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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是在从右边来批判康德的不可知论、批判他割裂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学说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康德那里,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之间,或者用康德自己的话说,“物自体”的“本质”和“现象”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不能相互转化,“物自体”不可知。黑格尔反对康德,认为本质和现象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本质并不在现象之外,而就表现于现象之中,现象就是本质的表现,因此,认识了现象,就可以从中认识现象的本质。正是根据现象与本质的这种辩证关系,“黑格尔主张自在之物的可知性”(列宁:《哲学笔记》),主张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黑格尔的这种驳斥,表明他抓住了康德的不可知论的要害。所以恩格斯说:“对驳斥这一观点具有决定性的东西,已经由黑格尔说过了”(《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但是,黑格尔对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是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来理解的。黑格尔取消了康德的“物自体”,取消了思想意识以外独立存在的客观物质世界;他认为思想、概念并不像康德所说的那样只是人们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的”,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是一切事物的本质。黑格尔说:“这些范畴,如统一性、因果等,虽然是思想本身的功能,但亦决不能因此便说只是我们主观的,而不复是客观对象的性质。但照康德的说法,范畴却只是属于我们的,不是对象的性质,所以,他的哲学就是主观唯心论”(《小逻辑》)。黑格尔把这种作为“客观对象的性质”和“本质”的思想、概念叫做“客观思想”、“客观概念”,以表示区别于康德所说的只属于人的主观的思想、概念。“客观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本身,或对象的本质”(同上)。这也就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之所以叫做“客观唯心主义”的原故。黑格尔把客观事物的本质理解为思想(思维)、概念,而物质、存在不过是思想、概念的表现或现象,所以他所主张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他所主张的可知论,是说通过物质、存在这个现象,可以认识其本质——思想、概念,而不是指通过思想、概念去反映物质、存在。思想、概念是第一性的,而物质、存在反倒是第二性的。所以恩格斯又强调指出,黑格尔对康德不可知论的驳斥,只是“说了”“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所能说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也指出过:黑格尔的主张和反驳“完全是而且纯粹是从更彻底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的。

黑格尔根据他的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他的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这个体系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从思维、精神出发,由思维转化为存在、精神转化为物质,然后又由存在转化为思维、物质转化为精神的过程。

黑格尔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着一种精神或理性,这种精神既不是一个个人的精神,也不是人类的精神,而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的精神,因此,黑格尔把这种精神称之为“绝对精神”或“世界精神”,说它是全部现实世界的灵魂,是一切现存事物的唯一源泉;世界上任何现象,无论自然的、社会的以及人的思维的现象,都是它的表现,都是从它派生出来的。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处于辩证的发展中,它的辩证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从逻辑阶段经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的转化,也就是由思维转化为存在,又由存在转化为思维的过程。黑格尔全部哲学体系的内容,正是对“绝对精神”发展过程的描述,因此,他的哲学体系也就是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这样三个部分组成的。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黑格尔体系的这三个部分的内容,亦即黑格尔对“绝对精神”发展的三个基本阶段的描述。

黑格尔在他体系的第一部分“逻辑学”中所谈的是关于“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第一个基本阶段,亦即纯粹思想、纯粹概念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自然界还没有出现,世界上只有精神、理性、思想、概念,没有物质的东西;换言之,“绝对精神”在这个阶段里还没有体现为自然界和人类的精神,它只是作为一种抽象的、纯粹逻辑的概念而存在着;它在这个阶段中也有运动和发展,但这里的运动和发展还只在纯粹思想、纯粹概念的范围之内进行,还只表现为由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范畴转化、过渡到另一个纯粹抽象的概念和范畴。

黑格尔的“逻辑学”共分为三章:“有”论、“本质”论、“概念”论。这三章的内容也就是对“绝对精神”在整个逻辑阶段中所经过的三个阶段——“有”、“本质”、“概念”——的描述:

“有”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过程中最初表现出来的一个概念和范畴,因而也是全部“逻辑学”的起点。“有”也可以译作“存在”,但黑格尔这里所谓“存在”,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绝对抽象的、没有任何规定性和任何内容的抽象概念,它是单纯的“有”,就是说,只单纯地“有”那么一个东西,至于它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是白的还是黑的,是大的还是小的,是生物还是非生物,则一无所知,我们对它说不出任何一句话来。显然,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规定、任何内容的“有”,是绝对空虚的,不具体的,因此,这样的“有”,实际上等于“无”。根据这样的分析,黑格尔就由“有”的概念推论到了它的反面——“无”的概念。比“有”和“无”更高的概念是“生成”(也可以译作“变”)。在“生成”这个概念中包含着“有”的性质,同时也包含着“无”的性质。例如当某物正在开始形成时,就它还没有完全生长成这个东西而言,我们可以说它还是“无”,但它既然已经在形成中,那它也就不是纯粹的“无”,而是已经有它的存在了,因此又可以说它是“有”。所以“生成”这个概念就是“有”和“无”两个概念的统一。

