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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扰人的二难困境

第一节
苏格拉底的诘问法

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前399年),堪称哲学家的典范,他曾把自己比作将人们从精神的慵懒、怠惰和自欺中刺醒的“牛虻”。他把“认识你自己”这句格言变成了他的终身践履。据记载,德尔菲神庙的祭司传下神谕说,没有人比苏格拉底更有智慧。为了验证神谕,苏格拉底向他在公共场合遇到的任何人提问,特别是那些自诩有智慧的人,例如政治家、诗人和手工艺匠人。他主要关心伦理问题,例如什么是德行,什么是勇气,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美,什么是丑等,并且开始提问时总是很谦谨:请教一下……,当他的对手给出关于这些问题的一个概括性说明和总体性定义后,他会进一步问更多的问题,或举出有关的反例。在他的诘难之下,与他讨论的人通常会放弃其开始给出的定义而提出一个新定义,而这个新定义接着又会受到他的质询,最后这个谈话对象会被弄得一脸茫然、满腹狐疑。由此,苏格拉底不仅证明了他人的无知,而且也证明了他自己除了知道自己无知外,其实也一无所知,这也就是他比其他人更有智慧的地方。他把这套方法比作“精神助产术”,即通过比喻、启发等手段,用发问与回答的形式,使问题的讨论从具体事例出发,逐步深入,层层驳倒错误意见,最后走向某种确定的知识。它包括以下环节:

(1)反驳:举出该论断的一些反例;

(2)演绎:从对方论断中引出矛盾;

(3)归纳:从个别例证中概括出一般;

(4)诱导:提出对方不得不接受的真理;

(5)定义:对一般做出概要性解释。

因此,亚里士多德说:“有两件事情公正归之于苏格拉底,归纳推理和普遍定义,这两者都与科学的始点相关。”

一、苏格拉底悖论

苏格拉底断言:“我知道我一无所知,这就是我比其他人更有智慧的地方。”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如果苏格拉底真的知道自己一无所知,则他至少在这一点上有所知,故他不再是一无所知,因而他说知道自己一无所知就是假的。矛盾!

类似地,人们常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不知道这句话本身算不算一个“绝对的真理”?彻底的怀疑论者说:“我什么也不相信,我怀疑一切!”不知道他们是否相信他所说的这句话?他们是否怀疑“我怀疑一切”这句话?还有这样一条规则:“所有规则都有例外,除了本规则之外。”不知道这条规则是否还会有其他的例外?

不过,经过仔细思考,我同意这样的论断:把苏格拉底上面的话视为自相矛盾,甚至是视为一个悖论,是对柏拉图关于苏格拉底的记述的误读。泰勒(C.C.W. Taylor)指出:

虽然苏格拉底经常说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辩论所涉及的问题,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什么都不知道。事实上,他有几次强调过,他有一定的知识,这在《申辩篇》里最为明显。在这篇对话中他有两次声明,他知道放弃自己的神圣的使命是错误和可耻的行为(29b,37b)。他所要否认的是他拥有智慧,继而否认他在教导民众。显然他明白,教育就是授人以智慧和学识(19d—20c)。考虑到他在《申辩篇》里宣称,只有神才拥有真正的智慧,人的智慧与这种智慧相比(23a—b)根本不值一提,那么,他否认有智慧可以理解为是对人的局限性的承认,拥有一种能够洞察万物的智慧,那是神所独有的特权。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奢望这种智慧,苏格拉底否认自己有这种智慧,其实是在坚决抵制人类普遍存在的那种亵渎神灵的傲慢。

……苏格拉底的确承认有一种自己无法达到的理想的知识范式,但他说过自己懂得某些特殊的知识。这相当于说,只有满足这种范式才能称作知识,而苏格拉底自己的知识状态不能满足这种范式的要求,因此只能称作意见。只要把专家的知识称作完整的知识,把普通人的知识称作零散的知识,我们就可以区分满足范式要求的知识和不满足范式要求的知识,这样也就用不着否认后者也可以冠以知识的头衔(……)。

