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昭著《女诫》,乃是遵照《礼记》诸篇对于女子的严格规范而作阐发,其男性中心的意识极为明确。这一点,历来的引用、注释者从未错认,也毫不怀疑。倒是晚清“男女平等”的思想自西方传入后,《女诫》的立场才受到质疑。特别是对于女性阐释者而言,如何弥缝其间巨大的鸿沟,转变观念,正是为难之处。由此,晚明与晚清的白话释读本才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对峙。
不必说,熟读儒家经典、负有教导皇帝之责的张居正,对《女诫》的理解自然是异常精确。比之赵南星的尚拘泥于原文,极少发挥,张氏则每每在译文中钩沉隐而未发之意,并时常在每段讲解起首,先总括大义,全文七章也各有解题。凡此类地方,最值得留意。
《‹女诫›直解》各章的题解提要钩玄,在揭橥班昭撰著的逻辑推演线索的同时,也显现出张居正对全篇精义的把握。《女诫》以“卑弱”为第一章,张氏认为乃带有开宗明义之意:“此一章专说女人卑而不高、弱而不强之义。盖女乃坤道,以柔顺为主。卑弱者,女德之先务也,故以为第一章。”而“有男女则有夫妇,故以夫妇为第二章”。第三章“敬慎”,张居正解“‘慎’字当作‘顺’字,古时‘慎’‘顺’二字通用”;承上而言,“有夫妇,则有夫妇的道理。敬顺者,妇人之道也,故以为第三章”。“女人之道,其大者在敬顺,其行则多端,故以妇行为第四章。”下一章“专心”,与“妇行”章的关联是:“专心是一心只敬事夫主,更无他虑。妇行固有四,而根本节目之大者,则在于贞静,故以专心为第五章。”“以上五章,论女人之道,大略尽矣”,但因“未及于舅姑,故以曲从为第六章”;又因“舅姑之心不可失,而叔妹者,则舅姑之所爱也,欲得舅姑之心,不可不知处叔妹之道,故以和叔妹终焉” 。如此排比已清楚地显示出,在张居正读来,《女诫》的整个叙述都是围绕男性丈夫展开的。
虽然班昭与张居正一致认定,女子一生都是男子的附属品,无论是在家为女,还是出嫁为妻,均无改变;不过,班昭之文毕竟简洁古奥,不易深入领会。张氏于是特别在章句解读中用心发力,阐幽烛微,上下勾连。经此一番处理,原有的男性中心意识不但贯穿前后,也得到了明显的加强与张扬。
按照《女诫》第一章的说法,自出生之日起,女子便经由“卧之床下”“弄之瓦砖”“斋告先君”这一系列的仪式,明确注定了其“卑弱”“执勤”“主继祭祀”的本分。张居正以为字面的解释犹有不足,故在“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的解说中,特别增加了“盖女人以事人为职”一句,以连属“故专主于下人,而不可高傲也” 的下文,由此规定了女子一生不容改变的附属地位。
既嫁之后,为人妻、母,女性的生活更是专以丈夫为轴心,视听言动,不容或离。而《女诫》关注的核心问题,也随即转化为如何讨丈夫的欢心。这一点,张居正的解说可谓得其深心。“夫妇”一章讲“妇不能承事其夫,则妇之义理堕阙,便不成个妇人了”,虽强调了“事夫”之责,毕竟还是在班昭“妇不事夫,则礼义堕阙”的文义内。至“敬慎”章篇末,于“恩爱俱废,夫妇离心矣”诸句之后,又添加上“然其始,皆由女人不敬顺所致,可不戒哉”的训示与叹惋,既是回应前文“敬顺之道乃为妇之大礼也”以及题目“敬慎”即“敬顺”之义,也有再次强调女人必须敬谨侍奉丈夫、以免失宠被逐的用心。特别是《女诫》两次引用已经失传的《女宪》中“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之言,也给张居正的阐释以启发与鼓励。“专心”章便一再补充“所以求得夫主之意者,在此而已”, “以此求得夫主之意,岂不难哉”,所谓“专心”,实集注于丈夫一身。而妻子所以要是非不分地曲从公婆,委曲谦让地和好小叔与小姑,以便“得其心”,最终仍是为了求得丈夫的欢心。其间的关系是,“和叔妹之心,以求亲(按:即公婆)心之悦”, “父母之心既顺,则夫主之心亦得矣” 。至此,能否“得夫主之心”也彻底成为决定女性命运的关节点。
