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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Intuition”与“直觉”概念所涉及的问题

与上一节的结构一样,对“intuition”概念首先进行原始规定性方面的梳理,进而分析它在中文语境中的具体境遇。

第一,和上文阐述的“duration”第三个规定性相对应,即“duration”不可分割的单一性(unity)只有通过“intuition”这种认识方式才能为我们所知觉。因而,无论在柏格森的著作里,还是在对其的理解中,“intuition”首先是作为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方法被提出来的。并且,正如德勒兹所言:直觉,对它进行方法论思考的时候,已经在其中预设了“duration”概念;并且,柏格森在此基础上将哲学建构为一种绝对精确与严格的训练,像科学自身那样能够被继续和传送,在这个意义上,柏格森主义的直觉乃是充分发展了的一种方法。 [1] 在柏格森看来,“intuition”之所以能够把握“duration”异质且不可分割的特点,是因为“intuition”自身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即如上文(“durée”概念第三个规定性)所言,在“单一性”和“众多性”这两个层面上,“durée”与“intuition”具有可以相互感应相互匹配的概念内涵。因为,柏格森不止一次地表示过“intuition”是一种“理智的同情”(Intellectual Sympathy),并且这种同情不仅能够在人对事物的认知过程中达成某种“进入”之渠道,更重要的是,这种同情天然地对“自我”形成指向,即“自察”(Self-observation)或“内省”(Introspection):“……从自身内部进行认识,这种认识与知识过程颇为不同——它依靠直觉(存活着的直觉,而不是被表现的直觉)进行区别,那大概近似于我们所说的‘直觉性同情’。”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引出了“intuition”概念的第二个规定性。

这一规定性确立在“intuition”与“instinct(本能)”之间的同源关系之上。柏格森认为在“sympathy”最基本的词源学意义上,“直觉”和“本能”都是一种“同情”。这种词源学确定了人与人之间或物与物之间存在如下的联系:影响了其中一个的因素,也会同样地影响另一个,因此,“sympathy”首先指称最普遍最日常意义上的感情认同。进而,我们可以用它来表示进入他者感觉之中的能力。并且,“直觉”的这一功能性特征很大程度上是从“本能”那里承继下来的。但是,理解柏格森思想的最大偏差也正在于对这种同源关系的确认。因为在柏格森的思想体系中,本能始终作为与智力(intelligence)相对应的进化方向被提出。他认为在生命进化的初阶,本能与智力便在性质上提供了两种不同指向:智力对事物的把握必须依赖于其中的非连续性、固定或静止的特征,而这种固定在根本上则有赖于智力自身的停顿:对空间的分割,对语言概念的执着无疑都体现了这一倾向;智力周旋于生命的外部,“智力天生就不能理解生命”——柏格森认为这就是“智力的特征”,而“本能却是依照生命本身的形式而成型的” 对于心灵与精神活动的内在机制而言,“本能”完全可以在与“智力”相反的含义上来确定自己与生命本身的关系,即“本能”是关于“事物”自身而非外部形式或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这一点,构成了智力与本能性质上的差异。 在这里,我们似乎又因此助长了一种“二元”模式的长足印象:智力—理解—概念—科学vs本能—直觉—同情—哲学。经过上文的多次强调,我们对于这种模式已颇为熟识,并且最关键的是,在张东荪《创化论》译本出版之前,这一模式已被当时中国知识界的话语实践重重加固。然而,如果我们遵从柏格森的本义,那么至少可以提出两点相反的论据,拟在一种更深的层面上颠覆这一模式。

其一,在进化的两个不同方向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共源关系:“智力与本能最初是相互渗透的,并且保留了它们共同源头的某些东西。我们从未发现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处于纯粹状态……我们准备表述的那些区别将会显得过于鲜明,而这正是因为我们想在本能性的东西当中区分出本能,在智力性的东西当中区分出智力。实际上,一切具体的本能当中全部渗透着智力,而一切真正的智力当中也都渗透着本能。” 这一“共同源头”可以追溯至将生命推入到世界之中的那个“生命冲动”(Élan vital),即一种永不衰竭的创造的力量。“Élan vital”蕴含了柏格森思想之所以被称为“生命哲学”的全部宏旨。后来柏格森一再强调理性与直觉必然会再度和谐在一起(reconverge)(前提是后者对自身有足够意识)正是基于这个宏旨而言的。由于“Élan vital”是一种隐喻的表达,长久以来,“生命的冲动”往往被看做“非理性”的同义语。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明确的是:这一看法显然忽视了柏格森“二元论”背后深藏不露之一元主义。当然我们也并不否认柏格森论述本身的文学化倾向也是造成这种偏颇见解的原因之一。

