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我坐在从餐厅附楼走进来右手边的第三个卡座里。我背对墙壁,进来出去的人我都看得见。今天上午天气晴朗,没有起霾,连高雾 都没有。游泳池从酒吧的平板玻璃墙外延伸到餐厅的尽头,水面反射的阳光令人目眩。一个姑娘顺着梯子爬向高台,她穿鲨鱼皮的泳装,身材好得没话说。我望着泳装和她晒黑的大腿之间的雪白肉体。我看得心痒难耐。她忽然从视线中消失了,从屋顶低垂的悬挂装饰挡住了她。没多久,我看见她跳了下来,空中转体一圈半入水。水花溅得很高,阳光照在上面,形成的彩虹几乎和姑娘一样美丽。她顺着扶梯爬出泳池,解下白色泳帽,抖散她漂染过的头发。她摇着屁股走向一张白色小桌,在一条壮汉身旁坐下,他穿白色工装裤,戴墨镜,黝黑的皮肤晒得非常均匀,只可能是在游泳池附近转悠吃软饭的男人。她大笑,嘴张得像消防水桶。这幅景象打消了我对她的兴趣。我听不见笑声,但见到她咧开两排大牙露出的那个黑窟窿就足够了。
酒吧里没几个人。往后隔着三个卡座有一对时代精英,他们互相推销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作品,用挥舞双臂的手势而不是金钱结算。两人之间的桌上有一部电话,他们每隔两三分钟就会比赛一场,看谁能拿出好点子打电话给扎努克 。他们年轻、黝黑、热情,充满活力。他们打一通电话活动的肌肉就够我扛一个胖子爬上四楼了。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着一个哀伤的男人,他对酒保说话,酒保边擦玻璃杯边听他说,脸上挂着人们强忍住尖叫的那种塑料笑容。这位顾客是个中年人,衣冠楚楚,已经喝醉了。他想聊天,即便不是真的想开口,这会儿也停不下来了。他彬彬有礼,态度和善,我听见他口齿还算清楚,但你知道他放不下酒瓶,只有晚上睡觉才会撒手。他在余生中都会是这个样子,这就是他的生活。你不会知道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因为就算他告诉你,也未必会说实话。顶多是事实留在他心目中的扭曲记忆罢了。全世界每一个安静的酒吧里都有这么一位悲伤的男人。
我看一眼手表,发现手眼通天的出版商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我会等满半小时,然后起身离开。让客户制定所有规则永远不会有好结果。要是他能耍得你团团转,他就会认为其他人也能,然而他花钱雇你可不是为了这个。另外,这会儿我并不是特别需要工作,没兴趣给一个东边来的傻蛋当马童,这种高级经理人坐惯了八十五楼镶护墙板的办公室,面前排着一溜按钮和内线电话,秘书身穿海蒂·卡内基职业女性特别套装,美丽的大眼睛里全是期望。这种人会约你九点整到,自己却跑去喝双份吉布森鸡尾酒,两小时后晃晃悠悠走进来,要是你没有安安静静坐在那儿,而且还满脸怡人的笑容,他就会因为经理人才华受到侵犯而大发雷霆,事后必须在阿卡普尔科休养五个星期,方能恢复他高高在上的职业巅峰。
年长的侍者慢吞吞地踱过来,随便瞥了一眼我那杯寡淡的苏格兰威士忌加水。我摇摇头,他浓密的白发上下点了点,就在这时,一个美梦走进酒吧。有一瞬间,我觉得酒吧里没有了任何声音,时代精英停下了唇枪舌剑,高脚凳上的醉汉停下了滔滔不绝,那情形就仿佛指挥轻轻敲打乐谱架,手臂举起来悬而未落的那个瞬间。
