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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命令(令)

一、命令(令)的概念

《条例》规定:“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是具有严肃性、强制性、权威性和指挥性的下行公文。命令是针对重大事项,由级别较高的国家领导机关或首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其他单位和个人则无权使用这一文种;命令一旦发布,就具有法定的效力和权威,下级机关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命令(令)的种类

根据《条例》对命令(令)的功能的阐述,大致可将其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发布令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行政令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如戒严令、通缉令等。

(3)任免令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

(4)嘉奖令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嘉奖令是奖励的最高级别,用于奖励贡献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三、命令(令)的结构与写法

(一)标题(发文机关标志)

命令的标题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重庆市永川区森林防火戒严令》。

二是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格式》将此定义为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二)发文字号(令号)

标题(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两行编排发文字号(令号),命令的发文字号有两种格式,以机关名义发布的命令一般标注公文发文字号:“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以首长个人名义发布的命令直接标注顺序号:“第××号”,自首长上任开始至任职期满为止统一编号。

(三)正文

发文字号(令号)下空两行编排正文。不同种类发布令的正文写法各不相同。

1.发布令

发布令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要写清发布命令的原因、具体命令事项(所公布的行政法规、规章的名称)和施行日期。至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全文,一般作为正件同时发布。

2.行政令

行政令依照有关法律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要写清发布命令的原因、目的、依据,以及命令事项和执行要求。

3.任免令

任免令依照有关法律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要写清任免的依据及具体任免的职务。

4.嘉奖令

嘉奖令依照有关法律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写明嘉奖的理由、被嘉奖者的具体成绩、嘉奖的目的、具体的勉励内容等,并在结尾提出希望和号召。

(四)落款与署时

命令的落款有两种形式:一是签署发文机关的名称及成文日期,参照一般公文格式进行;二是签署发令人的职务和姓名,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两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一般用红色),签名章左空两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

四、命令(令)的写作要求

(1)内容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使用权限要符合要求。

(2)态度要鲜明,语言要肯定。

(3)文字要简练,结构要严谨,中心要突出。

五、命令(令)与决定的区别

(一)使用权限不同

命令(令)的使用权限非常严格,《宪法》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其他单位和个人则无权使用这一文种。决定则可以较普遍地使用。

(二)适用范围不同

命令(令)涉及的是特定的具体事务,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命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等。”决定既涉及特定的具体事务,也涉及一部分非特定的、具有普遍性的、反复发生的事务。

(三)表达要求不同

命令(令)高度简洁,一般只表达发文者的意志和要求。决定既要表达意志、要求,又要交代执行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有关的界定标准等。

六、参考例文

例文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0月26日

例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9号

《农业保险条例》已经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12年11月12日

例文3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永川府〔2012〕63号

由于受持续高温酷暑天气影响,我区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我区的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对我区所有林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戒严时间

自本戒严令发布之日起至高温伏旱天气解除之日止(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森林防火戒严范围

我区境内所有森林、森林工程林、城市园林风景区及林缘200米以内范围。

三、在本戒严令规定的戒严时间及戒严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野外吸烟、野炊、玩火、打火把、燃放孔明灯等;

(二)禁止烧荒、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三)禁止上坟烧烛烧纸、燃放鞭炮;

(四)禁止打靶、放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四、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

五、本戒严令规定的戒严时间及戒严范围内,所有驻山单位、招待所、农家乐、度假村等经营场所必须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经营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茶山竹海景区内停止一切商业活动,加强施工监管,禁止游客上山,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违反本戒严令第三条的,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或引起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反本戒严令第四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戒严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例文4

瑞安市人民政府嘉奖令

瑞政发〔2012〕132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7月23日11时45分,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林光工业区倚丽格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瑞安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一次性调集了3个现役中队、7个政府专职队、1个志愿消防队,共20辆消防车、107名消防指战员到场扑救火灾,并向温州市消防支队和省总队请求增援。经过全体参战官兵8小时的奋力扑救,火灾被成功扑灭。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瑞安市公安消防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坚持“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和“确保人员安全”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员与装备相结合的优势,及时有效地控制火势,实现事故现场人员零伤亡,保护了周边3万平方米的厂房,抢救财产价值约1亿元,赢得了一致好评,树立了消防队伍为人民赴汤蹈火的“铁军”形象。为鼓舞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瑞安市公安消防局予以通令嘉奖一次。希望广大官兵和专职消防队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再立新功。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日 hBobq1DlcM51H0lkFXQeL9N2pTOiyxc5YSAk/LxLIByfRZQ6WMzbjDkRDrV/p8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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