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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为学科形态的现代艺术学

粗略的历史描述表明,作为理性反思的西方古典艺术学,不仅有了哲学、美学的理论奠基,也从不同层面或方向对艺术诸问题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探讨,但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学科还未确立。所谓现代意义上的“学科”概念,是指具有明确、独立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理论架构相对严密、完整且自成体系的一种知识形态。这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和兴盛,与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紧密相关,更是现代大学知识形态科学化、专业化、学科化的直接产物。在此背景下,作为学科形态的现代艺术学应运而生,艺术学发展进入到学科化的现代时期。

一、艺术学的现代创立

“艺术学”一词,来自于德文“kunstwissenschaft”,直译为“艺术科学”,与之直接对应的英文是“science of art”;而另一个英文概念“art theory”,应直译为“艺术理论”,通常也译为“艺术学”。1845年,德国艺术史家海尔曼·海特纳在《反思辨的美学》一文中,较早使用了“艺术科学”(kunstwissenschaft)这一概念;同年,另一位德国美学家泰奥多尔·蒙特在出版的《美学》一书中也使用了这一概念。 后来,“艺术科学”或“艺术学”逐渐成为一种秉持明确诉求和独具鲜明特色的学科意识。到20世纪末,在这种学科意识的引导下,经许多艺术理论家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影响广泛的“一般艺术学运动”,由此创生出现代艺术学这一崭新的学科。

应该强调的是,了解“一般艺术学运动”对于我们了解艺术学的诞生及其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史意义。“真正把艺术学的探讨推向高潮,最终确立了艺术学的学科地位并使该学科走向国际化轨道的,是进入本世纪以后德国兴起的‘一般艺术学’运动。” 在艺术学学术史上,德国美术史家、艺术理论家康拉德·费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被公认为艺术学的创立者,他也因此被后人誉为“艺术学之父”。然而,创立一门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学科单凭费德勒一人之力是不够的。因此,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说,是“一般艺术学运动”创立了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学。换言之,正是由于有了“一般艺术学运动”,现代艺术学才得以创立并影响至今。

从艺术学学术史的角度看,“一般艺术学运动”主要是指在德国兴起的,致力于将艺术研究从哲学、美学中分离出来,以建立一门独立学科的学术运动或流派。它发端于19世纪中后期,形成于20世纪初期并影响至今。其中,代表性人物有:费德勒、格罗塞、德索、乌提兹等。

毫无疑问,费德勒是“一般艺术学运动”的开创者,他之所以被誉为现代艺术学之父,也并非徒有虚名,尽管他并未直接提出“艺术学”或“艺术科学”的概念。费德勒最大的贡献是敢于向处于居高地位的美学传统发起挑战,并以其令人信服的论证,为艺术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上的合法性支撑。要开创这一崭新的事业,无论从当时还是今天看,都需要具有足够的自信和理论勇气。众所周知,西方哲学和美学的传统非常坚固,尤其是在具有强烈哲学思辨传统的德国,实现突破就更加困难。在《艺术活动的本源》(1887)等论述中,费德勒明确阐明“美学的根本问题与艺术哲学的根本问题有诸多不同”,认为将艺术研究领域仅仅限制在美学研究领域是一种错误。费德勒强调艺术活动的真正意义在于创造,这种创造来自于人类本性所具有的纯粹性、自律性和创造性,进而区分了美的普遍法则与艺术的普遍法则之间所存在的不同。他认为传统美学将美理解为愉悦的快感,这就规定了艺术只能为提供这种审美快感而服务,这样势必限制艺术表现的丰富性。

格罗塞(Ernst Grosse,1862—1927)是现代艺术学的奠基人之一。在其久负盛名的著作《艺术的起源》(1894)开篇,格罗塞首先阐发了对于艺术科学的独到理解,探寻一种科学意义上的艺术学的可能性。他认为艺术学需要一种科学的基础和立场,因此,艺术科学与传统的艺术哲学不同,它是一门真正的“科学”,而不是形而上学的“玄学”。从这一理解出发,格罗塞以其令人信服的原始艺术研究,开辟了从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角度研究艺术问题的新维度。之后,格罗塞在《艺术学研究》(1900)中,对艺术学做了进一步深入的、系统的构想,勾勒出现代艺术学的基本架构:一、对艺术本质的研究,以及诸多艺术门类不同性质的研究;二、对艺术与世界(素材)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主要包括艺术与社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风俗等;三、对艺术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功效的研究。 从格罗塞的《艺术的起源》中,可以十分具体地领会到,这种学科意识和方法自觉对艺术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范导性意义。

