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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世纪文学的二元格局

由于中世纪存在多元文化的融合,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内部构成因素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基督教文化中的神权思想与世俗文化中的人本意识之间的激烈冲突。这种激烈冲突体现于文学之中,就形成了中世纪文学二分天下的基本格局:宗教文学是中世纪的主流文学和官方文学,掌握着主要的话语权;世俗文学也因其对于人生的贴近和日常情感的体恤而在民间生生不息。二者之间既互相融合又互相对抗的关系,形成了独特的中世纪文学的特色。也正是宗教文学与世俗文学的这种互相融合和对抗,共同培养了作为中世纪文学终结者的但丁。但丁文学是在宗教文学与世俗文学两种文学土壤的共同滋养下才得以产生的,《神曲》既是宗教文学与世俗文学的一次大融合,也是宗教文学理念与世俗文学精神的一次大融合。

一、主流话语权的掌握者:宗教文学

中世纪的宗教文学包括《圣经》文学和教会文学两个部分。《圣经》文学包括基督教的典籍《旧约》和《新约》。教会文学是僧侣们创作的以宗教为题材和内容的文学作品。

(一)《圣经》文学的精神底色和艺术特征

基督教是公元1世纪从犹太教中分化而来的,公元4世纪时被确立为古罗马帝国的宗教。基督教根据犹太教的宗教典籍《塔纳赫》(又称《希伯来圣经》)编撰了自己的《圣经》,人们称其为《旧约》,以希伯来人的历史、民族智慧和宗教观念为主要内容。此后,基督教又编撰了《新约》,专门记录基督耶稣及其使徒的传说、言行、书信等。《旧约》和《新约》合称为基督教的《圣经》。

《圣经》奠定了中世纪宗教文学的基本精神底色和艺术特征,也为后世的西方文学注入新的内容,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基础和资源,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极为深远。

《圣经》所持有的灵肉二分观点,突出了精神价值的重要性。虽然在古希腊和古雅典时期灵肉二分观点也得到学者们的讨论,但在世俗社会中,人们把对物质欲望、肉体欲望的追求作为价值追求的合理部分。《圣经》则十分不同,《新约·约翰福音》中,耶稣讲道:“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只有“灵”是生命的本质,只有对“灵”的追求才是有价值的。从本质上说,这是对精神价值的强调,这种强调使得精神价值的理念在世俗社会中逐渐确立起来,也使得后世文学的价值观念一直未曾脱离精神追求的层面,成为后世文学精神的一个重要基底。

《圣经》文学体现出对于人的道德理性力量的重视。《圣经》文学中,“灵”的价值一部分体现为宗教信仰,另一部分则涉及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圣经》把日常行为规范融入宗教信仰本身,这就大大提高了日常道德的约束力量,对于世俗社会中普通民众的道德自律、自我行为选择能力都是一次空前提升。《圣经》文学中所传播的“博爱”“诚实”“宽恕”“自省”“同情”等道德规范,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的整饬和道德风气的良善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后世文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中,这些道德规范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元素。

《圣经》文学体现出对于人的自我认知能力的重视。《圣经》文学的“原罪”概念,引导人们积极认知自身人性的弱点。在《新约·罗马书》的“人类罪恶”中,罗列了诸如“愚拙”“纵欲”“贪婪”“阴毒”“嫉妒”“诡诈”“狂傲”“自夸”“无怜悯”“自私”等人性弱点,引导人们通过认知人性弱点,提高自我认知能力,从而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清醒地辨识自己行为的善恶,有效遏制人性中“恶”的冲动。这种对于“恶”的积极认知,对于西方文学此后的文学命题有着深远的影响,使得反思人性恶、探索人性恶成为西方文学的一个重要特色。

对于人类行为的错误,《圣经》文学主张“精神救赎”,而反对暴力惩戒。在《圣经》文学中,主张对待错误的人类行为要如对待“迷途的羔羊”,引领其精神回归正途,而不是以暴抑错。这种观点对后世西方文学同样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精神救赎”和“反对暴力”成为西方文学的重要命题。这种观点让人们摆脱对于暴力的崇拜和信赖,始终保持对于暴力的警惕和谨慎。

