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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观察

推动实现城市发展的动态平衡

我国正在推进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引擎、关键举措和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新型城镇化重点领域,稳步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推动性举措和制度改革,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2017年年底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到42.35%和58.52%,新型城镇化取得了重大进展。

党的十九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新部署。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是新型城市的发展。城市是各类资源要素的集中地,是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地,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换言之,城市是一种由多类元素、多种动能联结耦合成的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这些元素和功能在运动中的有机结合与协调平衡,是城市有序运转和高效发展的基础与保障。否则城市就会出现运行紊乱,出现停滞不前、老化衰落。要把握城市运行的内在规律,在一些关键方面,实现城市发展的动态平衡。

一、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动态平衡

新型城市应当是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城市是生产的基地,资本、劳动力、科技等要素在城市集中与组合,形成了各式各样的生产活动,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社会供给。城市是生活的乐土,其以日新月异的多样化产品和体贴入微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满足着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城市还应是生态的载体,它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在这里和谐共处,以山清水秀、生态宜居和赏心悦目成为在这里从事生产生活的人们的美好家园。这与过去的城市形态明显不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特别重视城市的生产功能,也比较重视城市的生活功能,但却往往忽视城市的生态功能。在许多城市,所谓的生态仅体现为若干公园和绿地。

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和魅力的城市,需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实现三者功能的动态平衡。为此,应当特别注重做好两个方面:一是努力实现各类功能布局的统筹融合。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基础上,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和统筹三者的最大公约数,尽可能打破分离与阻隔,努力实现三者从整体规划到具体设计的全方位、多层面的融合,以提高整体的协调度、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二是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穿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之中。绿色发展理念是指导全局的重要发展理念,不仅仅涉及生态建设。要把绿色发展融入城市生产空间,推动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化发展,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利用脱硫脱氮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提升绿色经济在城市经济体系中的比重,逐步实现经济结构绿色化。要把绿色发展融入城市生活空间,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城市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开展城市建设,努力打造特色山城、水城,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推进城市各类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

新型城市应当是产业发展高地和创新区域。产业是城市的核心和生命力。城市和产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大体上说,城市与产业间的关系呈两类情形。一是以产兴城,依托当地特色资源禀赋,在不断壮大产业的基础上集聚人口、形成城市;另一是以城聚产,依托城市集聚人口,继而推动产业的不断拓展和壮大。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产业都是城市的支撑,或者说是城市发展的主心骨。建设新型城市要努力实现城市各产业发展间的动态平衡。

城市各产业间的动态平衡本质上是城市和产业发展间的动态平衡,或者说,产业的发展要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推进城市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涉及两个关键的要求:一是产业发展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基本需要。城市人口密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齐备,需要是多方面的,从理论上说,适应这种需要,城市应当全面发展各类产业,并且根据需要的变化,实现各类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二是产业发展要能支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城市的需求在扩大、拓展和提升,另一方面产业发展本身在调整、优化和转变。有鉴于此,推进城市与产业发展的动态平衡要求产业的发展能够支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城市产业发展适应城市需求的变化、紧跟时代科技创新的成就,把握自身演进的规律,不断实现新老产业接续和新旧动能的转换,一方面推动优势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供应链,进一步做强做大,另一方面运用科技成果和外部条件创新经济形态培育新型产业,形成现代化的经济体系。

产业与城市发展的动态平衡,需要考虑中国城市的两个特色。一是我国的城市往往不是单个的城市,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个较大城市或中心城市率领着若干中小城市,或者说是一个城市群体。基于这一特色,产业的布局应该在城市群内统筹考虑,实现合理分工。城市群内各城市应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形成产业的协作协同。在实践中每个城市不需要面面俱到发展所有产业,而应依据城市格局及其相互联系协调布局,形成城市间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二是我国的城市往往不是单独的城市,而是包含着一些乡村区域。基于这一特色,城市产业布局应基于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并把握城乡结合的优势,推进城乡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般来说,城市都具有较强的集聚和配置资源的能力。更有一些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拥有在全国甚至全球配置资源的能力。考虑到这一特点,在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应急对案的前提下,城市产业的发展还是应当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不宜面面俱到。与此同时,注重加强同城市群内其他城市、城市中农村区域和国际国内其他城市和区域的联系,加强产业协作和资源一体配置实现产业的不断优化与城市的不断提升。

三、推进城市各类人群构成的动态平衡

新型城市是各类人群高度协作尽职出力的区域。城市要实现有效运转,必须具备多样化的功能。人是这些多样化功能的最终需求者,也是这些多样化功能的实际创造者。换言之,城市这些多样化功能的实现需要不同的人群担当着不同的角色,从而需要城市形成适度的人群规模和合理的职业结构。只有形成各类人群合理分工、相互倚偎、互为支撑的动态平衡,才能构成完整的、生机勃勃的城市图景,才能促进城市的有序运转和不断发展。反之,城市就会陷于困顿、出现危机。

