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尽管都处在西部,但在发展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呈现出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
民族地区的外资企业由早期的规模较小走向普遍较大,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如表1-4所示,2016年内蒙古外商直接投资的单个项目的平均水平为7933万美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452万美元,其他民族地区只有青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民族地区以资源开采或资源加工型(包括电力生产)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其投资规模较大。
表1-4 2016年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及其项目平均规模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各民族省区《统计年鉴(2017)》整理。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民族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与全国趋于一致。以云南、广西、青海、宁夏为例,见表1-5所示,2016年港商在四省区投资分别占当年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28.0%、60.1%、93.2%和45.1%,均处投资来源第一位。2016年,香港占内地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69.2%,而香港累计对内地投资9267.9亿美元,占内地累计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50.1%。说明香港对云南投资高于对内地整体水平,而对广西、青海和宁夏投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广西、青海、宁夏四省区外商直接投资第二来源地,除了广西为新加坡,与全国一致外,其他与全国不同。
表1-5 2016年云南、广西、青海、宁夏实际FDI来源地前两名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各民族省区《统计年鉴(2017)》整理。
从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看,民族地区虽然外商独资企业占比较大,但对比全国还是有一定差距。以民族地区2016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前四名的内蒙古、贵州、广西和云南为例,说明民族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见表1-6所示。贵州的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额度占比高于50%,但与全国还是有差距。而且,由于外商入股民族地区已有的资源企业,除了广西外,内蒙古、贵州、云南外商股份制企业占比较大,2016年分别达到36.4%、22.8%和28.4%,远远高于全国水平。
表1-6 2016年内蒙古、贵州、广西、云南实际FDI方式
续表
资料来源:民族各地区的有关数据来自《统计年鉴(2017)》,全国的有关数据来自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16)》。
民族地区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不平衡,内蒙古、云南、广西一直占据前三位,且三省区合计占民族地区吸收的FDI总额的比重长期在80%以上,其余五个省区合计占比很低。且广西占比持续减少,内蒙古和云南占比不断扩大。
1991—1995年,民族地区总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五年合计也只有39.75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仅为2.47%,且地区分布不平衡。最少外资流入的西藏没有统计数据;最多的是广西为25.76亿美元,占民族地区总额的64.79%。这期间,云南占比为13.86%,处在第二位,内蒙古占7.80%,位列第三。广西、云南和内蒙古合计占民族地区总体利用FDI的86.45%,其余五个民族省区所占不足15%。
1996—2000年,民族地区实际流入总额虽然提高到53.82亿美元,但在全国占比却下降到1.86%。这一时期,广西仍处在第一位,且比重提高到66.79%,占一多半,可以说是一家独大的局面。云南处在第二位,吸收了7.73亿美元,占比14.36%。内蒙古位列第三,占8.11%。三省区合计占民族地区总额的89.26%,比之前的五年提高了2.81个百分点。
2001—2005年,总体实际流入为66.57亿美元,较前五年增加了近13亿美元,但在全国的占比仅为2.09%。但是,内部地区分布开始出现变化。内蒙古上升到第一位,吸收了25.18亿美元,占37.82%。广西降为第二,实际额为19.32亿美元,占比迅速下降为29.02%。云南仍为第三,流入6.59亿美元,但占比下降到9.90%。三省区合计占76.74%,对比之前五年有所下降,但仍占绝对优势。
2006—2010年,民族地区实际流入额总计突破百亿美元,且达到240.68亿美元,在全国占比提高到5.49%。说明这一时期,民族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开始加速,并超过了全国的增长速度。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内蒙古,该自治区共吸收了129.09亿美元,超过民族地区总和的一半,达到53.63%。广西仍位居第二,占比下降到16.83%。云南第三,占比接近广西,为15.43%。三省区合计占比再次提高到85.89%。
2011—2015年,民族地区合计流入量为441.28亿美元,在全国占比提高到7.46%。内蒙古仍处在第一位,流入197.77亿美元,占44.82%。云南上升为第二位,占23.88%,而广西降为第三位,占11.75%。说明内蒙古、云南发展很快,而广西相对下降了。三省区合计占80.45%。
民族地区不但引进外资的总量小,企业数量少,而且产业结构很不合理。FDI主要投向加工制造业,尤其是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粗加工工业,即资源开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少,投入到农业、基础产业和生产服务业的外资很少。(见表1-7)
表1-7 2016年内蒙古、贵州、广西、云南四省区实际FDI行业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内蒙古、云南、广西和新疆各自的《统计年鉴(2017)》整理。
以八个民族省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内蒙古、贵州、广西和云南四个省区为例,2016年四省区分别有44.5%,新疆有43.3%、35.2%、49.6%和50.2%投向制造业,均处在第一位,均高于全国同期34%的水平。2016年云南外商直接投资中制造业占比为50.2%,为绝对多数;内蒙古外商直接投资第二位的行业是采矿业,占27.3%。
而且,民族地区投向制造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大都停留在农副产品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低端制造业上,较少投向通信、交通和电气机械制造业等高端制造业上。
去掉农、林、牧、渔业,减去采矿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余下的为服务业来计算,2016年内蒙古、贵州、广西和云南投向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占比为14.7%、63.6%、40.1%和46.8%。内蒙古服务业显著低于全国同期外商直接投资有64%投向服务业的水平,仅贵州接近全国水平。因此说,民族地区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偏低,特别是生产服务业。
2016年,内蒙古、广西和云南投向农、林、牧、渔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分别为14.7%、10.3%和3%,高于同期全国1.3%的水平。而贵州投向农、林、牧、渔业的外商直接投资为308万美元,占0.32%,远低于同期全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