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受害者往往会上当。提防和惩治诈骗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还是青少年自身的谨慎防范和努力,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以防止上当受骗。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与人进行交往,有的还利用捡到的身份证等在银行设立账号提取骗款。骗子为了既能骗得财物又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还有人以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某学校应届毕业生丁某为找工作,经过人托人再托人后结识了自称与某公司经理儿媳妇有深交的哥们儿何某,何某称“只要交800元介绍费,找工作没问题”,谁知何某拿到了介绍费以后便无影无踪了。
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几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学校学生社会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对于类似的案件,由于事先没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往往时间拖得很长,花费了许多精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有的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教师和学生上当受骗。个别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却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同学借款补洞,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有些骗子利用教师、学生“识货”经验少又苛求物美价廉的特点,上门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师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办公室、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要马上返校,但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其汇款等手法,目的是借机窃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立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随着学校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学校学生分担培养费的比重逐步加大。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勤工俭学已成为青少年谋生求学的重要手段。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用招聘的名义对一些“无知”学生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等。
某学校有几位学生家境并不宽裕,想自力更生,通过做家教来增加收入。于是他们为了尽快找到合适的家教,便通过所谓的“家教中介”机构联系了家教业务。
但是当满怀希望的学生们交了中介费后,拿到手的却只是几个供他们自己去联系的电话号码。打了对方的手机号码才知道,对方并不需要家教,或者联系迟了。
如此一来,家教的事显然是没戏了,但是想要回中介费是绝对不可能的。
诈骗分子常利用一切机会与青少年拉关系、套近乎,或表现出相见恨晚而故作热情,或表现得十分感慨以朋友相称,骗取信任后常寻机作案。
诈骗分子何某在火车上遇到了某学校正在回家度假途中的学生杨某。于是,何某便热情地和学生杨某交谈了起来。通过交谈,何某摸清了该学生的家庭和其他一些同学的情况。
在何某得知杨某的同班好友李某假期留校后,他便返身到该校去找李某,通过花言巧语骗得了李某的信任后,却受到了何某同学们的热情款待。
然而第二天,八个学生的寝室就被洗劫一空,而何某却不知何时不辞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