《圣经》文学甚至给西方文学带来新的审美方式。相比于注重思辨的古希腊文学,《圣经》文学更注重情感的渲染。无论是对于民族历史的感叹、对于宗教理念的推广还是对于日常道德规范的提倡,基本上都是通过触发教民的情感接受机制来达到目的的。这就使得抒发情感成为《圣经》文学语言表达的重要方式。在《圣经》文学中,无论是赞扬、歌颂、哀伤或是忏悔,都带有浓厚的抒情色彩,通过深情咏叹的方式来完成,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审美特点。

(二)教会文学的生发和延展

在中世纪,文学被用作宗教传播的主要途径,基督教的僧侣们用文学的形式写作宗教赞美诗、宗教叙事诗、祈祷词、圣歌歌词、宗教剧、圣徒传记,编撰圣经故事等,由此形成了教会文学,又称“僧侣文学”。教会文学大多取材于《圣经》,描写上帝、圣母、救世主的神迹,或是描写圣徒们传教以及信徒修炼的故事。教会文学在公元5—10世纪占据了文学创作的统治地位,是欧洲社会唯一的书面文学。

从文学角度而言,教会文学的表现十分刻板,是对《圣经》中宗教教义的再解释。中世纪教会的教权不断膨胀之后,教会文学呈现出为教会特权服务的倾向,成为思想控制的工具,导致愚民的恶果。在《圣经》文学中,原本就存在许多与古希腊精神相悖的部分。比如,神本位的立场使得《圣经》文学弱化了个人权利意识,强调个人对于权威的服从;认为个人的肉体欲望是罪恶根源,要求禁欲;认为一切荣耀归上帝,否定追求个人梦想的价值,以及追求个人荣耀的合理性;压制人的独立思考能力,否定人的智慧的价值,强调对于上帝旨意的认同和跟从。这些对人的独立自由存在重大压制的教义内容在中世纪的教会文学中被无限制地放大了,呈现出严重的禁欲倾向,极大地伤害了个人权利,剥夺了健康人性的合理需求。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会文学没有世俗内容。来自世俗生活的感受和内心需求毕竟无法完全断绝。比如, 圣·奥勒留·奥古斯丁 (354—430)自传性质的《忏悔录》虽然是一篇赞美上帝的作品,却是从自己的经历和内心感受来展开叙述的。他直面内心的真实感受,传达了生存的迷茫和彷徨、欲望的冲动以及面对诱惑的疑虑与脆弱。这些描写真实再现了中世纪人们的精神困境。这部作品虽然最终落脚于上帝的拯救,但依然表现出传达真实人生体会的诚意。再如,西班牙教士 贡萨洛·德·贝尔塞奥 (1195—1247)所写的赞美诗《圣母显圣记》虽然是一部歌颂圣母恩慈的作品,但大量描写了人们日常的生存感受和需求,普通人的孤独、恐惧、痛苦、热望都得到了细致的描写,带有十分真实的情感色彩。他的另一部作品《吝啬的人》虽然指责了对于世俗生活的沉溺,但在展开宗教评价的同时,也忠实地反映了农民、教士、士兵和贵族等社会阶层的情况,既写到了他们的内心世界,也写到了他们日常的生活状况,具有很强的现实感和生活画面感。

事实上,为了达到让民众接受的目的,教会文学很难和世俗生活划清界限。为了取悦受众,很多教会文学都不得不增加民众喜闻乐见的世俗趣味,特别是宗教剧。宗教剧往往是在节日上演,为了烘托渲染节日气氛,其中的世俗趣味日渐增多,甚至不回避粗俗的打趣逗乐。发展到中世纪晚期,宗教剧已经大面积地世俗娱乐化了,不仅有世俗趣味,还大面积地表现世俗生活的内容。中世纪的宗教剧也因此成为文艺复兴时期戏剧的基础。

