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来,新型城镇化已逐渐成为国家的重要政策投射点。2014年新型城镇化已从最初众多投资主体眼中的偶发“商机”上升为中国第二轮改革大局的有力抓手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格局中的主要杠杆。“城市”成了区域发展决策、公民素质养成、大众舆论引导及其他更加广阔社会效应发生中的核心角色。《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的出台是本年度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节点。
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市长王安顺陪同下,来到北京市就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首都更好发展特别是破解特大城市发展难题进行考察调研。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北京市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对破解大城市的“城市病”提出六点建议,对北京市发展提出五点指示。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对城市发展做出正面指示,这在国家历任领导人中并不多见,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早在20世纪80年代任厦门市副市长期间,习近平就提出警惕厦门城市发展对历史文物的破坏。1990年在主政福州后继续强调了文物保护对区域发展的重要意义。1992年,习近平在《福建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处理好城市建设中八个关系》,对城市建设这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出了深入思考,认为必须处理上与下、远与近、旧与新、内与外、好与差、大与小、建与管、古与今八个关系。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为福州市知名文物学者曾意丹所著《福州古厝》一书作序,“序”中提到:“古建筑有着丰富的人文内涵。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者,既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发展经济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二者同等重要。因此,在经济发展了的时候,应加大保护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的投入,而名城保护好了,就能够加大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提出,要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京津“双城记”。 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习近平在上海代表团要求上海加快智慧城市和郊区新城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指出少数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注重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10月,习近平出席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长篇讲话,会上针对中国城市建筑风格问题,强调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
由此梳理,可发现“城市”在中央领导集体的决策视野中其实一直具有重要地位。2014年2月,习近平对如何破解“大城市病”做出六点指示:(1)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2)形成适度超前、相互衔接、满足未来需求的功能体系,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要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放在城市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3)环境治理: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4)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尤其要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5)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6)老城区改造要回应不同愿望和要求。此外还就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5点要求:(1)要明确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2)要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3)提升城市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质量。(4)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尤其要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5)要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通过习近平对具体城市问题的回答,可见其城市发展观大体可分为这样几个层次:(1)强调要在规划先行、适度超前的大局视野中发展城市。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中国城市发展急于近利、昧于远虑,导致了当代中国城市的无序与膨胀。习近平认为,解决“城市病”首先应做好规划。(2)强调城市发展的区域性视野。同样是因为急功近利的经济导向,当代中国城市的空间形态在无限扩张的同时又异常封闭,城市发展往往以区域整体利益的付出为代价;习近平关于京津冀“首都经济圈”的提出及对北京要“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指示,体现了对城市发展之区域视野的重视。(3)强调通过遗产保护、塑造人们对城市的文化认同。(4)强调城市发展要与自然生态相和谐。(5)强调城市发展的公共性维度。习近平在谈到少数民族问题时,指出要重视社区在搞好民族团结,争取人心上的作用;在谈到老城区改造时,提出要听取各方面的民众声音;同时,他对城市中的遗产资源十分重视。
2014年12月,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全面阐述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5年经济工作,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并明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提法早有酝酿。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首次以“新常态”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特别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7月,在与党外人士的座谈会上,习近平再次提出“正确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共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本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确认的中国经济“新常态”有这样几个特点: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从城市化进程角度来看,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确认同时体现出国家空间经济模式的转型。现代经济是典型的空间经济,生产要素的空间聚集与流通构成了现代经济发展基本动力。1992年在首次提出“市场经济”的十四大报告中,其中在“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努力实现十个方面关系全局的主要任务”中,第五项任务为“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加快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在该项任务的表述中提到“东部沿海地区要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重点发展附加值高、创汇高、技术含量高、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低的产业和产品,多利用一些国外资金、资源,求得经济发展的更高速度和更好效益。