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社会中。打开电视机,翻开报纸,登录网络,地震、海啸、核泄漏、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新闻成天轰炸着我们的视觉神经,不得不让我们无奈地感叹一句:“这个世界很精彩,这个世界很无奈。”确实,在一个现代社会中,我们感觉到周遭环境更加疯狂,更加危险。从美国的“9·11”恐怖袭击到周克华连环杀人案,从“非典”到“5·12”汶川大地震,从“地沟油”到“问题胶囊”,风险无处不存在,它表现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我们今天所面对的风险,不仅仅是大自然给我们的一些启示或者教训,而且是我们在科技不断发展、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中,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时所面临的种种可能性。这种风险很可能是一个决定、一个措施、一个博弈所带来的后果。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在1986年首次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以用于理解现代性社会。他认为现代人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当今,与风险相关的词汇,例如“危机”“舆情”“预警”等屡见不鲜。同时,管理者对风险的认识和对风险信息管理的需求也显得尤为迫切。可见,对于风险的认知和研究乃至管理,已经成为解决社会深层次问题的途径之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深入,“9·11”事件后乌尔里希·贝克又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这一概念,这是对“风险社会”的补充和发展。众所周知,信息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趋势之一,这种趋势正契合了麦克卢汉“地球村”的预言——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联系依赖于全球信息系统,即日益紧密的联系是依赖于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的,而全球风险社会与全球信息系统的日益发展更是分不开的。但全球信息化的发展所带来的并不都是灿烂的一面,有时候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麻烦。正如“蝴蝶效应”一样,风险在一个国家发生后有可能很快“漂移”到其他国家,甚至遍及全球;而在一些国家并没有形成危机的风险却可能在其他国家转变为让人措手不及的危机。
那么“风险社会”和“传播学”又有怎样的联系呢?传播学是20世纪出现的一门新兴社会科学,它是研究人类传播行为的学科,这一学科的研究脱离不了大的社会背景。在风险社会中,传播这一动态行为所存在的社会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尤其是新媒体的产生使得媒介生态乃至媒介报道工作链也出现了传播学者还未研究的领域;面对风险这一报道主题,传播者如何处理?风险本身是否存在变化?谁来决定什么是“风险”,是传播者还是所谓的“专家”,抑或政府、其他利益者?可见,诸多问题需要从风险和传播两个维度来综合考虑,这实在是一个有趣并且有现实意义的话题。
面对全球风险社会这样一个全新环境,传播学者有义务也有必要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发展完善传播学领域内的研究。本书首先梳理了风险传播及其系统的特点,即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把风险传播看做是一个由各种利益关系人依托信息传播渠道而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动态系统。然后分别从风险传播系统中的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受众、影响因子以及在这些不确定要素基础之上产生的“二次风险”等多个侧面进行深入而具体的分析。风险传播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它不仅将成为传播学研究的前沿学科,而且从应用层面上说也将为风险管理提供传播学方面的理论支持。
笔者综合考虑了心理学、社会政治学及风险传播的各种理论视角,认为风险是由“利益关系人”的认知决定的。这种认知通常有客观判断的依据,但也不乏主观经验。正是由于风险的未知性与判断缺乏同一标准,使得风险转变成危机的几率大大提高,且影响范围很广。这也通常导致利益关系人对于风险状况的描述含糊不清。那么,利益关系人指的是谁呢?具体来说,利益关系人指的是诸如政府、非政府组织、媒体、精英阶层等受组织行动影响的群体或公众;风险的辨识需视利益关系人的感知而定;风险决策者必须与不同类型的利益关系人展开沟通;而不同的利益关系人也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看待风险的情境,不同的利益关系人会以自己的框架产生认知。对这些内容的具体阐述将成为本书的一个重点。此外,本书着重讨论了在风险传播中,媒介如何通过文字、图像以及各种数字信息传递、具象化着风险信息。同时,媒体又是如何通过选取风险的传播角度、报道侧面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风险的认识的。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由原来风险信息的被动接收者成为信息内容的重要提供者,政府媒介等权威部门则由原来的风险信息发布者,更多地成为信息监管者与调控者。网络传播的广泛性与即时性使风险信息由被发现到扩散至公共领域的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风险管理主体的思考和反应时间,风险传播的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应对?是控制还是疏导,或是参与式的信息管理?这也是本书想探讨的内容。
