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声乐比赛中,习惯将唱法分为三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
美声唱法源于意大利民歌唱法。它的特点是:气息宽广、声音洪大、共鸣完善。美声唱法原意为“美丽的歌唱”。它严格遵循“美声”为歌唱观念、歌唱意识之首位的原则。这种唱法从17世纪始,到如今在欧洲各地区广泛传播。
美声唱法传入我国已有80多年的历史。我国大多数音乐院校都直接采用或大量借鉴这种唱法作为声乐教学。通过全国高等音乐院校多年教学实践,已逐渐形成了中国学派的美声唱法。
美声唱法要求发出悦耳、圆润的声音,要求声区统一,唱音阶时匀称地从低音到高音的连贯,音准完美。它避免喊叫、鼻音、粗糙音或白声,极为讲究声音的位置、共鸣、气息,以形成系统的发声方法,科学地根据音域的不同分出声部,每个声部又依据不同的特色作花腔、抒情、戏剧等分类。
民族唱法源于我国传统的民间唱法和戏曲唱法。它与美声唱法从艺术要求上说是有许多共同之处。如寻求有力的呼吸支持点;声区统一、声区变换的地方不留痕迹;要求头腔共鸣;要求语音清晰、表情合乐、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等。
民族唱法是以“韵味”(风格)为核心、为歌唱观念之首位的唱法。所谓韵味即歌唱时严格按照我国各民族语言咬字、行腔、归韵;讲究音乐的民族、地区的特点风格。
通俗唱法是以“唱情”为核心,是歌唱观念之首位的唱法。它注重歌唱的自然化、生活化、大众化。选唱的作品旋律流畅简朴,有鲜明的舞蹈节奏。歌唱时,追求歌者与听者面对面的倾诉,以产生心灵上的共鸣,达到同唱共舞的效果。因此,演唱者不炫耀声音技巧、不强调特殊的民族风味,大多在自然本嗓基础上加以修饰美化。通过电声设备,采用平易近人的演唱方式。有些演唱者还有意将声音造成“散”“暗”“紧”“白”的特点,以取得柔和、深沉、空旷等特殊效果,加以充分发挥通俗音乐“倾诉性”“宣泄性”的独特功能。
通俗唱法在理论上尚未得到充分的阐明。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通俗唱法体系。
凡结合两行以上的旋律或两个以上的音同时进行的音乐称“多声部音乐”。其中每一行旋律或构成和弦进行的每一条音的线条即为一个“声部”。
如二重唱包含两个声部,三重唱包含三个声部,混声四部合唱包含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个声部。
女高音的音色特点还可细分为花腔女高音、抒情女高音、戏剧女高音等。
女中音的音色介于女高音与女低音之间。高的女中音近似戏剧女高音,低的女中音近似女低音。女低音嗓音较女高音、女中音更为宽厚。
男高音实际音高比记谱低八度。其按音色特点还可细分为抒情男高音、戏剧男高音等。
男中音的音色介于男高音与男低音之间。其按音色特点可细分为抒情男中音和戏剧男中音。抒情男中音的音域与音色接近戏剧男高音。戏剧男中音的音色在低音区与男低音相近。
男低音按音色的特点还可细分为抒情男低音和深厚男低音等。在所有的人声中,以男低音最为低沉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