其二,直觉与本能的同源或承继关系,并不等于二者是同一的。事实上,尽管直觉在生命进化过程中以本能为基础,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同样是性质上的:“本能是同情的。这一同情如果能够扩大其对象,同时能够反映自身,那么它将会给予我们理解生命运作过程的钥匙。”而对于直觉来说:“直觉将我们引向生命的至深处——这里所说的直觉,指的是这样一种本能:它已不具功利性,能够意识自身,能反射到对象之上,并可以无限地扩展它的对象。”(CE,p.186)。可见,在“本能”中存在着一种潜伏的“自我意识”状态;而“直觉”则意味着将“意识”从沉睡状态中释放出来。对自身的意识是否自明——这一点构成了直觉与本能的最大差别。尤其在“对绵延的直觉”这样一个方法论层面上,本能从来就无法代替“直觉”;另外,作为人类的某种心理机制,“直觉”也和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动物行为上的本能相距甚远。柏格森之所强调二者的同源关系,是因为当时理性方式几乎雄踞了西方认识世界的全部领域,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试图唤醒人们对自身认知机能的重新审视。而对“同源”的描述恰恰在一种微妙的指称关系中揭示了二者深刻的差异。

这种差异将使我们对Intuition概念的领会深入到第三个规定性之中,即“直觉”和“智力”或“理性”的关系。柏格森认为:虽然“直觉”在对生命的内在体察这个意义上超越了智力。但是,没有智力,直觉便会始终滞留于“本能”的形式,被固着在其实际利益的特定对象上,并被那个对象外化为动力运动。(CE.p.187)上文曾提到过的:当我们在生命进化的进程中指涉“直觉”为一种“同情”的时候,已经先验地在其中纳入了智力这一因素,即所谓的“Intelletual Sympathy”。事实上,“直觉”作为一种灵活机动的方法,并非在任何语境下都与“绵延”这一事实直接关联。至少,在《时间与自由意志》一书中,柏格森还没有在方法论的意义上使用“直觉”一词,只是以此来描述康德对空间的意识,经由《形而上学导论》,一直到《创化论》,“直觉”才逐渐成长为在方法论上具有某种变革意义的概念。因此,在柏格森的著作中,曾出现多种不同限定的“直觉”。如“空间的直觉”(Intuition Spatiale)、“感觉的直觉”(Intuition sensible)等等。这其中只有“哲学的直觉”(Philosophical Intuition)这种修订才构成把握“绵延”的唯一基质。在这里,有必要提供一个重要的文本:1920年,张君劢和林宰平曾在法国拜访柏格森,写下《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谈话记》,当时发表在《改造》杂志上。此文题记中说:“凡所问答,皆吾与宰平平日读柏氏书而心中所怀疑不敢决者。”有趣的是,所谓“怀疑不敢决”的问题几乎全部集中在“直觉”概念上。而从柏格森的答复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他对“直觉”概念的界定:“余之哲学即以直觉为根本方法,故有哲学的直觉之名。(Intuition philosoplique)。哲学的直觉者,直接知识也。(Direct knowledge)同情也。(Sympathy)深入物体之内部也(One place oneself within an object)……此超智的直觉(Supraintellectal)乃吾所谓哲学的直觉也。”但超越智力并不意味着“反对”与“弃绝”智力。柏格森对此一再强调:“盖吾之所谓直觉为补足知识之手段。在知识之分别比较外,下一种深入物体内部之工夫。如是则于求真之道得之矣。”并且“若欧洲之哲学与其哲学上之所谓直觉,则少不了思。少不了分析,盖既得了实在之后,不能不以语言文学翻译之,则不能依赖智识,故直觉所以辅助智识,并非排除智识” 。正如约瑟夫·祁雅理所说的那样:“所谓他(指柏)的反理性主义只不过是他拒绝接受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或任何生动经验的现实的理解归结为各种概念和概念知识而已。概念是知识或某一特定形式的知识的一部分,但概念并不是知识的整体。……所有那些批评柏格森是反理性的人都忘记了一个事实,即理性包括使人类心灵认识和把握现象世界及其自身真正本质的一切能力。” 张君劢与林宰平为我们带来的这场中国思想直面西方哲学的对话,无疑更为鲜明地表达了柏格森对“直觉”与“智力”的真实构想。与文字相反,言语行为拒绝外在的解读与诠释,它是凭借自身鲜活的直接性来达到相互理解的。