中部和西部地区资源丰富,沿边地区还有对外开放的地缘优势,发展潜力很大,国家要在统筹规划下给予支持。这些地方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对内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努力发展优势产业和产品,有条件的也要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以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积极促进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形成地区之间互惠互利的经济循环新格局。要根据自然地理特点和经济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努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在今天重新对之省思,就可发现:中国第一轮改革的经济发展主动力一定程度上是循着这一提示前进的,规模化扩张充分利用了低成本的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与自然资源,在此基础上造成了中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奇迹”。
然而,规模扩张也有自己的“红线”,“新常态”是中央决策层对经济转型的判断,而建构以空间创新为主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则是其应对之策。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要完善区域政策,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各地区要找准主体功能区定位和自身优势,确定工作着力点。要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要通过改革创新打破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是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要内容,要有历史耐心,不要急于求成。要加快规划体制改革,健全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 。将此表述与十四大的表述相对比,能够明显看出资源、空间利用创新的经济建构思路。
空间是城市化进程的核心要素,中国新一轮改革从空间扩张模式向空间创新模式的主动转向,由经济而社会,由社会而文化,空间经济的转型必将塑造中国城市化进程之新的空间格局与空间哲学,其对未来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
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市人代会上,市长王安顺向大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深入研究控制人口规模的治本之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细化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切实把常住人口增速降下来。并在报告中提出,人口规模的控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强统筹协调;抓好产业调控;强化以房管人。报告还明确提出,北京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此次人大会上提出控制人口规模,这在北京城市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人口规模一直是高速、无序增长。1994年左右,北京“城内”,外来人口突然激增,这主要与本年度中国启动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中,北京成为行政资源、市场资源最丰富的地方,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自此之后,一直到2006年,北京人口增速一直在加快;人口增速加快,直接导致了北京城市区域资源消失的加速。据北京市委党校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最新的北京人口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北京市人口增速出现了自2006年以来首次放缓的趋势,2012年人口增量再降至50.7万人。 为近六年来常住人口增量最少的年份。人口增速放缓,这是北京城市资源出现危机的征兆,正是在这个大前提下,2014年才顺势而为提出了“控制人口规模”的决策。
事实上,控制人口规模于北京城市建设的布局还只是开头或表象,人口控制的真正目的是指向北京空间经济的优化创新。城市的基本物质结构是空间结构,城市的基础资源是空间资源。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为北京空间资源的升值提供了极大动力,但人口的过量进入也造成了空间资源的贬值。自21世纪以来,北京的空间经济已造成了经济发展本身的负担,甚而造成了对城市社会、区域整体利益的恶效应。正是在这个大前提下,习近平总书记在为北京城市发展开“药方”时提出了“明确北京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建议;这两点建议的核心,都在于为北京“减肥”,而“减肥”的目的在于为北京腾笼换鸟,提升空间资源的质量,创新优化。在此大的观察背景下,我们可以把握北京实现空间创新的“组合拳”:一是控制人口规模;二是疏解非首都功能;三是盘活集体用地。北京城市发展的此轮变局,还可解读出更多的意味。此次北京发展的转变,即地方政府在发展中化被动为主动,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把握空间资源的积极主动权。
2014年暴恐案高发,引发各方高度关注。事实上,自2008年以来,伴随中国城市化的日益深入,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就越来越多,2014年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又有所不同,那就是极端恶性,突破人伦底限,滥用暴力,这与前此因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而发生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截然不同,因此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3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5月2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一早市,两辆无牌汽车冲撞群众,5月28日,山东招远一麦当劳餐厅内,数名邪教徒大庭广众下将一顾客殴打致死。7月5日与7月15日,在杭州与广州分别发生公交人为纵火案。
极端恶性事件的动因往往具有宗教背景;在城市化进程中,当城市发展处于较低级阶段时,个体或群体的城市社会经验是稳固的,但当城市开始大规模扩张,社会生活与价值信仰的多元无法调谐时,人们可能产生专断意志以维持复杂环境中的稳固认同,由此专断而进入邪教圈套。21世纪第一个十年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化,人的城市体验也日益成为主体体验,个体或群体的城市迷失成为中国社会生态的显著迹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由意志专断而入邪教认同的“非正常危险”一直在“正常危险”下生长着,在本年度暴恐案的爆发背后能够窥见长期积累的原因。同时,这也是中国都市化产生的负面影响已深及人性的征兆。
继续深入观察,还能得到更加丰富的结论。仔细分析在极端恶性事件影响下的民众反应,可发现由彼人性中的“恶性”之专断进而激发了它的反面,即人性中的“良性”专断,即正义。比如在“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中,事件发生之后,社会舆论表现出了罕见的一致:谴责暴行,支持严打。另外,考察其他几个极端恶性事件的社会舆论,所显示的口径也与此相同。与之相比,在以往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人们的事后舆论呈现多样分歧。原因何在?在于“专断”引发“专断”,“极恶”引致“极善”;在外在冲击尚在人性论范围之内时,人们多是通过道德谴责来表达自己的愤慨,但当冲击突破人性底线、冲决伦理时,伦理之善就变成了专断之善,人们诉求用一种专断之善来解决问题,这种专断之善就是所谓的“正义”。2014年,在这些突破人性底线的事件中,人们被激发起了专断之善,从“旁观者”转向了“参与者”,以自己的城市居住权利为依据,产生了包含浓厚行动意味的政治指向,即城市正义。