她身材苗条而修长,穿白色亚麻的定制服装,脖子上系一条黑白圆点的丝巾。她的头发是淡金色,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头发上有一顶小小的帽子,淡金色头发像巢中小鸟似的蜷在里面。她的眼睛是罕有的矢车菊蓝,睫毛很长,颜色浅得有点夸张。她走到过道对面的桌子前,脱掉白色长手套,老侍者为她拉开桌子,绝对不会有哪个侍者会用这种方式为我拉开桌子。她落座,把手套塞进挎包皮带底下,感谢侍者,笑容是那么温柔,那么优雅而纯洁,迷得他几乎动弹不得。她对侍者说了句什么,声音非常低。侍者哈着腰快步走开。这位老兄有了真正的人生使命。
我盯着她看。她发觉我盯着她看。她抬高视线半英寸,我的视线就转开了。然而无论我看哪儿都屏着呼吸。
世上有这样的金发女郎,也有那样的金发女郎,金发女郎如今都快变成笑话了。每个金发女郎都有自己的特点,也许只有散发金属光泽的那些除外,她们的金发在漂白剂底下和祖鲁人一样金,性情和人行道一样软。有娇小玲珑的可爱金发女郎,喜欢叽叽喳喳。有仿佛希腊雕像的高个子金发女郎,会用冰蓝色的眼睛拒你于千里之外。有仰视你的金发女郎,香喷喷亮晶晶地吊在你的胳膊上,你带她回家她总是非常非常累。她打着无可奈何的手势,说头疼得厉害,你想扇她,但你也觉得庆幸,因为你在投入太多时间金钱和希望前就发现了她的头疼。因为头疼会永远存在,那是一件永不过时的武器,比杀手的刀剑和卢克雷齐娅的毒药瓶还致命。
有柔弱温顺爱喝酒的金发女郎,只要是貂皮质地,什么衣服都愿意穿,只要有星光屋顶和喝不完的香槟,什么地方都愿意去。有活泼自在的小个子金发女郎,她是你的好伙伴,喜欢自己付账单,浑身都是阳光和理性,精通柔道,能一边过肩摔撂倒一个卡车司机,一边读《星期六评论》社论版还顶多只看漏一个句子。有皮肤异常苍白的金发女郎,罹患某种非致命但不可治愈的贫血症。她没精打采,弱不禁风,说话轻声细气,声音不知是从哪儿发出来的,你一个指头都不能碰她,因为首先你不想,其次她在读的不是《荒原》或原版但丁,就是卡夫卡或克尔恺郭尔,甚至在研究普罗旺斯语 。她热爱音乐,听纽约爱乐乐团演奏辛德米斯,她能告诉你六把低音提琴的哪一把慢了四分之一拍。据说托斯卡尼尼也能做到。倒是正好凑成一对。
最后还有一种美艳动人的展品金发女郎,她比三个黑帮老大都活得久,然后连嫁两个百万富翁,每次离婚都能带走一百万,老来住在昂蒂布海角的浅粉色别墅里,有一辆带司机和副手的阿尔法罗密欧大轿车,豢养一群没落贵族,她对他们全都抱着心不在焉的亲昵态度,就是年老的公爵对管家说晚安的那种神情。
过道对面的美梦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甚至不属于那个世界。她无法被归类,遥不可及和清澈透亮得仿佛山泉,比水色还要难以捉摸。我还在盯着她看,这时手肘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我迟到得太离谱了。非常对不起。都是这个的错。我叫霍华德·斯潘塞。你肯定就是马洛了。”
我转过头望向他。他人到中年,有点胖,衣着像是根本没考虑过打扮,不过他刮过脸,头发仔仔细细服服帖帖地向后梳,盖住两耳之间颇为阔大的头顶。他穿俗气的双排扣马甲,除了在来访的波士顿人身上,你很难会在加利福尼亚见到这种东西。他戴着无框眼镜,像爱抚一只老狗似的轻轻拍打一个破旧的手提箱,它显然就是他所谓的“这个”。
“三本崭新的全书手稿。小说。要是没捞到机会退稿就弄丢,那可就太尴尬了。”他朝老侍者打个手势,老侍者刚把一高脚杯绿色的什么东西放在美梦面前,然后轻轻退开。“金酒加橙汁是我的命门。这么喝其实挺傻的。陪我来一杯吗?很好。”
我点点头,老侍者悄无声息地走开。
我指着手提箱问:“你怎么知道会退稿?”
“要是有任何可取之处,就不会由作者本人送到旅馆给我了。肯定会落在纽约的哪个经纪人手上。”
“那为什么要收下呢?”
