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1WsY+x9tpB52gchdXayD0L0xCUJQjUpLDwiDXqbwtF0YU5+NYRR5bX7/rH/zm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