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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马

一天早晨,我同福尔摩斯一块吃早餐,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去?”我有些不解地问。

“到达特门,上金斯彼安去看看。”

我对他的话不足为奇。说真的,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现在整个英国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不关心。他总是紧锁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又一烟斗一烟斗不停地吸着一等烈性烟叶,完全不理睬我向他提出的问题和议论。他对送报人给我们送来的各种报纸,略微扫过几眼便扔到一旁。尽管他不爱说话,我了解福尔摩斯一定是在认真地考虑什么。目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超群的推理才能去解决,那就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中的名骑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因此,他的决定不出我所料,他准备去调查这桩神秘案件。

我对他说:“要是你不嫌麻烦的话,我很愿意和您一块去。”

“亲爱的华生,能和你一块去,我简直高兴极了。我想你此行不会虚度时光的,因为这件案子挺特别,很有些独到之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赶上火车,在火车上,我把这个案子的详情再跟你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架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被一顶护耳的旅行帽遮住了,他正在急匆匆地浏览于帕丁顿车站买到的几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过目的那张报纸塞到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让我吸烟。“我们的速度不慢,”福尔摩斯瞧着窗外说,“现在列车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你知道铁路旁边的电线杆之间相隔六十码,这样算起来很容易。你对约翰·斯德瑞格遇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怪事,了解一些吧?”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报道。”

“对于这个案子,应当认真弄清事件的真实细节,而不能凭单纯的逻辑推理去寻觅新的证据。这桩惨案非同寻常,很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多人与本案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真让人难以猜测、推理和假设。更使人难以琢磨的是,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即无可争辩的事实同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之词加以区别。我们的任务在于依据事实得出结论,并能分清案子哪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这周二的晚上,我接到马主罗尔斯上校和警长格瑞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瑞戈里邀请我同他一起来破这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吃惊地问,“今天都是星期四早上了。怎么不昨天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失,我其实并不像你的回忆录所了解的那样,有时我会犯下许多错误。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匹英国名马会隐藏得那么久,尤其是在达特门北部那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盼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那个偷马贼可能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谁料想直到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再没有新的进展,我要采取措施了。不过,这两天我并没有虚度。”

“这么说,你已经对案子了解得差不多了?”

“并不完全知道,但至少对此案的一些重要事实有了初步认识。我可以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一个案件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案情详细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如果我所讲的你仍然感到迷惑,我就无法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口雪茄烟,福尔摩斯把身子靠过来,用他那特有的细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比画着,向我说着这次促使我们旅行的案情。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有着优良血统,始终成绩斐然。它已经有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的主人罗尔斯上校赢得头奖。在惨案发生之前,它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迷最为宠爱的,白额马的支持者们也从未失望过,因此赌注是如此的悬殊,仍然有巨额的赌注押在它身上。因而,想尽办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上校驯马的地方是金斯彼安,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为了以防不测,他们对这匹名马加强了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原来是罗尔斯上校的赛马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长才换了别人。斯德瑞格在上校那儿干了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平时他给人一种热情、诚实的印象。斯德瑞格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里面一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这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德瑞格已成家,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只有二百米。他有一个仆人,没有孩子,生活过得挺舒适的。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几英里之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盖的。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有一个美布里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叫赛拉斯·布朗。荒野之外更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普赛人散居着。这件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概情况就这些。”

“和往常一样,这天晚上,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九点钟之前就进了马厩并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德瑞格家的厨房里用了晚饭,另外一个小马倌瑞克·亨特留下看守。女仆伊丽诺丝·巴哥斯德在九点时把瑞克的晚饭送到马厩,她送了盘咖喱羊肉。她没带任何饮料,因为马厩里的值班人在看守期间规定不能喝别的饮料,可以喝马厩里的自来水。当时天已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往马厩走去。”

“伊丽诺丝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米时,被一个从暗处走出来的男人叫住。她借着提灯黄色的灯光,看到一个穿着像是上流社会的人。那人穿一件灰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蹬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握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她发觉那人面容苍白,神情紧张,年纪在三十多岁。”

“‘请问,我这是在什么地方?’他问,‘要是没有你的这盏灯,我真的就要露宿荒野了。’”

“女仆对他说:‘你已走到金斯彼安马厩旁了。’”

“‘是吗,太好了!’他叫道,‘我听说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睡在马厩里,这饭不是送给他的吧,我想你不会骄傲到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赚吧?’这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说,‘麻烦你将这字条交给那个孩子,那么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新上衣的钱!’”

