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华
(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研究员)
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新高考”)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2017年,浙江省和上海市首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按照中央的部署,2017年秋季,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四个省市继续开始改革试点,为全面推广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到2020年全面建成新的高考制度。
“新高考”制度和“旧高考”制度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能够充分发挥高校在大学招生录取中的主体性作用,从被动录取转向主动招生,使高校的招生录取标准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中发挥正向引导功能。如果高校招生机构不能或无法转化职能,仍然完全根据分数录取学生,将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目前的“应试训练”和“分分计较”格局,非但不能根治改革之前的痼疾,反而可能由于等级赋分、多重计算方式的转换比较以及等值等诸多复杂性问题的介入而引发更多的问题。反之,如果高校招生机构能够根据新高考制度的要求转化职能,把“两依据,一参考”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则有可能从根本上实现中央提出的“立德树人”的目标,目前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诸多趋利避害型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4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恢复高考的伟大决策,使千百万年轻人凭考试成绩而不是其他因素进入大学,不仅改变了年轻人自身的命运,也开启了国家和民族的崭新篇章,奠定了40多年改革开放繁荣局面的基础。然而,一项制度运行久了,自然而然会产生诸多弊端。就像历史上的科举制一样,高考制度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危机。
高考制度的危机并非来自于高考本身,而是来自于高考统一录取制度。许多人批评高考,其实高考本身无所谓好坏,通过考试成绩录取考生也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把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所带来的一系列僵化弊端。退一万步说,即使考试本身存在着严重缺陷,但只要没有把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唯一依据,高校仍然有可能通过自己的主动性努力去弥补考试的不足。
关于高考统一录取制度的弊端,许多学者已做了精辟深刻的分析。已有的研究比较关注高考对创新性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所产生的危害,但当前更应该重视的是,以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的高考录取制度对高中基础教育的社会功能所带来的严重侵蚀。在分数决定一切的情况下,高中逐步退化为一个“公司化”的培训机构,只注重对学生进行事实和知识点的重复性训练,忽视了对学生价值观和道德意识的引导与培养。在越来越残酷的竞争下,学生被区分为“学霸”和“学渣”。在这场竞争中胜出的“学霸”,将成功完全归功于自己的聪明、汗水和勤奋,沾沾自喜,丧失了对失败者的怜悯和敬畏;而那些所谓的“学渣”,因为考试成绩的落后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严重怀疑,自怨自艾,并将自己的不利局面归因于“学霸”的存在,由此产生对前者的嫉妒、愤怒乃至仇恨。高中本应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最重要的机构,但在越来越强化的高考利益驱动下,正在逐步弱化甚至丧失这个功能。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谁都无法否认价值观和道德意识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当价值观和道德意识很难或不能通过考试进行测量时,中国教育就出现了一个极其分裂的场景: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在文件、墙壁和网站上强调价值观教育;另一方面,一些学校和教师在实际教育过程中却完全抛弃了价值观教育,尤其是当价值观和个人利益出现冲突的时候。
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个局面,就必须让大学招生机构真实地而不是形式化地考察学生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并通过这样的行动,使中学和学生(及家长)认识到,价值观和道德意识的养成在大学招生录取中是真正起作用的而不只是纸面上的说辞。否则,即使对价值观和道德教育强调一千万遍,因为在决定学生前途命运的招生录取中不起作用,甚至因为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而起到相反的作用,中学和学生(及家长)仍然会置若罔闻,只会在实际生活中变本加厉地加大对考试训练的重视。
20多年前,正是因为意识到大学招生录取标准对高中生的行为方式会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大学开始讨论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对学生的重要性,并在录取中对此进行考量。也就是说,大学在审阅申请者材料的时候,会主动关注这名申请者是否参加过社区服务。“在麻省理工学院(MIT)的申请者中,90%以上有参与社区服务的经历。这和从前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对于中学生而言,虽然他们仅仅是在要求之下参加社区服务,也依然能够从中受益。一旦他们从中受益,他们也将在未来继续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我想,让学生除了为考试而学习之外还能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为考试而学习当然很重要,但这只应该是教育项目中的一部分。”麻省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主任Stuart的观点值得我们深思。
大学招生录取的实质是,谁有资格上大学?如何得出这一结论呢?这涉及招生名额的分配问题。为了决定某物品的正当分配方式,亚里士多德认为,我们需要研究被分配之物的目的或意图。比如,假设我们在分配长笛,谁应当得到最好的长笛呢?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是,那些最好的长笛吹奏者。因为这是长笛存在的目的——产生动听的音乐。那些能够最佳地实现这一目的的人,就应当拥有最好的长笛。如果这一逻辑是正确的,那么,大学的招生名额又应当如何分配呢?为了决定大学招生名额的正当分配方式,我们就需要研究大学招生的目的或意图,即:大学为什么要录取学生?
