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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人公梅森最后的遗言是:“我对不起——你知道——卡门。”他为什么要这样说?
2.基德为什么“唯愿伙伴早点断气”?他为什么要把好朋友的尸体吊到树上?
“卡门活不了一两天啦。”梅森噗地吐出一块冰,伤心地仔细地打量着那条可怜的母狗,又把它的脚爪放进口里,开始咬那把脚指头硬邦邦地冻在一起的冰。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一条名字堂而皇之的狗能派什么用场的。”他咬掉了冰,把狗往旁边一推,说:“凡是这样的狗都为名字所累,身体被拖垮,被拖死。凡是有个正经名字的狗,什么卡夏啦,斯瓦希啦,赫斯基啦,你什么时候见过它们出毛病?老兄,从来没有!就说眼前的舒克姆,它是——”
刷!那精瘦的畜生撒起了野,白生生的牙差点咬住梅森的喉管。
“我叫你凶,我叫你凶!”他用赶狗的鞭把狠狠地敲狗的耳根,那畜生就四脚朝天仰倒在雪地里,身体微微颤抖,尖牙上挂着黄色的涎水。
“我刚才说,瞧瞧舒克姆,就在眼前——它可是活蹦乱跳。我敢打赌,不出这个星期卡门就会填它的肚子。”
“我在你打的赌上面再加一句。”马莱默特·基德回答说,随手把放在火边烤着的冻硬的面包翻了个边,“不等走到头,舒克姆就会填我们的肚子。鲁思,你说呢?”
那个印第安女人在咖啡里面放了一块冰,让渣滓沉淀。她看了一眼马莱默特·基德,又瞟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再看了看狗,但没有回答。事情不言自明,一目了然,完全没有必要回答。眼前是两百哩没人走过的崎岖小道,人的干粮勉强够吃六天,狗没有一点吃的,只会有这种结果。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围在火边坐下,开始吃饭。饭也没有几口。狗躺在那里,看着人一口一口地吃,馋得要命。因为只是中午小憩,狗没有卸套。
“从明天起就没有中饭了。”马莱默特·基德说,“还得提防着狗——它们变得很凶。一有机会就把你扑倒。”
“我还当过美以美教会的主席,还在主日学校教过书呢。”梅森莫名其妙冒出这么一句,就盯着热气直冒的鹿皮鞋出起了神。鲁思给他的杯子倒茶,他才惊醒过来。“感谢上帝,我们的茶还有的是!我看见过茶树,是在田纳西那边。现在要是有个热气腾腾的玉米饼,那可是金不换!不要紧,鲁思,你挨饿的日子不会长啦,鹿皮鞋也快丢掉了。”
女人听到这话,脸色顿时明朗起来,目光洋溢着对自己的白人丈夫的无限情意——他是自己遇到的头一个白人,而且不把女人完全当做猪狗和牛马,这样的男人,他是自己认识的头一个。
“是真的,鲁思。”她丈夫继续说。情急之下他说起了两种语言的夹杂话,因为只有说这种话,他们才能交流。“你等着,我们把事办完,就动身去看大世界。我们坐白人的船去盐海。咳,那片海又凶又险——浪头像山一样,一忽儿升起,一忽儿落下,没完没了。那海又大,大得不得了——你得走十个、二十个、四十个日子。”他一边用手指比划着,“一路都是海浪,好凶的海浪。然后你就来到了一个好大好大的村子。一堆堆的人,和明年夏天的蚊子那样多。嘿,还有那屋子,高得不得了——比得上十棵、二十棵松树。哎哟,真过瘾!”
他一口气说到这里,说不下去了,求助地看了马莱默特·基德一眼,然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用手势比划着把二十棵松树一棵一棵叠上去的样子。马莱默特·基德微微一笑,神情快活而又带几分讥诮;鲁思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显得又惊奇又快活。她虽然半信半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居然那么看得起她,使她受宠若惊。
“后来,你就走进一个——一个大盒子,‘噗’的一声,你就上去啦。”他为了打比方,把杯子往上一抛,又轻轻接住,大声说,“噼’的一声,你又下来了。嘿,真神了!你到育空堡,我到北极城——二十五个日子的路——全都是大绳子连着——我抓住绳子的一头——我说:‘喂,鲁思!你好吗?'——你就说:‘是我的好丈夫吗?'——我说:‘是呀!'——你又说:‘没有烘面包好,苏打粉没啦。'
——我就说:‘储藏室找,在面粉下面。再会。’你一找,找到蛮多苏打粉。你育空堡,我北极城,老这样!嘿,真神了!”
