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习惯把多幕剧叫大戏,场次少或只有一场的剧称为小戏。小戏虽然篇幅小,多则万把字,少则几千字,但是,写小戏并不容易。
一部小戏作品,不仅要主题立意积极深刻,而且还要事件清晰、情节生动、人物集中、语言精炼,这就需要作者对生活有深刻的认识、严谨的构思、娴熟的技巧。
生活是创作的源泉,但剧本创作又不是照搬生活,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如果我们所要反映的东西,仍然停留在原始生活素材中,没有进行加工提炼,形成艺术构思,就不成其为作品。
比如公与私的矛盾,这是生活中经常看到的,在这类现象中的一些材料,议论起来会使人激动、思索,但原封不动地把它写到一部小戏里,未必能够产生应有的戏剧效果。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那些生活素材还没有形成戏剧。
写小戏如同生活当中讲小故事一样,怎样才能引人入胜呢?环节之一,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戏剧“悬念”。
有人以为“悬念”更多属于情节曲折、惊险样式的戏剧,这是误解。我们阅读剧本或观看演出,总是根据作品提出的问题,随着剧中人物的思想行为不断发展追寻结果的。
戏剧“悬念”不仅惊险剧需要,悲剧、喜剧、正剧都需要,没有“悬念”,就无法抓住读者或观众。
所以有人也把戏剧称为“等待的艺术”。这个“等待”,正是“悬念”所造成的。要说明的是,有些小戏作品把“悬念”安排在情节变化当中,有些则置于剧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但不管怎样,缺乏“悬念”的作品,就不能引人入胜。
我们重视戏剧“悬念”,但不可生编硬造。符合生活规律的戏剧“悬念”,不仅可以推动故事情节有节奏地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剧中人物的刻画。相反,离开生活基础的戏剧“悬念”,即使再强烈,人们也会觉得虚伪不可信,自然不会和剧中人物共呼吸,又怎么能按照作者的意图循着开端、发展去追寻全剧的结果呢?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写剧本也一样。不论大戏或小戏,剧本的开端总是担负着说明事件、介绍人物的任务。在这中间,不可避免还要对时代、环境交代清楚。戏剧不同于小说,不要说篇幅不允许,即使是花笔墨作必要的介绍,也还有个方法的问题,这个方法就是紧紧把握住戏剧冲突。
我们通常说“没有冲突就没有戏”。一个剧本,不论作者确定什么主题,它都应当通过戏剧冲突来完成。剧本中的戏剧冲突,既不是在故事发展中间提出,也不可能在结尾时才揭示,那么,在戏剧冲突必然产生于剧本开端的规律中,如果作者离开了戏剧冲突,单纯地对事件、人物、时代、环境作介绍,读者或观众必定感到索然无味。
反之,要使读者或观众看下去、读着有兴趣,就必须紧紧把握住戏剧冲突,在“动作”中对事件、人物、时代、环境作分析介绍。
剧中人物是“做什么”好呢?还是“怎样做”好呢?这是一个初学写小戏的人值得思索的问题。
小戏和大戏一样,必须有事,这就是剧中人物“做什么”;而“怎样做”又是写剧中人物不可缺少的,二者绝对不可分隔。但是,一般写作的时候,功夫应当多用于“做什么”方面。
与此相反,“怎样做”就不同了,它给人留下的是有血有肉的鲜明形象,剧中人物一切言行构成的事,人们不仅记得,而且他们的思想情感令人经久不忘,正面人物如此,反面人物也是一样的。
一个戏当然要有个故事,有时曲折一些也是为人们所喜欢的,但是事情是人做出来的。我们在生活中做任何一件事,无论如何是离不开思想情感的支配,而思想情感又会因人而异。“文学是人学”,戏剧文学的最终目的,也还是要通过“做什么”事来刻划“怎样做”的不同人物。
我们时常讲,在生活中观察、体验。写校园题材也好,写社会题材也好,一个作者除了学习、了解必要的知识外,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各行各业的事情了解人,观察、体验不同性格的人的思想情感。如果众多栩栩如生的形象在作者构思中浮现,就不会单纯地写他们“做什么”,这样的作品才会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