2014年7月22日,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项目澎湃新闻正式宣布上线,作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尝试,这一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人的关注,更吸引了其他众多关注。澎湃新闻团队来自创刊于2003年的东方早报,这张报纸虽然在早年拼出了自己的特色,但也未能避免新媒体的冲击。正是这样的冲击,使其做出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尝试。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认为“迹象积极,考验在前,继续观察” 。环球时报发表社论称“‘澎湃’一炮打响易,持续澎湃难” 。微信公众平台的自媒体作者“王超声”断言“澎湃出生即落后”,因为“理想主义救不了媒体” 。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关系进行了定调,那就是“推动融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2014年4月23日中宣部刘奇葆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指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党中央着眼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新媒体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被主流话语,即以传统媒体为载体的话语中心排除在外的。然而自新世纪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其对当下社会舆论产生重大重构作用,新媒体也在快速的自我进化中从原先的“大杂烩”进化成海量参与、影响巨大的话语源头,而传统媒体在新媒体的影响下先是舆论影响力削弱,然后产业空间遭到严重挤压,形成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剧烈冲撞。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冲撞,表面来看是媒介生态问题,实质是社会话语秩序失序的问题,而这种话语失序所产生的现实效应就是社会价值认同的分化甚至瓦解。事实上,本年度《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其意义就在这里: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实际上就是承认了新媒体的存在意义,这种官方承认的定调将有力地促进新媒体向主流话语靠拢,而传统媒体在积极善意的新媒体生态中也有了转型的要求,以此实现社会主流舆论与价值的壮大。2014年8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这同样是一种特殊的“承认”方式。
中央决策对新媒体的正向引导其实已产生良好的现实效应。一份2014年的网络舆情走向指出,本年度舆情走向体现这样几个特点:第一,本届中央政府改革力度大,反腐鼓声响,网民对体制的向心力有显著提升。第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居民健康,受到全社会持续关注。第三,司法舆情在2014年度未能进入20件热点舆情。这与近一年司法改革的力度加大,最高人民法院力推司法公开,重审疑案和平反错案,民众的关切得以释放有关。第四,暴力恐怖事件和恶性犯罪引发社会不安,受到官民一致的严正谴责。除此之外,本年度媒体对明星等公众人物失德事件的曝光明显增多。这种披露虽然有媒体自身的抓取注意力的自身逻辑,但其产生的客观效果确实正面积极的。以此而言,在中央决策的正向引导下,本年度媒介发展趋向良好积极。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签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标志着社会救助的国家执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确认社会救助的原则之一,是“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专家认为《办法》体现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特点,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从长期改革试验状态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迈进了一大步。 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慈善组织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批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反约定使用捐赠款物、拒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资助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与《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之所以值得特别关注,是因为社会救助在国家伦理建构中具有核心性意义。所谓“国家伦理”即是“国家”的人格化、伦理化,也就是国家从抽象的政治联盟具象为具体人格,在此具象人格中体现出来的伦理维度。国家伦理是实现国家认同的重要前提。资源在城市中的高度集中与流动会不断地制造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差异,不危及人们生存的贫富差异是引发社会竞争、促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危及人们生存的贫富差异所产生的后果将不仅仅是个体或群体的淘汰,更将引发人们普遍性的生存恐慌。因此,维护人们的基本生存,捍卫底线公正是国家的基本伦理职责。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慈善救济的社会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慈善救济的社会规范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这导致了个人化的慈善救济行为成为主流,但由此产生的问题却很大:个人慈善普遍缺乏统一组织,结果导致“好心没好报”,不仅极大挫伤了人们的道德情感,而且也造成了社会守望的不可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与《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承诺了社会救助并明确了救助的原则、对象与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这是以国家在场的方式使个人化的慈善行为上升为国家伦理,不仅实现了它的具体目的,更造成了国家认同的重要契机。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与《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获得各方肯定与回应。2014年3月26日,深圳市法制办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订稿)》征求修改意见,《修订稿》规定,慈善组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可以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实体、债券、股票、基金、期货和慈善信托等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12月16日,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和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联袂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建议稿)》,希望对我国即将出台的《慈善法》提供参考和借鉴,使《慈善法》成为良法。
