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四版)是2013年7月与读者见面的,至今已五年有余。在这五年多时间中,整个语言研究,包括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有不小的发展与变化。记得有位学者说过这样的意思:一般说来,学术会议上与会者提交的学术报告对研究的发展变化的反应最快,所以参加学术会议最能让人接受学术新知,扩大学术视野;其次是会议学术论文集,所收文章一般都是经过专家学者审阅后选定的,会略“保守”一些;而专家学者所著的学术专著,是经过作者、审稿者反复思考后定下的,相对说来又会更“保守”些;教材的内容基本上是学术界比较认可的,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妥的,所以在反映学界的学术观点与思想上会更趋“保守”。当然,以上是就一般而言的。教材再怎么“保守”,出版五年后也应该动动。再说,承蒙广大读者的厚爱,《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四版)每年的发行量都较大,而读者在使用本教材的过程中也不断提出这样那样的意见、期望与建议,进行再一次修订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次修订,除了文字勘误、例句更换外,更多的是内容上的修订。主要是:
其一,根据部分读者的意见,删去了原有的第十二节“汉语语法应用研究”,修订后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就集中从本体研究的视角来考虑。
其二,鉴于整个语言研究的发展态势,将原属于第十节的10.9“关于构式语法分析”抽出来并适当加以扩充,独立成为第五版的第十一节“关于构式语法分析”;将原属于第九节的9.6“从信息结构角度解释语法现象”抽出来并适当加以扩充,独立成为第五版的第十二节“关于语言信息结构分析”。
其三,各节在内容上也都有所修改。譬如,“绪论”0.2小节,原标题是“汉语语法的主要特点”。事实上所谈的内容未必都是汉语语法的特点,但也确实是需要学习者来了解的。所以将标题改为“对汉语和汉语语法要有这样的认识”;相应地,在内容上也作了不少修改。再如,在“绪论”0.6“为什么需要研究汉语语法?”这一小节里,增加了2014年在苏州举行的“世界语言大会”以及最后发表的《世界语言大会苏州共识》的内容,以说明语言、语言能力、语言教学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又如,第一节“汉语词类研究”,鉴于这十来年汉语学界在谈到汉语词类问题时,有“汉语名动形层层包含”之说。这需要让学生了解,也需要让学生对此有正确的认识,所以在这一节里增设了1.8“关于‘名动包含’说”这一小节。又如第五节“配价分析法”,根据读者的建议,对配价语法理论的来龙去脉作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再如第九节“功能学派语法分析思路”和第十节“认知学派语法分析思路”都根据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在内容上作了不少补充。像在第九节“功能学派语法分析思路”的9.2“从篇章角度解释语法现象”一小节里,在谈到对“的”的新认识时,我们就根据读者的意见,补充了原先朱德熙先生依据美国结构主义分析方法对“的”所作的分析。其他方面的修改不一一细说了,读者稍加对照很容易发现修改的内容。
此外,增补了若干参考文献。所增补的参考文献不一定都直接在书中引用,只是觉得有必要提供给读者(特别是学生)阅读了解。
另外,第四版原有“修订说明”和“后记”,为节省篇幅,在本次修订版中只保留了“修订说明”,将“后记”删了;但原先“后记”里所交代的对第四版修订稿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人员名单,在本序中加以列出,具体如下(以姓氏拼音顺序排列,先列由我指导的博士生,后列听过我课的博士生):刘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家炜(北京语言大学)、田靓(北京语言大学)、吴云芳(北京大学)、夏军(沈阳师范大学)、徐今(大连理工大学)、杨玉玲(北京语言大学)、应晨锦(首都师范大学)、詹卫东(北京大学)、张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张璐(中国人民大学)、张则顺(武汉大学)、张治(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娄开阳(中央民族大学)、彭国珍(浙江工业大学)、司富珍(北京语言大学)等。这里我再次向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最后,我非常感谢本书的责任编辑崔蕊博士。她看得很仔细、很认真,指出了修改稿上不少问题,有的是文字表述方面的,有的是内容方面的。在此我由衷地向她表示诚挚的感谢。
尽管我努力修订了,但难免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错误,望广大读者如往常那样,不断提出意见与建议,以便在重印时及时修改。
陆俭明
2019年1月25日
于蓝旗营小区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