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近40年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主要体现在较高的城镇化速度,表现为城镇人口比重、建制城市和建制镇数量等“量”的方面快速增加。然而,全面的城镇化还应包括城镇化质量的提升。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存在“重速度、轻质量”的短板,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迁移人口市民化滞后,城市融入困难。大量农民工及其家属迁入城市后,虽然在统计上被列为城镇人口,但受到户籍制度限制,无法与城镇居民一样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城镇内部形成新的二元结构。而在农村,一些家庭成员无法随迁,“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其次,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失衡。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摊大饼”式城市建设成风,建成区人口密度过低。据统计,自2000年至2011年的10余年间,城镇人口增长了50.5%,而建成区面积却增长76.4%,远高于人口增长。同时,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减少约1.33亿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在增加(增加约3045万亩)。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
再次,城镇规模结构与空间布局不合理。特大城市人口过于密集,中小城市人口集聚不足,小城镇过多,但规模小,服务功能偏弱。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差别过大,东部地区城镇密集程度远大于中西部地区,刚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错配。
最后,城镇管理服务落后,“城市病”突出。一些城市人口过度膨胀,重视硬件建设而忽视服务管理,出现交通拥堵加剧,水、大气和土壤污染严重,垃圾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另外,学校、医院和保障住房建设等滞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供给严重不足,历史欠账较大,城市管理效率低下。
为此,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突出强调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城镇化必须进入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要求“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见,如何推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口城镇化将是未来中国城镇化的重点(刘妮娜,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