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生猪屠宰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a5D4NvjFEvhEspk2E695YpAJVf5BXOiidDeuMjeFaDC0ZZImu4cs/fdZj4evm1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