“女仆对他那种一本正经的表情,觉得很害怕,她急忙从他身边跑过去,直奔马厩的窗下,平时她总是把饭从窗口递进去。窗口早就打开了,瑞克坐在小桌旁等着。伊丽诺丝刚要把碰见那男人的事告诉瑞克,那个陌生人又走过来。”

“‘先生,晚上好!’那人从窗外向里探着身子说,‘我和你谈谈好吗?这很有必要。’女仆在回忆这句话时,肯定地说那个陌生人手里攥着那张她曾见过的字条。”

“‘你是谁?到这儿要干什么?’小马倌提高嗓门问。”

“‘若是你同意的话,那么你的口袋里会多出一些东西,’陌生人说,‘我清楚你们这儿有两匹马参加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叫培尔德的马。你告诉我一点儿确切的消息,这对你没有什么损害。有传闻说在这次比赛中,培尔德会在五弗隆比赛中超过银色马一百码的距离,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培尔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原来你是一个该死的马探子!’小马倌喊道,‘现在你就会明白,在金斯彼安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坏蛋的!’他说着走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转身往家里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瞧见那个陌生人还站在那里向窗子里看。可是当那个小马倌领着猎狗走出时,陌生人却走开了,他带着猎狗在四周寻找,那个陌生的男人踪影皆无了。”

“等一会儿,”我插了一句,“那个小马倌带狗出去搜寻时,把门锁上了吗?”

“真行!华生,你真是太机灵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昨天特地往达特门发了一封电报求证此事。小马倌出去时把门锁上了,那扇小窗户人也不可能钻进去。”

“瑞克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便立刻派人送信给驯马师,详细述说了发生的事情。斯德瑞格听到这件事后,虽不明白这件事意味着什么,却显得很紧张,这件事搞得他心绪不定,以至于那天深夜一点左右,斯德瑞格夫人醒来后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德瑞格对老婆说他对那几匹马放心不下,想去马厩瞧瞧,看看是否和往常一样,要不他会睡不着觉。斯德瑞格夫人听到雨点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便劝说丈夫不要出去了,可是他没听他老婆的话,穿上雨衣就出门了。”

“斯德瑞格夫人早晨醒来时,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她穿好衣服匆忙向马厩跑去。她赶到那里时,看见马厩的门大开着,瑞克身子蜷缩成一团,倒在椅子上昏迷不醒,银色马不见了。就连驯马师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女仆伊丽诺斯·巴哥斯德和斯德瑞格夫人一块去的。”

“她俩赶紧去叫醒睡在草料棚中的那两个小马倌,昨晚他们两个睡得很沉,什么都没听见。瑞克不管怎样也醒不过来,他显然是被注射了烈性麻醉剂。驯马师太太及女仆和两个小马倌只好先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马。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往四处观望,希望能看见驯马师在驯马,但是四周除了荒野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用提驯马师和名马了。他们发现了一样东西,灾难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他们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又在附近的一个凹陷处找到了他的尸体。这个遭遇不幸的人,头颅像是被一种沉重的钝器击打得粉碎。他的大腿被一种很锋利的锐器割了一道整齐的伤痕。驯马师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显然,他同凶手激烈地搏斗过。女仆认出驯马师左手握着的黑白相间的领带是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男人的东西。瑞克恢复知觉后也证实领带是那个人的,他并且坚信,正是那个陌生人向窗口探头时往咖喱羊肉中下了麻醉药,以至于让他无法看守马厩。那匹银色名马在山谷底部泥土上留下了蹄印,这充分说明搏斗发生时它也在旁边。令人不解的是,它却神秘地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找它,而且达特门所有的吉普赛人都在关注着,却仍旧没有一点儿消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驯马师一家人吃的是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这些,我在讲述时省略了一切推测,尽量地只是叙述事实情况,不加任何修饰。我现在把警署对此案所采取的行动对你谈谈。”

“受命负责此案的警长格瑞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警官。若是他的天性中再多加一点儿想象力,他肯定会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出类拔萃的,而且还能得到提升。他赶到出事地点后,迅速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如何找到他并不难,他就住在附近那些别墅里。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辛普森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大笔的金钱,现在沦落到当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票预售员来维持生计。警方查过赌注记录本,发现在银色白额马身上他曾压下了五千英镑,结果都输光了。拘捕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了他以前到过达特门,他说他去那儿只是为了了解那匹银色马的情况,再就是想打听一下另外一匹名马特尔勒的消息。特尔勒是由负责美布里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辛普森对那晚的事坦然解释说他本无恶意,仅是想得到关于赛马的最新状况罢了。可是警方在向他出示了在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难看,而且不能解释它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那件淋湿的衣服说明他那天晚上冒雨外出,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若是用来打击别人的话也可以当作有力的武器,足以使驯马师受到那样可怕的创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驯马师手中的小刀上血迹明显,因此凶手身上应当有伤痕,可菲茨罗伊尔身上并没发现伤痕。总之,情况就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多谢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到的分析事物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很清楚,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了解大概的情况,我仍然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他们在搏斗中,斯德瑞格的刀可能划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事实也许就如此,”福尔摩斯说,“要真是那样,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用了。”

“还有一点,”我问,“警方对此怎么看呢?”

