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条 本法有关农民的规定,适用于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
第九十九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OndiiFlFhdXvJsWvMm8gV3kWajgXoxYBwZa2F6iRHnz2z5YcYlCHQi3E7LIfMo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