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与交换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两个基本环节。这两个基本环节之间是否有深层次的内在关联?通过解读亚当·斯密关于分工的学说,我们试图透视斯密经济学中基于劳动的分工与交换的逻辑生成过程。
人类生活离不开物质资料,而物质资料的来源无非是两种基本途径:一种是自然赐予,另一种是劳动所得。人类不像其他生物那样完全依靠自然资源获得生存,人类来自自然,又超越自然,以社会的方式存在着。正因如此,人类社会不能仅仅通过自然资源来维持,而需要主要以劳动的方式获取物质资料,劳动也因此成为彰显人类本质、体现人的生命活动的特有形式。
劳动的最终成果,体现为社会财富。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理论,就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即《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之作。斯密在该书的绪论中便开宗明义:“一个国家常年的劳动,是这样的一个基金,它原始地供给这个国家每年消费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而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总是由这个劳动的直接生产物,或是由这类生产物从其他国家购得的物品构成。” 斯密的这一论断,虽然没有提到分工,但是已经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揭示了分工和交换的必然性。因为他谈到了劳动是财富之源,谈到了作为财富的劳动产品的交换问题,而所谓的劳动产品的交换,就是对贸易的最通俗的话语表述。
阐明了劳动是财富之源,接下来必须关注的,是增加财富的方式和途径。要想增加财富,必须实现劳动量的增长,或者劳动效率的提高。财富的增长方式,有外延式的,也有内涵式的。
外延式的财富增长方式,是指以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的方式来增加劳动量,从而创造更多财富。这种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人是血肉之躯,必然需要休息,人的劳动是需要张弛有度的。同时,创造财富的目的,是使人的生活更美好,而提高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肯定不是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这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诉求是背道而驰的。所以,外延式的劳动增加和财富增长模式,对人类来说,是需要扬弃和超越的。
内涵式的财富增长方式,是指在维持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劳动效率的方式来实现财富增长。而提高劳动效率的最根本的途径,是分工。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良,以及在任何处指导劳动或应用劳动时所用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都是分工的结果。” 斯密在明确了劳动是财富之源后,详尽地论证了分工的重要性。
首先,斯密认为,分工能够极大地增进劳动技巧、提高劳动熟练程度,而这一环节对整个生产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工人技巧的改良,必然会增加他所能成就的作业量,分工既然使各个人的业务,还原为某一种单纯的操作,既然会使这种操作成为他一生的专业,所以必然会大大增进工人的技巧。” 一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不可能胜任各个方面的工作,分工可以使人专心致志于一方面的工作,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的效率。
其次,斯密认为,如果没有分工,那么同一个人在完成一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之后,必须转而去开始另一环节的工作,其间浪费的时间也意味着经济效益的巨大流失。“从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时通常会损失掉的时间的节约,是一种利益,那比之我们一下子可以想象得到的利益,是更大得多的。要敏捷地由一种工作转到地点不同,工器亦不同的别种工作是不可能的。” 在这里,斯密关注到了转换工作环节所浪费的时间效益,并且注意到了转换工作环节所必须面对的适应性问题。
最后,斯密天才地揭示了分工对技术进步的贡献,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如前所述,增加财富的方式,有外延式的,也有内涵式的。要实现劳动和财富的内涵式的增长,科学技术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近代工业革命的前夕作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著名论断。培根所说的知识,主要是指近代的经验自然科学知识。他看到了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并对这种力量的扩张抱有乐观的期待。培根的论断是前瞻性的,在培根所处年代的两个世纪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被大量创造出来的经济现实,他们也没有忽略科学技术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伟大作用。但是,科学技术为什么在近现代突飞猛进呢?