“我担心他们的结论和我们的推测不一样,”福尔摩斯又回到正题,“据我了解,警方认定,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先用麻醉剂使小马倌昏睡,接着他用事先设法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的大门,把那匹名马牵了出来。他的目的就是想把马偷走。辛普森找不到马辔头,他干脆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推开门逃跑了。他牵着马在荒野上碰到了驯马师,或是驯马师赶到马厩发现有情况赶忙追上来,这必然会引起双方的争吵,接着双方搏斗起来,驯马师用小刀自卫,却丝毫不能伤到辛普森,而辛普森在打斗中残忍地杀害了驯马师,他用包了铅头的手杖击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他把马藏到了别的地方,但也有可能名马在他们搏斗时走丢了,现在正在荒野的某个地方。这就是警察方面的意见,这个解释比较合理,警察们一致认为这案件就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先到现场,这样才会把事实搞明白,不然的话对此案当前的情况发现不了新的信息。”

这天傍晚,我们来到了达米斯多哥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门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等着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瑞戈里,另一位则是闻名体育界的罗尔斯上校。这位誉满侦探界的警长面庞英俊,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微微卷曲着,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着一只单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上校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亲自赶来,真是太荣幸了,”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侦查,我愿尽我的所能为可怜的斯德瑞格报仇,并且希望能重新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说:“警长,最近有新的进展吗?”

“很抱歉,我们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警长回答,“外面的敞篷马车是我们的,若是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去现场看看,在路上我再对你说说。”

过了几分钟,我们坐在舒适的马车上赶往目的地。我一边瞧着马车轻快地穿过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一边听着两位侦探的交谈。警长格瑞戈里一路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本案的情况和对此案的分析。福尔摩斯偶尔地插问一两句。我对他俩的交谈很感兴趣,警长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这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料的差不多。罗尔斯上校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一言不发。

“现在种种依据都证实了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就是凶手,”警长说,“我个人也这么认为,但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证据还不够充足,不能完全认定凶手就是辛普森。若是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很有可能以前的推论都要推翻。”

“斯德瑞格的刀伤又怎么说呢?”

“我们认为他是在倒下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也是这么推测的。我们在火车上也谈到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对辛普森更为不利了。”

“那当然,辛普森平时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关注,那晚有人见他到过马厩,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适合做凶器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些,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偷走那匹马呢?假如他想杀害它,怎么不可以在马厩下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的麻醉剂又是从哪里弄的?另外,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又能把马藏哪里呢?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的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接连提出了许多问题,而且个个都击中要害。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问题其实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首先,他并不是个陌生人,他每年都要到这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名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那把另配的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了,他随便可以扔在哪个地方;麻醉剂可以从伦敦带来;那张字条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中确实有这么一张十英镑的纸币。”

“那条发现的领带呢?他对这条领带又怎样解释的呢?”

“他没否认领带是他的,不过他又补充说领带早就丢失了。但有一个新的线索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把马给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

“我们寻找了不少的地方,发现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来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普赛人是同伙,辛普森在被追赶时把马交给了吉普赛人,银色马现在应当还在吉普赛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我们正在整个荒原上搜寻那伙吉普赛人,我查遍了小镇四周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一间马厩。”

“据说,附近不远有一家驯马厩,是这样的吗?”

“对,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那里的特尔勒是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后对他们很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斯德瑞格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传说他本人在比赛中也下了不小的赌注。另外,我们已经认真查看了马厩,什么也没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个叫美布里的马厩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一点儿关系。”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谈话中断了。不久,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处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枯萎的黄褐色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高耸的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就是被几幢房屋挡住的美布里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凝神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真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上校惊讶地看着他,发觉他的脸上放出异样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依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我们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好吗?”警长对福尔摩斯说。

“哦,等等,我想在这里问一两个小问题——斯德瑞格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吗?”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行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在你这儿干有几年了吧?”

“是的,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他是一个很出色的仆人。”

“警长,你把死者的遗物列出详细的清单了吗?”

