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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怒火中我灵光一闪,轻而易举就想到下一步该怎么办了。走进苏格兰场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以备面谈不成功之后实施(这次面谈简直是太不成功了)。现在就看我是否有勇气去实施了。

有时平日里不敢做的事,会在盛怒时轻易做到。我毫不犹豫地走进了纳斯比勋爵的家,甚至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纳斯比勋爵是个百万富翁,拥有《每日预算》和其他一些报纸——有好几份呢,不过《每日预算》是他的最爱。正是《每日预算》使他在英国家喻户晓。幸好近期有媒体透露了这位大人物的日程表,让我得以准确地知道此时此刻能在哪里找到他。这一小时他应该在自己家里给秘书口授工作。

当然,我知道并不是每个来这里说想见他的年轻女孩都能立刻被带到他面前,对此我也有所准备。我之前在弗莱明先生家的名片盘里看到过洛姆斯里侯爵的名片,他是英国最著名的运动界贵族。我拿起名片,掸掉上面的面包屑,用铅笔在上面写道“请拨冗见一见贝丁费尔德小姐”。女探险家的做事风格就是不能太中规中矩。

这一招果然奏效。一个脸上擦了粉的男仆接过名片,鞠躬进去了。马上,一个面色苍白的秘书走出来,我成功地回避了他的问题,他只好退了回去。他再次出现时请我跟他进去,我跟着他,来到一间大屋子,一个一脸恐惧的速记员像幽灵一般从我身边经过。门关上了,我与纳斯比勋爵面对面。

他块头很大。头大,脸大,胡子大,肚子也大。我定了定神,我可不是来这里评论纳斯比勋爵的肚子的。他对我吼道:“好吧,什么事?洛姆斯里想干什么?你是他的秘书吗?到底有什么事?”

“首先,”我尽可能表现得镇定一些,“我并不认识洛姆斯里勋爵,他也肯定不知道我是谁。我是从我住的那家人的名片盘里拿到他的名片的,然后在上面写了些字。我必须见您。”

有那么一会儿,纳斯比勋爵看上去像是要中风倒下了。最后,他咽了两下口水,缓了过来。

“我很欣赏你的镇定,年轻的女士。那么,你见到我了!如果你能引起我的兴趣,你就还可以再见我两分钟。”

“这样就够了。”我说,“我肯定能让您感兴趣。我想说的是关于米尔庄园谜案的——”

“如果你找到了那个‘褐衣男子’,写信给编辑就可以了。”他马上打断了我。

“如果您总打断我的话,我需要的可能就不止两分钟了。”我冷静地说,“我没有找到‘褐衣男子’,但我应该能找到。”

我尽可能简短地把在地铁站里看到的情况以及我个人得出的结论告诉了他。我说完时,他问了个让我意外的问题。

“你是怎么知道‘短圆型头颅’这个词的?”

我说到了爸爸。

“那个研究猴子的人?啊?好吧,你肩膀上的头颅里好像真有点儿东西,年轻的女士。但是都是空想啊,你知道吗,不值得深究。没有什么用——至少在目前看来。”

“这个我很明白。”

“那么,你想怎样呢?”

“我想到你的报社工作,来调查这件事。”

“这个不行,我们已经有专人在做这件事了。”

“可我比其他人更了解这件事。”

“就你刚才告诉我的那些,啊?”

“哦,不是的,纳斯比勋爵,我还藏了些秘密呢。”

“哦,是吗,你有吗?你这姑娘看起来还挺机灵的。那么,你还有什么?”

“这个所谓的医生进电梯前弄掉了一张纸条,我捡起来了。纸条有一股樟脑丸的味道,那个摔死的男人身上也有这种味道,但医生身上却没有,所以我马上意识到纸条是医生从死者身上偷拿到的。纸条上写着两个单词和一些数字。”

“给我看看。”

纳斯比勋爵漫不经心地伸出一只手。

“不行。”我笑着说,“您知道,是我发现的。”

“我就说嘛,你的确是个聪明的姑娘。你这么做很正确。不过你没想过交给警察吗?”