这一问题背后隐含的问题是,大学的使命是什么?大学录取学生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它的使命。只有在明确了大学的使命之后,那些能够实现这一使命的最佳人选才有资格进入大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哈佛大学法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极其深刻地指出:“录取中的公正并不是在奖赏优点与德行,只有当一所大学界定了自己的使命时,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才算是分配大学新生名额的公平方式。”换句话说,大学的招生录取并不是一种对优胜者的褒奖或荣誉。事实上,只要学生对满足该大学的社会目的有所贡献,那么录取这名学生就是正当的。
大学应当是各具特色的,因为每一所大学都拥有不同的使命。大学的使命不同,选拔学生的标准也就相应不同。是使命而不是分数赋予了大学的不同价值和意义。大学的不同,应当体现为人才培养的使命与特色的不同,不是录取分数的不同,更不是通过录取分数的高低来区分出大学质量的三六九等。
传统的大学招生录取制度没有体现出这一点。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没有提出自己独具特色的使命。即使提出了使命,因为无法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测量,也和录取结果无关,因而对招生录取不具有实质性意义。由于高考试题的难度越来越低,那些心思缜密、对知识点熟练掌握的学生可以凭借微小的优势偶然性地胜出,但其未必是实现大学使命的最佳人选。即使中国大学的使命全部集中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大学也更需要录取那些拥有正确的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忠诚、创造力等品质的人。寻找和发现拥有这些品质的学生,不能依赖于考试分数,而是需要专业化的人员和技术。
对人的认识是最困难的。人们往往通过考察一个人的过去而预测他(她)的未来,但“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种预测往往并不准确,有时候甚至是失败的。尤其是,大学的招生录取,并不是对学生过去成绩的奖励,而是对国家和社会未来发展的投资;大学并不是要挑选高中成绩的拔尖者,而是要选拔未来能够引领社会、改变世界的优秀人才。这是世界上最复杂的教育决策,同时也是回报率最高的教育投资。越是顶尖大学,其招生录取模式越复杂。它不能将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地轻易交给机器去做简单化的决定,而要由最具智慧和见识的人来主动地做出判断,以提高人才选拔的精确度和效率。
招生是寻找和发现的过程。在确立了大学使命之后,招生机构需要寻找和发现与这一使命相匹配并最终能够实现这一使命的人。这样的人不会主动送上门来,需要经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像古代的伯乐一样,睁大了眼睛,在茫茫人海中去发现属于自己的“千里马”。一个人在哪所大学接受本科教育,其气质和未来的人生道路会深深地打上这所大学独特使命的烙印。这赋予了大学招生办公室以特殊的责任:通过决定谁可以进入这所大学而改变学生个人和大学的命运。
寻找和发现的过程并不容易。这需要招生人员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背景和知识,有时候甚至还需要更为广泛的学术背景,如数学、物理、化学等。在做出判断时,科学是必需的;但在更多的时候,艺术、审美甚至直觉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大学的招生人员,就像是一场冰上芭蕾比赛的裁判。选手们的确需要做出一些通用的规定性技术动作来满足要求,但是,区分出谁是真正优秀的选手,依赖的是评判者对美的艺术追求和直觉把握。
新高考改革是教育领域最深刻的一场革命,也是教育领域的“牛鼻子”。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教育领域中的许多困难和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但是,谁来牵这个“牛鼻子”呢?答案只能是大学。只有让高校成为大学招生录取的主体,才有可能真正牵着教育改革的这头“牛”沿着正确的方向,到达成功的彼岸,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