鲁思听着大长见识,她笑得那么天真,逗得两个男人哈哈大笑。这时狗撕咬起来,“大世界”的新鲜事讲不成了。等到把乱吼乱咬的狗拉开,她已经把爬犁捆扎好,一切停当,只等上路。
“走!秃子!嘿,走起来!”梅森利索地挥动着鞭子,套着挽具的狗低低地呜呜叫着。他抓住爬犁的方向杆一使劲,爬犁就破冰上了路。接着,鲁思赶着第二套狗也出发了。马莱默特·基德先帮她上路,然后赶着第三套狗出发殿后。基德虽然身强力壮,有股蛮劲,可以一拳打倒一头牛,却不忍心抽打那些可怜的狗,而是听之任之,这在赶狗人里面是少有的——不但听之任之,而且看到它们受罪,就几乎要哭出来。
“走,快走啊,你们这些可怜的脚疼得厉害的畜生!”他赶了几次没赶动,咕哝着说。他的耐心终于得到了报偿,那些狗一边疼得呜呜直叫,一边匆匆去追前面的狗去了。
再没有人谈话,艰难的跋涉不容许这样浪费精力。天下最能使人疲劳的活,莫过于在大北地赶路。一个人能够憋住不说一句话顶风冒雪赶一天路就是好角色,还只是走人家走过的路。
而世上所有累死人的活,又莫过于在大北地开路。每走一步,那蹼足一样硕大无朋的雪鞋直往下陷,雪可以埋到膝盖。然后脚往上提,笔直地往上提,如果歪了几分,肯定倒霉。一定得把雪鞋提得离开地面,再往前踏下去,然后把另一条腿笔直地提起半码来高。头一次走这种路的人,就算侥幸两只鞋不绞绊在一起,摔倒在危机四伏的积雪里,也会在走完一百码以后筋疲力尽,打退堂鼓。谁能一天下来不被狗绊倒,那他钻进睡袋的时候完全可以心安理得,无比自豪,那种心情非一般人所能理解。而如果有人能在那漫漫雪道上一连走上二十天,那么神仙也会由衷钦佩。
下午的时光慢慢消逝。寂寂雪野,森森逼人,赶路人默默无语,一门心思只顾赶路。大自然有许多办法使人类认识人生有限而造化无穷,诸如那不息的浪潮、凶猛的风暴、强烈的地震、隆隆的雷声都是,但是最令人心惊胆战、魂飞魄散的,还是那冷面冷心的寂寂雪野。到处一片死寂。天气晴朗,天空一抹黄铜色,说句话也像是一种亵渎,人心里七上八下,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吓一大跳。他一丝游魂般在遍地死寂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无边荒野上跋涉,一想到自己这么莽撞,不禁浑身发抖,觉得自己的生命和蝼蚁的生命一样,毫不足道。各种奇怪的念头纷至沓来,万事万物都想披露自己的秘密。对死亡、对上帝、对宇宙的恐惧油然而生,同时又对复活、对生命萌生希望,对不朽产生期盼;一句话,久被羁绊的心灵会作徒劳的挣扎——只有这种时候,人才是单独和上帝在一起。
那一天就这样慢慢过去。河道转了个大弯,梅森领着自己那一队狗想取直路穿过弯道中间狭窄的地带。但那群狗看着高高的河岸,逡巡不前。鲁思和马莱默特·基德一次一次地使劲推爬犁,那些狗还是一次次滑下来。最后人和狗的劲使到了一处,这群饿得身体发软的可怜家伙豁出最后一点力气使劲拉。上去一点——再上去一点——爬犁终于在河岸上停稳了。意想不到的是,领头的狗拖着后面的狗踉踉跄跄往右边一窜,撞上了梅森的雪鞋。这一撞不要紧,梅森一下子给撞翻了,一条狗也带着拖索被撞倒,爬犁往后一翻,连爬犁带狗一起摔下了河岸。
啪!啪!鞭子没头没脑死命地向那群狗抽去,那条被绊倒的狗更是遭了殃。
“饶了它吧,梅森。”马莱默特央告道,“这个可怜的畜生只有一口气了。等一下,我来把我赶的那队狗套上去。”
梅森有意停住鞭子,听他把话说完,然后长鞭一甩,把那条触怒了他的狗全身整个儿缠住。于是卡门——挨打的就是卡门——在雪地里缩成一团,一声惨叫,身子一歪就倒下了。
这一刻光景真惨,这是旅途中一个令人凄然的小插曲——一条狗奄奄一息,两个伙伴怒气冲天。鲁思提心吊胆地来回打量着两个男人。马莱默特总算克制住了,虽然他的目光充满责难。他弯下腰,割断了这条狗身上的套索。谁也没说一句话。两队狗合在一起套上,终于把爬犁拉上了河岸;几架爬犁又上了路,那条快死的狗艰难地跟在后面。通常的做法是,一条狗只要还走得动,就不开枪把它打死,而给它最后一次机会,让它碰碰运气,看能不能爬到宿营地,到了那里也许就有麋鹿肉吃。