2014年3月,万众瞩目的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国家顶层设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虽则没有引起太大的舆论热潮,一方面是因为“规划”并没有抛出太多出人意料的政策导向,本规划的风格偏向稳健、务实,以顺应人们的期望为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本“规划”中的决策影响力至今仍较少为人们所预见,其将产生的现实效应仍为大多数人所忽视。然而,《规划》的出台不仅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年度界点事件,在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已与城市发展逐渐叠合的前提下,它的出台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界点。
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2006年之前,中国各地已出现了有异于以资本扩张为主导的城市发展模式的零星实践,2006年则是零星实践上升为地方决策的节点时刻。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江西省政府首次提出了“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 。同年,浙江省召开全省城市工作会议,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并对新型城市化道路内涵给予阐释,提出五个主要任务。 也是在这一年,广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刘奇葆提出,要走适合广西区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此后,地方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决策信号频频释放。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优化城市布局,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同年江西省出台该省“十一五”专项规划,根据规划,该省城镇化发展目标重在破解城镇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城市带动能力不强、城镇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以及小城镇发展较慢四大难题。2008年江西省选派领导干部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推进新型城镇化”专题培训班。2009年,《求是》发表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署名文章《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文中指出,我们要“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形成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增长面,拓展扩大内需的新空间” 。此后连续几年,李克强对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强调成为其不同场合发言的主调。 2010年,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现场督察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年,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本区域落实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措施。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至此,中国各地新型城镇化的决策探索正式上升为国家决策导向。2010年以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国家政策导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各方资本主体对国家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充满了期待。
2012年5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在布鲁塞尔举办的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上再次强调新型城镇化对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作用。2013年6月27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指出城镇化的发展现状中存在一些盲目性以及“贪大求快”的现象。 7月16日,全国政协破例召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专题协商会,邀请各民主党派共同讨论城镇化问题。8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专门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有关专家到中南海,听取《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展战略研究》报告。12月12日到12月13日,等待了近一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终于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分析城镇化发展形势,明确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李克强在讲话中论述了当前城镇化工作的着力点,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具体部署,并作了总结讲话。 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正式出台。
《规划》作为未来中国改革深化的中央决策框架,包含了丰富的决策创新。这些决策创新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未来发展的地平线,是理解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基本坐标,也决定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方向。
当代中国为什么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规划》回答了这个问题,认为城镇化有五方面的意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这种高度在此前的中央决策表述中是不多见的。仔细分析“规划”中所罗列的诸项意义,可发现:这些意义指向所涉及的四个问题领域,经济可持续、产业结构转型、三农问题、区域协调发展及社会建设,与20世纪90年代初的改革决策框架高度一致。此一对比可以说明,本“规划”不是简单的专题规划,而是第二轮改革走向深化的顶层设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也是中国第二轮改革的战略决策。
“指导思想”部分将“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列为首要指导思想。《规划》指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表述,在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都是作为重点政策表述的。2013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指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现在大约有2.6亿农民工,使他们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要有就业支撑,有服务保障。” “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思路,与之相对的经济型城市化逻辑下的“以产业为本”。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的经济型城市化过程中,城市被定位为区域生产资源的集散地,成为“经济桥头堡”,产业成为城市化进程的主角,结果导致城市的恶性膨胀与消极发展,最终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城市病”。《规划》指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包含四个层次:新型城镇化是人口自愿、有序、合理流动的城市化进程;新型城镇化应是为流动人口提供充足就业机会与社会保障的城市化进程;新型城镇化应是使全民获得文明提升空间的城市化进程;新型城镇化应是为全民提供公平、公正、共享权利的城市化进程。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大工程之一,必然要释放更多红利,创造更多资源。