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汕头市监察委员会经过240个日夜调查出汕头市金平房管所伪造资料套取政府专项维修资金的贪污腐败犯罪行为,其中涉案金额达237万元,涉案职工22名,体现了党和政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彻底反腐败。在这次反腐败斗争中,监察委员会对该房管所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
请分析:结合宪法学,如何认识该案?
国家机构是指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按照行使职权的性质和范围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体系。国家机构是一整套有系统的国家机关的总和,而不是国家机关的简单相加。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国家机关进行不同的分类,我国国家机关的分类,从行使权利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行使权利的不同职能来看,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
1. 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一个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
2.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在国家机构中具体体现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组织和建立国家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所有国家机关的职权都有法律依据;并且各种国家机构都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国家权利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保证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 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是国家机关依法对其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由于各种国家机关形式的国家权力的性质不同,我国宪法规定了两种责任制:集体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原则。
4.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5. 精简和效率原则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2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2/3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对其他国家机关予以监督;其他形式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都是5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立法权;宪法和法律解释权;监督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权利。
国家元首是国家的首脑,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我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国家主席一般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外交权;荣典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的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均为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务院施行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其所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的决定权。总理负责制表现在:由总理提名组织国务院;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的工作,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都在总理领导下工作,向总理负责;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总理拥有最后决定权,并对决定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行政法规、提出的议案、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的决定,都得由总理签署。
根据宪法条文的规定,对国务院职权概括如下:
(1)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2)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
(3)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行政监督权。
(4)提出议案权。
(5)行政人员的奖罚权。
(6)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央军委是国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的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同。
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军委主席有权对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最后决策。中央军委是国家最高的军事决策机关,行使的职权有: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级的地方国家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本行政区域负责与监督。地方各级人大在本级国家机构中处于首要的地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自治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都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州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我国现行《宪法》第12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检查委员会的性质。
全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我国现行《宪法》第1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的性质。根据这一规定,在我国,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审判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法进行审判活动。
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由以下法院组成: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表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根据这一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指挥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审判,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正确使用法律进行审查监督。
我国《宪法》第1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表明,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探讨】 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健全党和国家监察体系,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举行新任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在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国家针对腐败现象的立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对党中央、地方党委全面负责,将有效解决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健全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并明确其性质定位和职能职责,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提供了国家根本法治保障,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1. 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 近代中国出现过哪三种不同性质的宪法?
3.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是什么?
据《成都日报》报道:“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针对本地、外地不同游客,实行两种不同的游览点门票价格。”为此,该名胜区管委会被四川大学法学院8名学生推上法庭。11日,该案在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悉,这是全国首例风景区门票价格地域歧视案件,引起众多风景名胜区的关注。今年4月13日,四川大学学生张某、乌某等一行8人结伴去峨眉山游玩。购票时他们发现风景区全价门票为80元/人,同时,对学生实行优惠票价40元/人。让他们惊讶的是,他们还见到了另一本地学生,凭学生证,竟可以10元/人的价格购得门票。该票样式为:票面铅印价格为50元,却以加盖印章的形式在票面上标出10元。学生们认为,同样的风景,不同地域的游客却价格不一样,这是对外地游客的歧视,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7月2日,他们以风景区管委员会对游客实行地域性歧视待遇为由,将其推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
问题:原告所享有的宪法上的平等权是否能对峨眉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发生效力?峨眉山风景区的差别对待是否构成对原告的依据宪法享有的平等权的侵犯?
1.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2. 胡锦光主编:《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 许崇德主编:《宪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