梅森对自己过火的举动有点内疚,但又犟着不作任何表示,而是领着爬犁队艰难跋涉,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危在旦夕。他们正从一片林木丛生、受到屏蔽的凹陷地穿过。离小道五十多呎的地方有一棵高大的松树。这棵松树千百年来都耸立在那里,世世代代以前命运早就注定要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同样注定梅森有这样的结局。
他弯下腰去扎紧鹿皮鞋松了的皮带子。三架爬犁停了下来,那些狗连哼都没哼一下子就躺倒在雪地里。四周静得可怕,没有一丝风吹响结着一层冰花的树木,来自天外的严寒和死寂使大自然寒彻心脏,猛抽着它哆嗦的嘴唇。空中拂过一丝轻风——他们并没有真正听见什么声音,而只是一种感觉,好像有某种预兆,在静止的空间里即将出现动静。接着,那株古松终于不堪岁月和积雪的重压,演出了生命悲剧的最后一幕。梅森听见了大树将倾的断裂声,一跃而起,但还没有完全站直身子,树就不偏不斜打中了他的肩膀。
猝不及防的危险,突如其来的死亡——马莱默特·基德见得太多了!松树的针叶还在抖动,他就一边指挥一边开始抢救。那个印第安女子没有昏倒,也没有徒劳地大放悲声,在这一点上和她的白种姐妹判若两人。她按照基德的吩咐,全身扑到一根草草做成的杠杆的一端,借助身体重量来减轻大树的压力,一面仔细去听丈夫发出的呻吟。马莱默特·基德就用斧头砍树。钢斧砍在冻得硬邦邦的树干上,发出声声脆响,伴随着斧声,还听得见砍树人“呼哧”、“呼哧”的艰难的喘息。
最后,基德总算把这个砸得不成人样的东西弄出来,摆到了雪里。但是比同伴的痛苦更使他揪心的,是那个女子脸上流露的无言的悲痛,那种交织着希望和绝望的探询目光。两人都默默无语,生长在大北地的人从小就懂得空谈无益而实干却极其可贵。在零下六十五摄氏度的低温下,一个人躺在雪地里要不了多久就会死去。于是他们赶快割断捆绑爬犁的绳子,用皮褥子把可怜的梅森裹好,放在用树枝垫成的铺上。还就地取材用那造成这场灾难的树当柴,在他跟前烧起一堆熊熊大火。又在他背后撑起一块帆布,斜罩在他上面,搭成一个最简单的帐篷,把篝火发出的热反射到他身上——这是从天下万物格物致知的人可能掌握的一个诀窍。
另一方面,只有和死神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死亡什么时候来临。梅森被砸得很惨,粗粗查看一下也一目了然。右胳膊、右腿,还有背脊都已压断,腿从臀部以下已瘫痪,还很可能受了内伤。只有偶尔一声呻吟,表明他还没有断气。
毫无希望,也毫无办法。无情的黑夜悄悄地消逝——一整夜鲁思所能做的,只是在绝望之中充分发挥她那个民族的坚韧,而马莱默特·基德那古铜色的脸上又平添了几条皱纹。说来难以置信,梅森受的痛苦反而最少,因为他在朦胧之中回到了田纳西州东部,回到了大烟山区,经历着一幕幕童年的情景。他满口梦呓,用忘了很久的动听的南方口音,说起在河里游水、捉树狸、偷西瓜的情形,听了令人凄然。这些话鲁思一点也听不懂,但是基德能听懂,而且深受感动——只有和文明社会的一切隔绝多年的人才会有这种感动。
天亮以后,受伤的人恢复了知觉,马莱默特·基德俯过身去倾听他微弱的话语。
“你还记得我们在塔纳诺相遇的情形吗?到下一次冰消雪化,就是整四年了。当时我并不是那么喜欢她,只不过她还算漂亮,有几分动人而已。但是你可知道,后来我就看她如同宝贝一样了。她成了我的好老婆,有了困难总是和我一起担当。谈到做买卖,你知道谁也比不过她。你还记得那一次,她冒着像冰雹一样打在水面的弹雨,闯过麋鹿角滩,把你和我从岩石上拉下来的事吗?——还记得那一回在努克路开耶托断粮的事吗?——记得那回她抢在解冻淌冰以前,给我们报信的事吗?真的,她的确是我的好老婆,比我以前那一个强多了……不知道我原来结过婚?从来没有告诉你,啊?唔,我结过一次,还是在南边美国老家的时候。就为了这个,我才来到这里。还是一块长大的呢。我远走他乡,就是为了给她一个离婚的机会。她得到机会,就离了。
