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6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oSknwtPhjmbDeRdo0FKoPSNucZOAWicIKCswalAlyx5/D5WU0mVg4BDLY9DcJ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