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L6JASpM6C4ejU3dcm0mLoOkV1kd95X47+eUFhDeQGG/a4uIxszVC1mvVAr2LO7k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