽管这样,爱玛还是按照自己的理论,要表现出自己是个多情种子。有时在月光下,有时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且用情地唱起忧郁的歌曲来。

可是,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尤其让她难以忍受的是夏瑞的表情,与其说是很平静不如说是无动于衷。

爱玛感到自己的热情没有击出任何火花,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妄下结论,认为夏瑞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夏瑞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接吻也有一定的时间,感觉一切只是在按步骤做事一样,没有一点在享受的感觉。

爱玛有时会出去走走散散步,让自己的眼睛暂时远离一下那永远不变的花园和那尘土飞扬的大路。她一直走到镇里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长长的芦苇叶子甚至能割破人的皮。

爱玛开始查看四周,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不同的地方。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

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遮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弄青草,反复说:“我为什么要结婚呀?仁慈的上帝啊!请你告诉我吧!”

爱玛心里开始琢磨,世界这么大,要是可能的话,她会和其他优秀的男人相遇的。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错过了的更懂得自己的丈夫。

她幻想的那个丈夫是很特别的,不仅长得帅气,而且睿智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她们住在城里,倾听着热闹的街道,游览着喧哗的剧场,参加着灯火辉煌的舞会。

和往日的同学比起来,爱玛觉得自己的生活过得太凄惨。可她们本来并不比自己优秀啊?

她想起了毕业典礼的时候,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

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那些美好的一切啊!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实在是太遥远了!

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山毛榉的叶子急促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爱玛用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的树茂密繁盛,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爱玛走在上面,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

忽然,爱玛觉得很害怕,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她到了家就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都沉默不语。

但是,快到9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事呢?

原来是鄂戴维安侯爵邀请夏瑞医生和爱玛•包法利夫人到他的庄园做客。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鄂戴维安侯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重返政界,最近一直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瑞医生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把病治好好了。

派去托特送医药费的管家,说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而侯爵家的樱桃一直长得不好,侯爵就来夏瑞家讨了一些插条。

同时也应该当面再次表示感谢,碰巧看见爱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言行举止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麻烦。

一个星期三下午15时的时候,我们的夏瑞医生也就是包法利先生,和他的妻子坐上马车,向侯爵家驶去。他们在天黑时分才到,那时园里开始点起了给客人照路的灯笼。 EnWWObyEp2VOubOK8m22Nc7wY8zi0IQjfEjXSvoK8+MieDAZycXJLFbG+L/Apt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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