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从1978年开始,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民和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体。在经历了四十年的实践后,我国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而农业生产依然维持着改革开放初期的生产水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各地纷纷出现了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土地集中种植模式。改变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建立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成为必然趋势。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主的经营理念,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模式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制度,自此家庭农场的发展上升到了国家制度层面。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实际上,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国家,在国外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体系,在中国,它还处于新鲜阶段,类似于农业大户的升级版。农业部颁布的家庭农场已有6000多个,很多的农村有志之士和农业能人通过一系列方式承包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绿色种植等特色的农业种植方式成了新型的家庭农场主。家庭农场模式亦成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符合“农民、农业、农村”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与此同时,河南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温家宝在视察河南时曾说:“河南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既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大省、第一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抓好河南农业生产,促进河南农业发展,不但关系到河南近1亿人口的生活问题,甚至关系到我国农业发展好坏的问题。然而,多年以来河南农业发展一直面临着耕地细碎化严重、土地利用率偏低、农业现代化机械无法大量使用、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土地流转和集中困难、农户兼业化现象严重、政策支持不明朗等各种问题。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公布,河南省人均耕地2009年为1.23亩,与1996年的1.33亩相比略有下降,依然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水平,河南省人均耕地面积在逐渐减少,部分地市后备资源已近枯竭,河南省农民土地保有量所占比重很小,农民拥有地块少、地块小。而且农民在固有思想下把仅有的土地作为自己的保命田而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小块土地难以开展规模化作业,小农户对科技选择与运用的敏感度低甚至不愿意选择最新的科技,这也直接导致河南省农业生产率低,严重阻碍了河南省农业现代化的步伐。除此之外,在土地生产上不管是青壮年劳动力还是老年劳动力,过去传统的小农生产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失去了其时代的优势,传统的小农生产下的农民在农业相关信息采集方面、生产决策方面、对于风险的抵御能力方面和对市场的反应灵敏度方面,以及生产盈利上都是十分有限的,这导致了很多传统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时候只能选择盲目地跟风或押“赌注”,使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降低。
因此,河南省农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家庭农场亦是大势所趋。本书在已有研究和实践基础上,以河南省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与科技应用为研究对象,分析河南省所属地市的情况,提出目前河南省家庭农场在经营管理和科技应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