1906年,标志着现代艺术学作为一门学科得以正式独立和诞生的标志性事件是:德国“一般艺术学运动”最重要的领军人物——玛克斯·德索(Max Dessoir,1867—1947)出版了《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中译本为《美学和艺术理论》)一书;同年,在德索的组织领导下,《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评论》杂志得以创办。 德索继承和发挥了费德勒和格罗塞的艺术学思想,提出建立一门与传统美学并立的艺术学科,他将这门新学科命名为“一般艺术学”。德索的“一般艺术学”设想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去考察这些学科的设想、方法和目标,研究艺术的性质与价值,以及作品的客观性,似乎是普通艺术科学的任务。而且,艺术创作和艺术起源所形成的一些可供思索的问题,以及艺术的分类与作用等领域,只有在这门学科中才有一席之地。” 德索所说的“一般艺术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艺术理论”或“艺术学理论”。为什么要提出“一般艺术学”的概念?提出这一概念的理论背景或意图是什么?它对于更为广泛意义上的艺术学研究究竟意味着什么?

要理解这些问题,还需从美学与艺术的关系来考虑。我们知道,艺术学独立的理论诉求是要从哲学美学的襁褓中挣脱出来,并与之分庭抗礼,德索无疑也坚守这一信念。但是他认识到,如果完全摒弃美学的哲学方式,艺术学就会变得凌乱不堪,难以成为“科学”的学科。对此,站在美学与艺术之间,德索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既要划清界限,又要互相合作。当然,划清界限是前提,否则就丧失了平等合作的基础。哲学美学追问本质,因而抽象概括,容易远离艺术;艺术现象纷呈,因而具体多样,难以规约整合。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联系,“一般艺术学”或“艺术理论”就承担起了中介的作用。德索强调,“一般艺术学”依然属于理论知识,而非实践能力,它的任务是对艺术的普遍性或“一般性”问题进行理论化的反思。既不同于美学,它始终以艺术为直接的关注对象;又不同于艺术实践,它追求的是理论知识的科学概括。在艺术与哲学、艺术与美学、艺术与科学之间,这似乎是一种多难的选择,但德索对此坚信不疑,他充满诗意地展望着艺术学的辉煌未来:“他将是生就的国王,能用相同的分量去艺术地感觉和科学地思考。艺术必将以其一切表现形式陶冶他的激情,科学必将以它所有的条理培养他的才智。我们将等待着他的出现。”

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是埃米尔·乌提兹(Emil Utitz,1883—1956)。著名美学史家李斯托威尔评价说:“乌提兹与德索是一个崭新的流行的学派在德国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当代研究一般艺术科学的最重要的两位大师”。 他们志同道合,共同创立和发展了艺术科学派,为现代艺术学的建立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如果说,德索作为总工程师的工作是规划组织并搭建起艺术学的整体构架,那么,乌提兹则夯固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此,乌提兹历时数年撰写了艺术学史上极具理论功力的两大卷专著《一般艺术学基础理论》(1914,1921)。第一卷主要探讨一般艺术学的理论性质和研究对象、艺术的本质和价值以及艺术的分类等问题;第二卷重点探讨了艺术作品、艺术家和一般的艺术问题。乌提兹主张将“艺术哲学”作为一般艺术学的基础理论部分,以解决艺术领域中的基本问题,它以艺术本身为研究对象,是研究艺术价值和性质的科学。在乌提兹看来,“由于美学并不能胜任全部艺术现象的研究,而个别的艺术规律又需要有一般的原理,因此一种新的科学就应当介入其中,它既具有美学的概括性,而又有个别的艺术作为它的材料。那就是说,它所研究的,是艺术作品的本身,以及它们全部的关系和条件。美学的范围限于美,限于纯粹的审美,因此,它不能把艺术世界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学的、伦理学的、理智的和形而上学的种种特点都囊括在内。” 在乌提兹雄心勃勃的理论构想中,摆脱哲学美学而回归自身的艺术学,不是缩小了自己的视野和范围,而是面向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走向融哲学、美学、伦理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历史学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学科体系。

此后,在“一般艺术学运动”的影响下,出现了一大批艺术学研究方面的理论著作,加之第一届国际美学大会以及《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评论》的持续广泛影响,艺术学实际上已确立了它的学科地位,并成为世界通用的国际化现代学科。