“我今天早上去了一趟警局,本想着给他们的,可他们坚持说这件事与马洛发生的那件事毫不相干。既然这样,我觉得我有理由自己留着纸条。更何况那位警长对我很不客气。”

“目光短浅的男人。好吧,我亲爱的姑娘,我们可以这样,你继续按照你的想法调查,如果发现了什么——可以刊登的东西,就发给我们,我会给你机会的。《每日预算》随时欢迎真正有才能的人,但你得先做出点儿什么给我们看看,明白吗?”

我道了谢,并为自己的鲁莽道歉。

“没关系,我喜欢漂亮姑娘稍微无礼一些。顺便说一下,你刚才说需要两分钟,但加上我打断的部分,其实你用了三分钟。对一个女人来说这很不容易了!一定是因为你有过科学的训练。”

我又回到大街上时简直无法呼吸,大口地喘着气,像是刚刚跑完步。我发觉与这个新结识的纳斯比勋爵谈话还真是累人。 bTHdOc2VOGFY8EonWaW9KgFE8aW2nkKSPXm+BPfpXIzLUZzJRK6XItr78z0Y+Z8A



第六章

我欣喜若狂地回到家,计划进行得比我预期的要顺利得多,纳斯比勋爵非常通情达理。现在我需要按照他说的“做出点儿什么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锁上门,然后拿出那张珍贵的纸条,仔细研究起来。揭开秘密的线索就在这上面。

首先,这些数字代表着什么呢?总共有五个数字,前两个数字后面有个顿号,“十七……一百二十二。”我自言自语道。

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接着我把它们加起来。小说里经常这么干,而且总会有惊人的发现。

“一加七等于八,再加一等于九,再加二等于十一,再加二等于十三!”

十三!不吉利的数字!这是在警告我不要插手这件事吗?很有可能。但是除了这个警示作用,依旧没有什么意义。我不相信现实生活中真有罪犯会这么写十三。如果他想写十三,他就会写十三。“13”——像这样。

一和二之间有个空,于是我用一百七十一减去二十二,得到一百五十九。我又算了一遍,发现是一百四十九。这些运算无疑是很好的练习,但是对于揭开谜团似乎毫无帮助。我放弃了加减计算,也不想尝试乘除法了,我开始研究文字。

基尔默登堡。这个很明确,是一个地方。也许是某个贵族家族的发家之地。(失踪的后裔?爵位的继承者?)或者是一个风景如画的遗迹。(埋有宝藏?)

是的,总体来说,我倾向于这个地方与藏宝有关。数字总是与宝藏有关。向右一步,向左七步,向下挖一英尺,然后再向下走二十二步,诸如此类的。我会弄明白的。重要的是目前我要尽快赶往基尔默登堡。

我冲出房间,抱回一大摞参考书。《名人录》《地名词典》《苏格兰族系史》及《英吉利群岛》。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专心地查找着,但是越查越心烦。最后,我哐的一声合上最后一本书。看来没有基尔默登堡这个地方。

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了难题。一定有这么个地方,不然为什么造出这么个名字,还把它写下来呢?太荒唐了!

我突然又有了一个想法。也许它只是郊外的一个有点城堡样子的破地方,然后主人自己取了一个听起来很气派的名字而已。如果是这样,那就非常难找了。我沮丧地坐在地上(做重要的事情时我总是坐在地板上),思考着该怎么办。

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我绞尽脑汁地思考着,然后高兴地跳了起来。当然了!我应该去“犯罪现场”看一看,好侦探都是这么做的!不管事过多久,他们总能在现场找到被警察忽视的证据。我必须去一趟马洛。

可是我怎么进入那幢房子呢?我放弃了几个冒险的想法,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那个房子一直在招租,估计现在还没租出去,我可以假装成一个看房的租客。

我还决定去当地找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这样能迅速缩小范围。

然而,我还是没有想周全。一位态度很好的中介给我介绍了五六处不错的住所,我费尽心思找借口把它们都回绝掉,最后我真的无计可施了。

“你们真的没有其他什么地方了吗?”我可怜巴巴地盯着那个职员的眼睛问,“临河,有大大的花园和小木屋。”我回忆着从报纸上读到的对米尔庄园的描述,补充道。

“哦,当然了,还有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房子。”他显得很犹豫,“就是米尔庄园,您知道的吧。”

