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犯罪人和被害人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观点自20世纪20年代汉斯·冯·亨蒂提出后,越来越得到犯罪学理论研究及犯罪防控实践的认可,从被害人的角度总结犯罪事实,分析导致个体或群体被害的因素,提出防控对策并应用于实践,已成为犯罪学研究与实践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犯罪学的研究跨过犯罪人的局限,走向犯罪的另一面——被害,以更完整的视角认识、解决犯罪问题的同时,在一些承受了被害痛苦后果的被害人的率先努力和尝试下,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的境遇也开始被社会关注,人们发现被害后的被害人常常孤立无援,独自承受被害痛苦,社会并未伸出援助之手;更有甚者,被害人在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与运行中是被忽视的,仅仅作为满足诉讼程序的证据工具,为此,在承受犯罪所带来的损害后,在诉讼程序中常常“再次被害”。被害人非人性化、不公正的处境受到社会运动政治家、司法改革的倡导者、媒体的重视,在他们的推动下,20世纪60年代,被害人权益保护在西方国家开展起来,发展出一系列的立法和司法改革举措,并先后建立了被害援助体系。在被害人权益保护运动的推动下,司法系统也越来越正视被害人在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中的作用,被害人对司法机关的态度,二者的关系对司法工作的影响。随着我国犯罪学研究以及司法改革的日益深入,犯罪被害人的研究和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也同样受到我国重视。将犯罪被害人学开设为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当事人地位、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尝试等都是其具体体现。正是由于犯罪被害人学关注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重视被害人与司法机构的关系,犯罪被害人学才脱离其犯罪学母体,凭借不同于犯罪学的研究内容,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由此可见,犯罪被害人学研究包含三大方面的内容:犯罪学视野下的被害人、权益保护视野下的被害人以及被害人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本书以上述三方面的内容为核心,依据总述与分述的逻辑顺序,将犯罪被害人学分为十章论述。
第一章:犯罪被害人学的基本问题。在这一章中,教材开章明义,从研究对象的角度对犯罪被害人学予以了界定,指出犯罪被害人学是研究被害人、被害现象、被害性、被害预防、司法制度中的被害人以及被害援助的学科体系。自此开始,本章阐述了犯罪被害人学的研究对象、分类、研究意义。论述了犯罪被害人学区别于犯罪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理由。从20世纪40、50年代学科创立开始,梳理了犯罪被害人学发展至今的历史进程。最后,对犯罪被害人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被害调查进行了阐述。第一章不仅论述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地位、历史发展以及研究方法等基本问题,而且是后九章内容的总述,后九章将围绕本章所概述的研究对象以及通过被害调查得到的研究成果具体展开。
第二章:认识被害事实。被害人与被害现象是犯罪被害人学研究的入手点,明确被害人的含义及种类,从各种角度呈现被害现象的具体表现是展开该学科的基础。本章论述了被害人、被害现象的概念与分类;介绍了被害数量、被害率、被害伤亡率、被害明(暗)数等主要的被害指标;从犯罪被害人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心理特征、生活方式特征、被害的时空分布特征、被害后果、被害人的非人格化和犯罪中立化现象、共同被害、再次被害、重复被害和被害人责任等方面总结了被害现象的表现形式。
第三章:关系视角下的被害人与犯罪人。犯罪被害人学的开创鼻祖——汉斯·冯·亨蒂就是从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关系开始研究犯罪被害人的,开创了动态视角下研究犯罪—被害发生过程的先河,至今,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仍然是本学科的重要内容。为了清晰表明二者的关系类型,本章首先呈现了我国学界对二者关系的争议,通过对相关概念的阐述,本章指出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体现为双方的互动和角色转换。本章在明确本书的观点后,又介绍了对犯罪过程中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的认识论研究。随后分为两节阐述了二者的互动和角色转换。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中,论述了被害人与犯罪人互动的概念、互动模式以及在被害前、被害中和被害后三个阶段中,二者互动的具体体现。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角色转换中,本书简述了被害人与犯罪人角色转换的概念、种类、研究的意义,论述了防卫过当型、报复型、认同型、堕落型、双重角色型和代际转换型五种典型的角色转换类型,重点分析了代际转换的原因。
第四章:认识被害性,预防被害。被害预防是犯罪被害人学的研究目的之一,了解和认识被害性,是开展被害预防的前提。本章首先对被害性进行了界定,并通过区分其与被害原因、被害人责任的差别,更清晰地对其予以理解,然后论述了被害人的自身因素和被害的客观因素。在被害预防的内容中,首先论述被害预防的概念、分类、它与犯罪预防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然后从被害预防主体、被害预防的不同阶段两个方面阐述了被害预防的实施。
第五章:犯罪被害人学理论。理论是每一学科的重要内容。本章阐述了被害性理论、被害预防理论和被害人化理论。被害性理论包括生活方式暴露理论、日常活动理论、日本的被害性理论、同质群理论和个人被害因素理论。被害预防理论则在介绍其理论基础——理性选择理论、破窗理论的前提下,论述了情境预防理论、防卫空间理论、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理论以及回避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被害人化理论涉及对被害性、被害预防、犯罪预防、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内容的研究,更具有综合性,故本章将之单列一节。
第六章:犯罪被害人的权利。犯罪被害人的权利是犯罪被害人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首先对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渠道、被害人权利与加害人权利的关系等基本问题进行了阐述,接着从学理上对之进行了归纳。随后,本章开始论述国内外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状况,先后介绍了世界被害人学学会、联合国的《犯罪被害人人权宣言》对此的理解和规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现有立法以及发展趋向,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权利的规定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新增部分。
第七章:犯罪被害人与刑事司法机关。犯罪被害人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实现权利的救济,具体的则是通过侦查、检察、审判、行刑等刑事司法机关的职责的履行来完成。本章先后阐述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阶段被害人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关系,反思了以解决犯罪人刑事责任为核心的传统刑事司法制度对被害人的漠视,并提出解决对策。
