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G5vRvGZpnNfh3K371oYwCXC1PlUO4EBvjOFTxMFH48M5OA12kCsxTA5DGqKGdb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