“不过这些事和鲁思不相干。我本来想赚一点钱,明年就离开这里到‘外边’去——我和她一起去——可现在太晚啦。基德,千万别打发她回娘家。一个出了嫁的女人又得回娘家住,那滋味太不好受啦。你只要想一想!在差不多四年的时间里,她和我们一起吃腌肉,吃豆子,吃面食,吃干果,怎么好又叫她回去吃鱼吃鹿肉?她已经过惯了我们的生活,知道比她娘家的生活好,再让她回去过娘家那种日子,太难为她了。基德,你要多照顾她——你干吗不干脆——好,不说了,你总是对她们敬而远之——还有,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到这里来?你要好好待她,一有机会就送她回美国。不过要让她能够回来——你知道,她可能会想家的。
“还有那孩子——他把我们连得更紧了,基德。我唯愿他是个小子。你想想看!——他是我的亲骨肉啊,基德。孩子绝对不能留在这边。如果是个丫头,那她根本没法留在这里。把我的皮货卖了,起码可以卖上五千块,我在公司里还有一笔钱,也有这个数。把我的份子和你的份子合起来搞。我相信,我们申请产权的那块高地一定会出金子。你一定要让孩子多读点书。还有,基德,最要紧的,千万别让他回这边来。这个鬼地方不是白人呆的。
“我算是完啦,基德。顶多还能挨上两三天。你一定得继续走。你非继续走不可!别忘了,这关系到我的老婆,我的孩子——唉,上帝!但愿是个小子!你不能守着我——我是个快死的人,我一定要你快走。”
“让我等三天吧。”马莱默特·基德恳求道,“你也许会好起来的,也许会出现转机。”
“不行。”
“就等三天。”
“你必须立刻上路。”
“两天。”
“基德,这关系到我的老婆和儿子。你不该再说。”
“一天。”
“不行,不行!我恳求……”
“就一天。我们靠这些干粮满可以对付过去,我说不定还能打到一头麋鹿。”
“不行……好吧,那就一天,一分钟也不能多。还有,基德,你别——别让我孤零零地在这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求你给我一枪,只要扣一下扳机。你心里全明白。你只要想一想!只要想一想!我的亲骨肉,我今生今世见不到他啦!
“叫鲁思过来吧。我要和她告别,还要告诉她,她必须为儿子着想,不要守着我断气。我要是不跟她说,她可能不愿意和你走。再见了,老伙计,再见。
“基德!我说——哎——在那个靠断层的矿床上方打个洞。那个地方我曾经一铲土就淘出四毛钱的金子。”
“还有,基德!”基德把身子俯得更低,仔细去听他最后微弱的话语。那是他临终的忏悔。“我对不起——你知道——卡门。”
马莱默特·基德套上毛皮大衣,蹬上雪鞋,来复枪往腋下一夹,就悄悄地进了林子,让那女人为自己的男人轻轻哭泣。他并非初来乍到,大北地常有的这种惨祸他见得多了,可是他还从来没有这么为难过。从理论上说,这是道简单的算术题——三条可能活下去的生命对一个必死无疑的人。但是现在他迟疑了。五年来,他们肩并肩地闯水路,赶旱路,住帐篷,钻矿山,一同面对旷野、洪水和饥荒,九死一生,可说是患难之交见真情。他们太亲密无间,所以自从鲁思第一次作为第三者出现,他就不时对她有一种隐隐的妒意。而现在要由他亲手去割断这种交情了。
虽然他祈求能打到一只麋鹿,只要一只就行,但是所有的野兽似乎都已经远走高飞。天黑的时候。这个累得筋疲力尽的人只得两手空空、心情沉重地拖着步子向营地走去。就在这时传来了狗的狂吠和鲁思的尖叫,他赶紧加快了脚步。
他一冲进宿营地,就看见鲁思被一群咆哮的狗团团围住,她正挥动着斧头左右招架。那群狗打破了主人铁的禁令,正一拥而上抢吃干粮。他倒抡着来复枪也加入了这场人狗之战,于是演出了一场优胜劣汰的千万年的老戏,那野蛮和残酷比起原始时代来毫不逊色。枪托和斧头上下飞舞,时而打中,时而落空,反反复复,无休无止;那些狗眼露凶光,尖牙淌着口涎,灵活地扭动着身体,飞快地窜来窜去;人和兽为了争夺主宰权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后来,那群被打败了的狗悻悻地溜到火边,舔着伤口,又不时对着星空发出几声凄号。
