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进行土地改革,也是中国共产党赢得农民群众拥护的重要原因。“最后一口粮,做的是军粮;最后一块布,做的是军装;最后的一个儿子呀,送到了部队上。”这首歌生动地反映了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当时,拥有2亿多人口的广大新解放区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约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三分之二的农民还被束缚在封建土地制度之下。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根据新的形势,中共中央制定了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中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防止出现“左”的偏差。
1950年6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改革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中共中央把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提交大会讨论和审议。曾参加过同盟会的无党派人士叶恭绰,在讨论中感慨地说:“中山先生所主张的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都没有办到……今天得毛主席来办到,实在是可以告慰中山先生在天之灵的。孙先生说的未成功,现在可由毛主席替他成功了。”对民主人士赞同土地改革的态度,毛泽东也给予高度肯定。他指出:战争和土地改革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和政协各界应“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像过好战争关一样,过好“土改一关”。
在这次会上,刘少奇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指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就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样,当作一个阶级来说,就在社会上废除了地主这一个阶级,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样一种改革,诚然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他还强调:“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和刘少奇的报告。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共6章40条,其“总则”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6月30日,毛泽东发布《关于实施土地改革法的命令》,以《土地改革法》作为在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对土地改革的领导,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从中央和地方抽调大批干部组织了土改工作队。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有领导、有步骤、分阶段地展开了。由于政策到位、组织有力,土地改革进展顺利,农村出现了“贫雇农得地开心,中农有利放心,富农不动定心,地主劳动回心”的喜人景象。到1953年春,除部分少数民族和台湾地区外,全国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新、老解放区约3.2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7.4亿亩土地,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6.5%,免除了过去农民每年向地主交纳的700亿斤粮食的地租。农民还得了耕畜296万头,农具3944万件,房屋3795万间,粮食105亿斤。
土地改革使我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占农村人口92.1%的贫农、中农,占有全部耕地的91.4%;原来占农村人口7.9%的地主、富农,只占有全部耕地的8.6%。广大农民终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江西革命老区的农民分得土地后,向毛泽东写信报告土改的结果,他们说:“我们有了这命根子,一定要勤劳耕种,努力把生产搞好,争取我们的生活迅速改善。今天我们全乡群众热烈地集合在松江山上,庆祝土地还家。会场上红旗招展,锣鼓喧天,我们尽情地高呼,尽情地歌唱,尽情地欢笑。”
新中国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彻底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做了主人。这不仅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49年至1952年,农民平均每人购买的消费品逐年增加:1949年为14.2元,1950年为17.3元,1951年为21.6元,1952年为2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