而这一由班昭确立、经张居正大力表而出之的男性中心观,在晚清“西学东渐”后,已逐渐遭遇质疑与抵抗。以儒家经典为凭借,重新阐释“夫妇平等”义,郑玄的“妻之言齐也,以礼见问,得与夫敌体也”等说法又获重视 。女性的平等意识也开始觉醒,康有为长女同薇1898年5月发表《女学利弊说》,已畅言“人有男女,未有轩轾”“孔佛之道,男女平等” 。由中国女学会与中国女学堂主办的《女学报》,也于1898年8月发表署名“王春林”所写的《男女平等论》,此文是目前所知国人最早以“男女平等”名篇,并作正面阐发的论述。该文亦认上古时代,男女“未尝有所偏重”,只是“降及后世,古意寝亡,人怀私智,于是重男轻女之习成,而夫妇之道遂苦焉”。其苦处集中表现为“男有权而女无权”:“天下之事,皆出于男子所欲为,而绝无顾忌;天下之女,一皆听命于男,而不敢与校。”作者因此要求恢复古意,学习“泰西之制,男女平等” ,以改变女子无权,完全服从男子的陋习。
受此一新风气感染,与康同薇同为《女学报》主笔的裘毓芳,其实已很难原样接受《女诫》的教训。故其所从事的《女诫》白话注解,很大程度上应该说是对经典的重新阐释。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经典与阐释两个文本之间,出现了不小的缝隙。
从字句的读解看,与劳纺早年完成的《‹女诫›浅释》基本为逐字逐句的白话翻译不同,裘毓芳已在可能的情况下,有意弱化《女诫》原文的男性中心立场。不妨比较一下上引出自《女宪》的“得意”“失意”四句释文。张居正解为:“女人若得了夫主意,固可以仰赖终身;若失了夫主意,也就将此一身断送了。”转述十分贴切。裘毓芳却说的是:“妇人终身所靠的,只有一人,再没有第二个的。若能得着只一人的心意,就可以一世到底,永远和睦;若失了只一人心意,就要一世到底,永远不和睦。”显然,裘氏不情愿认可原文中女性从属于男性的规约,因此,故意偷换“永毕”“永讫”的内涵,代之以永远“和睦”或“不和睦”的差别,无疑是曲解。接下来的“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两人的演述也大异其趣。张居正反复申说:“夫女人一生的事,只靠在夫主身上。由此言之,可见夫主之心意,不可不求而得之,以仰赖终身也。”裘毓芳则将其化解为:“照这样说来,丈夫的心,究竟怎样,总要细心体贴的。” 得其心意、唯恐被弃,一转而为细心体贴其心意,妻子对丈夫的心理依赖程度明显有别。
而对照“曹大家说道”与“裘毓芳说道”,其间的冲突、相左更为明晰。同样讲“敬慎”,班昭的表述是“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此“敬”与“顺”的对象都是丈夫,二者不可或缺;“裘毓芳说道”却抛开更重要的“顺”,而单解“敬”,谓为:“夫妻与朋友一样:朋友要善始善终,少不了一个‘敬’字;夫妻要善始善终,也少不了一个‘敬’字。” 将原文中男子为主、女性顺从的格局,一改而为平等的朋友关系,已完全脱离了《女诫》原意。更有一些阐发索性直接针对原文而来。如“曲从”章,班昭说:“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裘毓芳即不以为然,而申论道:
曹大家这节书,是说无论公婆是不是,做媳妇的总要千依百顺。但也要是可依得的才依。譬如遇了不懂道理的公婆,要叫媳妇做贼,自然媳妇也不可顺从的。
这已经是在做驳论,起码也是纠偏,并不依照历来经典阐释者的规矩,只能在原文给定的范围内腾挪。
更高明的做法则是借阐释经典自我立意,此即古人所谓“六经注我”。裘毓芳便不乏类似手笔。尤其是在各家解读“夫妇”章中涉及“教女”一节的差异上,足以彰显裘氏的过人处。班昭原文完整的说法是:
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独不可依此以为则哉?
