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的名号在西方人听来有些奇怪。与欧洲帝国不同,它是非基督教帝国,是伊斯兰教的中心与传播者,三大圣地的守护者。奥斯曼帝国继承了阿拉伯的哈里发制度,肩负向世界传播伊斯兰教的使命。对西方而言,与奥斯曼帝国的斗争可视作中世纪十字军东征的延续。在早期现代历史上,宗教在欧洲帝国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正是宗教显示了奥斯曼人最大的不同。15—16世纪,奥斯曼军队的入侵造成整个欧洲大陆的恐慌,位于中欧的德国和哈布斯堡王朝尤其如此 【4】 。天主教教徒和新教徒都表达了对于伊斯兰教来到欧洲的焦虑。1529年和1683年,奥斯曼帝国两次进军哈布斯堡王朝的都城维也纳,这是基督教世界抵抗奥斯曼人的前线阵地。奥斯曼人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威胁要像数个世纪前征服阿拉伯一样征服整个欧洲。
哈布斯堡王朝是天主教反宗教改革力量的代表,但新教徒同样对奥斯曼帝国有所警觉。马丁·路德警告人们,“土耳其人是上帝愤怒的铁杖”,是对信徒的制裁,因为天主教教徒丧失信誉、腐蚀教廷。但出于“正义之战”的原因,马丁·路德鼓励他的追随者支持哈布斯堡王朝与奥斯曼军队对抗。因为,“正如天主教皇是反基督的,土耳其人亦是恶魔的化身,基督教世界期望最后两者一起下地狱”。路德甚至不再区分教皇与土耳其人:“反基督者就是教皇,而他的化身就是土耳其。 【5】 ”
欧洲人普遍使用“土耳其人”来指代奥斯曼人,尽管不尽准确。文艺复兴时期及之后的思想家认为“土耳其人”就是新的蛮族,如同古希腊与古罗马面对的蛮族敌人,奥斯曼人是毁灭罗马的残暴又凶狠的蛮族的现代翻版。如英国作家理查德·诺尔斯所说,“他们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恐怖之源” 【6】 。对奥斯曼人的各种印象无疑强化了这一看法。奥斯曼人实行着特殊的制度与政策,在欧洲人眼中这就和奥斯曼人所信奉的宗教一样古怪。这些制度与政策包括:弑兄传统,即新任苏丹在继位前要杀死所有的兄弟,以防王位之争;要将年轻的王储,即苏丹的儿子们,“囚禁”在托普卡帕皇宫。在后宫之中,由苏丹的母亲统领苏丹的妻妾,来自非洲的宦官负责她们的日常起居。此外,还有非常重要的德米舍梅(意即“新的力量”)制度:年轻的基督徒应征入伍,作为苏丹的奴隶在宫廷或苏丹禁卫军中服役。这些蓄着胡须、戴着包头巾的壮丁,经常在托普卡帕皇宫内外引发血腥暴力冲突,禁卫军也发起多次叛乱,从中不难看出,奥斯曼帝国为什么成为爱德华·赛义德基于西方人的想象而构建出的“东方主义”的最佳例证。“直到17世纪末,‘奥斯曼的威胁’一直在欧洲蔓延,是基督教文明的最大敌人。”之后欧洲存在所谓伊斯兰“后遗症”的说法,欧洲人以此描述这群“充满恐怖的毁灭性力量,象征恶魔与仇恨的蛮族” 【7】 。奥斯曼帝国数个世纪以来作为西方文明眼中经典的“他者”,一度带有异域色彩和威胁恐吓之感,却又神秘迷人,试图将异域的生活方式传播到全欧洲。
矛盾的是,就在伊斯兰教的威胁于19世纪逐渐消除,奥斯曼帝国变成“欧洲病夫”时,欧洲人认为他们与奥斯曼文明的差异反而有所扩大。英国思想家、红衣主教约翰·亨利·纽曼认为,奥斯曼人缺乏法治,蛮族文明缺少精神内涵,其生存完全依赖于外界势力,这些人包括“法兰克人”、亚美尼亚人、希腊人和犹太人。纽曼断言,他们“阻碍了19世纪人类的进步……他们撒谎,既无法抛弃传统,也无法终止帝国的存在;他们无法自保,也缺乏对基督教世界的同情——穆斯林、独裁君主、奴隶贩子、多妻主义者;他们鄙视农业,憎恨欧洲,抱残守缺,自视甚高,自绝于世界民族之林,凭借无知与狂热生存” 【8】 。