“生成”的结果就是使某一先前还不定型、还不确定的东西具有一定的特性,具有确定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和别的东西(别物)明确地区别开来。这也就是说,“生成”的结果是使某物具有一定的“质”;所谓“质”,就是使某物成为某物而与别物明确地区别开来的各种特性,失掉这些特性,某物也就不成其为某物了。这样,黑格尔就由“生成”的概念引申到了“质”的概念。“质”然后又过渡到与它相反的概念——“量”;比“质”和“量”更高的概念和范畴则是“度”。“度”是有质的量,是质、量的统一。例如,当我们要研究某种颜色(质)由某一定的光波长度(量)产生,另一种颜色(质)由另一种光波长度(量)产生,一句话,当我们要求知道某确定的质是由怎样的量产生时,这时我们所要知道的就不是单纯的量,而是有质的量,即所谓“度”。“度”是“有”论中最后、最高的概念和范畴。

以上是“绝对精神”在“有”阶段中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大概情况。但“有”还只是一种表示直接当下的存在的概念。然而存在并不仅仅是它直接当下所表现的那样而已;在直接当下的存在里面,还蕴藏着深刻的“本质”。黑格尔又把“本质”看成为“过去了的有”,意思还是说,“本质”不是直接的东西,不是直接的“存在”(“有”),而是间接的东西,是直接存在的背后的东西;这里所谓“过去的”,不是指时间上过去了(因为“本质”和直接的“存在”总是同时的),而是说隐藏到背后去了;说“本质”是“过去的有”,也就是说,“本质”是隐藏到背后去了的“有”。所以黑格尔说:“本质是已经过去了的有,但不是时间上过去了”(黑格尔:《大逻辑》的“本质”论,并参看《小逻辑》的“本质”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自然哲学。时间和空间”一节中提到“黑格尔的‘在时间以外消逝的存在’”,就是指黑格尔的“本质”(“在时间以外消逝的”又可译作“不是时间上过去了的”)。既然“有”背后还隐藏着“本质”,因此,自我发展着的“绝对精神”就不能停止在“有”的阶段,它一定要否定“有”、超过“有”而作为“本质”出现。“本质”是“绝对精神”的较为高级的发展阶段。这样,黑格尔的“逻辑学”就由它的第一部分“有”论转入到了第二部分“本质”论。

在“本质”论里,黑格尔的论述是从“同一”这个概念开始的。黑格尔批判了抽象的“同一”概念,他指出来,不可以把“同一”看作抽象的“同一”,看作排斥任何差异的“同一”,而应该看作具体的“同一”。在具体的“同一”中,必然包含有“差异”。因此,“同一”的概念必然要转化到它反面的概念——“差异”。“差异”的发展过程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差异”首先以“杂多”的形式出现。所谓“杂多的差异”就是指不同的诸方面之间各自独立,没有内在联系,彼此的性质在发生关系后互不受影响,即是说,彼此间的关系是外在的,无关本质的。(第二)比“杂多的差异”更深刻一层的差异,是“本质的差异”。所谓“本质的差异”就是指互相差异的两方,是在本质上不相同的和彼此正相反对的两对立面——即肯定与否定两面的对立;在“对立”中的两方,彼此间有着本质的、内在的关系,每一方都只是由于与另一方有了关系才获得它自己的性格。(第三)较“对立”更深刻的范畴是“矛盾”。所谓“矛盾”就是对立的尖锐化,是对立面的冲突。“矛盾”会使那潜伏在内部作为“根据”的东西实现出来。因此,“矛盾”的结果就是“根据”。“根据”这一概念乃是“同一”和“差异”两概念的统一。因为所谓“根据”的意思,一方面是说甲之存在,根据于和它有差异的乙;然而另一方面,这里所谓的乙,实际上又是和甲自身同一的;乙是甲的本质。