在经济型城市化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的代价是对发展资源的提前预支。如今《规划》将“优化布局,集约高效”确认为指导思想之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群,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在“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篇中,《规划》进一步将之表述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综合《规划》中多处优化空间布局的表述,可认为《规划》的空间布局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全国格局中,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第二层次,区域格局中,以城市群为主要平台,推动跨区域城市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的区域格局;对城市群在区域协调中角色的特别突出与强调,这是本“规划”的重要创新。对照第一轮改革的空间布局,重点强调的是单体城市的区域聚集与辐射意义,本轮《规划》在不否定城市的区域资源与辐射的前提下,强调“城市群平台”为中心的区域空间格局,是重要的决策创新。第三层次,仍然是在区域格局中严格划定城市边界,防范城市扩张。根据公布的资料,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决策的提出历程中,在此之前,“城市边界”在决策层平台的现身共有三次: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2013年7月,江苏扬州市政府特邀美国国家城市管理协会(ICMA)国际委员会主席克莱尔·皮尔森和美国城市管理专家比尔·莫纳汉,就“美国地方治理和城镇化建设”作专题演讲,其中比尔·莫纳汉以美国城市波特兰为例,阐述了美国城镇化的建设过程、经验教训和发展趋势,并提出了“设定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的观念。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 。新型城镇化决策中“城市边界”的提出,一方面是对城市向乡村的扩张叫停,另一方面又是对城市与乡村强化沟通的促动。在此意义上,“城市边界”被写入决策,在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决策体系中实具有特殊含义。第四层次,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促进城市群空间一体化。
在《规划》中,通过优化空间实现资源优化的另一重要维度,即是万众瞩目的土地流转问题。《规划》对土地问题有明确表述,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部分这样表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在城市化语境中,土地资源即是空间资源。《规划》首先坚持的“人本”原则,“适当控制工业用地,优先安排和增加住宅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城郊菜地和水田,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同时又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空间资源的集约节约,“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 。正如《规划》出台前众多政策评论所指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最大同时也是最危险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对此规划,中央决策给出了正面肯定而又较为谨慎的回答。在谈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时,同样是正面鼓励土地流转,但所附加的限制条件却空前严格:“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作为空间资源是无可替代的,因此,《规划》正面肯定它的资源意义,体现了高度预见性,在此体现的谨慎性也是明智的。
此次《规划》特别强调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指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共分六个方面的内容: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对“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强调,是此次《规划》文本中的一大亮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社会观察认识到,21世纪中国的城市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旧型城市化多重积弊的综合体现,由此而开始了对当代中国城市问题的一系列检讨与反省,试图通过对城市问题的解决而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开出适合的药方。事实上,“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法与知识界对当代中国深化改革的看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即都看到了“城市”在国家现代化中的关键性意义。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表述即是转变城市化发展模式要求下提炼出的观念。
《规划》中提到的“可持续发展城市”有六方面。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所针对的是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人口、环境、空间资源迅速恶化,城市产业发展遭遇遏阻;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是针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发展过快、空间资源分配不均,因此导致城市“中心拥堵、边缘混乱”的情形;提升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针对前此中国城市单纯强调产业功能而忽视生活归属与文化认同;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是针对城市因产业冲动无序发展;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提出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则是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将中国城市发展置入国际化大视野中而提出的创新模式。总而言之,《规划》中对城市发展“可持续”的表述,集中反映了对经济型城市化问题的反思与建构。
1. 对新时期以来中央有关城市化的决策及其他决策中城市角色的表述进行梳理,把握中央城市化决策中的城市理念、问题意识、模式建构及特色创新,为建构中国特色的城市化进程理论体系奠定基础。
2. 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对优化空间布局的强调为前提,特别关注城市中心区空间问题,把握城市中心区空间问题的复杂性,尤其是要对中心区老旧空间资源的“遗产性”与“资产性”区分清楚、给出明确指导意见。
3. 把握并尊重城市民众在极端恶性事件中所表现出的义愤情绪,善加引导,使之成为塑造城市道德、促动城市正义、养成公民精神的重大精神动力。
4. 确认21世纪以来当代中国人文知识分子对传统城市化进程进行的反省与批判形成了影响甚大的“城市启蒙”,肯定知识分子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独特意义,强化知识分子作为人文传统的守护者在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监督与咨询角色。
5. 重视对媒体发展的正面引导契机,在媒介融合大框架下,分析并把握媒介使用在当代中国不同人群、地域与社会分工中的区别性特征,及由媒介融合所可能产生的社会融合意义。
6. 深入把握并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部分的规划意图,抛弃新型城镇化就是全部城镇化的错误看法,尊重乡土村落的社会自洽、文化传承及地方认同,以乡土村落与城镇化的互补作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合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