本书既是我个人跟随学术界各位前辈学者长期学习和思考的结晶,也是我在教学中与学生互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个结论,更是对我们所处的“现实的风险社会”的一种深刻反思。回顾这一问题的研究,我深切感谢蒋原伦、于翠玲等老师,正是他们促使我在这一领域不断地进行探索,并耐心督促我完成书稿,他们严谨的治学态度使我终身受益;我同时也要感谢我的学生们,他们使我在教学过程中获得众多启发,我在与他们的讨论中获得灵感,也得知一些新鲜的案例。最后要感谢我的父母、先生,是他们帮助我日夜照顾未满周岁的宝宝,使得我能全身心投入到写作中,无家庭琐事上的后顾之忧。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风险社会下的信息流动与传播管理是一个包含很多子系统的开放性议题,当今社会新的风险不断涌现,新的媒介也层出不穷,“三网融合,三屏合一”等已是大势所趋,网络媒体和移动手机媒体的出现都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微博等社交媒体的出现,更是颠覆了原有的风险信息的流动方式和传播模式。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媒体形态出现,风险所包含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将会更为广泛,鉴于个人学识和能力有限,所以该书的一些纰漏之处还请各位专家学者能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风险”(Risk)一词是从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中转入英语的,原意是用来指船在海图上未标明的水域航行。
该词发展到现在,《韦氏大词典》第11版(2008年4月)对风险的定义为:(1)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性;(2)创造或潜藏危险的人或物;(3)损失的机会或保险合同中指涉的主体存在的危险;(4)损失的概率;(5)投资可能存在的损失。风险的特征为几率很低但是损害程度极大,可能会引起社会高度的情绪反应,随之而来的是高度不确定性、严重的经济挑战、大量的媒体报道以及人们无法接受风险成真的事实。从字义上来看,风险指事物具有不确定性,但其结果能对人造成影响。换言之,风险的概念本身便带着模糊与不确定性。因此,风险是由于未来结果的不确定,而造成的人身或者财务的非预期获益或损失。可以看出,风险总是与非确定性结伴而行,事实上,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处处存在风险,没有人可以从自己的某个行为预测到百分之百可能的结果。
迄今为止,对风险的研究大约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随着核电事业的发展,如何安全地使用核能成为风险讨论的重点,参与讨论并且制定政策的多为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第二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针对核能的运用,公众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第三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公众对由新技术带来的风险产生困扰和焦虑,心理学家开始介入到风险研究的领域;第四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晚期,以1986年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件
为代表,政治学和生物学家开始参与到风险研究中来,一些学者也用文化理论来分析风险。这也正是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所说的“全球风险社会时期”。这是对“风险社会”的补充和发展,是我们逃离不开的局面。当我们进入文明的现代社会,开始施行我们的“英明”决策时,总是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因素导致全球性的风险;这些风险使得我们初次面对风险时的承诺变得如此脆弱,甚至是不可信任。比如说全球变暖、世界人口快速增长之类的全球性问题,各种国际专家会议为此频繁召开,制定出很多看似是文明和理性的决策。针对全球变暖的《京东议定书》虽然签署,但是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签署后又宣布退出。作为联合国制定的权威国际公约,在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承诺后,其施行情况却与当初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与此同时由这些公约所带来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制度的定夺、话语权的纷争或各利益集团的博弈而产生的新的风险也不断生成。
