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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心论

在熊十力看来,“本心习心之分是中国古代哲学上极重大的问题” ,众所周知,“本心”是心学从孟子到陆王都十分重视的观念 ,在禅宗中也常用本心的说法。如果说习染的思想主要是得自佛教思想的资源而加以转化的,那么本心的观念主要是吸收了孟子及王阳明的思想。本心根据不同讨论的需要又称良知、明几、仁心、天明、智等,本心的观念是熊氏明心论的基础。

熊十力多用“明几”指本心的发用,他说:“明者,炤然灵明之谓;几者,动之微。灵明之动曰明几,良知发动即此明几。” 灵明亦称天明,兼有人的固有的思维能力与先验的道德理性两种意义。几表示思维的发动、运作的初始状态。熊十力明确肯定在伦理学意义上明几即是王阳明所说的良知,所以他把“知是知非”作为明几的基本特征。本心是人的先验的知觉能力,与习心为“后起”不同,是“本有”的,所以熊十力说“人之生也莫不有本心”, “本心者是本有,非后起故,遂名本心”, “良知即是本心” ,由于这种本有性质,本心也称为“本明”,在认识论意义上常称为“天明”。

与习心论着重讨论习染的结构与形成机制不同,本心论的特点是熊十力不仅一般地强调本心的先验品性,更强调此种先验品性的宇宙论的根源。他说“明几发于灵性”(《明心篇·自序》),这并不是说人在本心之外还有一个“性”,这里的灵性实即本心在宇宙论方面的根源。我们知道,根据熊十力哲学的“体用论”,他肯定有宇宙实体存在,认为宇宙实体“既非物质性,亦非精神性”,而是“既含物质性,亦含精神性”。他还认为,实体的自身变现为大用流行,大用流行表现为翕辟两方面的对立统一,翕代表物质,辟代表精神。熊十力有时也用乾坤表达辟翕的观念,他认为,在宇宙的大用流行中,坤或翕代表着物化、凝固的趋势,而乾或辟则代表刚健、升进的趋势,其中乾(辟)是主导的方面。正是由于乾的导引、开发作用,宇宙生生不息的发展才得以实现,所以熊十力实质上是把乾看作宇宙的本性。

乾作为大用流行的精神性,又称为“生命心灵”,表示乾是生命力、思维能力和整个宇宙生生进步的动源。在熊十力哲学中,“生命心灵不可当作两物去想,以其生生不测则称生命,以其为道德智慧或知能等作用之原则号心灵” , “生命与心灵殆无性质上的区别,惟生命未发展到高级阶段即心灵不能显发盛大。” “生命”概念的基础无疑是自然界中的生命现象,而在熊十力哲学中则指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的趋势和属性。从这样的观点来看,生物未出现时,生命力仍潜在地存在,既有生物之后,生命力即运行于、表现于一切有机体中;心灵则是生物进化至人类发展出的生命力的最高形式。因而生命、心灵本来无二,是同一生命力或精神力(乾)的不同表现形式。从而,“生命力”是普遍存在于宇宙万物的品性。宇宙也可以认为有一大生命。体用论与明心论的结合点就在于:本心的根源就是宇宙生命力,就是宇宙实体的乾辟之性。

“生命力”潜运于天地万物之间,构成了一生生大流,因而,虽然宇宙功用有翕辟两方面,但作为辟的生命心灵是主导的方面,“心实流御乎物,遂能转物”,熊十力认为宇宙整个进化过程证明了精神主导物质。当然,晚年熊十力的宇宙论认为实体非心非物,本体变成功用,本体与功用的关系是“即体即用”,功用分为心物,其中心不受物的拘固,主导物质向上发展,所以熊氏的宇宙论可以说是一种功用的唯心论,而非实体的唯心论。从这种功用的唯心论出发,人本来与宇宙生生大流为一体,宇宙的乾辟之性体现在人就是本心,本心的种种德用和破除物质锢闭的特性是由整个宇宙实体所决定的。

为了进一步展开宇宙乾性体现为人之本心这一论题,熊十力采用了传统的“禀受”说及“万物一体”说。他认为,个体的生命心灵即禀受宇宙的大生命而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个体只禀受了宇宙生命的一部分。在他看来,宇宙大用流行的大生命与个体具有的生命(心灵)的关系近于佛教的“月印万川”或理学的“一实万分”的关系,他说:“万物各有的生命即是宇宙的大生命,宇宙大生命即是万物各有的生命。” 这表示,一方面,就个体生命而言,个体的本心即禀受宇宙大生命之全。另一方面,就宇宙生命而言,大生命并不在万物之外,万物之外更无大生命。就是说,宇宙大生命与个体本心之间也是一种互即的关系。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赞成“天地万物为一体”的提法。他说:“宇宙大生之洪流,是名大生命。但大生命不是超脱万物而独存,如甲物禀大生洪流以生,则大生命固即是甲物之生命,乙物禀大生之洪流以生,则大生命亦是乙物之生命,乃至无量物皆然。” 因此,熊十力所讲的“天地万物为一体”,其统一基础既不是气,也不是理,而是生命,他指出:“人与万物,以形体言则各别,以生命言则浑然为一,人的本心常不为小己之私欲和私意所锢蔽,廓然与万物同休戚。” 如前所述,这里所说的生命与一般用法不同,对人都是指心灵而言。