教会文学对想象力的注重更是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影响。教会文学主要取材于传说、神话、圣迹和梦幻,因为拙劣的想象无法令人信服,所以想象力的品位和层次就显得至为重要。教会文学因此不断提升想象和虚构的能力,在故事情节的设计、神迹的叙述、梦幻场面的描写方面都极具造诣。这些想象和虚构的经验为后世浪漫主义风格的文学作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在评价中世纪宗教文学时,需要持有辩证、理性的立场,既要看到它禁人欲、夺人权的一面,也要看到它与世俗生活和世俗情感相融的一面,才能避免对于中世纪宗教文学的粗暴否定,认识到它对于后世文学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二、人本意识与民间精神的延续者:世俗文学

中世纪的世俗文学按照出现和发展的顺序,可以分为英雄史诗、骑士文学和市民文学。这些文学都以世俗社会、生活和情感作为表现对象。虽然中世纪的世俗文学必然带有浓厚的宗教特点,但在传承文学的人本意识和民间精神方面依然功不可没。

(一)英雄史诗

英雄史诗又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英雄史诗是早期产生于各蛮族氏族部落时期的民间史诗,讲述氏族英雄斩妖除怪、保护部落的事迹。与大部分的古代神话一样,英雄史诗蕴含的是氏族部落时期人类对抗自然威胁和灾难、寻求英雄庇护的情感需求。在这些诗歌中,拯救人类的力量被寄托在人类英雄身上,这与基督教的神本思想是不吻合的。很多的早期英雄史诗还包含着各部落的多神崇拜,更是违反了基督教的一神崇拜。因此,这部分氏族英雄史诗在中世纪基督教时代遭到了大面积的清除,很多都没有保留下来。在幸存的此类英雄史诗中,最完整、最古老也是最著名的作品是英语史诗《贝奥武甫》。

《贝奥武甫》共3100多行,作者不详。目前普遍认为,这首诗作应该源自日耳曼民间传说,被盎格鲁撒克逊人带入欧洲,经过200多年宫廷说唱流传,在大约公元8世纪时以英语写成。从口头到书面文字的过程中,应该有不同时代多位诗人的介入。因为这种复杂的演变过程,所以《贝奥武甫》比一般的早期英雄史诗在文化上要复杂一些。它体现出氏族社会英雄和祖先崇拜的特征,重点描述了贝奥武甫先后斩杀妖魔格兰德及其妖母的故事,突出了英雄超越常人的战斗力;同时,也通过贝奥武甫老年时期为了保护王国,勇敢迎战火龙而献身的情节,突出了他的集体意识和英雄精神。由于经历了从氏族社会到基督教社会的变迁,《贝奥武甫》也体现出基督教文化色彩。比如,妖魔格兰德被说成是《旧约》中杀死兄弟的罪人该隐的后代;在命运观上,认为上帝是命运的主宰,并把遵从上帝、谦卑自敛视为重要的人生态度。《贝奥武甫》的这些特点都显现出基督教文化与民间传说融合的痕迹。

第二类英雄史诗产生的时间较晚。蛮族的各个氏族部落经过长期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个领主制王国,第二类英雄史诗就是在王国形成之后产生的。这一类英雄史诗里的英雄最鲜明的特征是国家意识和臣子意识,英雄精神主要是“忠君爱国”的精神,以及为保护王国和君王不惜自我牺牲的品质。比如,法国的英雄史诗《罗兰之歌》中,罗兰为保卫法兰西,与敌国作战,临死前也要拼尽最后的气力吹响号角来保护国王的安全。产生于西班牙的《熙德之歌》也有同样的立意,西班牙大将德比瓦尔威震四方,就连敌人摩尔人都尊称他为“熙德”(意即“主人”)。但是,熙德的国王阿方索六世听信谗言,将他流放。熙德从头到尾对国王毫无怨言,只是带着对国王的忠心,默默地建立战功,以向国王证明自己,并三次向国王献礼,表达自己的忠诚,最终获得国王的认可。熙德忍辱负重的行为彰显的正是“忠君爱国”的精神。

