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56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IrClGj43raq4/vUlmtAgCsYFcPoejlI4OXVYiP20u4ivan16t0Jsv5k08ruJGb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