“一部分是不想伤害他们的感情。一部分是为了所有出版商都梦寐以求的千分之一机会。但主要是因为你去参加鸡尾酒会,被介绍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他们中有一些写过小说,而你喝得恰到好处,慈悲为怀,对全人类充满了爱,于是你说你愿意看一眼底稿。然后底稿就出现在了你住的旅馆,速度快得让人害怕,你只能读一读敷衍一下。不过,我猜你对出版商和他们的头疼事并不是很感兴趣吧。”
侍者端来了我们的酒。斯潘塞抓起他那杯,结结实实地喝了一大口。他没有看过道那头的金发姑娘。他的全部注意力全放在我身上。他是个出色的中间人。
“假如工作需要,”我说,“我偶尔也能读一本书。”
“我们最重要的作者之一就住在这附近,”他看似不经意地说,“你说不定读过他的东西。罗杰·韦德。”
“哦。”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苦笑道,“你对历史浪漫小说不感兴趣。但销量惊人。”
“我什么意思都没有,斯潘塞先生。我翻过他的一本书。我认为完全是垃圾。我是不是不该这么说?”
他咧嘴笑笑。“哦,没关系。有许多人赞同你的看法,但眼下的重点是他无论怎么写都畅销。最近成本太高了,每个出版商都必须养一两个这种作家。”
我扭头望向金发姑娘。她喝完了那杯酸橙汽水或者天晓得什么东西,正在看小得要用显微镜找的手表。酒吧里的人稍微多了一些,但还并不吵。两位时代精英依然在手舞足蹈,高脚凳上的孤独酒客有了两个伙伴。我转回来望着霍华德·斯潘塞。
“和你的难题有关吗?”我问他,“我指的是那个韦德。”
他点点头。他正在仔细打量我。“稍微说说你自己吧,马洛先生。当然了,假如你不反对我这个小小请求。”
“想听我的哪个方面?我是个有执照的私家调查员,已经做了一阵子。我独来独往,没结过婚,人近中年,不富有。我进过不止一次拘留所,我不接离婚案。我喜欢喝酒、女人、象棋和另外几样东西。警察不怎么喜欢我,但有几个我还算合得来。我是本地人,出生在圣罗莎,双亲都过世了,没有兄弟姐妹,有朝一日要是我在黑暗小巷里被做掉——我这个行当里的每个人都有可能碰到这种事,如今其他行当或者什么行当都不混的很多人也是这个下场——没有人会觉得他或她的生活忽然掉进了万丈深渊。”
“我懂了,”他说,“但我想知道的似乎不是这些。”
我喝完金酒兑橙汁。我不喜欢。我朝他咧咧嘴。“有一点忘了说,斯潘塞先生。我口袋里有一张麦迪逊的肖像。”
“麦迪逊的肖像?很抱歉,我不——”
“五千块美元的大钞,”我说,“总是带在身上。我的幸运符。”
“上帝啊,”他压低声音说,“难道不是非常危险吗?”
“谁说的来着?过了一定的程度,所有风险都是等同的。”
“好像是沃尔特·巴杰特 。他说的是高空作业的工人。”他也咧嘴笑笑。“抱歉,但你知道,我是个出版商。你说得对,马洛。我愿意在你身上试试运气,否则你肯定会让我滚远点儿。对吧?”