当然,这一时期,基督教思想对于英雄史诗的影响也更为强大和明显,这些英雄在怀有“忠君爱国”精神的同时,还需具备“忠诚护教”的精神。在这类史诗中,“保卫国土之战”和“消灭异教徒的圣战”经常合二为一。比如,《罗兰之歌》原本取材于查理大帝后卫军队被巴斯克山民袭击的历史事件,其中查理大帝和巴斯克山民都是信奉基督教的,他们的矛盾只是民族利益的矛盾。但是,《罗兰之歌》为了突出“忠君护教”的双重价值,就把袭击查理大帝的巴斯克山民改为信奉伊斯兰教的萨拉戈萨国骑兵,把罗兰和查理大帝的疆土之战改作护卫宗教、消灭异教徒的十字军圣战。同样,《熙德之歌》也把熙德在被流放期间四处征战的对象固定为信奉异教的摩尔人,从而把疆土战绩与宗教业绩合二为一。

不过,也有些英雄史诗突破了“忠君护教”的模式,表现出更为明显的人本立场和个人意识。比如,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就是这样的作品。这部史诗分为《西格夫里特之死》和《克里姆希尔特的复仇》上下两部。西格夫里特是尼德兰王子,他凭借所拥有的尼伯龙根宝物,两次帮助勃艮第国王巩特尔打败冰岛女王,让冰岛女王心甘情愿地做了巩特尔的妻子。他自己也因此如愿把国王的妹妹克里姆希尔特娶回了尼德兰。十年后,冰岛女王得知真相,十分恼怒,派遣手下哈根杀死了西格夫里特,并把西格夫里特的尼伯龙根宝物沉入了莱茵河。丧夫的克里姆希尔特在寡居13年后嫁给了匈奴王埃采尔,并在他的帮助下杀死了自己的哥哥巩特尔和杀夫凶手哈根,而她自己也最终被哥哥的随从杀死。在这个故事中,几位主人公的国家意识都很淡,几乎没有中世纪的“忠君护教”观念,最能体现忠君精神的哈根却做了恶事。作品中人物的行为动机基本上都是出于对个人幸福的追求,以及对个人尊严和个人利益的维护,人们称之为“德国的《伊利亚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二)骑士文学

随着原始部落逐渐演变为领主制王国,在欧洲社会产生了一个特殊的骑士阶层。骑士是服务于领主的一个阶层,只有经过武装训练和领主主持的仪式才能受封为骑士。欧洲从1096年到1291年,在近两百年内进行了八次十字军东征。十字军东征大大提高了骑士的阶层身份和社会地位,使之成为对社会具备重大影响力的阶层。文学领域也因此出现了描述这一阶层人物和生活的文学,即骑士文学。骑士文学主要讲述骑士的游侠冒险经历和爱情故事,主要的体裁是诗歌,包括骑士抒情诗和骑士传奇(也称“骑士叙事诗”)。

骑士抒情诗发源于法国的普罗旺斯地区,因此被称为“普罗旺斯抒情诗”。普罗旺斯的诗人被称为“特鲁巴特尔”,意谓“行吟诗人”。他们的诗歌大多从骑士的角度表达对贵妇精神上的爱慕和崇拜,也有一些抒情诗写到骑士与贵妇的大胆幽会。比如,普罗旺斯抒情诗中的“破晓歌”这一类型,就写到骑士与贵妇夜晚幽会之后在黎明分手时依依惜别的情景,带有很强的反禁欲色彩。13世纪初,由于法国南部发生动乱和开始衰落,普罗旺斯抒情诗人逐渐向意大利迁徙,普罗旺斯抒情诗在意大利与当地诗歌传统相结合,催生了西西里诗派、托斯卡尼诗派、“温柔的新体诗派”等诗歌潮流,形成了骑士抒情诗的意大利风格,其中尤以“温柔的新体诗派”最有成就。相比于注重表达骑士群体趣味和道德风范的普罗旺斯抒情诗,“温柔的新体诗派”更注重表达诗人个体化的情感体验,因此更具世俗生活色彩和感染力。青年时的但丁就是这一诗派的重要诗人。

骑士传奇是一种叙事诗歌,起源于法国北方,内容多为骑士的游侠冒险故事和爱情故事。对后世影响最大的骑士传奇主要有三个故事系统:取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古代系统,比如《特洛伊传奇》《埃涅阿斯传奇》;围绕亚瑟王和圆桌骑士展开的不列颠系统,比如著名的《特里斯丹和伊瑟》;以在拜占庭流传的故事为主的拜占庭系统。当然,无论这些故事取材于什么时期,讲述的都是中世纪色彩的骑士故事。

