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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的确定

知识目标

(1) 熟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含的内容。

(2) 了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

(3) 掌握预备费包含的内容及计算方法。

(4) 掌握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工作任务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能够合理地确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并会计算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

1.4.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筹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作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建设用地费

【土地划拨与土地出让的区别】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固定于一定地点与地面相连接,必须占用一定量的土地,也就必然要发生为获得建设用地而支付的费用,这就是土地使用费。它是指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征地补偿及拆迁补偿费等,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 征地补偿及拆迁补偿费

征地补偿及拆迁补偿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费、拆迁补偿费及搬迁、安置补助费等。

(1)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 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因征地时对其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受到损害而做出的一种赔偿。在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自行承包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应付给本人,属于集体种植的青苗补偿费可纳入当年集体收益。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地上附着物是指房屋、水井、树木、涵洞、桥梁、公路、水利设施、树木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视协商征地方案前地上附着物价值与折旧情况确定,应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确定,如附着物产权属于个人,则该项补助费付给个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应支付给被征地单位和安置劳动力的单位,作为劳动力安置与培训的支出,以及作为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并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指征用城市郊区商品菜地时支付的费用。这项费用交给地方财政,作为开发建设新菜地的投资。菜地是指城市郊区为供应城市居民蔬菜,连续3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安排种植蔬菜的,均不作为需要收取开发基金的菜地。征用尚未开发的规划菜地,不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蔬菜产销放开后,能够满足供应,不再需要开发新菜地的城市,不收取新菜地开发基金。

(5)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目的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节约用地、保护农用耕地。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不仅包括占用耕地,还包括占用鱼塘、园地、菜地及其他农业用地建房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均按实际占用的面积和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其中,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前3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视为耕地。

(6) 土地管理费。土地管理费主要作为征地工作中所发生的办公、会议、培训、宣传、差旅、借用人员工资等必要的费用。土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一般是在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四项费用之和的基础上提取2%~4%。如果是征地包干,还应在四项费用之和后再加上粮食价差、副食补贴、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提取2%~4%作为土地管理费。

(7) 拆迁补偿费。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补偿的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还应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安置补助费。拆迁补偿费用的标准和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土地的出让和转让可采用协议、招标、公开拍卖等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 居住用地70年。

(2) 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出让金标准一般参考城市基准地价并结合其他因素制定。基准地价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它以城市土地综合定级为基础,用某一地价或地价幅度表示某一类别用地在某一土地级别范围的地价,以此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基础。

特别提示

协议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招标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公开拍卖适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2.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1) 建设管理费的内容。

① 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工程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② 工程监理费: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此项费用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③ 工程总承包管理费:是指如建设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2)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 =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

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按照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确定。有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期和规定的金额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如采用监理,建设单位部分管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监理费应根据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

2) 可行性研究费用

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依据调研报告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及编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此项费用应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3) 研究试验费用

研究试验费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所进行的必要的试验费用,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这项费用按照设计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计算。在计算时要注意不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 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4)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指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设计模型制作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此项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发改价格[2015] 299号】

5)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专项评价及验收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级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费、节能评估及评审费、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以及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这些专项评价及验收费用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1) 环境影响评价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对其进行环境污染或影响评价所需的费用。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评估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环境监测、编制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费用。

(2) 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费。

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费是指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而编制评价大纲、编写安全评价报告书和评估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在竣工阶段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是指建设项目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而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书和评估所需的费用。

(4)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是指通过对建设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而进行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构造评价、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并编制地震安全评价报告书和评估所需的费用。

(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是指在灾害易发区对建设项目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和建设项目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的预测评价,编制评价报告书和评估所需的费用。

(6) 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

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是指对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进行预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评估所需的费用,以及在施工期间的监测、竣工阶段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7) 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费。

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费是指对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编制压覆重要矿床评价和评估所需的费用。

(8) 节能评估及评审费。

节能评估及评审费是指对建设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以及评估所发生的费用。

(9)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是指对应用于生产,具有流程性工艺特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和对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水平及可靠性进行定量评估所发生的费用。

