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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E国际贸易的理论界定

(一)基本内涵

E国际贸易,简而言之就是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云服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所引发的新贸易形态,即国际贸易的E化,是一种高度信息化、智能化、国际化、网络化的线下线上一体化的贸易方式,是当代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综合表现形态。E国际贸易是建立在现代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形成大数据流量处理能力的基础上,依托跨境国际贸易平台的共享功能,以数据的流动带动全球消费者和生产者、供应商、中间商集成产生贸易流量,形成的一种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社会化、平台化和混沌化的全新贸易方式,是下一代主要贸易方式。

E国际贸易是互联网革命引发的贸易方式的革命性变化,这种贸易方式不同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小额边境贸易,也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采购贸易,而是在这几种贸易方式基础上的突破与创新,由于贸易方式的E化,这种新的贸易业态和贸易方式不断替代传统的贸易方式,是科技创新与贸易形态创新的交叉融合,E国际贸易平台和渠道,将链接更多个性化需求和中小企业创业者的奇思妙想,降低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使国际贸易不再垄断在大型企业主体或渠道商的手中,日益社会化、大众化、集群化、平台化、混沌化和社区化,将使国际市场进入消费者主权时代。随着E国际贸易的发展,传统贸易方式将渐进演化成为适应形成时代发展需要,最终受到各国广泛认可的E国际贸易方式。

可以看出,互联网革命引发国际贸易领域的重大变革,为国际贸易注入了新的内涵:现代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跨境快速通关、各国无障碍流通、国际标准和认证认可体系通用的制度保障,智能芯片、射频识别、位置导航、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的技术支撑,形成E国际贸易平台的巨大功能,为诸多中小企业和个体消费者等传统贸易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平等参与国际贸易并成为国际贸易主体的机会。依托E国际贸易平台,可以使单一、分散的个体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获得或共享更多、更便捷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并汇集成若干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选择的集成,这种由单体和新群体形成的贸易流量,将打破传统的地理行政疆界,打破传统贸易的“不自由”和“不公平”,使无形网络链接成为国际经济与贸易联系的推进器,推动国际贸易规则和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塑,推动传统国际贸易治理机制如WTO等的整体改造和提升,以继续推动下一代国际贸易朝着普惠、公平、自由、便利、共享的方向发展。

(二)E国际贸易及相关概念辨析

在当前的理论与实践中,有关E国际贸易的概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更多情况下,E国际贸易的内涵与跨境电子商务、马云提出的eWTP和数字贸易等交叉使用,对这些概念进行辨析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对E国际贸易的认识。

1. E国际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

尽管当前对跨境电子商务也有不同的认识。王外连、王明宇、刘淑贞在2013年对跨境电子商务所下定义被引用较多,他们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我们认为,E国际贸易是互联网革命引发国际贸易业态变革的产物,是下一代的主要贸易方式。而跨境电商是E国际贸易的现行表现形式,会逐渐转化为下一代贸易方式,其与E国际贸易的关系,就是现在与未来的关系。

2. E国际贸易与马云提出的eWTP

根据阿里研究院发布《eWTP2017年度报告》,eWTP是一个私营部门引领、市场驱动、开放透明、多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公私合作平台,旨在探讨全球数字经济和电子贸易的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政策建议,分享商业实践和最佳范例,孵化和创新贸易新规则和新标准,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共同促进全球经济社会普惠和可持续发展。eWTP是一个共创治理规则、交流最佳实践、建设未来设施、追梦普惠贸易的平台。可以看出,马云提出的eWTP实际上是一个开展E国际贸易的公共平台,是E国际贸易的基础设施,是必不可少的新型贸易平台。而E国际贸易是下一代贸易方式,二者是下一代贸易方式和下一代贸易方式中基础设施的关系。

3. E国际贸易与数字贸易

数字贸易是指依托互联网为基础,以数字交换技术为手段,为供求双方提供互动所需的数字化电子信息,实现以数字化信息为贸易标准的创新的商业模式,是关于数字品的贸易。与E国际贸易相比,我们认为,数字化是E国际贸易的特征之一,但E国际贸易不局限于此,它是互联网革命和大数据应用下的产物,E国际贸易里面信息作为一种独特的资源,通过大数据产生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人员流动在内的流量经济,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并将推动传统贸易向下一代贸易方式转变,是贸易方式的变革,是贸易业态的变革,二者是贸易方式与贸易内容的关系。

(三)E国际贸易的主要类型

根据E国际贸易的划分标准不同,E国际贸易有不同的类型:

按照国际贸易的进出口流向进行划分,E国际贸易可以分为E国际贸易进口和E国际贸易出口。

按照E国际贸易的表现形式(商业模式)来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跨境M2C、跨境B2C、跨境B2B2C、跨境B2B、跨境C2C和跨境C2B等。跨境M2C即生产厂家直接对消费者提供自己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一种跨国电子商务模式。跨境B2C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跨国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零售模式。B2B2C模式,指的是在广大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铸造起一种实现交易的平台,提供外贸综合服务的平台型服务型企业,以实现国际贸易交往的商业模式。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包括了现存的B2C和C2C平台的商业模式,可以提供更加综合化、更优质的服务。跨境C2C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实现跨国商品交易的商业模式。跨境C2B是跨境电商未来演变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指根据消费者的预购情况,按需生产,满足特定消费需求的商业模式。

按E国际贸易交易的客体进行划分,可分为间接E国际贸易和直接E国际贸易。间接E国际贸易涉及的商品是有形商品的电子订单,交易的商品需要通过传统运输渠道完成交易。直接E国际贸易涉及的商品是无形商品与服务,如软件、全球信息服务、远程教育等,从事交易的双方能跨越地理界限直接交易,交易的商品与服务无需传统运输渠道,只需互联网传输即可完成国际交易全过程。

按从事E国际贸易企业的平台类型与模式划分,E国际贸易平台分为第三方开放型平台模式、垂直自营平台模式和线上线下融合的O2O模式等。第三方开放型平台模式是指平台型电商企业通过线上搭建商城,并整合物流、支付、运营等服务资源,吸引商家入驻,为其提供跨境贸易的交易服务。同时,平台以收取商家佣金以及增值服务佣金作为主要盈利模式。垂直自营平台模式是指从事跨国自营型电商企业通过在线上搭建平台,平台方整合供应商资源通过较低的进价采购商品,然后以较高的售价出售商品,自营型国际贸易平台企业主要以商品差价作为盈利模式。线上线下融合的O2O模式是指利用线上的跨境贸易平台、海外展示中心+海外仓(自贸区或保税区),盘活国内外市场的货源,对接线上线下的海内外批发和零售市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内外贸一体的一种新型模式。 GCR2nezizX+0zOzKomh3ZKBjYcsVn4EYU44BV/+qFXlQKHGtkd0Lh+ASzVyiKk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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