纽曼对奥斯曼人坚决的敌意与英国首相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很相似,格莱斯顿曾在1876年出版的名噪一时的小册子《保加利亚惨案》中,表达了对“土耳其民族”以及其本性的严厉谴责。
这不是单纯的穆罕默德主义的问题,而是穆罕默德主义与这样的民族结合之后产生的问题。奥斯曼人不像印度温和的穆斯林,也不是叙利亚崇尚骑士精神的萨拉丁,更不是西班牙的摩尔人。他们从一开始,踏入欧洲的第一天,就是反人类的代表。无论他们走到哪里,身后必定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他们的统治所至之处,文明消失殆尽。他们是暴政的代表,是法治的敌人。他们是无比坚定的宿命论者:作为奖赏,他们死后将升入酒食乐舞的天堂。 【9】
土耳其式的残暴、沉迷感官享乐与独裁专制,这些是西方人心中的刻板印象。但早在奥斯曼势力在欧洲冒头之时,西方人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尽管没有上述的负面观点那么流行。对西方思想家来说,凡是与西方的不同之处,都是西方思想家批判与讽刺的来源。例如理查德·诺尔斯曾指出,奥斯曼帝国诞生之初的优势在于缺乏世袭贵族集团,而德米舍梅制度能让统治阶级只考虑个人才能选拔人才 【10】 。16世纪法国思想家让·博丹对欧洲狂热的宗教权威与奥斯曼较为宽松的宗教政策进行了比较:
土耳其人伟大的皇帝和世界上其他君主一样,敬奉祖先留下的宗教教义,却并不排斥其他人的信仰;相反,他允许其他人选择自己的宗教:在他的佩拉宫殿附近,就居住着4类不同信仰的族群——犹太人、基督徒、希腊东正教徒以及穆斯林,此外,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虔诚的基督教也为他祈祷。 【11】
约翰·洛克在《论宽容》(1689)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想象在君士坦丁堡存在两所基督教教堂,双方都试图“拯救”对方,而“土耳其人则在一旁掩袖偷笑,因为基督徒也曾经犯下彼此杀戮的罪行” 【12】 。与博丹一样,同为法国人的伏尔泰,在两个世纪后写下关于奥斯曼与欧洲对比的更激烈的言论:
苏丹统治着200万有着不同信仰的人;20万希腊人在君士坦丁堡生活无忧;奥斯曼的穆夫提(伊斯兰教教法解说人)向皇帝自荐为希腊牧首,奥斯曼人也承认罗马的教宗。苏丹为希腊诸岛指派主教,调令措辞如下:“命他任驻希俄斯岛主教,遵照既定习俗与礼仪。”奥斯曼帝国不乏雅各派、聂斯托利派、一志论派,也包括埃及科普特教徒、圣约翰基督徒、犹太教教徒和印度教教徒。土耳其的年鉴上从未记载因不同宗教而起的冲突叛乱。 【13】
奥斯曼帝国的宽容本性,最终形成了米勒特制度,这是帝国的辩护者最常援引的论据,以反驳批评者连篇累牍的谴责。但这也是奥斯曼帝国与西方最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早期,当时宗教的正统性被欧洲国家当作公共政策的首要目标。伏尔泰还比较了欧洲和印度、波斯、鞑靼、中国以及日本(耶稣教士到达之前),所有这些国家都与欧洲在思想上和政策上有很明显的区别。因此,欧洲人认可奥斯曼人的地方更像是奥斯曼人特有的异域情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