然而,就像张君劢和林宰平初读柏格森因无法绕过文字甚至翻译这个渠道而满腹疑虑一样,尽管上述“直觉”概念的三个规定性在《创化论》的英文本中都得到了较为充分和到位的展现,在张东荪的《创化论》中译本里仍然可能会存在模糊性。因而我们有必要深入译文当中,并在这个意义上将翻译作为一个关涉“理解”的问题提出来。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张东荪本人对柏格森思想的理解与原作所体现的意旨并无根本出入,他在《创化论·译言》中写道:“读斯书者慎勿以为柏氏蔑视科学。盖柏氏所反对者为旧科学。而其启迪者。则为新科学。……读斯书者慎勿以为柏氏绝弃智慧。柏氏只谓当使智慧与直觉融合于一而已。……读斯书慎勿以为柏氏主持心物二元论。柏氏只谓心物同为一动之顺逆两转耳。要之。近代思想家决无持一偏之见者。其含有调和融合。不独为柏说之精髓。抑亦近代之特色矣。”以此为证。

问题在于,这些理解与原作思想的一致性是否同时落实到了具体的翻译之中,还须详细考察一番。

与“绵延”(durée)不同,“直觉”并不是将新的语义添充到原有的汉字框架中得来的新观念,它源于日文词汇“chokkaku”,而这个词则是对英文intuition的意译,表示:“未经充分逻辑推理的直观,它是以已经获得的知识和累积的经验为依据。” 以“直觉”来译“intuition”并没有出现“能指”变更之后“所指”的思想能量在某种程度上被消解这样的问题,而是在语法表述及言词构造的层面上存在着造成理解差异的悬疑之处。

因此,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直觉”概念在论述中的导出过程。在原作中,“intuition”的导出方式始终遵循着“核心—边缘”而非“智力—直觉”的概念构造。这种构造第一次出现是在导言当中:“It will be said that,even so,we do not transcend our intellect,for it is still with our intellect,and through our intellect,that we see the other forms of consciousness.And this would be right if we were pure intellects,if there did not remain,aroud our conceptual and logical thought,a,made of the substance out of with has been formed the luminous that we call the intellect.”在这里,柏格森将“智力”描绘为清晰明朗的“核心(nucleus)”,而“直觉”则是环绕周围那圈模糊晦暗(a vague nebulosity)的“边缘”,这样的叙述就“直觉”概念的第三个规定性而言,无疑是富有准确表现力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柏格森都以这种修辞来隐喻“智力”与“直觉”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柏格森来说,“智力”隐藏在“核心”这一借代之内,“直觉”通过云雾状的“边缘”来表述自身,它们之间的补充关联则借助“aroud”一词暗示出来,更为重要的是,“核心—边缘”结构的显著特征标示着一种不可分割的整体感。如果只是单纯提示两个独立要素之间存在着整合关系的话,那么不仅使这一概念表述趋于形而上学传统,而且很容易令我们对这种“整合”关系的理解趋向于“组合”。因为由两个独立要素构成的系统,与由同一个基质衍生出来的系统毕竟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因此这种修辞决非文学意义上的简单处理,它的功用在于可以妥善地规避对“智力”和“直觉”采取所谓二元形态的流俗理解。