“我把东西放在起居室里,若是你愿意,那就去瞧瞧吧。”

“那太好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把里面的一些东西展现在我们面前。里面有一把象牙柄的小刀,薄薄的坚硬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很精致。还有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一截两寸的蜡头,一盒火柴,一支用欧古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的烟袋里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另外还有一块带着金表链的银怀表和五个一英镑的金币。

“这把刀很别致,”福尔摩斯边说边拿起刀子细致地打量着,“刀上有血迹,我想这一定是死者的那把小刀吧?华生,对这样的刀子你肯定是相当熟悉的。”

“医生管它叫眼翳刀。”我说。

“我也知道。这把刀的刀刃特精致,一定是用来做细致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雨天带他外出,又没有把它放进口袋里,这不让人纳闷吗?”

“我们在尸体周围找到了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这根本不是一件顺手的武器,他妻子说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或许在当时他觉得这是最有力的武器了。”

“有可能是这样。这些纸又怎么解释呢?”

“这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尔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开的37镑15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德瑞格太太告诉我们,希尔先生是他丈夫的好朋友,有许多信件就寄到她那儿。

“希尔太太很有钱呢,”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道,“用22畿尼买一件衣服可不便宜,不过,查这个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我们走出房间时,正巧一个面色疲倦、身体瘦削的女人在过道上等着,她走过来拉住警长的衣袖。

“罪犯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吗?”她激动地大声喘着气说。

“正在查找,斯德瑞格太太。不用着急,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来到这里协助我们,这案子会很快查清的。”

“斯德瑞格太太,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布里斯一个公园里看见过你。”福尔摩斯说。

“没有吧,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不对吧,我见到你时,你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女人对福尔摩斯不满地说:“先生,我压根就没有那样一件衣服。”

“哦,这就搞清楚了。”福尔摩斯向驯马师的妻子道歉,跟着警长来到附近的荒原上的一处深坑,那是发现死尸的地方,坑边的金雀花丛曾挂着一件大衣。

福尔摩斯问:“我听说昨晚没有刮风,对吗?”

“是没有刮风,但是雨下得不小。”

“这么说大衣肯定不是让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是有人特意放到上面的。”

“没错,是有人故意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挺有意思,这事也得注意。从上星期一起有许多人来过这儿,留下了这么多脚印。”

“尸体旁原来就有一张草席,我们大家站在上面吧。”

“太好了!”

“这里有一个口袋,里面是银色的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

“哦,警长,你真聪明!”福尔摩斯拿过布袋来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一边,然后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伸长脖子认真查看被踩过的泥土。“嗬!瞧,我找到了什么?”福尔摩斯兴奋地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不仔细看,它那裹了一层泥的外表,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警长很是责备自己。

“蜡火柴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我是特意地去寻找这东西,才找到了它。”

“怎么?!你原来就想到找到这个吗?”

福尔摩斯从袋中取出鞋子和地上的脚印一一作了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地把身子挪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这儿不会再有什么值得找的东西了,”警长说,“我们在附近一百码内的地方都查找了。”

“我想也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是如此,我就不再找了。我想趁着天没黑对荒原上的地形熟悉一些,说不定那块蹄铁会给我带来好运。”

我朋友的工作方法,罗尔斯上校显得很不耐烦,他瞅着他的表说:“警长,你能陪我一块回去吗?我要听听你对几件事的处理意见,另外,我们是否先声明一下,从参赛的名单中取消我们那匹马的名字,可以吗,警长先生?”

“用不着,不必这样做!我肯定会让它按时参赛的!”福尔摩斯的口气很坚决。上校点点头默许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望你在荒原上走一走后,到可怜的驯马师家中找我们,我们再一同搭车赶回镇上去,这样好吗?”罗尔斯上校说。

我和福尔摩斯走在空旷的荒原上,上校和警长先返回去了。福尔摩斯陷入深思之中,他慢慢地走着。这时候,缓缓落下的夕阳,给广阔无垠的草原披上一层金光,晚霞映在灌木丛上,美妙极了。我们却对此不感兴趣。

“华生,我看这样吧。咱们先搁下谁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的事,只谈此马的下落。现在,我们假设那匹马是在凶杀发生时或之后跑掉的,它会跑哪去呢?马不可能单独游荡在茫茫荒原,因为马天生是合群的,它一定会跑回金斯彼安或跑到美布里的马厩,这样,它一定会被别人发现,而不会毫无音讯。另外,吉普赛人一向胆小怕事,总怕警察来找麻烦,绝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拐跑一匹马,能不能找到买主都是个问题,我想他们肯定不会这样干。”

“但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匹马会藏到哪儿呢?”