骑士文学的核心是骑士精神。骑士精神是一种内涵复杂的精神品格,既有“忠君护教”的上层意识,也有“锄强扶弱”的下层意识;既有牺牲自我的集体意识,也有追求个人荣誉和英雄业绩的个人意识;既有知礼自律的宗教意识,也有追求个人情感幸福的世俗意识。

一方面,骑士精神并没有脱离中世纪的主流文化特点,因此带着浓厚的宗教色彩,对于宗教信仰的恪守以及对于上帝的忠诚是其基本品格。在骑士抒情诗和叙事诗中,追求宗教价值和捍卫宗教信仰都是极为重要的内容。比如,德国诗人 埃森巴赫 (1170—1220)的《帕齐伐尔》讲述了青年帕齐伐尔如何成为圣杯守卫者的故事,并把这个追求信仰和忠诚的过程视为辉煌的英雄业绩。即便是那些歌颂爱情的作品,也会呈现出对于宗教戒律的恪守和忌惮,让主人公在追求个人情感幸福时表现出负罪和内疚的情绪。比如,德国诗人斯特拉斯堡的《特里斯丹和伊瑟》在讲述爱情故事的同时,却把爱情的产生理解为误喝魔药的结果,并让男女主人公在相爱的过程中背负沉重而无从摆脱的罪恶感。

另一方面,骑士精神所包含的下层意识、个人意识和世俗生活意识,又对中世纪的教会精神控制特别是教会的禁欲主义形成一定的疏离和抗衡之势,成为中世纪人文思想和人文价值的隐秘来源。骑士精神的下层意识使骑士们能够看到弱势群体的生存痛苦,为了帮助底层弱者,愿意铲除欺压弱者的上层人物。这种下层意识是人文主义思想的可贵因素。骑士们虽然把“忠君护教”视为行为准则,但实践“忠君护教”的最终目的还是实现个人价值和个人荣誉。这种个人意识的觉醒也是人文主义思想的重要因素。

骑士文学对于爱情的歌颂,更是值得注意和思考。骑士爱情一般被称为“典雅爱情”。典雅爱情看似一种十分不平等的爱情,它的基本模式是地位卑微的骑士爱上了地位高贵的女性,其中又以已婚女性居多,骑士终其一生献上自己的忠诚,却难以真正得到所爱的女性,女性的态度往往被设置得高傲且冷漠。这种爱情模式在本质上是宗教情感和宗教价值意识世俗化的结果。典雅爱情源起于拜占庭的“圣母崇拜”,通过十字军东征传入西欧,演化为世俗化的情感。骑士们把对于圣母的崇拜和景仰转化为对于人间高贵女性的敬仰之情。这种爱情并不在意回报和结局,甚至刻意回避肉体的欲念,其重点在于爱慕行为本身对于骑士人格的塑造。骑士们因为爱慕高贵女性而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升华精神的境界和视野,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修养。典雅爱情是宗教情感和世俗欲望的融合,隐含着在世俗生活中得到宗教式圣洁体验的愿望。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普通的人间女性和一份真诚的爱情能赋予人们追求美善的激情,也能让人们在品格上不断追求自我完善。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价值动向,它折射出在世俗生活中寻求精神价值的愿望,而这正是此后文艺复兴的重要理念。

(三)市民文学

市民文学又称“城市文学”,产生于12世纪,是随着城市的兴起而出现的。

八次十字军东征,逐渐把城市的概念带到西欧的各个领主制王国。原来被禁锢在领主土地上的农民渐渐开始脱离领主,通过自由交易形成新的人口聚集点,形成中世纪西欧最早的城市。与生活在领主土地上的农民不同,市民可以拥有更为自由的身份。由于市民不再像农民那样对于领主有很强的依附性,因此这一阶层对于领主阶层和教会都具有更多批判和反抗的勇气。市民率先打破了教会对于思想的控制局面,兴办非教会的私立学校,教授科学和理性思想,反对教会的愚民教育。许多反教会的“异端”运动甚至也在各国的城市中屡屡发生。正是市民阶层的这些思想锐气和行为勇气,推动了市民文学的发生。市民文学大多取材于现实生活,致力于表现市民所关心的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有很强的现实性。市民文学的体裁包括韵文故事、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