“不会吧,是不是那个……”我结结巴巴地说。(说真的,学结巴已经成为我的强项了。)

“是的!就是那栋发生了凶杀案的房子。您可能不会喜欢——”

“哦,我想我不会介意的。”我面带自嘲地说,我觉得我已经在这位职员面前建立起了诚恳的形象,“或许可以给我便宜些,鉴于此情况。”

这一招太高明了,我想。

“哦,我想可以。不瞒您说,现在是拿下那个房子的最好时机,仆人们您也可以考虑一下。如果您看完房子后觉得喜欢,我觉得您就可以定下来了。需要我给您开个看房证明吗?”

“麻烦你了。”

十五分钟后,我来到了米尔庄园门旁边的小木屋。我敲了敲门,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妇女拉开门,直接跳到我面前。

“谁都不能进那栋房子,听见了吗?我实在是太讨厌你们这些记者了。尤斯塔斯爵士命令说——”

“我是来租房子的。”我冷冷地说,同时拿出了看房证明,“不过如果已经被租出去了——”

“哦,真是对不起,小姐。我这几天被报社的记者烦死了,没有一分钟的安宁。不,房子还没租出去——现在很不好租。”

“是因为排水系统不好吗?”我担心地轻声问道。

“哦,天哪,小姐,排水系统没问题!您肯定听说了吧,一个外国女人在屋里被弄死了。”

“我好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件事。”我漫不经心地说。

我的不在意似乎刺激了这位好心的女人。如果我表现出任何的忌讳之意,她估计就会像牡蛎一样立即闭上嘴巴。而此时她正兴奋地滔滔不绝。

“我猜您也看到了,小姐!所有报纸上都登了,《每日预算》还号召大家一起追捕那个杀人犯。按他们的说法,警察好像不太管用。我希望他们能抓住他,虽然他真的长得很帅。他看上去像个军人——啊,我敢说,他一定是在战争中受过伤,通常情况下这类遭遇都会让人变得有些怪异;我妹妹家的孩子就是这样。也许她利用他做过什么坏事——这些外国人,都很坏。不过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就站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她是白种人还是有色人种?”我试探性地问,“报纸上的照片看不出来。”

“黑头发,脸特别白——我觉得白得有点不自然——嘴唇涂得红红的,看上去很凶。反正我不喜欢那样的,偶尔稍微扑点儿粉倒是没什么。”

我们像老朋友一样交谈起来。我又问:“她看上去紧张或者难过吗?”

“完全没有。她还在微笑呢,不太显眼的那种,好像正为什么事高兴呢。所以第二天下午,那些人从房子里跑出来要叫警察,说有人在里面被杀了时,我吓得差点儿晕倒。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情景,我再也不敢天黑后进那个房子了,反正现在是不敢了。而且,要不是尤斯塔斯爵士跪下来求我,我连这个小木屋都不想住了。”

“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不是在戛纳吗?”

“事发前他是在戛纳,小姐,听到消息后他就回英国了。我刚才说跪下来求我只是一种修辞,他的秘书,佩吉特先生说之后会给我们双倍的薪酬,让我们留下来。我家约翰说现在的钱是很值钱的。”

我十分赞同约翰的说法。

“那个年轻人呢,”詹姆斯太太突然又接着前面的话题继续说,“他看上去倒是不太高兴。他的眼睛闪着光,是双浅色的眼睛,我特别注意到了。我当时想他可能是有些兴奋吧,完全没想到会有什么不对,就连他出来时我都没怀疑,但其实那时他的样子很奇怪。”

“他在房子里待了多久?”

“嗯,不长,可能就五分钟吧。”

“你觉得他有多高?六英尺?”

“差不多吧。”

“你说他的胡子刮得很干净?”