苏格拉底所注重的是道德知识,他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德性即知识。”但是,他不承认在道德问题上有任何专家,至少不承认人类在此问题上有任何权威。因此,没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有权声称拥有道德真理,做这种声称的人不是出于无知,就是有意骗人。

二、欧绪弗洛:对不一致的无知

欧绪弗洛(Euthyphro)的父亲有一名奴隶,在酒后争吵中杀死了另一名奴隶。为了阻止他造成进一步伤害,欧氏的父亲把他绑起来,堵住嘴巴,并扔到沟中;与此同时,派人到雅典请教神巫如何处置此人。在等待消息的过程中,那名奴隶死于沟内。因为这个缘故,欧绪弗洛控告他的父亲谋杀他人。

苏格拉底对欧氏的做法表示怀疑,要求他必须确定控告自己父亲的行为是否正当,以免触怒诸神。为了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欧绪弗洛在论辩中表明他相信下面4个命题:

(1)起诉我的父亲是神圣的。

(2)诸神都同意欧绪弗洛控告他父亲这件事情是神圣的。

(3)奥林匹斯诸神之间彼此争斗,互相欺骗,相互为敌。

(4)关于何种行为是公义或不公义、神圣或不神圣等问题,诸神之间存在分歧。

从欧绪弗洛所持有的信念(3)和(4)出发,苏格拉底推出如下信念:

(5)关于欧绪弗洛起诉自己的父亲谋杀这件事情,诸神之间并没有一致的看法。

因此,欧绪弗洛必须相信,某些神灵并不认为他起诉自己的父亲这件事情是公义或神圣的。这与他的信念(2)不一致。

苏格拉底认为,欧绪弗洛没有分辨开下面两个问题:一项行为是神圣的是因为诸神喜悦它,还是诸神喜悦一项行为是因为它是神圣的?苏氏和欧氏都同意诸神喜悦一项行为是因为它是神圣的,而这表明,欧氏确实相信:神圣的本性不依赖诸神对它的喜悦!因此,欧氏本人的观点中隐藏着逻辑的不一致。 可以把这种无知称为“对不一致的无知”。

当苏格拉底通过从对方的信念中推出逻辑矛盾来反驳对方时,他必定已经认识到了矛盾律的作用:理性思维中不能允许逻辑矛盾,尽管他对矛盾律尚没有给予清楚而明确的表述。

三、拉刻斯:对定义的无知

关于苏格拉底的“诘问法”,其大致步骤是:在对话过程中,先提出问题,使对方对某一道德问题提出最初的定义;其次引进一些事例,从而暴露出这些最初的定义或者太宽泛,或者太狭隘,因而是不合适的,对方必须放弃原定义而提出新定义,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最后得到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能够揭示某一道德行为的本质特征的定义为止。下面以《拉刻斯篇》 中关于“勇敢”的讨论为例。

拉刻斯本人是一位著名的勇士,自认为对勇敢的行为很了解。苏格拉底问他,在所有被称为“勇敢”的行为中有什么共同特征?拉刻斯回答说:“一个能坚守岗位、与敌拼搏而不逃跑的人,你就可以说他是勇敢的。”苏格拉底随即找出了一些并不在战场上发生的勇敢的例子,例如,有人在大海上、在疾病中、在贫困中、在政治活动等中表现为勇敢的,而这些例子是拉刻斯的定义所没有涉及的,因而其定义过于狭隘,是错误的。拉刻斯接受这种看法,并将其定义修改为:“勇敢是灵魂的忍耐。”苏格拉底接着指出,勇敢是一种高贵的品质,而忍耐却有愚蠢的、邪恶的、有害的忍耐,因此拉刻斯的定义过于宽泛,是错误的。拉刻斯又承认了这一点,并为此深感苦恼:“在思想中我确实明白什么是勇敢。但不知怎么的,它马上就溜走了,以至我不能在语言中把握它,说出它是什么。”苏格拉底鼓励他不要放弃:“亲爱的朋友,优秀的猎手必定紧随猎犬不轻易放弃追逐。”拉刻斯回答说,“确实如此。”拉刻斯在这里显露出“对定义的无知”。