推动形成各类人群构成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这样几个关键方面。一是要形成广纳各类人才的开放包容型系统。城市应基于发展的需要和运行的平衡,以开放的原则和包容的胸怀,无歧视地吸收和接纳各种适用人员。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等改革,结合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农村劳动力在城市间流动就业既是发展“三农”的需要,也是发展新型城市的需要,应视为一种长期的、正常的和必要的现象,应积极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市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使其享受与市民均等一致的城市福利和发展机会。与此同时,也要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职业结构均衡,鼓励有条件的大城市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优化城市的创业条件、创新氛围和整体发展环境。二是实施对城市流动人群的科学配置与合理调控。每个城市的空间尺度、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是有限的,人口的集聚和配置需要与其相匹配,城市人口的布局需要有序进行,否则城市也难以正常运转。流动人口不能想来就来、蜂拥而至。对流动人口的配置要从结构、规模和节奏上进行合理调控,同时应考虑到城市功能的变化和承载力的限制,把集聚与疏解有机结合起来,以避免域市因“消化不良”患上“大城市病”。值得重视的是,对城市流动人口调控要统筹兼顾城市前谋划、注重方式、制定预案,使调控在保障人口结构动态平衡的前提下有序有效地进行。三是要持续提高市民素质。良好的市民素质既从根本上体现着城市的品质,也是推动实现城市动态平衡和有序运转的坚实基础,要把提高市民素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做好,这既包括专业技能的培训,更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的建设。对包括常住人口在内的农村转移人口,要注重城市化素质的培育;对原有城市人口,要强化包容性和协调性思想的教育。通过提升市民素质,集聚促进城市发展的正能量,实现城市的协力发展与和谐发展。

四、推进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动态平衡

新型城市应当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深度融合体。物质文明是城市运行和发展的基础,要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不断提升城市的物质文明。要树立长远眼光,基于百年大计甚至千年大计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路、桥、场、网和机场、港口、管廊等各类基础设施;要把现代科技成果和建筑艺术最大限度地应用于城市建设,努力形成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绿色城市。在城市物质基础设施建设上,“量力而行”应当是规模和速度的控制,而不是标准与质量的降低。低水平的粗放式建设不仅导致“拆—建—拆”循环的劳民伤财,而且影响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与此同时,要特别重视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城市不能只有物质文明,还应当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而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时俱进的人文精神、向上向善的思想觉悟、团结友爱的道德风尚等都是精神文明的突出表现。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应该是体现高水平精神文明的城市,而一个体现魅力的城市必然是在精神文明上体现特质和特色的城市,精神文明烘托着城市的高雅、支撑城市的气脉,从而带动城市产业发展、激活经济潜能,不断促进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应当认识到,在过去的发展中,一些城市高度重视物质文明的建设,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在城市高楼大厦竞相崛起的同时并没有相应形成特有的文化品质和精神风貌,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发展。必须深化并加强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

推进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动态平衡,要综合设计、统筹推进,并体现有机融合。要突出抓好如下方面:一是努力打造城市独特的精神品格。在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通过树立城市核心价值观、建立思想、文化、道德导向和推进具有特色的实践活动,形成独特的城市精神和品貌,对内凝聚人心,对外树立形象;并通过打造城市特有的精神品格,解决“千城一面”的问题,使每一个新型城市成为“这一个”,而不是“又一个”。二是努力把区域文化融入到城市物质基础设施建设中。深入挖掘区域传统文化要素,以丰富多彩、鲜明融入的形式在城市各类建筑和街区、道路乃至标牌设计中形象直观地表现出来,形成城市传统文化元素、自然文化特征与建筑设施的完美协调。三是努力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加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存城市文化基因。四是加强城市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强化市民的城市荣誉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奉献意识。

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推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既要继承优良传统,又要吸纳现代文明;既要明确正确的具有特色的价值导向,又要及时总结推广良好的经验和做法;既要努力提高市民的文化道徳素质,又要不断提升管理者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并坚持管理者的率先示范。

五、推进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的动态平衡

新型城市应当具有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良好的城市治理保障城市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行,而城市的发展又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不断创新与提升,城市发展和城市治理间的相互促进,构成了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维护和推进这种动态平衡,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和竞争力的条件。

在两者关系上,城市治理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从当前看,面对着全面创新的环境、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和层出不穷的问题,我国许多城市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远不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从管理思维到管理方式都存在着许多不足。推进城市发展和治理的动态平衡,关键在于创新思维、优化方式,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着力在如下一些方面下功夫:一是优化调整城市治理思路。树立以市民为中心、为市民服好务的思想,将“为城市管理市民”转变为“为市民管理城市”,以维护和发展广大市民的共同利益为前提,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紧扣治理“城市病”形成正确的治理思路、选择科学的治理方式,彻底改变粗放性管理模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是建立良好的城市治理机制。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管理范围、权利清单、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切实解决治理缺位和治理越位问题。完善城市法规体系,依法规划、建设、治理城市,坚持先立后破、边立边破,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城市矛盾。加强社会治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三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治理手段。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城市治理的有机融合,促进城市各部门、各行业、各街区功能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努力提高城市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和有效性。 9x2lyEB798wYMWZ/oXMF5hJayANoAnxkDcMUt7KdxtLpEyCEVrdPDTi2JHz6VW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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