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1898)问世,这标志着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开始。这也意味着,中国的语言学开始在西方语言学的影响下,在西方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逐步发展。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到本世纪初,整个语言学领域发生了值得重视的可喜变化,变化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爆发的乔姆斯基革命,以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问世为标志。乔姆斯基对语言提出了三大假设:一是人生来就有一个语言获得装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语言是人脑心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人类语言千差万别,但遵循共同的组合原则,差异只是参数的不同,从而形成了“原则与参数”(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的理论;三是人类语言共同遵循的组合原则应该是极为简明的。乔姆斯基及其弟子为证实这些假设,对语言进行了不间断的有益探索。这种探索,加之人们对语言本体性质有了新的认识(见0.1小节),改变了语言研究的航向,使整个语言学科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突出的一点是,彻底改变了结构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彻底改变了单纯对语言结构进行描写的单一研究思路,从而——
1.在语言研究领域出现了形式语言学、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三足鼎立、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新局面、新形势。
2.出现了重考察、重描写、重解释,进行多层面、多视角、多方位研究的新的研究思路。
上面所讲的这两点分别深刻地反映在当今的形式语言学派、功能语言学派、认知语言学派的要义之中。
形式语言学派,强调语法的天赋性、自主性,着重探索人类语言的机制,探索人类语言的共性。特别是,探索在以下三方面所共同遵守的原则:在句法运算系统上;在句法和语音的接口上;在句法和逻辑意义的接口上。同时探究各个语言的参数差异,即在探索人类语言共性的基础上探究各个语言的特点。
功能语言学派所说的“功能”,是指语言的交际功能。功能学派的基本观点是,语言的交际功能既是语法研究的出发点,也是语法研究的归宿。功能语言学派所考虑的基本问题是:How grammars come to be the way they are?(语法为什么是这样的?)他们的答案是“由语言的交际功能所决定”。 [1] 于是,语言社会变异、语法化、话语篇章分析、语言类型及语义地图、会话交际、话语信息结构等,都成为功能语言学派感兴趣的研究领域与研究课题。
认知语言学派,其观点是语言乃人脑心智和人的认知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的基本功能是象征。语言世界不直接对应于客观的物理世界,而是有一个主观的心理世界作为中介,这个主观的心理世界就是人的认知域。象征是语言结构被赋予认知内容的基本手段。各种语法结构的类型,都可以视为不同象征所造成的不同结构类型,并认为均有理据性,均可验证。于是,诸如象似性(iconicity,也称临摹性)、范畴化(categorization)、意象图式(image schema)、主观性与主观化(subjectivity and subjectification)、隐喻与转喻(metaphor and metonymy)、有界与无界(bounded and unbounded)、构式(construction)、语言的行知言三域(three conceptual domains:acting,knowing and uttering)等,均为认知语言学派所关注、所研究的课题。
上面所谈的对语言本体性质的新认识以及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所呈现的整个语言研究的变化,深刻影响着汉语的本体研究。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了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思考如何摆脱印欧语的束缚。关于摆脱印欧语束缚的问题,是1982年朱德熙先生最早提出来的。怎么摆脱?摆脱的切入点选在哪里?学界都正在探索。
二是如何从人类语言共性的视角来认识汉语的特点。从人类语言共性看汉语特点的问题,是1994年王洪君最早提出来的。王洪君在《汉语的特点与语言的普遍性》一文指出:“多年来汉语研究中一直有两种倾向。一种是简单地搬用西方普通语言学来处理汉语,外文系出身的语言学者所取此路。另一种是强调汉语的特点,强调西方理论不足以处理汉语,中文系出身的汉学者或明白宣示,或心内思忖,实以此路为多。”“两种倾向在某种意义上看有通病,就是其立足点实际上都只限于如何处理汉语,而不把处理人类语言的共性当作自己的任务。放弃对语言共性的探索,不仅使中国语言学逐渐落后于西方语言学,差距越拉越大,而且也很难真正搞清汉语的特点。”“西方语言学明确了在具体语言规律之上发现人类语言普遍规律的企图,立足点由具体语言转向了人类语言的共性。立足点的变化,使西方语言学发展得很快。与此同时,中国语言学始终立足于如何处理汉语,理论上没有新进展。”“一个音节一个意义”的结构关联制约着汉语构词法的所有规则。这可以说是汉语的一个特点,而这一特点“也是在更高层次的语言共性之中”。“个性与共性不是矛盾的,共性比个性的层次高。”“语言共性是科学研究力图逐渐接近、希望能最终达到的目标。”“要明确,西方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不过是建立在某些语言具体特点之上的、反映他们目前认识水平的工作假设。把这种假设当作唯一正确的原则来处理汉语,结果只能是跟在别人的后面打转转”;“另一方面,片面强调汉语的特点”,“否认语言共性,自动放弃对语言共性的探究”,“亦不足取”,“它使我们无法与西方人站到同一条起跑线上”,而且使我们无法真正了解汉语的特点。
王洪君先生的这些看法很值得大家学习与深思。
三是现在对各种语法现象,都要追究“为什么?该怎么看?该怎么解释?”这样的问题,也就是不能只满足于描写,要更多地注重解释。下面不妨略举些实例。
【实例一】众所周知,形容词可以修饰名词,可是有的语言只有一种形式,即“AN”(A代表形容词,N代表名词语),如英语;而汉语就有“AN”和“A的N”两种形式,而且那两种形式并不对称,即不是有“AN”就一定会有“A的N”,有“A的N”就一定会有“AN”。请看:
这一现象说明,语言与语言之间有共性,而各个语言又有自己的个性特点。那么汉语中形容词修饰名词语,什么情况下要有“的”,什么情况下不能有“的”?有“的”没有“的”受什么制约?在表达上有什么样的区别?有必要作出合理的解释。
【实例二】“汉语老师”可以说成“汉语教师”,可是“他是王刚的老师”,却不能说成“他是王刚的教师”,这为什么?但又能说“他是王刚的家庭教师”,而不说“他是王刚的家庭老师”,这又为什么?这些都该怎么解释?
【实例三】我们只说“盛碗里两条鱼”,而不能说“盛碗里鱼”,其中的数量词“两条”绝不能省去。这为什么?怎么解释?
【实例四】请看:
(1)a.不相信他不知道=相信他知道
不赞成他不回国=赞成他回国
不希望他不参加=希望他参加
b.不怕他不来≠怕他来
不说他不好≠说他好
不知道他不在家≠知道他在家
a和b的差异是怎么造成的?这该怎么解释?
【实例五】请看:
(2)那孩子追得老头儿直喘气。
以往只指出该句能表示什么样的意思,不能表示什么样的意思,如下所列:
a.孩子追老头儿,老头儿喘气。 (√)
b.孩子追老头儿,孩子喘气。 (√)
c.老头儿追孩子,老头儿喘气。 (√)
d.老头儿追孩子,孩子喘气。 (×)
可是,现在还得追问:为什么a、b、c三种意思能表示,能被接受,而d意思不能表示,绝对不会被接受?
以上说明,汉语语法研究自上个世纪下半叶以来有很大的发展。
[1] 转引自张伯江《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刘丹青主编《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原话出自Paul J.Hopper,Emergent Grammar(《浮现语法》), Berkeley Linguistics Society 13,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