“我说过,它一定是在金斯彼安或美布里,现在既然不在金斯彼安,肯定是在美布里了。按这个想法去找,看看会怎样。这片荒原的土质,警长说既干燥又硬实,通向美布里的那条路面却越来越低,你可以看到一条长长的低洼地带。案发那天晚上路面很潮湿,若是马向那个方向跑了,一定会留下蹄印。”我们的兴致不错,边走边谈,没多久,我们来到那个低洼处。福尔摩斯向左边走,他让我往右边走。我走了近五十步时,他向我招手喊我过去。原来他在前面松软的土地上发现了一行蹄印,他从口袋中掏出蹄铁一比,竟完全吻合。”

“想象真是太重要了!警长若是有这方面的素质,才能会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对情况进行了假设,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没错,我们就按照假设继续下去吧!”福尔摩斯兴奋地说。”

走过一段湿软的低洼地,我们又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又中断了半英里的路程,最后我们又在美布里马厩旁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先生看到了蹄印,他站在那儿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他用手指点着,有个男人的脚印清晰地出现在马蹄印旁。”

我大声说:“马起初是独自跑来的。”

“看得出来,是这样,啧,这又怎么解释呢?”

原来两种足迹的方向都是金斯彼安。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又双眼紧盯路上的脚印,我却时不时地向一旁看看,我们的跟踪有了收获,我惊喜地发现又有相同的足迹折回原来的路。

“华生,你真行哩,若不是你,我们又得走回头路了。我们可以少走些冤枉路了,现在,我们沿着折回的足迹走吧。”福尔摩斯瞅着折回的脚印说。

我们往回走了一会儿,发现脚印在通往美布里的马厩的沥青路上消失了。在我们离马厩不远时,突然,从里面跑出来一个马夫。

马夫说:“我们这儿不准闲人逗留。”

“我只想问一个小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若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这儿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有些早了?”

“上帝保佑你,你真是个好人。我不能收你的钱,若是我那样做的话就会被赶走,但你尽可以去拜访他,他会接见的,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哦,你看,他来了,你自己去问他好了。”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急忙放回原处。一个面目凶狠可怕的老头一边挥舞着猎鞭一边大踏步地向门口走来。

这个有些吓人的老头喊道:“道森,你在干什么!别在这偷懒,快去一边干活去!还有你们,你们这两个年轻人来干什么?”

“先生,能允许我同你说十分钟的话吗,我将很荣幸。”福尔摩斯含笑说着。

“不行!我没空和你们闲扯!听到了吗,还不快走!不然的话,我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像是没听到这些话,他走上前去,趴在那人的耳边说了几句,那人立刻面红耳赤地狂跳起来。

“扯谎!你是在无耻地造谣!”

“先生,别激动,我们是去你的客厅慢慢商谈好呢,还是在这里当众大声吵好呢?”

“好吧,若你们不介意的话,请跟我来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显得挺得意。

“华生,等我一会儿,我不久就回来。”福尔摩斯接着说道:“布朗先生,我完全听从你的安排。”

过了大约二十分钟,福尔摩斯和那老头走了出来,这时候天上的红霞已经暗了下来。他旁边走着的赛拉斯·布朗面容苍白,额头上满是汗珠,两只手不停地颤抖着,他手中的鞭子如寒风中摆动不止的枝条,他的神情跟先前大不一样,现在的布朗先生傲慢的神情一点儿没有了,他那畏缩不前的样子,像是福尔摩斯身后的一条狗。

“您的话我完全照办,一切都按您的指示做。”他说道。

福尔摩斯犀利得像剑一样的目光盯着他说:“千万不要出差错。”

布朗先生打着哆嗦答道:“不会出错的,我敢保证,不过我能否想别的办法呢?”

福尔摩斯低头沉思了一会儿,接着大笑着说:“不,不用想别的了!至于你要做什么,我会写信通知你,你别想耍花招,不然的话,嗯……”

“啊,一定要相信我,先生,我是一个相当诚实的人!”

“好,我暂且相信你说的话。你明天听我的信吧。”福尔摩斯对吓得哆哆嗦嗦的布朗先生伸出的手毫不理会,转身同我向金斯彼安走去。

“看他一会儿傲慢得不知姓什么,一会儿又像奴才那样卑微,这样的混蛋可真少见。”在返回的路上,福尔摩斯对我说。

“这么说,那匹马一定在他那儿了?”

“这家伙原想虚张声势地把事情赖掉。可我分毫不差地说出他那天早上的行动后,他就相信我当时一直在盯梢。你也注意到那个特殊的方头脚印了吧,布朗的靴子就是那种式样。此外,这样的事当然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我得知他总是第一个起床,据此断定他在早上发现了那匹游荡的马,便去接近它,一发现竟是那匹著名的银色白额马,他肯定是欣喜若狂。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战败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没想到唯一的敌手竟落到自己的手中。我又接着说,他开始一闪念想到要把马送回金斯彼安,走到半路又陡生歹意,想要让这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这样他又折回来,并把马藏在美布里。我把这些细节都说给他听了,他只得承认了,并央求说他是一时糊涂才犯了法。”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遍了吗?”