过去人们普遍认为,是近代工商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促进了科学技术的飞跃式进步。我们并不否认这一判断,但想要说明的是,把科学技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理解有过于笼统的倾向,我们需要针对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微妙关系作出具体而辩证的分析。恩格斯认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过去我们理解恩格斯的这一判断时,过多地侧重于社会需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事实上这种理解并没有充分诠释恩格斯的本意。恩格斯在作出这一判断之前,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判断,而前一判断构成后一判断的文本语境。恩格斯说,如果说“技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状况,那么科学却在更大得多的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状况和需要。” 也就是说,恩格斯作出相关论断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说明社会需要对科学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而是要揭示科学与技术之间在生成关系层面上的深刻关联性。恩格斯认为,技术是一个应用层面上的范畴,其特征是实用性,而科学的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规律。当人们对一种事物的理解还没有上升到科学层面的时候,也完全可能已经在技术的层面上把握并利用了它。他曾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关于电,只是在发现它在技术上的实用价值以后,我们才知道了一些理性的东西。在德国,可惜人们撰写科学史时习惯于把科学看作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恩格斯的论证说明,科学发现往往是以一定的技术积淀为基础的。但是他没有进一步说明技术进步的最初的动力和源泉何在。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给出了独特且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斯密说:“适当机器的利用,可以大大地便利和节省劳动。这是大家一望而知,不待举例的。我在这里只要考察,一切这样便利着劳动、节省着劳动的机器的发明,原来都是由于分工。”
斯密仍然是从分工的视角看待技术在生产中的突破和运用。斯密说:“人们把注意指向一个对象,比之把注意分散于多种事物,是更易于发现达到目的的更简易更便利的方法的。”“只要工作的性质还有改良的余地,我们就可以希望,被使用在各个特殊劳动部门内的人,这个或者那个,很快就会发现比较容易而便利的方法,来成就他们自己的特殊工作。分工最细密的各种制造业上所使用的机器,大部分原来是普通工人的发明,他们被使用在最简单的一种作业上,自然会想到要发现比较便易的操作方法。每一个经常考察制造厂的人都会看到,极像样的机械,原来是普通工人,为了要便利和加速他们担负的特殊工作,而发明出来的。” 我们认为,斯密的论证是深刻的,也是有现实根据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时代,纺织工人詹姆斯·哈格里夫斯发明手摇纺纱机——“珍妮机”,蒸汽机的发明者瓦特是技工出身,“铁路机车之父”史蒂芬孙也是一名矿工。哈格里夫斯和瓦特取得发明成就的时代,和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成书的年代大致相同,史蒂芬孙的发明则比《国富论》晚得多,他们的成果印证着斯密学说的深刻性和前瞻性。
在斯密看来,分工能够极大地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社会财富。他说:“由于分工之故,各种不同技艺的发展,就大大地增加了。这种增加,在一个有适当统治的社会内,引起了一般的,普及于最低阶级人民的富裕。”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有着非常明晰的逻辑性和层次性。他把社会财富的创造作为自己经济学分析的逻辑起点,探寻财富背后的秘密。斯密认为,劳动是财富之源。为了增加财富,必须有高效率的劳动;为了有高效率的劳动,必须有充分的社会分工;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则意味着贸易作为普遍性经济现象的存在,意味着商业社会的生成。斯密说:“分工的局面,一经完全确立,一己劳动的生产物,这只能满足自身欲望的极小部分。他有大部分的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别人劳动所生产的剩余物品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相当限度内,一切人都成了商人,同时,社会本身亦就成了所谓商业社会。”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经历过具有历史意义的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形式从社会生产中分离出来;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和原始农业的分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带来了商业和商人阶层的独立存在。社会大分工这一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有着近乎是自然历史过程的客观属性。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在其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讲道,流落荒岛的鲁滨逊,孤困潦倒,惨淡谋生,后来他自然而然地发现并采取了一个对他有极大利好的营生之道:把猎到的活山羊圈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于是,荒岛上的牧场自然而然地被建立起来了。我们有理由相信,假如鲁滨逊不是一个人而是和若干同伴一起被困荒岛,那么很可能会有人来专门负责畜牧。笛福的作品不经意间向我们透露了社会分工的秘密:社会分工的目的是增加财富,提供稳定的财富来源。正因如此,社会分工的发生有一种自然而然和水到渠成的倾向,只要条件具备,那么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获取更多的社会财富,社会分工便一定会发生,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一过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人类的历史进程也真实地展现了这一逻辑必然性,体现了历史和逻辑的辩证统一。
斯密认为,分工引起交换的普遍化,这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必然倾向。斯密说:“我们需要的这各种相互的好东西,大部分,是由契约、由交换、由购买得到的,同样,原来把分工引起的,亦正是这种互相交换的倾向。” “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身劳动,最大部分已须仰给于他人劳动。” 因为社会分工必然会发生,所以人们互相交换劳动成果也成为必然的社会现实。分工引起了交换,人类因为分工而进入贸易时代。