(10) 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

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以及行业规定需进行的其他专项评价、评估、咨询和验收所需的费用。如重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等。

6)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括建设项目场地准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 建设项目场地准备费是指为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场地达到开工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而发生的费用。

(2)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单位为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生活、办公的需要,用于临时设施建设、维修、租赁、使用所发生或摊销的费用。

新建项目的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改扩建项目一般只计拆除清理费。

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 工程费用 × 费率 + 拆除清理费

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用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

特别提示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7)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但未计入设备购置费中的费用。

(1) 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可根据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列或按引进货价(FOB)的比例估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况估列。

(2) 出国人员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差旅费、生活费等。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以及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生活费按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差旅费按中国民航公布的票价计算。

(3) 来华人员费用。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往返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依据引进合同或协议有关条款及来华技术人员派遣计划进行计算。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指标计算。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 银行担保及承诺费。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支付贷款机构的承诺费用。应按担保或承诺协议计取,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时可以担保金额或承诺金额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8)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费率计算。民用建筑占建筑工程费的2‰~4‰,其他建筑占建筑工程费的3‰~6‰,安装工程占建筑工程费的3‰~6‰。

9)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安全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此项费用按照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

10) 市政公用设施费

市政公用设施费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以及绿化工程补偿费用。此项费用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标准计算。

3.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1) 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项目,在交付生产前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整个生产线或装置进行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分费用)。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器具使用费、机械使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以及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以及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原因或设备缺陷等发生的处理费用。

2)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在建设期内为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等发生的费用。

(1)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

① 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② 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

③ 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2)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的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 按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使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② 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标准为依据。

③ 项目投资中只计算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使用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④ 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成本中核算。

⑤ 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信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做无形资产处理。

3) 生产准备费

(1) 生产准备费的内容。

在建设期内,建设单位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包括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学习资料费等。

② 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买费。

(2) 生产准备费的计算。

① 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

生产准备费 = 设计定员 × 生产准备费指标(元/人)

② 可采用综合的生产准备费指标进行计算,也可以按费用内容的分类指标计算。

1.4.2 预备费

按我国现行规定,预备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因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

1.基本预备费

1) 定义

基本预备费是指投资估算或工程概算阶段预留的,由于工程实施中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洽商、自然灾害处理、下地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可能增加的费用,亦可称为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基本预备费一般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1) 工程变更及洽商。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 一般自然灾害处理。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该费用应适当降低。

(3) 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处理的费用。

(4) 超规超限设备运输增加的费用。

2) 基本预备费的计算

基本预备费是以工程建设费为取费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费率计算的。计算公式为:

基本预备费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基本预备费费率

基本预备费费率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计取。一般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取10%~15%,在初步设计阶段取7%~10%。

2.价差预备费

1) 价差预备费的内容

价差预备费是指针对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材料、人工、设备等价格可能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而事先预留的费用,也称为价格变动不可预见费。价差预备费的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2) 价差预备费的计算

价差预备费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采用复利方法计算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F ——价差预备费;

n ——建设期年份数;

I t ——建设期中第 t 年的静态投资计划额,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

f ——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

m ——建设前期年限(从编制估算到开工建设,单位:年)。

应用案例1-3

某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为500万元,设备购置费为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00万元,已知基本预备费费率5%,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1年,建设期为3年。各年投资计划额:第一年完成投资的20%,第二年60%,第三年20%。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6%,求建设项目建设期间价差预备费。

【案例解析】

基本预备费 = (500 + 300 + 200) × 5% = 50(万元)

静态投资 = 500 + 300 + 200 + 50 = 1 050(万元)

建设期第一年完成投资 = 1 050 × 20% = 210(万元)

第一年价差预备费: PF 1 = I 1 [(1+ f )(1+ f 0.5 -1]=19.18(万元)

第二年完成投资 = 1 050 × 60% = 630(万元)

第二年价差预备费: PF 2 = I 2 [(1+ f )(1+ f 0.5 (1+ f )-1]=98.79(万元)

第三年完成投资 = 1 050 × 20% = 210(万元)