“啊,像他这样的老混子,有的是办法。”

“既然他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伤害了那匹马,可现在把马还留在他手里,岂不让人担心吗?”

“我亲爱的华生,你尽管放心,他一定会像保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那匹马,因为他明白受警方宽大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

“但是,我觉得罗尔斯上校是一个不肯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不取决于罗尔斯上校。我们不是皇家侦探,就没有责任把事情完全讲出来。我们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或多或少地说,谁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华生,你看出来了,上校对我们并不友好,因此我不想告诉他他的马有了下落,先拿他稍微开开心。”

“除非有你的许可,我不会随便说的。”

“这同杀害驯马师的事相比,真是不值一提。”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不,我想今晚我俩连夜返回伦敦去。”

福尔摩斯的话真是让人感到意外,我们来这儿才几个小时,一开始调查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竟然要放手回去,我真是不明白。一路上我问了他几次,而我的朋友不肯回答回去的原因。当我们返回驯马师的住所时,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着我们了。

“达特门的新鲜空气真令人心旷神怡,只可惜我和我的朋友打算连夜返回伦敦了。”

警长听了他的话张大了嘴,上校轻蔑地瞅着我们。

“这么说你们对抓住凶手已经丧失信心了,”上校耸了耸肩,又说,“先生们,我很抱歉,请你们过来做你们不能完成的事情。”

福尔摩斯淡淡地说:“抓住凶手,是难度不小,但我相信,你的马肯定会参加星期二的比赛,你不用多考虑,你只要另请骑师就行了。另外,我需要一张斯德瑞格的照片,好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了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瑞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了,请您在这儿稍等片刻,我想问女仆一个小问题。”

“我不得不说,我对这位从伦敦赶来的顾问深感失望,”我的朋友刚一出去,罗尔斯上校直截了当地说道,“我看不出他来这儿之后有什么进展。”

“至少他已经向你保证那匹名马会参加星期二的锦标赛。”我对上校说。

“他是向我保证过了,但愿他能找到我的马,让它参加比赛,那样的话我就不会贬低他。”

我正要驳斥上校,福尔摩斯走了进来。

“先生们,我已经准备好回到达米斯多哥镇去了。”他兴致勃勃地说。

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像想起什么似的,走近小马倌问他:“你们的围场里有一群非常可爱的绵羊,谁在照料它们呢?”

“是我呀,先生。”小马倌挺神气地回答。

“最近你有没有发现它们有什么情况?”

“先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不知怎么的,有三只绵羊的脚有点瘸了。”

福尔摩斯咧开嘴轻轻地笑了,他十分满意这个回答,得意地搓搓手。

“真是料事如神,华生,我猜测得没错。格瑞戈里,我想你最好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一怪异现象吧。车夫,咱们走吧。”我的朋友说道。

罗尔斯上校的表情仍旧同先前一样,对我们的能力表示怀疑,但从格瑞戈里警长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对福尔摩斯的话十分专注。

警长问:“你觉得这事情很重要吗?”

“相当重要。”

“另外,还有别的要注意的问题吗?”

“还有狗,那晚上狗是不是有怪异的反应?”

“这正是让人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歇洛克·福尔摩斯接着提醒道。

过了四天,我和福尔摩斯乘车到温切斯特去看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罗尔斯上校如约在车站接我们,我们搭乘他的马车到城外的跑马场去。一路上,上校面色阴沉,态度冷淡。

“直到现在,我的马还是一点儿消息都没有。”上校怒气冲冲地说。

福尔摩斯的回答不紧不慢,“我想见到它时,你总该认识它吧。”

“我同赛马打交道快二十年了,还从未有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上校不满地说,“连小孩子也识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斑驳的右前腿。”

“赌注的赔率是多少?”

“这真让人摸不着头绪,昨天是十五比一,今天却成了三比一,你看,跌了这么多!”