第五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晚期至今,人们可以感受到风险被赋予了新的内涵。20世纪晚期,风险成为一个重大话题。涉及医疗行业时,人们对国家失去了信心,风险随之脱离了临床决策,成为制度性机制的基础,而在公共健康领域,“自我毁灭”意识的提高和HIV、SARS等新传染病的出现,意味着发现和传播关于风险因素的信息成为改善公众健康的核心。
可以看出,以上每个阶段对于风险的认识都较前一个阶段有所超越,对风险本质的认识都在不断加深。
根据不同的角度,风险可分为不同的类别。例如按照风险造成的不同后果,可分为纯风险、投机风险、收益风险;按照风险发生的原因,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按照承担风险的主体,可分为社会性风险与个人性风险。从研究目的和可操作性来看,本书中所涉及的“风险”是涉及自然、环境、安全等对整体社会产生影响的风险,例如环境污染、转基因食品、艾滋病传播、核物质扩散等社会性风险。
事实上,风险与危机并无本质区别。从最广义的角度看,风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却还未发生的危险和危机。一般认为,风险是危机的前兆,是一种潜在的危机。处理不得当或者预警不及时,风险可能转化为危机。
危机是指受内外因素的影响,对社会或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严重威胁和破坏作用的情境或事件,而且这种作用和影响极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当风险演变发展成事故时,就成为危机。一般来讲,危机具有以下特点:(1)意外性。有很多危机,在出现以前人们对其没有任何预感,它在短时间内爆发,其影响也在短期内积聚。这种意外性使得危机的治理难度非常之大,对社会和组织的管理者的应变能力和管理能力来说都是很大的挑战。所以,一定要提高整个社会的风险预警能力,将风险降到最小值,防止其演化成危机。(2)紧急性。危机一般在出人意料的情况下出现,给整个社会预留的反应时间非常之短。这就要求决策者和管理层在极短的时间内对危机做出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治理危机,将社会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3)威胁性。危机及其影响在短时间内出现并发生,对社会和公众来说具有严重的威胁性。公众会觉得生存环境已经受到了挑战,甚至会对社会的管理层产生质疑,如果危机破坏性极大,还会威胁到社会统治。但危机的威胁到底有多大,一般由社会或组织的损失大小决定,而这个衡量和认定过程多由决策者执行。(4)阶段性。危机从出现到结束一般要经历危机警讯期、预防期、治理期、恢复期等几个阶段,危机持续时间的长短由危机的破坏程度、管理层的治理能力和公众的配合程度等多个因素决定。
一方面,风险与危机不同。假如把危机看作是潜在的危险,那么风险就是表述这种潜在危险发生的几率对人或者社会造成的影响。可以说,危机是现实的,而风险却是未来的不确定性。但风险和危机都是指一种负面的情况,两者都是在非预期或者无预警的情况下发生。从广义上说,风险包括危机;从狭义上说,失去控制的风险就是危机。如果在狭义范围内进一步区分两者的不同,则“认知情况”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危机是突如其来的“大麻烦”,也就是说,在危机研究中,较少学者会讨论到“危机认识”的问题。但是包括心理层面、社会层面乃至文化层面的“风险认知”,却是研究风险时必须考虑的要素,这是两者最大的不同。换句话说,“危险是真实的,但风险却是一种社会建构”
。简而言之,认识风险是为了规避危机。由此可以看出,风险研究的范围包含了危机的整个阶段。
但另一方面,风险和危机的关系也并非单一的线性演进关系。由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错综复杂,危机的发生不是由单一力量构成,而可能是多方面风险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旦危机爆发,无论处理与否,事实上都已经在酝酿下一次的风险或是危机了,可以说这是一个循环链条,但是链条上的危机和风险每次都会呈现出新特点、新动向。
要想界定风险传播,首先要对风险社会这个概念进行深入的剖析,因为风险传播正是在风险社会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抽取而来的。西方一些学者对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9·11”恐怖袭击进行了反思,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等。他们认为世界经济政治全球化一体化的快速进程已把风险带到世界各地,当代社会已是一个全球风险社会。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里,由于工业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导致全球性风险开始出现,使人类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
。只要看看最近发生的公共事件就可以看出贝克的忧虑确实是持之有故的:日本福岛的核辐射、双汇瘦肉精事件、铬含量超标的问题胶囊、我国问题不断的奶制品生产……这些问题大多是伴随着全球化和商业化的过程而出现的。风险并不源于无知或者缺乏相关经验,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我们太想掌握自然,从而运用各种科学方法、理性分析、设定假设前提、小心论证,但结果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全球性风险,带来了很多潜在的危险,而这种危险并没有引起相应的重视。