黑格尔在“本质”论中把发展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本质自身,即作为存在之根据的本质。上面所讲的那些范畴,“同一”、“差异”、“矛盾”、“根据”以及其他等等,都是属于这一阶段的。本质必然要表现出来,因此,“本质”这个概念就要过渡到它反面的概念,即“现象”。“现象”是第二阶段。“本质”论中最高的概念是“现实”,“现实”是“本质”与“现象”两概念的统一。

“逻辑学”的第三部分是“概念”论。黑格尔认为“概念”是“本质”与“有”(“存在”)的统一,“概念”创造一切存在,“概念”赋予一切以“本质”。因此,“概念”是比“有”(“存在”)和“本质”更高的阶段。“概念”也分三个阶段:“主观性”,“客观性”,“绝对观念”。“概念”在“主观性”阶段中的表现,就是从“概念”到“判断”,再从“判断”到“推论”。黑格尔认为不是先有客观存在,然后才有属于人的主观方面的概念、判断和推理;与此相反,他认为客观性反倒是由主观性转化而来的。所以黑格尔认为“概念”先经过“主观性”的阶段,然后才进入其“客观性”的表现阶段。较“主观性”和“客观性”更高的概念,则是“绝对观念”。“绝对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因为单纯的“主观性”或单纯的“客观性”都是片面的,只有“绝对观念”,它才一方面超出了“主观性”,而使“主观性”实现于“客观性”之中;另一方面又超出了“客观性”,而使“客观性”遵循“主观性”的指导。“绝对观念”同时也是“逻辑学”中最后、最高的阶段,它是在它以前的整个逻辑发展过程的总结,在它以前的发展过程的全部丰富内容都集合在它之中。在“绝对观念”中,过去的一切对立、矛盾都统一了和调和了,推移、转化和发展也都停止了。“绝对精神”在逻辑的发展阶段至此已达到了顶点,它再不能作为纯粹抽象的概念、范畴而发展下去;它于是否定它自身,突破纯粹概念、纯粹思想的范围而转化为自然界,突破逻辑阶段而转化到自然阶段。用黑格尔自己的术语来说,这就叫做“绝对观念”外在化”了或“异化”了。所谓“外在化”或“异化”的意思,就是说思想、概念向外转化到与它自身相异的反对方面去。

“绝对精神”在自然阶段中所表现的形式,不是过去那种纯概念的形式,而是感性事物的形式。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所说的,是赤裸裸的、不沾染丝毫现实的纯思想、纯概念的运动。但在“自然哲学”中,思想、概念则披上了自己所建立起来的自然的、物质的外衣而成为有外壳包藏着的思想、概念了。因此,在这个阶段中,“绝对精神”乃是在自然、物质背后秘密地进行运动和联系。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自然阶段中经历着下列三个阶段:“机械性”“物理性”和“有机性”。在“机械性”阶段中,自然界是一种零星的、分散的物质浑沌状态。黑格尔在关于这个阶段的论述中考察了空间和时间、物质和运动的问题。他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认为时间和空间不是客观物质的存在形式,而是“异化了的理念之抽象的规定”(黑格尔:《自然哲学》)。不过他猜测到了物质和运动的统一性,物质和时间、空间的统一性,以及运动的矛盾性。他说:“物质只不过是时间和空间的抽象的、直接的统一”;“运动的主体是充满着空间和时间的物质”;“运动就在于:在一个位置上,同时又在另一个位置上,却也不在另一个位置上,而仅仅在这个位置上”(黑格尔:《自然哲学》)。所谓“物理性”阶段,则是行星和单个的物体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出现了火山爆发、暴风雨、声、光、热、磁等现象。在论述这个阶段时,他维护所谓“四种元素”(空气、火、水、土)的陈旧理论,反对唯物主义的原子论;他尖锐地批评了形而上学的“热素”说,认为这是“物理学中思辨的形而上学虚构”(同上)。第三个阶段是“有机性”阶段,“有机性”阶段包括“地质有机体”(即地)、“植物有机体”、“动物有机体”三个阶段。恩格斯指出:“黑格尔的(最初的)分类:机械论、化学论(注)、有机论,在当时是完备的。机械论——质量的运动;化学论——分子的运动(因为这里也包括物理学,而且两者——物理学和化学——都属于同一系统)和原子的运动;有机论——上两项运动不可分地包含于其中的那些物体的运动。因为有机论无疑是把力学、物理学和化学结合为一个整体的高度的统一,而这种三位一体是不能再分离的。”(《自然辩证法》)在“动物有机体”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人;人的出现表示“绝对精神”超出了自然阶段而进入了精神阶段。黑格尔认为自然是精神、思想的堕落、退化和下降;在自然界中,精神、思想不再保持它在逻辑阶段中所 处的那种纯洁无瑕、丝毫不为现实所沾染的状态,而是处于一种与自己格格不入的“外在”形式下。黑格尔说,在自然阶段中,精神、思想与物质、自然结婚,但物质、自然是一个“脾气很坏的新娘”(黑格尔:《自然哲学》),她老和精神、思想闹别扭,最后,由于精神、思想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战胜了被动的、无力的物质、自然,这才使精神、思想摆脱了它在自然阶段中那种格格不入的形式而回复到了与它自身相适合的精神形式,重新作为精神而出现;这也就是说,“绝对精神”体现到了人类历史之中。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脱离了自然界,进入了精神阶段以后,自然界就成了被精神所遗弃的、失去精神支持的一种毫无生气的东西;它只是一具僵尸,只能重复着旧的东西,不能产生出任何新鲜东西。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三部分是“精神哲学”,其内容是对“绝对精神”在其自我发展过程中第三个基本阶段——精神的描述。精神是纯概念、纯范畴与自然、物质的统一,它既不像在自然阶段中处于一种格格不入的状况下,也不像在逻辑阶段中处于一种绝对抽象的状态,它是两者的结合,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一基本阶段中,“绝对精神”也通过三个阶段而发展:“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

