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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uki Murakami

现代爵士乐四重奏
(The Modern Jazz Quartet)

现代爵士乐四重奏

1952年以Dizzy Gillespie乐团的节奏部为母体组成的乐队。四人分别为:钢琴手约翰·刘易斯、颤音琴手米尔特·杰克逊、贝司手佩西·希思(Percy Heath)、爵士鼓手肯尼·凯(Connie Kay)。主要由刘易斯负责作曲和编曲。他们将欧洲古典音乐的芳香融入爵士乐,形成洗炼的感性特色。代表作有“Diongo”、“Concorde”等。

我上高中的时候,男性的流行服装无论如何都是处于全盛期的长春藤盟校风格(Evy Style)。或者不如说此外几乎别无选择。即现在所说的美国传统。那种时代的MJQ(Modern Jazz Quartet)四人着装风格在我们眼里“酷”得一塌糊涂。

说起当时的爵士乐手,给人的印象相当灰暗:身上全都脏兮兮的,吸毒,生活自甘堕落。可是MJQ四人清一色身着“布鲁克斯兄弟”(Brookes Brothers)款式深色西装,白色扣领衬衫,真丝领带。胡须整整齐齐,长相英俊而有绅士风度。而且,他们的台风像大学老师一样沉静而节制。想必是约翰·刘易斯(John Lewis)设计的战略,反正潇洒得很,令人心仪。如今温顿·马萨利斯(Wynton Marsalis)一派继承了这一流风遗韵,身穿甚为高档的意大利西装登台亮相。但与他们相比,当时MJQ四人无论在音乐上还是流行服装款式上,冲击力都要大得多。其中含有果断而又切切实实的信息:黑人乐手也是蛮有知性的,我们并没有穷困潦倒(underdog),我们正在寻求相应的敬意!

反过来说,作为MJQ组合的强势存在于作为这一组合的破绽之中。这点只要实际观看他们在台上的演出,情景上即可一目了然。其他三人严格保持已然设定的整合性音响,然而颤音琴手米尔特·杰克逊(Milt Jackson)却在独奏过程中无法忍受正规风范,忽一下子脱掉西装,扯掉领带——当然是在比喻意义上——开始独出心裁地慢悠悠摇摆起来。尽管如此,其他三人也显得“与己无关”,淡定地(也许并不淡定,但至少表面上如此)、面无表情地继续保持MJQ式节奏。表演完毕,杰克逊若无其事地重新冷静地穿好西装,扎上领带。如此周而复始。这种 出格 与回归圆融无碍的切换,在结果上变得极其刺激、极其爵士。正因如此,他们才在长达20年时间里只更换过一次成员,使这一组合在经营上得以存续、在音乐上得以保持高水平。

但是,世界上当然不存在永远存续的东西。过了某一时段之后,MJQ开始失去曾经的原创力,固有模式多少令人生厌。结果,四人各奔前程。不过,每当看六十年代的老影片而有MJQ音乐从后面流淌出来,还是觉得十分新鲜。试图冲出牢笼的自由魂的振翅声真切地传来耳畔。于是再次感慨:简单说来那就是爵士乐。不由得想要正襟致意。他们并不多说,但应该说的绝对说得无可辩驳。 aR5i2r8rK5luKw7w3R7YbeZTQh68bINFCWpJ04d6XC9aVjfCTY+/b4rdRyhLcB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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