“是的,小姐,连一根胡楂都没有。”

“他的下巴是不是有点亮亮的?”我突然想起来问。

詹姆斯太太吃惊地盯着我。

“哦,您提起这个,小姐,确实有点亮亮的。可是您怎么会知道呢?”

“算是种怪谈吧,杀人凶手通常都长了个亮亮的下巴。”我胡乱解释道。

詹姆斯太太完全相信了我的说法。

“真的吗,哦,小姐,我还从来没听说过。”

“我猜你没注意到他的脑袋是什么样的吧?”

“就是普通人那样的,小姐。我去给您拿钥匙吧?”

我接过钥匙,向米尔庄园走去。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我对整起事件的还原还是不错的。我意识到詹姆斯太太描述的男子和我在地铁站里看到的“医生”在外表方面没有本质的差别。大衣、胡子、金丝边眼镜。那个“医生”看上去像是个中年人,但我记得当他弯腰检查尸体时,动作却像个年轻人,那种柔韧度是年轻人的关节才具备的。

那起意外事件的死者(我称他为樟脑丸男人)和那位外国女人,德·卡斯蒂纳夫人——不管她的真名叫什么——准备在米尔庄园见面,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怕被跟踪,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他们想出了这么一个巧妙的方法,去看同一栋房子,这样他们的会面看上去就像完全出于偶然。

途中樟脑丸男人突然看到“医生”,这是他没有预料到的,他非常吃惊,这一幕被我目睹了。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医生”卸掉了他的伪装,尾随那个女人去了马洛。但是,他可能匆忙之中没把下巴上的胶擦干净,于是就有了我问詹姆斯太太的问题。

我脑子里思索着这些,来到了米尔庄园低矮的老式大门前。我用钥匙开了门,走进屋里。门厅又矮又暗,有一股好久没人住的发霉味道,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几天前那个女人“面带微笑”走进这栋房子时没有感觉到这不祥的阴冷吗?她的笑容是不是马上消失了,换成一种无名的恐惧萦绕心头?或者,她走上楼时依然微笑着,丝毫没有觉察到厄运即将降临?我的心跳有些加快。这栋房子里确实没有人吗?是不是也有厄运在等着我呢?我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平时常说的一个词:“气氛”。这栋房子里有一种气氛,一种残酷、危险和邪恶的气氛。 bTHdOc2VOGFY8EonWaW9KgFE8aW2nkKSPXm+BPfpXIzLUZzJRK6XItr78z0Y+Z8A



第七章

我摇摇头,甩掉那些困扰我的不祥之感,快步走上楼,很容易就找到了惨案发生的房间。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天下着大雨,这间屋子没有铺地毯,因此泥脚印布满了木地板。我猜想着凶手前一天是否也留下了脚印,如果有,警方应该也不会公布。但我马上又觉得自己想多了,因为那天天气很好,没有下雨。

房间本身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几乎是正方形,有两扇大窗户,白墙壁,地板上没铺地毯。木地板靠近墙的几个地方有些污渍,是原来所铺的地毯留下的痕迹。我仔细搜查了房间,但是什么都没找到,连一个别针都没有。我这个有天赋的年轻侦探似乎不可能发现任何被遗漏的线索了。

我随身带着一支笔和笔记本,虽然没什么好记的,不过我还是例行公事地画了一张房间的草图,以掩饰我的失望。当我准备把铅笔放回包里时手滑了一下,铅笔滚落在了地板上。

米尔庄园真的很旧了,地板都不平了,我的铅笔先是匀速地滚了几下,然后突然加快了速度,一直滚到一扇窗下才停下来。每一扇窗户都带个飘窗,飘窗下面是个柜子,我的铅笔就停在柜门前。柜门关着,可我突然想到如果柜门是打开的,铅笔会不会滚进柜子里面。我打开了柜门,铅笔立即滚了进去,踏踏实实地停在了最里面的角落。我去捡它时,发现由于房间里光线很暗,柜子的结构又很特别,导致我根本看不到铅笔在哪里,只能用手摸。柜子里除了我的铅笔外什么都没有,但出于刨根问底的本性,我又打开了对面窗户下面的柜子。

初看一眼,好像空无一物,但我坚持不懈地在里面到处摸索,终于碰到了一个硬纸卷,萎靡不振地躺在柜子最里面的角落。拿出来我才知道是什么,是一卷柯达胶卷。终于有了发现!