2012年4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河北等地厂商用皮革废料造药用胶囊事件,9家药厂的13个批次药品所用胶囊重金属铬超标,最多达90多倍。“问题胶囊”事件立即成为网民热议的焦点话题,同时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公众对药品安全问题的普遍担心。如果早点建立相应的药品审查规章制度,政府官员、药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做好相关预防性监管工作,那这样的问题也就不会造成那么大的震动了。正如贝克所说:“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用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
在前人的基础之上,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对风险社会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风险社会实际上指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现今社会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而这是现代化发展的一种结果。风险社会不仅仅表现为社会中风险的不断涌现,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人们需要根据规避风险的原则来组织社会。在吉登斯看来,风险社会是一个关注人类未来,尤其是规避人为风险和追求安全的社会”
。这显示了风险社会对现代化发展的一种强烈的反作用,人们在组织社会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2012年暑期我国北方普降暴雨,尤其是以“7·21暴雨”影响范围最大。截止到8月6日,这场61年来北京遭遇的最强暴雨已导致79人遇难。在暴雨面前,北京城的排水系统可谓是屡遭诟病,如果当时城市的排水系统能够按照规避暴雨风险的原则来设计和改造,或许可以挽回一些无辜的生命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而青岛这座城市则因历史上德国人设计的完善的排水系统而对暴雨有着很强的抵御能力,这值得北京借鉴。当今社会迫切需要一种保障来抵御无论是自然还是人为的风险,而且需要不断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使这种能力变成一种积极的、人性化的、科学的抵御方式。
综上所述,所谓的“风险社会理论”指出了政治和公共焦虑的新模式。这种冲突是由下列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所导致的:(1)社会的持续变化和不确定性;(2)工业和技术革新近乎残酷的速度;(3)由于时间和成本的压力,导致无法对新出现的风险和受益对比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4)对个性的过分强调以及武断的公共舆论。
根据贝克的理论,风险社会的本质特征包括:(1)高度的不确定性;(2)显现的时间滞后性;(3)发作具有突发性;(4)超越常规性;(5)超常的传染性;(6)其传播与渗透具有全球性;(7)人们无法回避的临近性。
风险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高度的不确定性,以及由于这些不确定性所引起的各种复杂性和偶然性。这些不确定性是现代化的产物,是人为造成的风险,且后期处理起来相当困难。中国是抗生素使用和生产大国,最初引入抗生素的时候,因为其能有效地治疗各种细菌感染而普遍为医院采用,但是后来发现重复使用一种抗生素可能会使致病菌产生抗药性。据调查,中国80%以上的病人在就医过程中滥用抗生素,每年有8万人因此死亡,抗生素使用过后可引起一系列的毒性反应,这些都让医学界产生了新的思考。如果相关医院能制定严格的抗生素使用标准,医生也能够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使用抗生素,那么这些滥用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抗生素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其风险的严重性和后期的难以处理性大大超出了前期的预警能力和事后的处理能力的范围。
总之,风险正逐步成为当代社会最主要的特征,无论我们是否意识到或者愿意去面对风险,它都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并向我们一步步紧逼。从对风险与风险社会的界定态度来分,风险研究可以分为实在论风险观和建构论风险观。
前者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贝克、吉登斯等人,在他们看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就生活在这真实的风险社会中。而后者则以道格拉斯、拉什、威尔德韦斯等人为代表,他们强调风险主要是被主观建构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风险观,在当前这个日益商业化与全球化的环境当中,我们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能感受到风险的存在。而把风险社会和风险传播中的信息流动当做一种系统来进行研究,重点在于解析这个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借以加深对于风险社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