“嗬!这么说有人知道了消息。”福尔摩斯说道。

马车驶到看台的围墙边,墙上贴着参加赛马的名单。

维塞克兹锦标赛

赛马年龄:限四、五岁口。赛程:一英里又五弗隆。每匹参赛马交押金五十镑。第一名除金杯外得奖金一千镑,第二名得奖金三百镑,第三名得奖金二百镑。

一、吉斯·牛顿先生的尼格罗。骑师着蓝色上衣,桃红帽。

二、伍德鲁上校的赛马巴格斯特。骑师着棕黄上衣,红帽。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特尔勒。骑师着红色上衣,黑帽。

四、罗尔斯上校的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黄上衣,黄帽。

五、巴哈莫兰公爵的艾丽斯。骑师着黑条纹上衣,紫帽。

六、森格里伍勋爵的拉兹波尔。骑师着灰上衣,蓝帽。

“我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你下的保证上了,为此我撤出了一匹已准备好的赛马。”上校说着惊奇地喊道,“什么?那是我的银色白额马吗?”

“银色白额马,5比4!”赌马客高声嚷着,“银色白额马,5比4!特尔勒5比15!其余的,一律5比4。”

“所有的马都编了号,六匹马都到场了。”我大声地说。

“六匹马都在场?我怎么看不到我的马?这里的马没有银白色的呀!”上校焦急地说。

“刚才跑过五匹马,剩下的一匹一定是银色白额马。”

我和上校正在说话时,从跑马场围栏内跑出来一匹矫健壮实的栗色马,在我们面前缓辔而过,马背上坐着那位众所周知的黄帽黄衣的骑师。

“那怎么是我的马!它身上一根白毛都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们究竟是在耍什么把戏!”

“喂,喂,别吵了!我们来看一看它跑得怎样,”我的朋友冷静地说,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视着赛马场,“太棒了,开始就这么快!看,它们过来了,已经转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望去,六匹马一直跑过来的情景相当壮观。六匹马紧挨在一起,甚至一条毯子就可以把它们盖住。布朗先生训练的特尔勒和他的红衣骑师,跑在这些马的最前面。可是,当这匹马跑过我们面前时,它的力气已经耗尽了。这时候,上校的马勇猛向前,驰过终点,比它的对手早到将近六个马身长。巴哈莫兰的艾丽斯名列第三。

“这么说,那匹马真的是我最心爱的银色白额马,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上校把一只手搭在额上望着,气喘吁吁地说道,“先生们,你们还要把秘密保留多久,请告诉我内情,好吗,福尔摩斯先生?”

“别着急,上校,你不久就会知道的,但你还得耐心一些。现在,趁它还在这里,我们一块去看看那匹马。”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跑马场的围栏处,这地方只准许马主人和他的朋友进去,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用酒精把马的前额和马腿洗一洗,你就可以看到它就是你丢失的银色白额马。”

“这真使我吃惊!”

“我在盗马者那儿找到它,便自作主张让它来参加马赛了。”

“我亲爱的先生,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你做的每件事都很神秘。这匹马看起来很健壮,它今天比往常跑得都快。我当初对你的才能表示怀疑,实在感到十分抱歉。你帮助我找到了马,替我做了件好事,但是你若是帮我抓到杀害约翰·斯德瑞格的凶手,那我更感激不尽了!”

“这件事,我已经做到了。”福尔摩斯慢吞吞地说。

我和上校惊奇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疑惑地问:“怎么,你抓住他了?凶手在哪里?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他就在这里。”

“这里,不会吧,他在哪儿?”上校更不明白了。

“此刻和我们在一起!”

上校听了他的话,气得脸都发青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你给予我很大的帮助,”上校说,“但对你刚才说的话,这不是恶作剧就是侮辱人格!”

福尔摩斯却轻轻地笑了。

“哦,上校,别生气,你一定是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向你保证,我一点儿没认为你同凶手有联系,”福尔摩斯接着说,“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的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名马光滑的脖颈上。

“怎么!是这匹马?”上校和我同时大声呼道。

“对,就是它,我得向你声明,他是出于自卫而伤人,它的罪过就减轻了许多。上校,你的所谓‘忠实的仆人’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根本不值得你同情和信任,请原谅我对死者说这些话。噢,现在下一场比赛又开始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稍稍赢一点儿。我们再找个适当的机会谈谈吧。”

当天晚上我们乘坐波蒙式客车返回伦敦。一路上,我的朋友详细地讲述了星期一的夜晚发生在达特门马厩的那些事,以及他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我和上校听得都陶醉其中了。我想罗尔斯上校和我本人有同感,那就是原来乏味的旅途变得兴致盎然了。

“同许多人了解此案的情况一样,我根据报纸报道做出的判断有误。尽管这样我从中找到了一些线索,如果没有别的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很重要的。在我来德文郡之前,我也认为凶手就是辛普森,虽然那时的证据并不充足。而当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的房子时,我突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那盘咖喱羊肉具有不小的价值。你们记得我从车上下来时出神的样子,我对自己忽略了这么明显的线索感到惊异。”

