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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我开始注意到,外界越活跃,我的行动便越迟钝。外界的喧嚣与狂乱和我的孤独以正比例增长。今天早晨,台德的妻子从华盛顿写信给我,说台德已飞往北非。有生以来,我从未感到如此的倦怠。我甚至忍着烟瘾也懒得到商店去买烟草。我只愿待着。就因为台德此刻正在阿尔及尔或者奥兰 着陆,或者在卡斯巴 初次散步——去年我们还一起去看过电影《裴普·勒·莫科》 呢。我衷心为他的壮游庆幸,但我并不羡慕他。他飞往非洲,我们的朋友斯梯尔曼正在巴西旅行,而我却像在椅子上生了根。我总是想着这件事,而且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肉体上的感受,我甚至都懒得站起来。也许我能够站起来,在室内踱踱步,甚至到商店去逛逛,但费这点劲会使我处境难堪。如果我不予理会,这种感觉则会消失。我容易产生幻觉。数九寒天,隔离在一堵阳光普照的墙内,尽管周围冰天雪地,我却能说服自己:现在是七月,不是二月。同样我把夏天颠倒过来。在烈日炎炎的酷暑我直打哆嗦。如此这般,我把一天的时间也颠来倒去。我想这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恶作剧而已。也许它会走向极端,损害现实感。玛丽来整理床铺,我就挣扎着起来,扣好衣服,去逛商店,方才的感觉也就随之消失。

一般来讲,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个理由离开房间。一进屋子我就挖空心思搜寻理由。但当真出去,却不肯走远。我的平均活动范围仅限于三个街区。我总怕碰上熟人,因为他们一见我就会表示惊讶,同时还要问长问短。我避免进城,在非去不可时,只好小心翼翼,绕开某几条街道。早在学生时代,我就有这种感觉,觉得大白天在外闲逛,总有点不太合适。

可是,在寻找理由方面,我却不大高明。我每天出门,难得超过四次。吃饭得出去三次。第四次出门嘛,就得编造一件差事,或者是心血来潮,毫无目的。我很少走长路。由于缺乏锻炼,体重日益增加。艾娃对此不满。我就说,一参军体重自会减轻。一年到了这个季节,街上真够呛,我又没有套鞋。我偶尔出次远门,去洗衣店,或上理发馆,或到伍尔华斯商店去买信封,或者再远一点,应艾娃的要求去付账,或者瞒着她去看吉蒂·多姆勒,再就是对我的亲属做义务性的拜访。

我已经养成一种习惯,轮流到各家饭馆去就餐。我不想在一个地方混得太熟,也不想同广告员、女堂倌、收款员一类人打得火热,更不想为讨好他们而编造谎言。

我八点半吃早饭。随后回到家里,坐在靠近窗口的摇椅里看报。我墨守成规,一字不漏地从头看到尾。先看连环漫画(因为从孩提时代,我就一直是这样。哪怕是最新奇的、极其乏味的东西,也要硬着头皮看下去),然后看重要新闻和专栏作家的文章,最后读小道消息、家庭琐事、烹调术、讣告、社交新闻、广告、儿童谜语,总之每样都看,不忍释手。我甚至把连环漫画重看一遍,看有没有漏掉的。

我经过睡眠的更新(当真是这样时),重新进入醒着的生活。身体上,从赤身裸体到穿上衣服;心灵上,从相对纯洁到污秽不堪。我打开窗户,考察天气;翻开报纸,认识世界。

此刻,我已经完全清醒了,我又和现实世界紧紧联系在一起了。时近中午,该吃午饭啦。一到十一点,我就坐立不安,心想:肚子又饿了。这时,邻居的关门声、水龙头的嘀嗒声、暖气管蒸气的咝咝声、楼上缝纫机的轧轧声,已经响成一气,打破了满屋的沉寂。未经整理的床、四面的墙,斑驳陆离。随之,女佣又敲敲门走了进来。她嘴里叼着烟卷。我想,恐怕她只有当着我的面敢抽烟。看样子她是没把我放在眼里。