张东荪的中译本对这一段作了如下的翻译:“虽然。人将曰。吾不能越智慧之境。必仍籍其力以审此心。浸假思辨之范畴与推理之程式中。绝不寓有不可思议者。以为构成此智慧之资。吾亦乐承此言。无如其否也。”(《创化论》,第4—5页)。作一个生硬的对照便可看出:那团模糊的雾状边缘蜕变为“构成智慧之资”的“不可思议者”,尽管“不可思议者”依然焕发着某种非概念化的粗糙感,然而与原作相比,它仍不失为一种较为规范的理性表述。因而,首先是隐喻能指——“vague nebulosity”的消失,继而是“环绕”——“aroud”关系被简化为单纯的“构成”关系。这一切,使得Intuition“边缘域”式的概念构造在译文中被消解掉了。

我们再来看看另一段译文:“然于智慧以外有能参澈此真时者。则体验上之直觉是已。方诸圆形之物。智慧其核。直觉其边缘也。核乃由边缘凝结而成。故必合智慧与直觉。始能窥本体之全。”(《创化论》,第46页)这一段是《创化论》译本中“直觉”第一次作为学理意义上的概念被表述出来,译者为了醒目之需,还特别在“直觉”两个字下面以着重号标示。假设我们毫无柏格森思想的相关背景,那么这段重要的译文至少可以使我们获得如下的阅读印象:首先,“直觉”完全是在与“智慧”相对立的意义上提出来的,它具有“智慧”天生缺乏的“参澈以真时”的优越功能,并且,它是诉诸“体验”的;其次,“智慧”与“直觉”的关系是“核”与“边缘”的关系,但“边缘”是构成“核心”的唯一要素,构成的方式是“凝结”;第三,它们是我们的认识可进行选择的两种方法,如果同时选择并将其结合便能够探寻真正本体。

这些由阅读而来的看法可能并非是对柏格森“直觉”概念的完全曲解,但如果对照原文的话,我们还是能够发现此中微妙的差别:“The feeling we have of our evolution and of the evolution of all things in pure duration is there,forming around the intellectual concept properly so-called and indistinct fringe that fades off into darkness.……”(CE.p.49)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原文中并没有出现“intuition”这个具体词汇。上文提到,张东荪的中译本不是直译,而是义译,文中不免有参差之处,我们当然不是以一种挑剔的目光来追踪任何与原作不相吻合的地方,但正因为是“义译”,而且张东荪对柏格森思想的个人理解又十分经得起推敲,因而这种对照才产生了某种特殊意义——在这个过程中,翻译本的语言形式才真正成为敏感的问题,而语言和思想的关系才得以被提升到关键的位置上。

由于是义译,张东荪放弃了“句法之相肖”的翻译策略,他的目的是“义固达矣”,至于句法结构则可作为纯粹的形式而忽略不计。因“达”的缘故,张东荪做了很多努力以使译文尽可能地清晰,譬如上文提到“du-ration”概念在译文中的运作就比原作中规则整齐得多。对“intuition”的导出过程的处理,做法也是同样。由此我们看到:原作中“智慧”(intellectual concept)是作为明确的概念指称出现的,但在语法上它并没有出现在主语的位置上;“直觉”(intuition)则反之,它并不真实“在场”,而是以“feeling”“around”“indistinct”“fringe”形成一个所指隐藏的“语义场”,将“intuition”的真实含义通过“烘托”的手法间接描绘出来。这依然可以看作我们上文名之为“哲学隐喻”的表述方式。这种方式决非规范的概念模式,但它却最有能力避免表达本身对概念内涵的挫伤;这个语义场的特征还在于:虽然“intuition”不在场,但它却占据了主语的语法地位;“智慧”仅仅在从句中艰难地建构自身的明确性。而“直觉”对“智慧”的塑造依然没有打破“around”的运作形态,可以说,这一点是“直觉intuition”之所以是“智慧”必要之补充的绝对前提。在中译本中,“直觉”冲破了自身所隐藏的语义场,以一种与“智慧”在形式上势均力敌的姿态突显出来。事实上,中译本提供了一种更为“结论化”的语气,这种语气导致“直觉”必须以概念的姿态“在场”,因为“结论”是西学东渐过程中译者最终要到达的标的。清晰、鲜明则是这一标的实现的内在要求与执行原则。因而在很多地方,繁复的论证过程本身在翻译当中都被有意无意地省略掉了,尤其是对固有文化相对陌生的部分。以《创化论》为例,原作中广泛涉及的近代生物学理论与相关背景在中译本里大打折扣,使得中译本看起来更像一个以各种概念、结论为关节点的干净利落的理论框架,这也可以解释为何中译的篇幅比起原作来少很多。另外,对照我们初读中译本所形成的理解,其中的曲直便可证明语言对思想所具有的优势并没有给予我们忽视它的理由。

