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PDNa8dvQew88mjFLkoLP8Ymj78Zw5ajL5iAOIphJFaPaoFoCSrs9APOr/6oB+RY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