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都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汉语词类问题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说法呢?我们知道,汉语学术界在20世纪曾经就汉语词类问题有过三次大的讨论,一次是在30年代,一次是在50年代,还有一次是在80年代。通过讨论,大家基本上都逐步统一到这样一个观点上:词类是词的语法分类,是按词所具有的不同的语法功能所划分出来的类别。不过,虽然大家对汉语词类问题有了这样一个共识,但汉语词类问题至今仍被认为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那是为什么呢?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我们对词类的最初认识,来自西方印欧语语言学。印欧语里的词有形态标志,进入句子后又各有形态变化,印欧语划分词类根据的就是词的形态标志和形态变化。汉语的词既没有形态标志,更没有形态变化,而且从语法功能上来看,也不像印欧语(如英语、俄语等)那样,词类跟句子成分基本上是一一对应的(如基本上名词作主宾语,动词作谓语,形容词作定语,副词作状语等等)。在汉语里,词类跟句子成分则基本上是一对多的对应,一个词往往既能作主宾语,又能作谓语,又能作定语或状语等等。这使汉语学界凭借句子成分来给词分类的学者在汉语词类划分上伤透了脑筋。汉语里还存在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不少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也难以判断,例如,“容易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便于掌握”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决心干到底”是述宾关系还是“状-中”偏正关系?不太好定。这些结构的句法关系不好定的话,就会影响人们对“容易”“便于”“决心”这些词的词性的认识。因此,划分汉语词类的依据到底应该是什么,大家一直拿不定主意,长期以来难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第二,任何语言共时平面上的词,都实际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由于印欧语有形态,而且词的形态变动性很小,基本不受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的影响。汉语由于词没有形态,不同历史层次的词、不同领域层次的词在用法上会有很大的差异,这无疑会给汉语词类划分带来不少的麻烦。譬如“金”,在日常用语中只说“金子”,不说“金”;“金”只能作定语(如“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金首饰”等),或是跟助词“的”构成“的”字结构(如“金的”),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功能了。按这种语法功能特点,应将“金”划入区别词;可是在无机化学的专业书刊中,“金”还可以作主宾语,可以作介词的宾语,还可以受数量词的修饰。例如:
(1)金不能跟这些元素化合。
(2)金比汞还重。
(3)加入0.01克金。
按这种语法功能特点,应将“金”划入名词。
过去由于长期没有认识到词在语言共时平面上存在着不同的历史层次和领域层次,因此在给汉语的词分类(或者说归类)时,人们常常陷入困境。
第三,汉语词类之所以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更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以往讨论汉语词类问题时,大家都只举些典型例子,而一直没有人真正一个一个地实际考察现代汉语那千千万万个词的使用情况。这样,大家都只能从理论到理论地讨论问题。
通过三次大讨论,加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汉语词类的研究逐步扎实、深入,认识不断深化,特别是在“什么是划分汉语词类的最佳依据”“怎样按照现有的认识来对汉语的词进行分类”这样一些问题上,取得了比较好的认识,“老大难”的疑团正被逐渐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