精神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主观精神”,系指个人意识而言。“主观精神”首先以潜在的意识,亦即人的灵魂的形式出现;然后,“主观精神”就表现为明显的意识,即是说,意识与意识的对象很明显地区别开来和互相对立着;“主观精神”发展的第三阶段则是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使外界对象从属于自己的意识而出现。

精神发展的第二阶段,“客观精神”,系指社会意识而言。“客观精神”所经过的三个阶段是法律、道德和伦理(国家是伦理的体现)。黑格尔在“客观精神”的哲学中所阐述的,是他的唯心的社会历史观。其具体内容已在前面作过简单的论述。

精神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亦即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的最后部分,是“绝对精神”。这里,“绝对精神”在通过了曲折漫长的发展阶段之后,完完全全地回复到了它自身,它现在已经把自己全部的丰富内容都表现出来了,它现在已经达到了完全自觉、完全认识自己的阶段。

“绝对精神”通过三种形式来认识自己:艺术、宗教和哲学。艺术是对精神、思想自身的一种感性直观的认识,宗教是对精神、思想自身的一种敬畏和崇拜;宗教高于艺术,而哲学又高于宗教,因为哲学乃是以适合于精神、思想自身的形式——概念——而认识自己。

因此,黑格尔认为哲学是“绝对精神”的最后完成,“绝对精神”通过哲学而最终地认识自己。他认为哲学史是“绝对精神”自己认识自己的历史,在他以前各种哲学体系相互更替的过程只不过是“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历史的不同阶段,过去的一切哲学体系都不是对“绝对精神”的完全认识,都不是达到了绝对真理的认识;他认为只有他自己的哲学是绝对真理,它包括了以前一切哲学体系的基本真理,它是最好的、最高级的哲学体系,它是全部哲学史的顶峰,“绝对精神”在他的哲学中最终地、最完满地认识了自己。

最后,黑格尔还断言“绝对精神”在普鲁士国家里得到了它的最完备、最终极的体现。他认为普鲁士国家是历史发展的顶峰,在这里,一切对立、矛盾都得到了调和与统一,发展也停止了。

以上就是黑格尔所谓“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大阶段的大概情况,也是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基本轮廓。