“先生,我承认直到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地方。”上校不解地说道。”

“咖喱羊肉只是我推理锁链中的一个环节。麻醉剂的气味虽然并不难闻,但一般菜是无法掩盖的,吃的人会很快地发现,或是根本吃不进去。可是咖喱却能掩盖这种气味。我们很难想象,辛普森为了放麻醉剂而带去咖喱,或是在他带去麻醉剂时,碰巧赶上小马倌吃的是咖喱菜,这种巧合无法让人相信。这样,辛普森的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注意的重点就落到驯马师夫妇身上,因为只有他们才能选择当天的晚餐,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特意给小马倌吃的,这就可以解释为何别人吃了同样的菜没有事。他们二人中,哪一个接近菜肴并且放入麻醉剂而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搞明白这件事之前,我了解到那条狗一晚上都没有叫,这真奇怪。我是从辛普森的事情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的。然而,尽管有人闯入马厩,牵走了名马,那狗却一声不吭,没惊醒睡在草料棚中的另外两个马倌,这让人费解。显然,这位深夜来客是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从上面所述的种种迹象,得出了可以确认的结论,约翰·斯德瑞格就是偷马人,是他在深更半夜来到马厩,麻醉了自己的小马倌,把马牵走了,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的动机不良。我了解到以前的一些案子,这些案子驯马师往往把巨额赌注押给自己的马,他们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故意不让马夺冠。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也会用更狡猾狠毒的手法,这一次驯马师到底采用的什么手法呢?我希望从死者衣袋里的东西找到答案。”

“事实和我想的一样,你们不会忘记死者手中那把精致的小刀吧,我想不会有人把它当作武器使用。正像华生医生告诉我的,这小刀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尔斯上校,你对赛马经验丰富,你应当知道,用那个小刀在马后腿踝骨的肌肉上划一道小小的伤痕,是很难看出痕迹来的。经过小手术的马将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看作是训练过度或是患了风湿,人们绝不会想到这是一个邪恶的阴谋。”

上校听了这些话,激动地大声叫道:“这个坏蛋,十足的恶棍!”

“我们已经清楚驯马师把马牵到野外的目的。这样一匹烈性马,在受到刀刺后,一定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睡在草料棚的人,因此干这事肯定得到野外下手。”

“我真是瞎了眼!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上校恍然大悟。

“没错,上校,你说的对。我在看过死者的东西后,非常幸运地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也同时找到了他的犯罪动机。上校,你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从那张账单上看出案中有一个任意挥霍钱财的女人,即使一个慷慨大方的人,也不会花那么多钱给一个女人买件衣服。由此初步断定,斯德瑞格过着重婚的生活,并且另有一处房子。我曾出其不意地向斯德瑞格夫人问及此事,她显然什么也不知道。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账单上服饰商的地址,要了一张斯德瑞格的照片,带上它会更容易解决这位神秘的希尔先生的事情。”

“从那时起,一切都逐步清晰了。罗尔斯上校,你的驯马师把马牵到一个坑穴,在坑穴里他点起蜡烛,为了不让人发现,他找到辛普森在逃走时丢掉的领带,可能是想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因为光的刺激,白额马受到了惊吓,出于动物的特殊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它,便猛烈地甩起蹶子,那结实的铁蹄子正好踢中了斯德瑞格的额头。而这时的斯德瑞格为了实施那精细的手术,不顾下雨,把他的大衣都脱了,所以在他倒下去的时候,他手中的小刀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这样讲,你们听明白了吗?”

“妙极了!真是料事如神,你像是亲眼所见一样!”上校不住声地赞叹着。

“我承认,我做了一个大胆的推测。斯德瑞格是个富于心计的家伙,绝不会轻易在这匹马身上做试验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及时地提了一个问题,没料到我得到的回答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到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我拿出照片给她看,她很快认出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的顾客,并且说他有一个打扮得十分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德瑞格背上了一身的债务;也正是因为追求奢华,这个女人把斯德瑞格推上了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小小的问题之外,你把一切都讲得很清楚。让我有点不明白的是,那匹马到底藏到哪里去了呢?”上校神情疑虑地问道。”

“啊,那匹银色马脱缰跑掉了,恰巧你的一个邻居收养了它,对于这一点,上校,我们必须宽容。如果没有错的话,我们现在到了维多利亚站的前一站了。再过十分钟,上校,若是你愿意到我们那儿吸吸烟,我很高兴把别的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你一定会有兴致听的。” X7BdFgVvlK6bG0nroJ85+o5rwVKMocSVasoEPfLlgYWl1ybAY7jMgoZu7GvAlj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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