带的鲑鱼干全被狗吞食了,大约还剩下五磅面粉,全靠它来走过前面两百哩荒无人烟的地带。鲁思回到丈夫身边,马莱默特·基德把一条脑袋已被斧头劈开、身体还冒着热气的死狗的肉一块块割下。他小心地把每一块肉放好,只把狗皮和杂碎留下,丢去喂了刚才还是其伙伴的那群狗。
天亮以后又出了新岔子。狗互相撕咬起来。奄奄一息的卡门被狗群扑倒了。鞭子劈头盖顶地抽在它们身上,但无济于事。它们虽然被抽得畏畏缩缩,嗷嗷直叫,还是不肯罢休,直到把那条狗连骨头带皮毛吃得精光才散开。
马莱默特·基德一边干活,一边听着梅森的呓语。梅森又回到了田纳西,正颠三倒四地对旧时的伙伴说话,情绪激动地教训他们。
基德利用近旁长在一起的两棵杉树,正飞快地忙活着。鲁思看着他做好一个机关,与猎人有时为了把兽肉高高挂起来,不让狼獾和狗吃掉而做的那种机关差不多。他把两棵小松树的树梢一个接一个地相对弯下来,差不多挨到地面,再用鹿皮带把它们扎住。接着他把那些狗打得服服帖帖,把它们分别套上两架爬犁,把所有的东西都装上,只留下梅森身上裹着的毛皮褥子。他把伙伴身上的毛皮褥子裹紧捆牢,把褥子两头系在弯下来的松树上。只要用猎刀一砍,松树就会松开,把吊着的身体弹到半空。
鲁思已经顺从地听完了丈夫的遗嘱。可怜的女人,她早已习惯于百依百顺。从童年起,她就对老少爷们唯命是从,也看到所有的女人都是如此,好像一个女人逆来顺受是天经地义的事。基德允许她吻别丈夫,她这才趁机痛哭一场——她本族人没有这样的习俗——然后基德领着她走到最前面的一架爬犁跟前,帮她穿上雪鞋。她神情茫然地、下意识地握住爬犁的方向杆,拿起赶狗鞭,吆喝一声,就把狗赶上了路。基德又来到已经昏迷的梅森跟前,这时鲁思早已远离视线,可基德还蹲在篝火边,等待着,盼望着,祷告着,唯愿伙伴早点断气。
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寂寂雪野里,思绪万千,满怀痛苦,真不是滋味。如果一片昏暗,那寂静还好受一点,因为它仿佛给人一种保护,同时悄悄地给人一种无形的慰藉,可是在铁灰色的苍穹下,那一片清朗、凛冽、白得晃眼的寂寂雪野,却令人不堪忍受。
一个钟头过去了——两个钟头过去了——可是梅森还没有死。正午时分,太阳在南边地平线下没有露脸,只在整个天空抹了一线微红,又很快收了回去。马莱默特·基德惊醒过来,步履艰难地来到伙伴的身边。他向四周看了一眼。寂寂雪野仿佛在对他冷笑,他忽然恐慌起来。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梅森被弹上了空中的坟墓;马莱默特·基德扬鞭一甩,狗群拼命奔跑起来,拉着他在雪野上急驰而去。
赏析与品读
短篇小说《雪野寂寂》,十足地展现了杰克·伦敦的写作风格,他喜欢把人物逼到生死攸关的境地,以展现人性的力量。
两个美国人和一个印第安女人,与一群狗,淘金途中在雪野中遇到危险,极度寒冷,粮食缺乏,狗在互相屠杀。主人公梅森,被倒下的松树意外砸到,生命垂危。临近死亡,梅森想到的是妻子和还未出生的孩子,要朋友放弃他,领他们逃离。基德让女人赶狗上路,他回来守候朋友,愿他早点咽气,可朋友仍然没死。在恐慌和痛苦中,为了生存,他向朋友开了枪。
小说集中展现了人和狗在绝望中的挣扎,狗已在拼命相食,而人性的闪光,虽然伴随着残酷的死亡,却如雪原一样强大。虽然自然是严酷的,生命在与自然的抗衡中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历程,但在那不得不遵守的“丛林法则”的背后,却是对于生命、对于生活以及对于亲人和朋友的大爱。对这种残酷抗争的淋漓尽致的描绘,和对超乎天地之间大爱的颂扬,正是杰克·伦敦一系列以北方淘金生活为题材的短篇小说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