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是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环境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0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第三版。
本教材共分十一章,系统地论述了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导论部分主要就环境与环境问题的一般知识和相关概念、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等内容作了简要阐述,并提示环境法学作为法学和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的意义。第一编环境法总论主要就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等内容展开了论述。第二编环境法分论主要对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环境损害救济法、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理论依据等作了简要的阐述。另外,第二编还对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的实践以及国际环境公约的主要内容展开了论述。
环境法学(在我国法学二级学科的分类中表述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法学的新兴、边缘学科。有鉴于此,本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除了全面论述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外,还专门就教材正文涉及的相关知识和问题等设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案例、图表和专栏等栏目以指导教学和帮助学习。教材所附的文献索引和事项索引,还可以为学习者了解和掌握环境法学知识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