第八章:恢复性司法中的被害人。本章首先通过阐述恢复性司法的概念、特征、历史发展过程、与传统刑事司法的关系以及运作模式,以体现在此司法模式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对被害人损失赔偿的重视,强调发挥当事人在解决犯罪问题中的能动性和道德性,在对话的基础上解决冲突,以和平的方式恢复法秩序等。随后,从理论上总结了恢复性司法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借鉴意义,从实践上介绍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前,我国各地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并阐述了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将之与恢复性司法进行比较。本章第三部分论述了恢复性司法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九章: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被害赔偿与被害补偿。本章首先简述被害赔偿和被害补偿制度,这包括被害赔偿的概念,被害赔偿分为国家赔偿和犯罪人赔偿两个方面;被害补偿的概念、特征、被害补偿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国家赔偿等相关制度的关系。在被害赔偿制度中,先后阐述了国家赔偿制度和犯罪人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包括其概念、分类、国家对犯罪被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范围和标准。犯罪人赔偿有赔偿的追偿形式、范围、赔偿及追偿主体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内容。在被害补偿制度中,论述了被害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被害补偿制度,学界有关建立我国被害补偿制度的设想以及我国被害补偿的实践。
第十章:对被害人的社会支持与帮助——被害援助。本章首先通过介绍、比较中外对被害援助概念的界定,确定了本书被害援助的概念,并通过阐述其与被害赔偿、国家赔偿、被害补偿、被害人救助等概念的关系,更清晰地理解其含义。随后分析了传媒对被害援助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第二部分介绍了联合国有关被害援助的法律文件及其内容,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被害援助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国外被害援助的特色。第三部分阐述了司法援助、医疗援助、心理援助、经济援助、转介绍服务、人身安全保护、生活照料和公众教育等被害援助的八方面内容。第四部分以我国的被害援助为主题,总结了我国被害援助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作为一本教材,既应当全面反映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又应当反映当前学科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本教材遵循基础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全面阐述了犯罪被害人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各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又介绍了该领域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如同质群理论、我国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实践、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被害人的规定等。
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仅停留于理论层面,必须立足本土实践、服务实践。犯罪被害人学以被害预防、被害人权益保护、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为目的,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紧围绕本国实践,立足本土,反映实践,并指导、解决实践问题,才具有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教材努力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将理论研究与我国实践相结合,运用相关理论解释当前我国的犯罪现象,反映我国被害预防、被害人权益保护实践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司法实践建言献策。我们认为,教材中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除了体现在运用理论解释、解决实践现象与问题外,还体现在能够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实现该效果,本教材在内容上,多关注当代我国犯罪现象和司法实践,在学生阅读、学习教材时,就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他们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另外,在思考题中多出材料分析题、应用题等培养这种能力的题型。
教材中穿插了引例、案例、小知识、新闻链接等形式,以有利于读者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教材的可读性、趣味性。教材每章一开始有“本章任务”,是对本章主要知识点的呈现和各知识点的学习要求,结束时有“本章小结”,是对本章主要内容的概括,二者都可以为快速了解本章重点内容提供方便。每章的“延伸阅读”是为了便于学生和读者进一步扩展相关知识。
《犯罪被害人学教程》是几位对犯罪被害人学感兴趣的高校老师合作的成果,参与撰写的绝大多数同志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几乎都出版过犯罪被害人学领域的著作。教材主编为李伟,撰稿人为田思源、刘东根、张鸿巍、韦尧翰、宁羚妤。具体分工如下:
张鸿巍、李伟:第一章;
李伟: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十章;
田思源:第六章;
韦尧翰、宁羚妤、张鸿巍:第七章;
刘东根:第八章;
田思源、李伟:第九章。
《犯罪被害人学教程》是大学本科生“犯罪被害人学”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犯罪学专业、犯罪学方向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参考用书和教材。公安高等院校、政法院校及自学考试、函授、夜大、职业培训等公安(政法)成人高等教育均可使用,也可为研究部门和实践部门提供参考。
虽然,犯罪被害人学的研究在我国仅有三十年的历史,但已有许多研究成果,《犯罪被害人学教程》是在参考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的收获,在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衷心感谢我的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国玲教授对本书的关心、指导和建议,并为之作序;衷心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对该书出版的支持,尤其是感谢该社编辑郭薇薇,从本书的立项、大纲的拟定到撰稿人的联络与确定、稿件的审校都付出了辛苦的努力与耐心。衷心感谢我的家人、朋友在本书撰写期间给与我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有了他们照料与支持,才在艰难时多了份关爱,才在困扰时多了份确定。所以说,本教材是有形、无形之手参与、支持与帮助的结晶。
真诚地希望本教材能得到读者的关注,也希望得到本书的建议和反馈:cabbin1280@126.com。
李 伟
2014年5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