我们有一个固有的观念,认为分工之所以发生,与人的天赋能力有直接的关系。没有一个人能够胜任所有的工作,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对不同性质的工作无差异地擅长。人们会按照自己的天赋能力去选择分工。而在斯密看来,人与人之间在天赋能力方面的差异并不大。那么为什么社会现实中的人,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斯密认为,这正是分工的结果。“人们天赋资质的差异,实际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那么大。一个人到了壮年,所以有选定一种特殊职业的必要,有人说,这就因为各人的天资,极不相同。但在多数场合,人们天资的差异,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也就是说,人的天赋能力一般来说是比较均衡的,但是长期从事某种工作的人,他在所从事的工作方面表现出超出别人的技能水平,根本的原因在于分工和工作的锻炼,通俗的解释就是熟能生巧。
分工把工作中个人某一方面的技能特别地凸显出来,但问题的另一面就是,它会使某个人在他所从事的工作之外的劳作领域,至少在劳作技能方面表现得越来越平庸。认真思考这一过程,会得出一个自然而然的结论:分工必然导致对贸易社会的强化,分工是商品社会得以产生的路径依赖,同时也决定了贸易普遍化这一必然结果。
为了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劳动效率,我们诉诸分工;因为分工,我们需要别人生产的物品;同时因为分工,我们在其他生产领域变得更加平庸或无能,也就必然总是需要交换。这似乎是一条不归之路,商品经济、贸易社会也必然变得根深蒂固。正如亚当·斯密所说:“他们彼此间,哪怕是极不相类的才能,也能交相为用。他们依着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一般倾向,把各种才能生出的各种不同生产物,结成一个共同的资源,各个人都可以从这个资源,随意购取自己需要的别人生产的物品。” 这里斯密所说的“共同的资源”,通俗地讲就是“市场”这一社会经济现象。
随着资本的扩张,世界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在交通和通信等现代科技的助推下,地球村的形成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分工从国内分工发展到国际分工,这就是全球化时代的贸易普遍化。全球化背景下贸易普遍化的一个具体的体现是贸易由国内型向国际型转变,而这一过程往往是在国内贸易并无减损的情况下完成的。
劳动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的最基本的获取方式,因此劳动也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经济活动。亚当·斯密在揭示财富的生成秘密时,把劳动定位为财富的真正基点。以劳动为基点,为了增加劳动,自然而然地引发分工。分工是提高劳动效率的基础,同时也是技术进步的真正源泉,而技术进步的终极结果仍然是劳动的增加和财富的增长。分工又必然导致交换,分工的普遍化导致贸易的普遍化和商业社会在全球范围内的生成。基于劳动的分工与贸易的生成过程,既是人类社会经济现实中发生过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构成了斯密经济学独特的学术逻辑。斯密关于分工与贸易的经济学说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辩证统一。
在分工与贸易的推动下,商业社会不可避免地生成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逐渐取得统治地位。生产者劳作的目的,已经由直接满足个人的生活需要,嬗变为出卖商品、换取货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成为社会物质财富的代表,成为衡量一个人所掌控的经济权力的基本尺度。
斯密认为,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领域,必须假定每个人都是利己的,每个人都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人。他说:“任何一个提议与旁人作任何买卖的人,都需要提议这样做。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同时,你就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是每一个这样的提议的意义,我们日常必要的那些好东西,几乎全是依照这个方法,从别人手里取得。我们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宰业者、酿酒业者、面包业者的恩惠,而仅仅出自他们自己的利益的顾虑,我们不要求助于他们的爱他心,只要求助于他们的自爱心。我们不要向他们说我们必需,只说他们有利。” 知识界把斯密的上述论断归结为著名的经济人假设。
斯密认为,经济人现象的普遍化,反而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社会利益实现了最大化。他说:“各个人都不绝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寻觅最有利的用途。放在他心里的,诚然不是社会的利益,只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检考自身利益的结果,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 “固然,他们通例没有促进社会利益的心思。他们亦不知道他们自己曾怎样促进社会利益,他们所以宁愿投资维持国内产业,而不愿投资维持国外产业,完全为了他们自己的安全;他们所以会如此指导产业,使其生产物价值达到最大程度,亦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们是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促进了他们全不放在心上的目的。他们不把这目的放在心上,不必是社会之害。他们各自追求各自的利益,往往更能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他们如真想促进社会的利益,还往往不能那样有效。一般为公众幸福而经营贸易的人,据我所知,并不曾成就多少善事。” 也就是说,每个经济人都出于利己心而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其结果会是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经济人以这样一种方式实现社会利益,完全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就是亚当·斯密所谓的“私心到达公益”的市场经济逻辑。
斯密所揭示的,是一种经济人工作价值观。
按照上述逻辑,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必然具有经济人的品格,他们的工作目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商品经济时代,在商言商,人们无须过多地背负道义准则,尽可以以利益为导向,名正言顺地追逐财富。而且按照经济人假设,逐利行为反而会有助于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和社会福利的增进。解除自身的道义责任,反而会实现社会公益,甚至比那些基于道义而投身社会事业的人更能够实现社会利益的增进。有人甚至把这看作避免务虚清谈、勤勉务实的职业精神的体现。
应该说,斯密没有回避社会利益,但是,按照《国富论》中“私心到达公益”的逻辑,社会利益的实现需要充分张扬人的利己之心。问题是,利己是否等同于私心呢?社会利益能否基于利己之心而自然而然地实现呢?利己心的肆意张扬是否会造就一个互害的社会?利己和利他能否在工作主体的主观世界中实现圆融与和谐?这些都是我们需要作出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人的经济人属性,即使是在亚当·斯密的学说中,也并非是人的唯一属性。众所周知,斯密以两部经典著作著称于世,除了《国富论》,还有《道德情操论》。斯密并没有忽视道德问题,但是在《国富论》中,道德层面上的“人”隐身了,人的经济人属性充分凸显。我们宁愿把这看作斯密为了学术分析上的便利而不得不作出的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