韵文故事在法国最为流行,大多通过街头说唱的方式传播,讽刺和逗乐是这种文体所追求的效果。这些故事大多站在农民和普通市民的立场上,讽刺教士和领主的贪婪和卑琐。其中,有一篇《农民医生》在17世纪被莫里哀改编为喜剧《屈打成医》,可见这些故事对于后世的影响。

市民戏剧源于中世纪盛行的宗教剧。市民阶层兴起后,加速了宗教剧的世俗化,不仅内容上大幅度增加了日常生活内容,表现普通市民的生活愿望,功能上也从宗教功能转到市民阶层喜欢的娱乐功能,戏剧的性质因此发生了变化,从宗教剧变成了市民剧。市民戏剧的形式包括道德剧、傻子剧和笑剧。

道德剧的宗教色彩较为浓厚,但宗教道德并不是全部内容,传播维持日常生活伦理秩序所需的世俗道德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傻子剧以讽刺为主,如同韵文故事一样,以取笑领主和教士为乐。笑剧是市民戏剧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现实性最强,也最为市民阶层所喜爱。笑剧取材于市民的现实生活,表现市民阶层所关心的矛盾和问题,也致力于体现市民阶层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式。比如,《巴特兰律师》描写了一连串的狡诈故事。布商想骗律师,结果为律师所骗,骗人的律师又为羊倌所骗。这是一场为了获利展开的智谋之战。从中可以看到,市民阶层所崇尚的个人能力不再是骑士式的武力,而是个人的智谋能力。虽然这一时期市民所理解的智谋还是一种狡诈,但已经透露出市民阶层注重思维和认知能力的特点。这样,就可以理解为何市民阶层热衷于兴办非教会的私立学校,表现出追求智慧和知识的高度热情。这种热情无形中为崇尚知识和理性的文艺复兴奠定了基础。

市民文学中成就最高的是长篇叙事诗,其中以法国的《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最为著名。《列那狐传奇》大约形成于12世纪后半叶到13世纪中叶,历经众多诗人和歌手的改编,全诗共3万多行,由27组叙事诗歌构成,每组包含若干小故事。《列那狐传奇》用异质同构的方法,通过动物世界来讲述人类社会的故事。在这个动物世界中,诺布勒狮子是最高统治者,它独霸一方,掌握社会的控制权和裁决权,是贵族领主的象征;狮子手下的伊桑格兰狼、布伦熊愚蠢且贪婪,是领主身边大臣的象征;驴子脑袋僵化且愚笨,则是主教的象征。与这些动物相对抗的是鸡、兔、羊、雀这些小动物,它们虽然数量众多,却不得不忍受狮子的控制、狼和熊的欺侮以及驴子的摆布。这些小动物是农民阶层的象征。列那狐既不属于狮子们的团队,也不与小动物们为伍。它独来独往,行走在两个阶层之间,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奋斗。它勇敢地与狮子和狼斗智斗勇,也耍弄伎俩从小动物那里获利。作者对于列那狐的这种生存状态和处世立场十分认同,这正是市民立场的反映,列那狐也正是市民阶层的象征。市民阶层不是锄强扶弱的骑士,他们更看重个人利益,追求个人利益被视为天然合理的。正是这种个人意识,让市民阶层在维护自身利益时绝不妥协。当然,通过《列那狐传奇》,也可以看到此时市民阶层的局限性。他们奋斗的重点还只是自己狭小的个人得失。作为一个新生的阶层,他们尚未获得更为广阔的社会视野,社会责任感也尚未建立。因此,《列那狐传奇》中的列那狐是孤独而惆怅的,它的世界里几乎全是敌人,看不到可以结盟的同行者。这种生存体验也传达了新生的市民阶层的真实感受。 oy1R419z1GpcUqoq2u0cM2r6Lv+UNLX3jN17gD2jKbiJ+Xo8Tvk/+x5ZokglK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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