我也朝他咧嘴笑笑。他招呼侍者过来,又点了两杯相同的鸡尾酒。
“是这样的,”他谨慎地说,“罗杰·韦德给我们惹了个大麻烦。他无法完成一本书。他正在逐渐失控,背后有隐情。他似乎快崩溃了。疯狂喝酒,乱发脾气。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失踪好几天。没多久以前,他把妻子推下楼梯,她断了五根肋骨住进医院。他们之间不存在常见的那些问题,完全没有。他每次一喝酒就发疯。”斯潘塞凑近我,阴郁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们必须要他写完那本书。迫不及待地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职位全仰仗这本书了。但我们要的还不止这些。我们想挽救一位很有才华的作家,他有能力写出比他以前那些书好得多的作品。出了什么大问题。我这次来,他甚至不肯见我。我知道听起来现在该请精神病医生出场了,但韦德夫人不同意。她深深相信他完全正常,只是有什么事情害得他心神不宁。比方说,遭人勒索。韦德夫妇结婚五年了。有可能是他过去生活中的幽灵来纠缠他了。甚至有可能——我瞎猜一下——是撞死人逃逸的交通事故,有人掌握了他的弱点。我们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我们想知道。为了解决麻烦,我们愿意付出丰厚的酬劳。假如最后发现是个医学问题,那么——也好。假如不是,就肯定存在一个答案。另一方面,韦德夫人必须得到保护。下次他说不定会杀了她。谁知道呢。”
第二轮鸡尾酒送来了。我没碰我那杯,望着他一口气喝掉半杯。我点了一支烟,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需要的不是侦探,”我说,“而是魔术师。我他妈能做什么?要是我凑巧刚好在场,要是他没有强壮得让我难以对付,我说不定可以打昏他,把他拖到床上。但我必须要在场才行。几率顶多只有百分之一。你很清楚的。”
“他和你块头差不多,”斯潘塞说,“但状态远不及你。再说你可以一直待在他家。”
“不太可能。再说酒鬼都很狡猾。他大可以挑个我不在的时候撒酒疯。这是男护士的活儿,不是我的业务范围。”
“男护士派不上用场。罗杰·韦德不是会接受身边有个男护士的那种人。他才华横溢,只是在自制方面有点纰漏。他写垃圾给白痴看,挣了太多的钱。然而对作家来说,唯一的救赎就是写作。只要他身上还有好的一面,就自然而然会浮现出来。”
“好的,我相信他很了不起。”我疲惫地说,“他非常厉害。同时他也极其危险。他有个让他有负罪感的秘密,他想用酒精淹死这个秘密。斯潘塞先生,这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
“我懂了。”他看一眼手表,担忧地皱起眉头,整张脸抽成一团,让他的面容显得老了几岁和小了一圈。“好吧,我总得试试嘛,你别怪我。”
他伸手去拿鼓鼓囊囊的手提箱。我扭头望向金发姑娘。她正在准备离开。白发侍者拿着账单站在旁边。她给了侍者一些钱和一个可爱的微笑。他的模样像是刚和上帝握了手。她给嘴唇补口红,戴上白色长手套,侍者都快把桌子拉到房间另一头去了,她起身走出来。
我望向斯潘塞。他皱着眉头,盯着放在桌边的空酒杯。手提箱放在他大腿上。
“这样吧,”我说,“要是你坚持,我可以去见一见他,评估一下他的情况。我会和他妻子谈一谈。但我猜他会把我扔出家门。”
一个不属于斯潘塞的声音说:“不,马洛先生,我不认为他会那么做。恰恰相反,我认为他很有可能会喜欢你。”
我抬起头,望向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她站在我们这张桌子的尽头。我站起身,斜靠着卡座的靠背,就是你出不去但又必须站起来的那种尴尬姿势。
“别起来了,”上帝大概就是用这个声音给夏日云朵镶金边的,“我想我欠你一声对不起,但我觉得在自我介绍之前我有必要先观察一下你。我是艾琳·韦德。”
斯潘塞没好气地说:“艾琳,他不感兴趣。”
她温柔地微笑。“我不同意。”
我恢复了自制力。我刚才一直歪歪扭扭地站在这儿,张着嘴呼吸,活像个可爱的女学生。她确实是个尤物。在近处看,她让我几乎无法动弹。
“我没说我不感兴趣,韦德夫人。我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我不认为我能派上用场,勉强要我尝试恐怕也会酿成大错。很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她变得非常严肃,笑容已经消失。“你决定得太快了。你无法仅仅凭借行为判断一个人。就算非要判断不可,也应该通过他们的为人。”
我茫然点头。因为我正是这么看待特里·莱诺克斯的。就表面的事实而言,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只有散兵坑里的那个光辉瞬间除外,前提是门南德斯没有骗我,但这些事实无论如何都不足以反映一个完整的他。他是个你不可能不喜欢的人。你一辈子能遇到几个人可以让你这么说?