二、艺术学的理论架构

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在使用“艺术学”这一概念时,往往会赋予它不同的内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模糊和歧义。比如,在艺术学学科目录中,在大的“艺术学”学科门类下面又设置了一个与之同名的“艺术学”一级学科,两个“艺术学”概念内涵显然不同,但共同使用一个名称,容易混淆模糊。对“艺术学”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使用,归纳起来主要有:1. 从最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艺术学”概念,是指研究所有艺术的学问。其中,既包括理论知识,也包括实践知识,例如,目前中国设置的作为独立学科门类的“艺术学”(不包括文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2. 从狭义的意义上使用“艺术学”概念,主要是指研究“造型艺术”的学问,也称“美术学”。因为“kunst”一词,经常用来指称狭义的“造型艺术”。3. 从理论的意义上使用“艺术学”概念,主要是指研究艺术本质、特征及规律的学问,也称“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或“一般艺术学”。4. 从历史的意义上使用“艺术学”概念,主要是指研究艺术发生和发展的历史的学问,也称“艺术史”。这些对“艺术学”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不同使用,都有一定的理由和依据,至少它表明从不同层面出发就会有不同的“艺术学”内涵。

在这里,我们侧重于从理论的意义上使用“艺术学”这一概念。而为了突出这一点,我们将其称为“艺术学理论”或“艺术理论”,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关于艺术的理论知识或学科。虽然理论知识来源于实践,艺术理论必须以艺术实践为研究基础,但作为理论知识的艺术学与实践操作的艺术活动不同,它以理性反思的方式对艺术实践进行概括和总结。简言之,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学是以理论性为主要特征的一门学问或一门学科。

应该意识到的是,强调艺术学学科的理论性,并不意味着将理论放置于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而远离艺术实践活动。因此,在突出艺术学理论性特征的同时,必须注意并强调,理论需要面向艺术本身,面向丰富多彩的艺术现象,面向复杂多样的艺术实践,面向发展变化的历史与现实。这意味着,艺术的历史发展对理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艺术理论需要解决或协调诸多紧张矛盾,如理论与实践、一般与特殊、逻辑与历史、共时与历时、内部与外部等之间的复杂关系问题。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将理论意义上的艺术学研究划分为三个主要层面: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实践研究、艺术综合研究。

艺术理论研究是艺术学中最具理论性特征的研究方式,它从理论反思的高度对艺术现象进行梳理分析和概括总结,包括艺术哲学、艺术美学、艺术原理三个不同侧重的研究方向。艺术哲学以艺术存在与人之存在的关系为主题,探寻艺术本体、艺术本源、艺术价值以及艺术与科学、艺术与宗教、艺术与道德、艺术与文化等关涉人类生存意义的重大哲学议题。艺术美学以艺术与审美关系为主题,探讨艺术审美价值、艺术审美范畴、艺术审美创造、艺术审美文化等与美相关的艺术问题。艺术原理以艺术本身为对象进行系统的理论梳理与分析,探讨艺术特性、艺术研究方法、艺术作品、艺术创作、艺术接受、艺术历史等相关问题。

艺术实践研究从切近具体艺术实践的角度考虑,包括艺术类型学、艺术批评学、艺术理论史三个不同侧重的研究方向。艺术类型学(art typology)指对不同艺术门类的艺术特性及其分类原则等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也可以将其扩展到不同艺术门类,形成不同门类的艺术理论,如美术理论、音乐理论、舞蹈理论、戏剧理论、电影理论、电视理论、设计艺术理论等。艺术批评学大致包括艺术家、艺术作品、艺术创作、艺术思潮、艺术流派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接近于当代西方的“批评理论”(critical theory)。艺术理论史大致包括艺术起源、艺术发展、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等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

艺术综合研究是交叉融合不同学科知识的一种新兴的研究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局限于艺术自身的内部研究模式,扩大了艺术学科的范围,在跨学科的交叉融合中创立了许多新兴的艺术研究领域,如艺术社会学、艺术心理学、艺术文化学、艺术人类学、艺术传播学、艺术符号学、艺术管理学、艺术教育学、比较艺术学等等。艺术综合研究不仅突破了艺术自足的封闭体系,建立了艺术活动与生存世界的广泛而又紧密的联系,同时它更是艺术不断发展变化的一种理论反应,当代艺术理论和各种新兴学科的兴起和发展,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

综合上述理解分析,结合目前通行的学科划分模式,我们将“艺术学理论”的基本架构确定为如下图式:

应该指出的是,上述艺术学理论主要层面的划分,试图从理论的、实践的、综合的三个方面来规定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特征和构架。其中,艺术实践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既强调理论的优先性,又要提醒理论不能离开艺术的实践;艺术综合研究的主要意图是,既强调理论的纯粹性,又要推动理论走向多元综合的广阔空间。这三个层面的划分,只是一种理论明晰区分上的需要,实际上它们不可能如此泾渭分明、边界清晰,经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重合、渗透。 0TRY4kzQ5VExXbEXy/yUo40Cf1EZWY+8WNiu9r0ncVmr/w5jBnP/Gw1rw8Y3y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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