我想到这很有可能是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一卷旧底片,丢在柜子里,最后清理的时候没看到。但我又觉得不是这样的。红色的纸看上去很新,表面有些浮尘,看上去就像是两三天前丢在那里的——也就是凶案发生之后。如果它在那儿放得再久一点,就会有厚厚的一层灰。

这是谁掉的胶卷呢?那个女的还是那个男的?我记得她手提包里的东西都是完好无损的。如果她的包当时被扯开了,胶卷从里面滑落,那么包里的零钱也会散落到地上,对吧?不对,胶卷不是那个女人掉的。

我突然狐疑地吸了吸鼻子,难道是我被樟脑丸的味道迷住了,产生幻觉了吗?我发誓闻到了樟脑丸的味道。我又把胶卷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有一股浓浓的胶片特有的味道,但是除此之外,我确实闻到了那种我特别讨厌的怪味。我马上就找到了原因,有一小丝布条挂在胶卷中心,布条上满是樟脑丸的味道。这卷胶片曾装在死于地铁站的那个男人的大衣口袋里。是他把胶卷掉到了这里吗?以他的行踪来看,不太可能。

不对,是另外那个男人——“医生”。他从死者口袋里取出那张字条时还拿走了这卷胶卷,之后和那个女人搏斗时又把胶卷掉在这里了。

我找到线索了!我要把胶卷冲洗出来,然后再来看看下一步该采取什么行动。

我兴高采烈地离开了米尔庄园,把钥匙交还给詹姆斯太太之后快速奔到地铁站。回城里的路上我又掏出小纸条,重新研究起来。突然间,这些数字显示出新的意义。也许这是一个日期?“17122”,一九二二年一月十七号?肯定是!我真傻,之前怎么没有想到。不过,如果是这样,我必须马上找到基尔默登堡在哪里,因为今天是十四号,还有三天,时间可真够短的——还不知道从何找起,简直是令人绝望!

今天是来不及去冲洗胶卷了。我必须赶紧回肯辛顿,才不会错过晚饭。不过我想到了一个能验证我的推测是否正确的简单方法。我问了问弗莱明先生,死者的遗物中是否有一台照相机。我知道他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对所有细节了如指掌。

让我又气又恼的是,他回答说没有照相机。卡顿的东西都被仔细地检查过了,警方希望从中发现一些线索来推测他当时的心理状况。弗莱明先生十分肯定,卡顿没有照相器材。

这对我的推理无疑是个打击。如果他没有相机,那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卷胶卷呢?

第二天早晨我很早就出门了,去冲洗宝贵的胶卷。我还小题大做地跑到摄政街上那家很大的柯达店。我拿出胶卷,要求各洗一张。店员刚刚把一大堆放在黄色隔热筒中的胶卷整理好,他接过我的胶卷,看着我。

“我想你弄错了。”他笑着说。

“呃,没有,我想我没有。”我说。

“你拿错胶卷了,这卷还没用呢。”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出店门。我敢说,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意识到自己有多愚蠢是很有好处的!但是没人愿意有这种经历。

随后,当我经过一家大型海运公司时,我突然停住了脚步。橱窗里展示着这家公司的一艘漂亮的游轮模型,上面标着“肯尼尔沃斯堡号”。我突发奇想,推门走了进去。我走到柜台前,用颤抖的声音(这次是真的!)小声说:“基尔默登堡号?”

“十七号从南汉普顿开出。是去开普敦的吧?一等舱还是二等舱?”

“多少钱?”

“一等舱八十七磅——”

我打断了他,说道:“我要一等舱。”

太多巧合了,船票钱正好是我得到的遗产数!我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我现在真的是要开始探险了。 bTHdOc2VOGFY8EonWaW9KgFE8aW2nkKSPXm+BPfpXIzLUZzJRK6XItr78z0Y+Z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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