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2月28日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