“对不一致的无知”和“对定义的无知”,是一般“无知”的两种表现形态。苏格拉底知道这两类“无知”,并且还知道自己“无知”,这就是他比其他人“有智慧”的地方。

四、关于结婚的二难推理

据说,苏格拉底曾劝男人们都要结婚,他的规劝是这样进行的:

你或者娶到一位好老婆,或者娶到一位坏老婆,

如果你娶到一位好老婆,你会获得人生的幸福;

如果你娶到一位坏老婆,你会成为一位哲学家;

所以,你或者会获得人生的幸福,或者会成为一位哲学家。

这两个结果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你应该结婚。

在苏格拉底看来,即使成为一位哲学家,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他本人就是一位哲学家。尽管不能由此推出他的老婆就一定坏,但据说他的老婆确实也不太好,经常对他作河东狮吼。恐怕也难怪他的妻子,因为苏格拉底作为一位哲学家是杰出的,但他作为一名丈夫甚至可能是不合格的。据说他长相丑陋,没有什么财产,整天又热衷于与人辩论,由此证明别人的无知,并证明他自己除了知道自己无知外其实也一无所知。当这样丈夫的妻子也实在是不容易。

苏格拉底在规劝时使用了如下的推理形式:

或者P或者R,

如果P则Q;

如果R则S;

所以,或者Q或者S。

Q和S都是可接受的,

所以,P。

从逻辑上说,苏格拉底的规劝是不成立的:他从结婚的两种可能后果都是可接受的,推出男人们应该结婚的结论。他使用的是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肯定后件式推理:如果P则Q;Q,所以,P。这是一种无效的推理形式。举个反例:如果某人感冒,则某人发烧;某人发烧了,所以,某人感冒了。即使此推理的前提都真,其结论也不一定真,因为感冒固然能引起发烧,别的原因——如某个内部器官的炎症——也能引起发烧。所以,从“某人发烧”不能必然地推出“某人感冒”,最多推出“某人可能感冒了”。

顺便指出,古希腊的斯多亚派构造了另一个推理,旨在劝男人们不要结婚

或者你与一位漂亮的女人结婚,或者你与一位丑陋的女人结婚,

如果她是漂亮的,你将与人分享她;

如果她是丑陋的,你将面对一个惩罚;

但这两者都不是你所想要的,

所以,你不要结婚。

斯多亚派所使用的推理形式是:

或者P或者R,

如果P则Q;

如果R则S;

所以,或者Q或者S。

Q和S都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非P。

这个推理形式在逻辑上是有效的,但结论却是不可接受的。这只有一种可能:该推理至少有一个前提不成立。我认为,这个推理的两个假言前提都有问题,不成立。如果与一位美人结婚,就一定要与人分享她吗?不一定吧。假如你各方面的条件足够优秀,假如她的道德意识足够稳固,即使她面对众多诱惑,也不一定会红杏出墙、给你戴上绿帽子吧?再说,美与丑没有公认的客观的标准,情人眼里出西施,你爱一位女子,那就有爱她的理由,你至少可以接受她吧?怎么会是成天面对一个惩罚呢?既然该推理的两个前提都不成立,该推理的结论也不成立。青年男女们,别听斯多亚派的,还是结婚吧,俩人携手相伴,同走人生的旅程,一起经历酸甜苦辣,这样的人生丰富而充实。丰富而充实的人生比贫乏而枯寂的人生不止好一千倍! xwwAVui0PHt/3v1z9jH9n+3vd4VqpIAaWQa9EBm1CbBUTNhBbFEflNb70+qzUu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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