走进饭馆,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点也不饿。可是现在又不好变卦,只好吃吧。这回上楼更有点费劲。走进房间,已经是气喘吁吁,便打开收音机,抽起烟来。我听了半个钟头的交响乐,在广播员开始为某人的赊销服装做广告前要是有什么没听清,就会感到心烦意乱。到了一点钟,这一天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安。我一心想读书,可是看着书本上的词句却不解其意。我加倍地聚精会神,但思绪还是漫无边际,恍恍惚惚,大大小小的问题都理不出个头绪来。我猛然把收音机关掉,头脑马上像无人的街道空空如也。我站起来重新打开收音机。三点钟,对我来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三点钟,只是暮色悄悄拢来;三点钟,只有邮差最后一次轻轻走过,而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在我的邮箱里。报,已经看过了;书,也已经翻过了。我又在胡思乱想了……

5乘5先生,

他有5尺高,

他有5尺宽……

此刻,我就像个家庭妇女一样,听着收音机。

房东太太的女儿提醒过我们,不要把收音机弄得太响。她母亲卧床不起已经三个多月,看来将不久于人世了。她双目失明,头发也快脱光,肯定快九十岁了。我上楼梯时,偶尔透过窗帘看见过她。九月以来,女儿一直在料理房产的事,她和丈夫布里格斯上尉住在三楼。上尉在军需处任职,年纪在五十岁左右(比他妻子大得多)。他壮实、整洁,头发花白,沉默寡言。我们常常看见他走到篱墙外抽完最后一支烟才回家睡觉。

四点半,我听见隔壁的万纳克先生在咳嗽、咆哮。不知什么原因,艾娃管他叫“狼人”。他是个古里古怪、惹人讨厌的家伙。我断定,他这样咳嗽,一半是因为饮酒过多,一半是因为情绪烦躁,而这也算一种社交活动。艾娃不同意我的看法。但是,我相信他这样咳嗽为的是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在公寓里住了很久,对这种类型的人是有所观察的。几年前,在道契斯特路,住着一个老头。他日夜不关门,不管是坐着还是躺下,总是面对着走廊,注视着每一个人。席勒街上还有一个人,你时时会听见他的脸盆里响着哗哗的流水声。他就是用这种方式和我们相识。万纳克先生不仅仅是咳嗽,他上厕所时,总是不关门。他咚咚地穿过走廊,过会儿你就会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后来艾娃向布里格斯太太抱怨此事。布里格斯太太就在墙上贴出通告:“使用厕所请随手关门,来往过道须穿上睡衣。”尽管如此,仍无效果。

通过布里格斯太太,我听到不少有关万纳克先生的趣闻。在房东太太卧床之前,万纳克一个劲地怂恿她陪他一起去看电影。“妈妈什么也看不见,这是人人皆知的事。”他原先还有只穿着睡裤跑到楼下去接电话的习惯——这就是警告他要穿睡衣的原因。但是,直到上尉出面干涉,才制止了他那种行为。玛丽在空房间里发现抽了一半的雪茄烟扔得满地都是。她疑心万纳克先生在公寓里到处窥探。他绝对不是正人君子。玛丽经常打扫他的房间,对情况是熟悉的。她律己待人都挺严谨,一提起万纳克总是嗤之以鼻。她断言吉弗老太太曾经吓唬说要轰他出去呢!

万纳克精力旺盛。他不戴帽子,穿着黑色鼹鼠皮外套,在街道上,在积雪的树丛中匆匆行走。他“砰”的一声推开大门,在第一级楼梯上蹭掉靴子上的雪,接着发狂似的咳嗽着跑上楼去。

六点钟,我在法伦餐厅迎上艾娃,一起吃饭。我们经常在那里就餐。有时候我们去“功勋”饭店,有时去五十三号大街一家自助食堂。我们晚间的娱乐时间一般不长,在午夜之前就睡了。 ahRYIhIDJqRtlCFs98cdGeeP4JwgvG1xaMDzb3QI/uZOkwYjnepgKV2oE590g0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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