第三年价差预备费: PF 3 = I 3 [(1+ f )(1+ f 0.5 (1+ f 2 -1]=47.51(万元)

所以,建设期的价差预备费: PF =19.18+98.79+47.51=165.48(万元)

1.4.3 建设期贷款利息

1.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的概念

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为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融资费用及债务资金利息。

2.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1)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当年贷款按半年计算利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q j ——建设期第 j 年应计利息;

P j - 1 ——建设期第(j-1)年年末累计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A j ——建设期第 j 年贷款金额;

i ——年利率。

(2) 当贷款在年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时,建设期贷款利息按下式计算:

I = P (1+ i n - P

式中: P ——一次性贷款数额;

i ——年利率;

n ——计算期;

I ——贷款利息。

特别提示

利用国外贷款的利息计算中,年利率应综合考虑贷款协议中向贷款方加收的手续费、管理费、承诺费,以及国内代理机构向贷款方收取的转贷费、担保费和管理费等。

应用案例1-4

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在3年建设期中,分年均衡进行贷款,第一年贷款额为300万元,第二年贷款额为600万元,第3年贷款额为4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6%,计算3年建设期贷款利息。

【案例解析】

第一年建设期货款利息 = (300 ÷ 2) × 6% = 9(万元)

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 = (300 + 9 + 600 ÷ 2) × 6% = 36.54(万元)

第三年建设期贷款利息 = (300 + 9 + 600 + 36.54 + 400 ÷ 2) × 6% = 68.73(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 = 9 + 36.54 + 68.73 = 114.27(万元)

综合应用案例

某工业引进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

(1) 项目的建设期为两年,第1年完成项目全部投资的40%,第2年完成60%。

(2) 全套设备从国外进口,质量为1 850t,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为460万美元,国际运费标准为330美元/t,海上运输保险费率为0.267%,中国银行费率为0.45%,外贸手续费率为1.7%,关税税率为22%,增值税税率为17%,美元对人民币的银行牌价为1∶6.61,设备的国内运杂费率为2.3%。

(3) 该项目建筑工程占设备购置投资的27.6%,安装工程占设备购置投资的1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设备购置投资的7.7%。

(4)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中有2 000万元来自银行贷款,其余为自有资金,且不论借款还是自有资金均按计划比例投入。根据借款协议,贷款利率为10.38%。基本预备费费率为10%,项目建设前期年限为0,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为5%。

【问题】

(1) 计算项目设备购置投资额。

(2) 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

【案例解析】

(1) 进口设备货价 = 460 × 8.07 = 3 712.20(万元)

国际运费 = 1 850 × 330 × 8.07 = 492.67(万元)

银行财务费 = 3 712.2 × 0.45% = 16.70(万元)

外贸手续费 = (3 712.20 + 492.67 + 11.26) × 1.7% = 71.67(万元)

进口关税 = (3 712.20 + 492.67 + 11.26) × 22% = 927.55(万元)

增值税 = (3 712.20 + 492.67 + 11.26 + 927.55) × 17% = 874.43(万元)

进口设备原价 = 3 712.20 + 492.67 + 11.26 + 16.70 + 71.67 + 927.55 + 874.43 = 6 106.48(万元)

设备购置投资额 = 6 106.48 × (1 + 2.3%) = 6 246.93(万元)

(2) 设备购置费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6 246.93 × (1 + 27.6% + 10% + 7.7%) = 9 076.79 (万元)

基本预备费 = 9 076.79 × 10% = 907.68(万元)

建设期第一年贷款利息 = 1/2 × 2 000 × 40% × 10.38% = 41.52(万元)

建设期第二年贷款利息 = (2 000 × 40% + 41.52 + 1/2 × 2 000 × 60%) × 10.38% = 149.63(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 = 41.52 + 149.63 = 191.15(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 9 076.79 + 907.68 + 553.50 + 191.15 = 10729.12(万元) wUI4hZ+xNweCOoShnnV2rnOYU0A02ap29JU+NGCo+uFArXYzTYcjHc7w1UNIQD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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