既然个体的生命即是禀得的宇宙生命,人的本来生命当然具有与宇宙生命相同的性质,故熊十力说:“生命心灵固有生生、亨畅、炤明、刚健、升进等德用,而潜驱默运乎物质之中,破除锢闭,是其特性。” 在伦理学的意义上,体现在个体的生命即是本心,亦称仁心。在宇宙论上乾主导乎坤,在人类则表现为心主宰乎身,不为官能欲望所锢,不为外物所困。熊十力说:“仁心即生命力之发现,生命者,大广众生,无穷竭也。《大易》则谓之乾,余在《体用论》则说为辟,辟之为主,潜驱默运乎躯体以及躯体四周之物质宇宙,而为其主导者也。生物未出现以前辟势潜隐于物质层而未得显露;生物初出,生命力只发现为生活机能,而心灵现象犹未著,由高等动物进至人类,心灵始以机体组织完善而得以赫然显露,大显其对治小己私欲之胜能,所谓仁心也。” 这就说明,本心的根源是作为宇宙生命力的辟势,其基本特性为炤明、刚健、亨畅、升进等,其作用主要是克制独立体的私欲。这样一来,人就是一个小宇宙,他即实体即功用。独立体为物质,本心是精神,本心主导小体,而努力实现生命心灵的固有特性,都有着深刻的宇宙论根源。

与习染论强调“后起”不同,本心论注重其宇宙论意义上的“本有”。然而,按照熊十力的宇宙论,宇宙实体是一元的,一元实体则“本具乾坤二者之性质”,因而从逻辑上说,乾坤两者在人物之生都应有其表现。就是说,乾坤既是实体兼有的两种特性,相应地,体现在人也应有乾坤二元之性。不过,熊十力并不认为自己是善恶二元论,虽然他也说:“有坤之阴暗,万物禀之以成形;有乾之阳明,万物禀之以成性,性以帅形,是理之大正;形而累性,则事有反常。” 但他并不认为坤可以构成一个与乾对峙的性。对坤来说,其作用是构成形体,具有物质能力;乾的作用则是作为本性即生命心灵。尽管如此,他的学生还是提出质疑:“先生之学宗《易》,乾为心灵,阳明刚健,无有不善;坤为物质,是阴暗性,其动也迷,本来无善,尊论翕辟犹承乾坤,殆有善恶二元之意欤?”对此熊十力回答说:“吾子之解似是而非也,乾坤同一乾元实体,譬如众沤同一大海水,不得言二元。乾坤两方面虽有相反之性,而乾实统御坤,相反所以相成,正是全体流行之妙。” 又说:“本体不能只有阳明的性质而无阴暗的性质,故本体法尔有内在的矛盾,否则无可变动成用,老子曰:‘反者道之动’,是明于《易》者也。然乾阳毕竟统御坤阴,坤阴毕竟顺承乾阳,矛盾终于化除,而保合太和。” “善恶互相违,本于乾之阳明与坤之阴暗两相反也,阳明统御阴暗,则矛盾化除,而乾坤合一矣,人之生也,禀阳明而成性,禀阴暗而成形,存性以帅乎形,是谓立人道以弘天道。” 根据这些说法,熊十力的思想可以被表达为:首先,整个宇宙若分别地看,有两种对立的属性,但整体上看,乾统坤,坤承乾,因而宇宙总体上呈现为善的本性,而不是二元对立的本性。其次,由于熊十力规定实体是一元的,对立的属性表现在功用层面,故在实体意义上不能说是二元论。再次,大用流行中乾坤二性相对,这是相反,而矛盾最终以一方服从于另一方得到化解,这是相成,由于人与宇宙大用为一体,因此人的本性也属于“乾统御坤”的善。

熊十力显然需要处理这个两难:如果乾坤的矛盾最终化除,“反者道之动”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动源就会遏止;如果乾坤的矛盾不化解,又有可能走向他力图回避的善恶二元论。因此,对熊氏的“化除”说须给予一个适当的诠释,就是说,矛盾的化除不是结构性的,而是功能性的。从结构上说,本体始终法尔有阳明与阴暗两种性质;而从功能上说,两者始终维持着一种阳明统御阴暗的平衡。照熊十力理解,这种功能上的平衡不只是力量对比的一个胜负的结局,实际上是一种协和。在乾的主导下,坤不仅与乾有矛盾,也顺承配合乾的作用,相反又相成地共同实现着宇宙的升进过程。在他看来,相反不等于相仇,无休止的相仇并不能真正提供发展的动源,恰足以闭塞亨畅的大化流行。从辩证法史的意义上说,熊十力的这个思想提供了对矛盾统一性的一种特殊理解。

本心在伦理学的意义指良心、良知,这与传统儒学是一致的。熊十力认为,人的意识中既有仁心发动,又有小己私欲,人应当返己体会本有的仁心,克制私欲。就本心与习心的关系而言,本心是人的先验的自我,习心是人的经验的自我,本心是理性(亦含直觉),习心是感性。人生价值的实现就是仁心的扩充拓展,其基本途径就是保住本心、扩充善端、转化恶习、创养善习。 XwxhJOAMMfJOchmylOEl7UP+vPf2JvhKElcnjHNL3ya5vBivCnAdpA3XSG5CxG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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