“而你必须了解他们,才能知道他们的为人。”她轻轻柔柔地说完。“再见了,马洛先生。假如你改变了主意——”她飞快地打开挎包,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还有,谢谢你能来这儿。”
她朝斯潘塞点点头,转身离开。我目送她走出酒吧,穿过镶着玻璃墙的附楼走向餐厅。她的一举一动都那么美丽。我望着她在通往大堂的拱廊下转弯。我看见她转弯时白色亚麻长裙的最后一闪。我终于松了口气,坐回卡座里,拿起我那杯金酒兑橙汁。
斯潘塞一直盯着我,眼神里有某种怨毒的东西。
“干得好,”我说,“但你偶尔也该看她一眼。她那么一个梦幻美人,而且又不是坐在房间另一头,二十分钟你居然连眼睛都不转一下。”
“是我犯蠢,对吧?”他努力挤出笑容,实际上并没有笑意。他不喜欢我看她的视线。“人们对私家侦探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念头。想到要请一个回家——”
“别想请这一个回你家,”我说,“至少先另外编个故事再说。你不可能指望我会相信任何人——无论有没有喝醉——能把那么一个美人儿推下楼,摔断她五根肋骨。”
他涨红了脸,双手攥紧手提箱。“你认为我在骗你?”
“有区别吗?你演了一出戏。说起来,你对那位女士似乎也有点动心了。”
他忽然站起身。“我不喜欢你的语气,”他说,“我恐怕不喜欢你这个人。帮个忙,忘了这件事吧。我看这点钱够买你的时间了。”
他扔了一张二十块在桌上,又加了几张一块给侍者。他站了几秒钟,低头瞪着我。他两眼放光,脸膛依然通红。“我结婚了,有四个孩子。”他突然说。
“恭喜恭喜。”
他从喉咙深处哼哼了一声,转身离开。他走得很快。我望着他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就不看了。我喝完剩下的酒,掏出烟盒抖出一支,塞进嘴里点燃。老侍者走过来,看着桌上的钞票。
“还要什么吗,先生?”
“不要了。钱全归你。”
他慢慢地拿起钞票。“这是一张二十块,先生。那位先生弄错了。”
“他不识字。钱全归你,我说过了。”
“我确定我非常感激。要是你确定,先生——”
“完全确定。”
他点点头,转身走了,表情依然忧心忡忡。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两个打扮摩登的假少女从我身边经过,又是欢呼又是挥手。她们认识后面卡座里的那两位精英。达令达令的叫声和猩红色的手指甲开始在半空中飞舞。
我抽完半支烟,怒目而视面前的虚无,然后起身离开。我转身去拿烟盒,有什么东西从背后重重地撞了我一下。我等的就是这个。我猛地转身,看见一个男人的侧脸,他笑得很灿烂,属于喜欢逗大家开心的那种人,穿一件宽松款的牛津纺法兰绒上衣。他像万人迷似的伸直手臂,上下各露六颗牙的笑容属于从不失手的推销员。
我抓住他伸直的那条胳膊,揪着他转了过来。“朋友你怎么回事?过道不够宽,容不下你整个人了?”
他挣脱手臂,发狠道:“嘴巴放干净点,老兄。否则我就替你松松下巴。”
“哈,哈,”我说,“怎么不说你能替洋基队守中外野,用面包棍打出本垒打?”
他攥紧肉乎乎的拳头。
“达令,想一想你修过的指甲。”我对他说。
他控制住情绪。“神经病,就会嘴贱,”他轻蔑地说,“下次再收拾你,等我比较闲的时候。”
“能比现在还闲?”
“滚吧,”他吼道,“再说一句俏皮话,你就需要重做牙床了。”
我朝他咧嘴笑笑。“打电话给我,朋友。记住换几句好台词。”
他的表情变了,忽然笑道:“哥们儿,你拍过片子?”