此言本来意思明白,故无论是张居正抑或赵南星,所陈都是正解。张氏又特别在“教训男子,检阅书传”后,加上了“使他好管束妇人”,故下文之“若只教训男子,而不教训女人”, “教女”的内容便完全属于“从夫”之道——“女人也要承事夫主,也要存守女人的理义” 。
对于此说,劳纺的《‹女诫›浅释》已表示不满。考虑到其书的著作年代(1891年前)与出版时间(1899年)中横亘着戊戌维新这一新思潮勃发的阶段,故劳氏的表达即使未必是濡染“男女平等”思想的结果,而可能出自女性的直觉意识,却因其过渡形态,更应当关注。劳解“彼此之数”时,异于赵南星的“男女虽有彼此,道理原是一般” 的讲法,直接谓之“彼此一样底道理”。释义未必准确,却是暗合“男女平等”之言。更妙的是,在“女底就不可以仿照这样行么”之后,劳氏又擅自补充了一段文字:
女孩子七八岁底时候,大人就教导他言语进退底礼节,凡事总要让人,教他学着纺线绩麻。到了十四五岁,就教他作针线,作菜饭,常教导他作女人道理,等大了,嫁到夫家,也可以没有大错了。
这番教导完全是比照着前面“教男”之法,从《礼记》中剪辑而成。其实,重要的不是劳纺说了什么,而是她用这种无中生有的平等书写方式,呈现了其心中潜藏的“男女一样”的渴望。
若论对经典的解释引申,裘毓芳的功力较之劳纺,可说是只深不浅。同样一段原文,裘氏的《‹女诫›注释》偏能委婉消解掉对于女子的轻视与钳制之意。如将劳氏不得不原原本本直译的“细看如今底人,但知道妻子是不可不管束,威仪不可不整肃底,所以常检取书传,教训子孙,使他知治家底道理。殊不知妇人不可不事夫主,礼义也不可不存底” ,裘氏却解为:
看如今世上的男子,但晓得妻不可不管,家里仪节,不可不整顿,所以拣书上治家的道理教儿子,以为男子明白了治家的道理,就好了。却不知道,女子事奉夫主,循规蹈矩,一些没欠缺,总要女人自己明白透彻,才能处处合礼。
不但男子的“威仪”被替换成“家里仪节”,而且,下面两个“不可不”的强制句式,也被改易为对女子的正面提倡,语气已迥然不同。
更关键的是,在裘毓芳笔下,解说“教女”的必要性以及内容的文字,已和谨守妇道没什么关系,却更多了男女平等的意味:
若只教男子,不教女人,岂不偏在一边,教得不均匀么?照古时的礼,男子八岁,进小学堂,教他读书;到十五岁,还要进大学堂。男子的教法,却极有次序;难道女人就不可照这次序,一样一样的教他么?
经过如此刻意的“曲解”,原文中对女子进行从夫守礼教育的“教女”诉求,也改造成为女子应与男子一样,接受同等教育,从小学读至大学的呼吁。这样的声音已经很接近其时女学应与男学并重的呼声。因此,这一章释文的后面,“裘毓芳说道”便直接引入“女学堂是必不可少的” 现实话题。
吴芙的《‹女诫›注释》俚语本与裘毓芳的《‹女诫›注释》原为同声相应之作,思想亦相当接近。尽管如同裘氏称“《女诫》是教女人的第一部好书” ,吴芙也赞美“曹大家是女(人)当中底孔夫子,《女诫》是女人最要紧念底书”,但二人在根本观念上实已与班昭疏离。被裘书借用作序的那段“吴芙说道”,通篇都在畅谈“拿曹大家做个榜样”。而其所学之点专在:“他是一个女人,就会万古留名,个个想念他,敬重他。我也是一个女人,难道我就只好做木头、石头、翠绿鸟、养胖狗,就算一世完结?”而这一连串比喻,本是对应着前文对女性陋习的批评:“做小姐单晓得衣裳首饰,争多嫌少;做媳妇单晓得吃老官,着老官。也弗晓得天东地西,也弗晓得古往今来,木头一段,石头一块。着好吃好,就算顶好;着到像翠绿鸟,吃到像养胖狗。” 在贬斥的口气中,已包含了女性-妻子不应成为男性-丈夫的附庸的意涵,乃是用孩子话说出的平等思想。
当然,也应该承认,既为经典注释,便有相当的限制。何况班昭对男权的推尊,与裘毓芳、吴芙已经开始觉醒的男女平等意识完全南辕北辙。即使努力弥合,曲为之说,甚至以对话者的姿态,补正、消解其谬误,但仍然不免左支右绌,甚至会受其牵累。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则须完成从经典的注释者到独立的批判者的身份转换。这显然尚需假以时日,尽管我们不必等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