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6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nH7iELqwdmmdajliPlzExLQDGT3smJNYgr9APHK/8I1lDBbveZrOx5qyPNgHt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