“只拍过钉在邮局墙上那种。”
“嫌犯相册里再见吧。”他说,转身走开,脸上还挂着笑容。
这么做确实很傻,但让我摆脱了刚才的感觉。我顺着附楼出去,穿过饭店大堂,来到正门口。我在门内停了停,戴上太阳眼镜。坐进车里,我这才想起艾琳·韦德给我的名片。一张雕版印刷的名片,但不是正规的商务名片,因为上面有住址和电话号码。罗杰·斯特恩斯·韦德夫人,悠闲谷路1247号。电话:悠闲谷5-6324。
我很熟悉悠闲谷,我知道那里已经改变了很多,当年悠闲谷有门卫室把守入口,有自己的警察局,湖畔有赌场,卖笑的女人要五十块一晚。赌场被关闭后,低调的有钱人占领了那片土地。低调的有钱人把那里变成了地块划分商的乐园。小湖和湖岸线归一家俱乐部所有,要是俱乐部不肯接纳你,那你就没资格去水上玩。专属性除了代表昂贵,剩下唯一的含义就是这个。
我之于悠闲谷就好比珍珠洋葱之于香蕉船冰激凌。
下午晚些时候,霍华德·斯潘塞打电话给我。他已经消了气,想说他很抱歉,局面他处理得不太好,问我愿不愿意再考虑一下。
“他请我,我就去见他。否则免谈。”
“我明白了。会有一份丰厚的额外——”
“听我说,斯潘塞先生,”我不耐烦地说,“命数是你没法雇佣的。要是韦德夫人害怕那家伙,她可以搬出去。那是她的问题。谁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保护她,不让她丈夫接近她。天底下不存在这么周到的保护。但那并不是你想要的。那家伙发神经,你想知道为什么、怎么发和什么时候发,然后要我解决问题,免得他再犯病,至少等他写完那本书再犯。但写不写取决于他。要是他撕心裂肺地想写完那本书,他就会远离烈酒直到写完。你的要求太出格了。”
“其实是一码事,”他说,“全都是同一个问题。不过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对你这个行当有点过于精细了。唉,算了,再见。我今晚飞回纽约。”
“一路顺利。”
他谢谢我,挂断电话。我忘了说我把他的二十块给了侍者。我考虑要不要打回去告诉他,随即想到他已经够倒霉了。
我关好办公室的门,走向维克多餐厅,打算按照特里那封信的请求,去喝一杯螺丝起子。路上我改变了主意。情绪还不够感伤。我去了罗利餐厅,喝了一杯马丁尼,吃了肉眼牛排和约克夏布丁。
回到家,我打开电视看拳击。没一个厉害的,全是舞蹈大师,应该去给亚瑟·莫里 打工才对。他们只会出刺拳,蹦蹦跳跳,佯攻让对手失去平衡。没有一个人的拳头重得能唤醒打瞌睡的老祖母。观众喝倒彩,裁判不断拍手要求进攻,但他们还是晃来晃去,慌里慌张地挥动左手打长刺拳。我换个频道看犯罪剧。这一幕发生在衣橱里,演员表情疲惫,长相过度熟悉,而且欠缺美感。对话的用词连填字游戏都不会用。侦探有个黑人男仆,为的是营造喜剧效果。侦探不需要他,他自己就够可笑的了。至于广告,连吃铁丝网和啤酒瓶碎片长大的山羊看了都会作呕。
我关掉电视,抽了根卷得很紧的长杆薄荷烟。让我的喉咙很舒服。原料也是上等烟草。我忘了记住是什么牌子。正准备上床,凶杀科的格林警司打来电话。
“觉得你大概想知道,几天前你朋友莱诺克斯就在他去世的墨西哥小镇下葬了。一个律师代表家族过去参加。这次算你走运,马洛。下次有朋友请你帮他偷越国境,千万别。”
“他身上有几个弹孔?”
“什么意思?”他吼道。他沉默片刻,然后颇为谨慎地说:“一个,我应该这么说。通常情况下,一颗子弹就足够崩掉一个人的脑袋了。律师采了一套指纹,和他口袋里的所有东西一起带回来。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有,但你不可能告诉我。我想知道是谁杀了莱诺克斯的妻子。”
“什么?格伦兹没告诉你他留下了一份完整的自白书?反正报纸是这么说的。你难道已经不看报纸了?”
“谢谢你打电话来,警司。你真是一个好人。”
“听我说,马洛,”他没好气地说,“你要是对这个案子有什么古怪念头,出去乱说话会让你后悔一辈子。案子已经结案,画上句号,埋在一堆樟脑丸里了。你算是他妈的走运。事后从犯在本州够你坐五年牢的。再听我说一句。我当警察很多年了,学到的一个教训是人坐牢不总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在法庭上看起来像什么。晚安。”
他对着我的耳朵摔上电话。我放下听筒,心想正直的警察良心不安就会发狠。然而不正直的警察也一样。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包括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