黑格尔认为第一个阶段即逻辑阶段是最根本的,是第一性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即自然阶段和精神阶段是派生的,是第二性的。用他的原话来说,“逻辑学”是“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的“灵魂”,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则不过是“应用逻辑学”。黑格尔对于这三者的关系的看法,是他的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直接表现。“逻辑学”所讲的是抽象的纯思想、纯概念,“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所讲的是现实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纯思想、纯概念是自然和人类社会还没有出现以前,早就为它在以后发展过程中所要表现出来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规定好了和布置好了的型式,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出现,不过是这些型式的具体化和应用。前者是本质,是核心,后者是现象,是外表。我们的认识,既是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核心,因此,也就是要认识事物出现以前早就为它们规定好了和布置好了的那些型式,亦即“逻辑学”中的纯概念、纯范畴。恩格斯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正是这个世界的思想内容,……思维能够认识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恩格斯这里所说的“思想内容”,就是指的黑格尔“逻辑学”中的纯思想、纯概念;其所以说它们“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就是说这些纯思想、纯概念早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些事物出现以前就已经是思想性质的东西。黑格尔曾举例说明他这种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认识论。“譬如,我们常说到一个真朋友。所谓一个真朋友,就是指一个朋友的言行态度能够符合友道的概念”。又如当我们说到“一件真的艺术品”,其所以说它是真的,也是因为它“是它所应是那样”,它“符合它的概念”。黑格尔在这里完全把本末倒置了。思想、概念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我们头脑里的“友道”概念或“艺术品”概念终究是从客观存在着的朋友或艺术品中概括、抽象出来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决定着不同的“友道”概念或“艺术品”概念,那种离开了客观事物而独立自在的所谓“应该是”的“友道”概念或“艺术品”概念以及其他任何所谓纯思想、纯概念,都是根本没有的;客观存在第一性,思想、概念第二性,真理是思想、概念符合于客观存在,而不是客观存在符合于思想、概念。按照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认识论,人的知识,人的思想、概念(如“质”、“量”、“本质”、“因果关系”等等),都是和实践、经验完全不相干的东西,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早在自然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有了的,这是和唯物论的反映论正相反对的唯心论的先验论。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所持的黑格尔的先验论时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而杜林先生的相反的观点是唯心主义的,它把事情完全头足倒置了,从思想中,从世界形成之前就永恒地存在于某个地方的模式、方案或范畴中,来构造现实世界,这完全像一个叫做黑格尔的人。”(《反杜林论》)

从上面所说的这些,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黑格尔所谓“绝对精神”不是什么别的,它不过是用哲学雕琢过的一般宗教上的上帝而已。宗教直截了当地说上帝创造世界,黑格尔却说什么“绝对精神”首先作为纯逻辑概念而存在,然后“外化”为自然,最后又在人类社会中达到自我认识;说什么自然和历史是应用逻辑学;说什么纯思想、纯概念是本质,是核心;如此等等。其实,黑格尔这套玄虚莫测的理论,同宗教上简单的上帝创世说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别。黑格尔体系之庞大,“绝对精神”经历的阶段之繁多,都只不过说明他企图贬抑物质、自然,而把“绝对精神”抬高到神圣的地位。我们知道,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我们的思想、概念是现实事物和过程的反映,这是唯一科学的真理。与此相反,黑格尔却把精神、概念看成是在人出现以前,以至在自然界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并且是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创造主,这是完全歪曲了、颠倒了客观实际的谬论,是黑格尔的神学的臆造,是和科学的唯物主义完全敌对的。

黑格尔这种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在哪里呢?那就是由于他把人的精神、思维夸大了和绝对化了。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唯一科学的哲学教导我们:精神、思维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产物,是由物质派生出来的,是不能和物质世界、和现实世界脱离的。黑格尔与此相反,他把人的精神、思维夸大和歪曲成了一种脱离物质、脱离人脑的东西,使之变成了整个宇宙的、整个世界的精神、思维,他硬把本来依附于人和人脑的精神、思维同人和人脑分割开来,把它看成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并进一步认为它是自然和历史的根源和创造主。由此可见,虽然黑格尔宣称他所讲的“绝对精神”既不是个人的精神,也不是全人类的精神,其实,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正是这里所说的夸大了的和绝对化了的人的精神、思维。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是保守的以至反动的,这不仅仅是说哲学史上唯心主义哲学通常都是同保守的、反动的阶级利益相联系的,而且,更主要的是说黑格尔把自己的哲学体系同反动的普鲁士国家联结成了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黑格尔把普鲁士国家看成是“绝对精神”的最终体现,又把作为普鲁士国家哲学的黑格尔自己的哲学体系看成是终极的、绝对的真理,看成是“绝对精神”最完满的自我认识,这就最鲜明地表明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之直接为反动政治服务的反动性质。

总之,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唯心的,保守的,以至反动的,它的结构是人为地凑成的,许多地方的说法也非常晦涩抽象,模糊不清;不过,尽管如此,黑格尔哲学中也包含有进步的、革命的“合理内核”。 sqrEptYtneax95aBzVGSttF8eBGo5XsFgOc84CeUrAJOfLffLv2E5XsGKb2V+n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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