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中我们说过,通证的定义是“可流通的凭证”或者“可流通的加密数字凭证”,它有三个必要的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权益”,即通证具有固有或内在的价值,是价值的载体和形态。它既可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商品,也可能是没有实体形态的股权,甚至可能是一种信用或者权利。它来源于社会对其价值背书方信用的认可。
第二个要素是“证”,即通证有密码学加持。它具有真实性,可以被识别,无法被篡改。这也是通证能够流通的条件。
第三个要素是“通”,即通证必须能够在一个网络中流动。它可以被使用、转让、兑换、交易等。
这三个要素共同构成了通证的三个基本面,通证就是这三者所组成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