除了对论述过程的省略之外,从上文的对照中我们还发现:原文“intuition”概念的导出是借助迂回的语法循序渐进地推导出来的:柏格森绝不轻易地将“intuition”附着在标准的概念表述之内,因为在他看来,语言及概念本身已经是“智慧”之固定、非流动性特征的一个原始写照,所以迂回的“主从”语法关系是相当必要的,而一旦将其纳入当时半文言的中国语境之下,这种“主从”的构造也就随之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直接承继了古代汉语衣钵的一种“对偶式”语法结构,即“智慧其核,直觉其边缘”的工整对仗。这样一来,“核心—边缘”的整体性与相互之间的密度感在某种程度上便被重新分散到两个独立的要素中去了。其直接的后果是在语法上恢复了“二元论”的认知范式。

综上,“概念在场”与随之而来的“结论突现”以及“对仗句法”成为《创化论》中译本最主要的特色,并且,由此形成了“直觉”概念在中文里面独特的表述语境。比如:“It is there , accordingly ,that we must look for hints to expand the intellectual form of our thought;from there shall we derive the impetus necessary to lift us above ourselves.”(CE.p.52)相对应的译文这样写道:“(殊不知此乍观若无所作用之直觉乃足示进化之根本。)必使其与智慧融于一炉。然后始能窥生物之真象。盖智慧由直觉凝固而成。故直觉实超乎智慧。”(《创化论》,第49页);以及“There is no durable system that is not,at least in some of its parts,vivified by intuition.Dialectic is necessary to put intuition to the proof,necessary also in order that intuition should break itself up into concepts and so be propagated to other man;but all it does,often enough,is to develop the result of that intuition which transcends it.”(CE.p.251)相应的中文为:“凡说之含真理者。必基于直觉。直觉以外虽有所谓辩证法者。足以辨直觉之真幻。并使直觉化为概念。然二者实为相反。以直觉本超乎辩证法而上之。……既复归于直觉。乃知辩证法为无价值矣。……”(《创化论》,第257页)

不必过多分析,上面两个例子很直观地显示了中译本的特色。事实上,概念表述的规范化,“直觉”一词在这种表述中的“在场”本身便足以强化对仗句法的二元模式,更何况,在这个基础上有些地方还将“transcend”提供的逻辑上的超越意义具体化为“超……之上”的方位意义,从而使得“直觉”与“智慧”在原作中建立的同源关系或者说整合感在中文句法结构中被腐蚀——“直觉”由于超越于“智慧”之上而失去了与“智慧”沟通的语义渠道,原有的整合感则在此处重重搁浅。

译本中,对仗整齐的句子比比皆是:“(斯为超于智慧以上之直觉)乃为内省之知识,非徒为外象之辨认。”“智慧之能事只在明物与物之关系而不能潜入物之体内。而本能之能事则为感通之直觉而不加复之思虑也。”且不仅仅局限于对“直觉”概念的论述之内,如“即愈超于乙端愈有绵延易言之即愈有时间性。愈超于甲端愈有广袤易言之,即愈有空间性。”(《创化论》,第216—217页);又“于专论一生物。则取能应之义。于泛言全生物。又采受应之义也”。

当西方的语言负载着思想徐徐进入中文语境的时候,中文固有的语法结构如同一个过滤器一样无意中对思想进行了筛选。同时,思想的重量又在细微之处逐渐打磨这个过滤器的具体形状。直至白话文运动之后,形成了顺应西方语言情状的中国现代汉语。而张东荪所译《创化论》出版时期,这一变更正值进行当中,他所采用的文字亦是半文半白,但除了一些新译的外来词汇以外,整个语法体系与句法构造仍然袭用了文言文的传统模式。故而,《创化论》中译本的文字便成为中西思想交汇的敏感地带。

[1] Bergsonism ,pp.13—14. vm0SKdsrB5bPR3pDDNligJI8nKbr6oIonfHQOOOkTUcvUYmBBW0xnIz57snb5J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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